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大陆新儒家可能扮演什么角色,将取决于它是否能够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以及能够满足什么层面的要求。我们应该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出发来看大陆新儒家,而非从大陆新儒家的诉求出发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大陆新儒家也应将自己的诉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而非相反。本文试分三个层次来分析这个问题。
第一,大陆新儒家的谱系与诉求。
在清末朝政震荡、学术凄惶局势下,“中体西用”的主张是颇具担当的挽救努力,但最终无济于事。废除科举制是时势催迫下的不得不然,不啻于一场政治革命。儒家在中国社会,主要作为一个知识群体而存在,不再直接掌握政治权力。面对西方价值与制度的冲击,新儒家试图保守中国本位的文化观念,但面对中国政治业已发生的走向共和的实质转型,新儒家似已很难与新政制重新紧密结合。而后在革命与战争的时代巨变中,新儒家的现实政治意义就更加微弱了。
新中国的成立是一个分水岭。新儒家知识人不得不在北京与台北之间作出选择。国民党在政治上的亲美化,促进了脱离大陆的新儒家与自由主义的联姻。与港台或海外新儒家不同,留在大陆的新儒家认同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和共产党政权。前者认为中共已经离弃了中国文明传统,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为其提供了口实,但大陆新儒家认为,恰恰是中共继承了中国文明传统“天下为公”的大道与根本精神,并有新的生发创造。
而到了新时期,大陆新儒家又有所不同。其出现,一开始主要由大陆市场化改革后人文精神的流失与信仰危机的凸显引发,其诉求也主要局限在心性领域。但其中有一部分,对市场化的不满逐渐蔓延到对整个“现代性”的不满,因此主张回到前现代的“原初儒家”,甚至认为应该建立儒教并奉为国教。依此主张,必然要对现行政治制度施行根本改造。这是以“儒家保守主义”或“儒家原教旨主义”面目出现的政治激进主义。另外也有一部分人,同样认为大陆新儒家应有政治诉求,但他们所主张的政治价值,虽然不是要回到前现代,而是要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但他们更青睐的是具有浓厚西方自由主义色彩的“儒家宪政”。他们与港台及海外新儒家有相当的共性,即以“儒化”为表,以“西化”为里,虽然不像儒家原教旨主义者一样激进,但同样认为有必要改造现行政权及其价值基础。
当然,大陆新兴儒家或对儒家有好感者中,也有少部分人试图继承熊十力、梁漱溟等第一代大陆新儒家的思想遗产,打通新中国与旧中国,融贯马克思主义与儒家传统。这一工作的展开有两种路径。其一,是从中国文明传统来看马克思主义,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纳入自身数千年连续性演变中,成为中国文明机体一部分;其二,是从马克思主义来看中国文明传统,为其赋新义,让其说新话。二者异曲同工之处在于,它们都接受和认同马克思主义已成为中国文明传统的一部分,中国文明传统以现代社会主义的形式实现再造与新生。
第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与要求。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国家建构为基础,而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意味着政治正当性的基础从“君主主权”向“人民主权”的变迁,以及政治形态从王朝政治向民主政治的变迁。问题在于,中国应以什么样的路径走向民主共和?
现代世界由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开创,资本主义对于人类发展和进步曾作出巨大贡献,但进入19世纪后,它内在的弊病越来越明显,种种社会主义思潮兴起。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超越,旨在实现一种更好的现代化。在中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失败告终,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从一开始就朝着社会主义的方向,最终成立了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显然,中国所追求的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在此阶段,社会主义国家的创立只是开始,国家所实现的社会主义水平和程度仍是初浅的、不成熟的。社会主义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方向,真正建成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长期历史过程。新时期以来,中共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历史中的真实处境和方位,提出“改革是第二次革命”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等论断。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所追求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根本上说,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不断发展,以真正实现人民的民主共和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具体而言,它包括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是制度本身与制度执行能力的现代化。这意味着,一方面,我们要沿着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完善和发展国家的各项制度以及相应配套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我们绝不犯“唯制度主义”的毛病,同时认识到再好的制度都需要人来执行。优良的制度固然重要,让制度有效运作同样重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制度与制度执行能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
特别就政治发展而言,中国要实现的根本目标是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三位一体,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这一目标同样是总的遵循。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重要的是实现中共执政能力的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最重要的是建成现代化的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使党的执政体系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相互配套、相得益彰,构成有机统一、优良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
第三,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看大陆新儒家。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出发来看大陆新儒家,我们可以有以下基本认识。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意味着与传统的完全断裂,相反,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都是置身于这个国家的特殊国情与具体历史之中,对于中国这样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言,尤其如此。故而,绝不能认为儒家文明传统已经成了历史博物馆中的陈列品,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毫无裨益。
其次,由上可知,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了对于儒家文明传统某种程度的继承,但这种继承是在现代政治文明基础上的继承。儒家文明传统,特别是君主制下的王朝政治,所立足的政治价值基础与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观念等根本不同。对于儒家文明传统的继承,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以致像“原教旨主义儒家”主张的那样,完全撇开现代政治文明,甚至不惜否定现有的基本政制框架,试图以激进主义的“复古”方式另起炉灶。
再次,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解,不能不顾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把自由、民主、法治等现代政治价值抽象化、去语境化,最终竟以西方自由主义政治为标准,把现代化等同于“西化”。相较于“原教旨主义儒家”而言,“西化儒家”更值得警惕,因为前者的偏执与荒谬很容易识别,后者却具有极大的迷惑性与破坏性。比如有些“儒家宪政”的主张,其实是以西方“基督教宪政”为模板,大胆进行理论构想,肆意裁剪中国历史。
复次,一个自然而然的基本结论是:大陆新儒家若要有裨益于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前提是要接受和认同中国以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现实。因此,寻找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儒家文明传统的契合点,主要应该通过发掘儒家文明传统中的社会主义因素,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再者,就是要注重发掘儒家文明传统中具有恒久性的基本特征和因素。这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儒家文明传统的继承,不应该沉陷于某些太过具体的内容,而应该着重从抽象层面继承儒家文明传统的优良特质。比如,儒家文明传统具有如下突出特质:政治不单纯是技术性的统治,更承担着文明教化的功能;统一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对于人心凝聚和政治认同非常关键;等等。置身在这样的传统中,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应该从广义的文明教化角度来理解“治理”,特别要注重中国共产党这一“先进性团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
又次,儒家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华文明传统的主体,最根本的是因为它深刻把握了政治生活中的“常道”,最为重视日常生活伦理,特别强调君子德性的修养和家庭伦理的养成。所以,儒家文明传统可能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的较大贡献,应该也是在“修身齐家”的社会层面,有助于整个社会道德精神的养成和道德氛围的塑造。大陆新儒家实该在此方面多加努力。可喜的是,目前一些民间书院开始兴起,对于促进社会人心的向上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当然,就中国共产党这一“先进性团体”而言,每个党员更应该把提高修养、改善作风视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把个人品行与政治德性、生活习惯与工作作风、家庭伦理与社会风貌的改善和提升统一起来,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大陆新儒家若能在此方面有所作为,将对于中共党建以及整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最后,我们应该认识到,即便在传统王朝政治下,儒家所承担的功能仍是有限的。中国文明传统虽然以儒家为主体,并常被称为“儒家文明”,但它所包含的内容实际上要广大得多,道家、法家、兵家、纵横家等都在历史中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在王朝治理层面,法家就扮演着重要角色,以致有“儒表法里”之说;而在乱世需要拨乱反正之时,纵横家、兵家等便显示威力;在新朝初建、民众需要休养生息时,黄老术往往影响较大。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一个强大的得人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固然应该重视对儒家优秀治理思想的继承,但还应该从包括其他各家学术在内的整个中华文明大传统中吸取治理智慧。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