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魏则西之死引出了人们对百度及其关联的武警医院、莆田系的社会声讨。不过,百度可能只是“运气”不那么好的其中一例罢了。死了人才成为社会事件;如果不死人,百度照样会继续我行我素。实际上,类似的事件绝非首次,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爆发出来。各类环保事件、毒奶粉、毒食品、毒疫苗等等一直充塞着媒体和坊间。同样,类似的事件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例,今后甚至可能以更大规模形式爆发出来。也可以预想,类似的事情不仅会出现在互联网领域的相关企业,其它各种类型的企业也会难以逃避。原因很简单,它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产物。
这样的事件爆发出来了,人们愤怒不堪,纷纷去挖这个企业的老底,去揭示这个企业和政府等角色之间的关联。但结果又会怎样呢?类似的事件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发生着。在很大程度上,这也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模式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人们没有制度性反思的结果。如果政商关系体制不改善,对个体(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组织等)的谴责都会无济于事,同样的事情会一直重复下去。
从大历史来看,其它一些发达国家也走过了类似的进程。类似的事情只是资本之“恶”本性的结果。根据马克思的说法,资本的本质就是利益与自私。根据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设想,本性都恶的资本之间的互动,能够产生公共的善。不过,这仅仅是一个假设,因为在实践中,国家的监管更为重要。资本趋利行为是其扩张的动力,这个动力也促成资本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贡献于社会。从经验看,只有国家有效的监管,才能使得资本行为趋善。在实践上,国家对资本的监管(或者监管国家)是社会、资本和政府三者之间斗争出来的。从马克思所批评的原始资本主义,转型到今天的福利资本主义,并不是资本本身发展的逻辑,而是社会主义运动的产物。福利国家强调的是分配正义,如果没有强大的社会主义运动,这个转型很难理解。同一过程也促成了从早期完全没有监管的自由市场经济,到后来的监管市场经济的转型。近现代监管制度的确立是为了遏制资本“恶”的本质,使其从善。
也就是说,监管是政治的产物。笔者一直强调,任何社会,在三大力量即政治、资本与社会之间必须维持基本的均衡;一旦失衡,社会方方面面就会出现问题。在这三大力量中间,社会力量是最薄弱的环节。西方的进程基本上是这样的。在原始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导一个国家的政治。马克思当年批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国家只是资产阶级的代理人,指的就是这种情况。不过,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阶级发展壮大起来。随着工人阶级进入政治舞台,西方的大众民主就开始了,选票开始发挥政治作用。尽管资本仍然继续在政治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政治和资本之间相应分离开来。选票表明社会力量,为了选票,政治就要去监管资本而照顾到社会利益,在政治、资本和社会之间维持相对平衡状态。在建立监管制度过程中,社会参与具有重要性,不仅在于社会要用监管制度来维持自己的利益,更是因为社会就是消费者,是资本运作的社会结果的承受者,社会反馈的资本关联信息,对监管制度的运作至为关键。没有社会收集到的信息,监管制度很难有效运作。同时,在这三者互动过程中,法治扮演了重要角色,法是平衡器,任何一个角色都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为什么中国建立不起有效的监管制度,而使得监管处于失败的边缘呢?从政府和企业行为逻辑来理解,是因为政治控制太有效了,法律监管必然失败。当政治手段比法律手段更重要时,这类事情变得不可避免。实际上,这种情况表现在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各个角落,何止百度、武警医院和莆田系!
和西方资本主导社会不同,中国是一个政治主导社会。在政治主导社会,资本实际上是非常脆弱的。但当资本和政治结合起来时,就变得异常强大。资本的强大并非来自自身的力量,而是其所获得的政治支持。百度案例本身也表明了资本的脆弱性。当政府和社会力量结合起来,再强大的资本也必须屈服。政治和社会力量的结合,在顷刻之间就可以形成一股强大的民粹主义力量。(这种情况不仅仅发生在中国,拉美国家左(政治与社会力量的结合)派、右(政治与资本力量的结合)派民粹主义,一直是去之不掉的政治现象。)
具体地说,类似百度现象是中国特色的政商关系的产物。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因素,来分析这个现象的产生。
第一,政府所具有的经济发展功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一直是政府的最高议程。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政府要不就作为经济行动者(例如国有企业)直接从事经济活动,要不就给企业予强有力的政治支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官员都随时可以出来为企业“站台”,做广告,尤其是那些被政府界定为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人们可以把此称为企业的“政治(人物)化”。一旦一个企业家、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具有了政治重要性,政治就开始“挂帅”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就必须靠边站,变得无能为力。即使知道企业有问题,也不敢过问。同时,企业和企业家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第二,企业寻求政府的保护。因为没有健全的法制和法治,企业必须寻求政治人物或者国家机器的保护。很多民营企业的背后都是国家权力机关(包括政府、军队、武警等等)。更有甚者,国家权力机关本身都拥有很多企业关联。这里不是指堂堂正正的国有企业,而是各种类型的产权和法律名分不清的企业政府关联企业(例如这次发生的武警医院和莆田系之间的关系),这类企业凭借着和国家的直接关联,更是为所欲为。
第三,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个人化关系。中国提出企业“法人化”已经有年,但迄今谁也不理解“法人”的意思。中国的政商关系就是简单的个人关系,即企业老总和政府官员个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政府作为公共机构和企业作为“法人”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所说的“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产物。人性是恶的,只要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必然会出现“勾肩搭背”的现象,而“君子之交”或许会有,但只是偶尔发生。同样道理,中国的监管制度的对象往往是企业老板,而不是企业行为。一个企业,如果老板和政府官员的关系良好,企业怎么行为,都不会出现问题,直到重大事情的发生(例如这次的死人事件)。一旦老板和政府官员的关系出现问题,企业百分之百就会出现问题,因为保护伞没有了。
第四,城堡政治现象。各级政府,很多政府官员都有自己和市场隔离开来的“特供”系统,表现在住房、医疗、食品、教育等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这样,官员们根本没有管道去了解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不知道普通消费者的处境;因为市场和自己没有关系,他们根本就没有动力去认真监管市场。
第五,社会监管管道被有效切断。社会是资本的对象,最容易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因此社会也最关切市场所出现的问题。但很多政府官员往往对社会的反应作过度的政治解读,把简单的社会维护权利行为解读成为政治挑战,动不动就用政治甚至暴力手段来对付。中共十八大之前,对诸多环保运动、毒奶粉、毒食品等引发的社会维权运动,有关方面都是通过“维稳”方式控制。因为政治控制能力实在很强大,社会监管的管道被有效切断。这意味着,有效监管成为不可能。
中国在建设监管国家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事情要做。在目前的条件下,至少在如下方面可以作为:
第一、政府经济角色的转型。必须从直接的经济角色转变成为监管角色,要建设监管国家。这个目标已经说了很多年了,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成功。在东亚,日本和“四小龙”等经济体在其早期经济发展阶段,政府也扮演重要角色,甚至是直接的经济角色,但在后来的阶段,政府成功转型。即使像新加坡那样拥有国有企业的国家,其国有企业也完全转型成为符合市场规则的企业。中国可以大力借鉴这些经济体的经验。如果没有有效的政商分离,就不会有转型。
第二、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现在已经提出建立“亲”和“清”的政商关系。但这个关系必须制度化,必须是建立在两个法定实体之间的关系,而非继续是政府官员和企业家之间的个人关系;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法律必须作为中介而发生功能。
第三、容许社会(消费者)发挥作用。政府是监管者,但要政府自己收集市场信息不仅成本高,而且也不完整。社会是市场的主体,其所提供的信息至为关键。政府不仅应当容许社会表达信息,更应当积极把此纳入政府信息渠道。
第四、无论是处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还是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府必须从政治手段转向法律手段,政治手段极其主观,因人而异,而法律则具有普遍性。要建立监管制度,就需要诉诸于具有普遍性的法律。
第五、要取消各种“特供系统”。在存在特供系统的情况下,不仅监管制度难以建立起来,即使建立起来了,监管者也不会有强大的动力去监管。官员也是自私的,只有当监管制度和监管者本身的切身利益关联起来,他们才有动力去监管。
无论哪类国家,监管是永恒的事情。中国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现代市场经济就很难治理;反过来,就会影响国家的社会治理能力,甚至政治稳定。
作者郑永年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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