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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与老板的根本区别

2009-08-31 10:57 考研心路 ⁄ 共 63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从面门上讲,把指导研究生的老师叫导师,但是实际上,研究生把自己的导师称为老板,而且非常普遍(国内国外都是如此)。

以前的工人称资本家为老板,为什么呢?因为工人享受不到剩余价值,只有资本家才能享受到剩余价值,所以,资本家是地地道道的老板。

现在有些国企老总自己给自己开的工资(包括各种颜色的补贴)太多,和普通工人相差几百倍乃至上千倍,在这种情况下,工人们也称老总们为老板。这可能是名副其实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也符合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论述。

研究生的导师在什么情况下也变成了老板呢?

换句话说,导师与老板的根本差别在什么地方呢?

关键在于研究生能否享受到项目的剩余价值(知识产权)。

如果研究生享受不到剩余价值,那么,他的导师就是地地道道的老板无疑了。

什么是学术界的剩余价值呢?

例如,研究生的导师有一个横向课题,主要是研究生干的。然而,老师只支付给研究生一点生活补贴(数量可以多到每月几千),研究生没有享受到一点知识产权(剩余价值)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的导师就是地地道道的老板。如果根据工作量(包括解决问题的思路),有劳动协议保证研究生将享受一定比例的知识产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就不是老板。

又例如,研究生的导师有个基金项目,研究生在这个基金项目的支持下,做了实验,也发表了论文,论文的著作权所有者是研究生,这种情况下,研究生的导师就不是老板。导师和研究生一起干的,共同写了论文,如果论文的著作权所有者是导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的导师就是地地道道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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