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的关键中是美关系问题。美国既然承认一个中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为什么又不支持中国统一呢?这是美国战略利益决定的。因为美国不希望看到一个统一而强大的中国。在对待台湾问题上,美国表面上不支持台独,骨子里希望台湾独立,在台湾不能独立的情况下,维持不统不独,从中谋利,把台湾做为美国制衡中国发展壮大的一张王牌。
中国政府不能期待美国改变对台湾的战略和政策,一定要做好非和平统一的准备。但是,美国的存在是一个客观现实,中国必须面对,是繞不开的。必须十分重视并加强对美国的外交工作。美国毕竟是一个法制相对完善的国家。和美国打交道一定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因为法理在中国一边,正义在中国一边。
一、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国际社会公认台湾是中国领土。
中国历史上对台湾最早的明确记述,可追溯到1700多年前。中国人最早开发台湾、最早对台湾实施了有效管制,台湾与中国大陆人同种,书同文,终保持中华文化传统。元朝时中国政府正式设置行政机构治理台湾,清朝时正式在台湾建省。 1895年4月,日本通过侵略中国的战争,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台湾。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12月,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昭告各国,中国废止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涉及中日关系的条约、协定、合同,并将收复台湾。
国际社会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1943年的《开罗宣言》、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说明了这一点,二战以来国际关系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领导人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在埃及首都开罗發表的《开罗宣言》全文如下:
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对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三大盟国决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基于以上各项目的,三大盟国将继续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斗,以获得日本无条件之投降。《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应将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1945年7月,美、英、中三国首脑和外长在柏林西南波茨坦举行会议,由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在《日本投降条款》中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0月25日,中华民国政府收复台湾、澎湖列岛、重新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此后,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从未改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是中国在国际上惟一合法代表。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以后,抗日战争结束,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爆发了全面内战。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占领了整个大陆及海南岛,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被战败,退缩到台湾、澎湖及沿海一些岛屿。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成立。自后,国共两党都声称自己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对一个中国没有任何疑义。这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求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惟一合法代表。这是在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虽然目前海峡两岸尚未统一,但是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 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 2758号决议,驱逐了蒋介石的代表,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席位和一切合法权利。《联合国2758号决议》全文如下:
“联合国大会,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5个常任理事会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这项提案通过以后立即成为联合国大会的正式决议。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世界上公认的体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惟一合法的代表。 1972年9月,中日两国签暑联合声明,宣布建立外交关系。《中日联合声明》第二条和第三条内容如下: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日本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且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的立场。
1979年1 月1日,中美发表建交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定自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重申上海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并再次强调:
──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以及世界上任何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任何一方都不准备代表任何第三方进行谈判,也不准备同对方达成针对其他国家的协议或谅解。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双方认为,中美关系正常化不仅符合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的利益,而且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将于一九七九年三月一日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美国在公报中庄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目前全世界约有194个主权国家,与台湾当局保持外交关系的仅有25个。近一百七十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并且承诺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处理与合湾的关系。总之,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无可置疑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美国《与台湾关系法》违背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也违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美国应尽早废除这一不合时宜的法案。
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时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然而,1979年3 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
该法案是卡特政府为提醒中国大陆重视美国在台安全利益而提出的。在国会讨论时,参众两院分别提出修正案,加进了所谓保证台湾安全的条款以及“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和“维护并促进全体台湾人民的人权”等条款。因此,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直接违反了中美建交公报。
《与台湾关系法》批准于一九七九年四月。为什么先前发表的中美建交公报对其没有约束力呢?这是由于美国政府不讲信用、不守承诺、背信弃义的两面派。该法案以美国国内立法的形式,作出了许多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和国际法原则的规定,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权益。
由于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台湾问题成了中美关系中的核心问题。台独分子之所以如此嚣张,就是因为有《与台湾关系法》做护身符。《与台湾关系法》是中美关系中最大的障碍。美国政府不废除《与台湾关系法》,台湾问题就难以解决。
应该看到,美国确有人至今不愿看到中国的统一,仍在制造种种借口,施加种种影响,阻挠台湾问题的解决。美国政府根据这个法案,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和干涉中国内政,阻挠海峡两岸的统一。事实说明,美国仍然把台湾视为“不沉的航空母舰”,将台湾问题作为一张王牌牵制中国的发展壮大。这是冷战时代的产物,现在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美国在台湾问题上坚持冷战思维并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也不符合和亚太地区人民要求和平与发展的愿望。
中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美国在很多国际领域需要中国的合作与支持。合作与支持是需要双方配合的,中国要学会讨价还价,争取美国尽早放弃对台独分子的支持,废除不合时宜的《与台湾关系法》。
四、以积极的姿态提升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
在这个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而言,各国都优先考虑本国的利益。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是永恒的”,“友谊不是牢不可破的”。今天是敌人,明天可能成为朋友。美国和日本不是如此吗?
美国总统布什说过,美国需要和中国建立“坦率的建设性合作关系”(candid, constructive and co-operative relation)。美国鼓励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扮演负责任的角色,认为中国是“共同利益攸关者(Stakeholder)”。
近年来,中国与美国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基本共识:
1、冷战结束后,中美两国对相互关系做了相应的调整和定位,希望共同构建长期稳定的建设性合作关系。
2、中美两国经济互补性强,2006年两国贸易达到2325亿美元,共同的经济利益日益增加。
3、中美两国在一些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如反恐、防止核扩散、禽流感防控、能源合作、联合国合作等。
4、中美双方希望在防卫问题上进行交流合作,增进相互间的了解与理解,建立军事沟通机制,以防不测。
5、中美双方都主张在国际体系中建立对话与合作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或可能发生的危机。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认识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而进步。随着中国的和平发展,综合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中美之间的共同利益会越来越多。增加共识,减少分歧,加强合作,对中美两国及两国人民,对世界的和平、发展与稳定无疑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五、与美国人民进行友好交流。
解铃还需系铃人。美国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参众两院制订通过的。台湾有很多人在美国对参众两院议员从事公关游说,为台独张目。中国为什么不能利用合法的途径对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对美国民众,还有美国的媒体做一些公关游说和宣传呢?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对美国政府制订法律、法案及外交政策有非常大的影响。长期以来,美国媒体对中国大陆或多或少存在偏见,对中国的正面报道比较少,使大多数美国人对中国不甚了解,存在偏见。中国政府或民间组织,可以组织有国际影响的民间人士,工商界的友好人士,特别是在美国有影响的人士,对两院议员、新闻界人士进行公关交流、游说宣传。向他们提供台湾问题的历史资料、情况及影碟,约请他们共进午餐,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对话,还可以邀请他们到中国大陆进行正式的或非正式的采访、访问、交流、考察,让他们了解台湾问题的历史和真像,了解中国人民对台湾问题的关切程度,让他们知道中国和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中国和中国人民愿意和美国和美国人民做朋友,美国政府没有必要打台湾牌。
总之,台湾是中国固有的领土,是中国的核心利益所在,《与台关系法》是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的,也是违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从本质上讲,《美的台关系法》不仅损害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美国也没有好处。难道美国人民真的愿意为了台湾而与十三亿中国人民为敌吗?愿意为台湾问题而与中国打仗吗?《美的台关系法》是“台独”分子抗拒统一的护身符,是台海紧张局势的根源,要求美国政府废除不合时宜的《与台湾关系法》,这是釜底抽薪的办法,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及美国新闻界在这这方面会大有做为的。
六、开展全方位的外交工作。
加强同中国周边国家及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友好关系,特别要加强与俄罗斯及欧盟的关系。中国与俄罗斯的关系尤其重要。第一,中国与与俄罗斯之间的历史及边界问题已经解决,相互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第二,中俄之间有天然的地缘关系,经济上互补性强;第三,中俄之间有历史悠久的友好传统;第四,俄罗斯同样面临美国的军事政治威胁;第五,俄罗斯是安理会五常之一,有过辉煌的历史,是公次于美国的第二军事强国。因此,中国与俄罗斯加强战略互助合作,相互支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还要通过各种渠道,梳通与中国没有建交的国家的关系。尽管它们大都是一些小国,把这些国家争取过来,与它们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做为外交工作的重要任务。不要怕台湾当局说大陆“打压”“挤压”他们的国际活动空间,这是政治和外交斗争!不存在打压问题。
总之,要让绝大多数国家支持一个中国,反对台湾独立,让台独分子没有国际活动空间,没有市场。
一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