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
二OO六年八月
目 录
前言
一、核工业“十五”发展基本情况
二、“十一五”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三、强化基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四、积极推进核电发展,大幅提升核电自主化能力
五、提高核燃料循环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核电发展需要
六、加快放射性废物治理及核设施退役,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七、拓展核技术应用,加速产业化进程
八、加强核安全管理,完善核应急体系
九、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前 言
中国核工业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战略性高科技产业,是实现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保持我国核大国地位、维护国家安全、推动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1955年创建以来,我国核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功研制了“两弹一艇”,打破了超级大国核垄断,为提高我国国际地位、保卫国家安全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核工业走“军民结合”道路,既为国防建设服务,又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初步形成了包括核军工、核电、核燃料循环和核技术应用在内完整的新型核工业体系。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核工业发展与改革的关键时期。《核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及《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制定。本《规划》在认真总结“十五”发展所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满足国家发展和安全需求为目标,提出“十一五”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是指导核工业“十一五”发展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的主题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强化基础、自主创新”的发展方针,实行“转型升级”战略,以核电发展为龙头,以核燃料循环产业为支撑,强化核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要。
《规划》的范围是:面向全社会,规划核工业的发展。规划期为2006-2010年。《规划》中所列科研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采用国家投入、银行贷款、企事业单位自筹及社会融资等渠道解决,其中需要国家投入的项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程序申报和办理。
一、核工业“十五”发展基本情况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核工业发展,政府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全行业发展的调控和指导,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核工业广大职工奋力拼搏、注重创新,克服种种困难。核工业“十五”期间改革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已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核科技。在核电技术、核燃料循环技术和核基础科研等方面均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完成了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初步的设计改进研究。已设计出了高性能燃料先导组件,研制出了供考验的模拟MOX燃料芯块,解决了一批地浸采铀的关键技术。完成了中国环流器二号(HL-2A)装置和串列加速器重点实验室研究计划,建成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并完成了一批重要试验,中国实验快堆进入安装阶段,中国先进研究堆等几个重大科学工程开工建设。
——核电。通过“十五”建设,秦山二期、秦山三期、岭澳核电站已投入商业运行,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已完成装料,到2005年我国(大陆)核电装机容量为700万千瓦,年发电量为530亿千瓦时。在役核电站运行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运行电站保持了良好的运行状态,平均负荷因子达到80%以上。岭澳二期工程已开工,秦山二期扩建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浙江三门和广东阳江项目的三代核电技术招标工作正在进行。我国在核电工程设计、建造和项目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自主设计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的能力以及“以我为主、中外合作”设计建设百万千瓦级压水堆商用核电站的能力;并初步形成了自主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基础和能力。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核安全、环境保护、核应急等保障体系。
——核燃料循环。随着核电的发展,核燃料工业的部分关键环节实现了生产能力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对铀地质勘探装备进行了技术改造,铀地质骨干勘查队伍的钻探能力得到大幅提升,通过技术创新,“十五”期间的铀资源勘查效率较以前大幅度提高。天然铀形成了以地浸、堆浸、原地爆破浸出为主的生产体系,浓缩铀生产实现了从扩散法向离心法的过渡。核电站燃料元件制造实现了国产化,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水平。
——核技术应用。我国的核技术应用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科研开发产业化体系。目前,国内从事核技术应用开发和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约有300多家,总产值2005年达到约500亿元,最近五年的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矿产勘探和公共安全,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产品制备和相应的核仪器设备生产等方面获得广泛应用。在加速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制品和辐照装置等方面的科研开发取得重大突破。
——调整改革。完成了77个核地勘单位的属地化、33户资源枯竭铀矿山及其配套企业的关闭破产。重点企业整体调整脱困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开始实施。全面启动了第三次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的调整工作目标。
——经济效益。核工业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全行业实现扭亏为盈,经济运行状态明显好转,核电主营业务核心优势更加突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问题和差距
核工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长期以来,任务不足,核电发展规模小,使得对核科技和产业发展拉动不够,技术水平低,产业能力弱。
——核电自主化程度低。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核电标准体系,尚不完全具备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自主设计和设备制造能力。
——核燃料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尚不能满足核电规模发展的需要。国内铀资源、铀浓缩、核燃料元件制造及乏燃料后处理等关键环节还不适应新的要求。
——核技术应用产业化进展缓慢。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很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少,成果转化率低,市场竞争能力差。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核工业系统长期以来相对封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对国家资金、政策扶持的依赖较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滞后。
——高素质人才资源缺乏。科技骨干年老退休,青年科技骨干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严重,一些重要技术领域人才严重匮乏。
二、“十一五”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新形势新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核工业承载着满足国家经济发展需求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历史使命。为满足我国能源需求的迅速增长,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央确定了“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国务院通过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明确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将由目前的700万千瓦争取提高到2020年的4000万千瓦,为实现上述目标,在未来10年中,我国每年要开工建设3台以上核电机组,核燃料循环各环节生产能力到2020年也要在现有基础上提高4-6倍。这给核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使其面临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核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施“转型升级”战略,以核电发展为龙头,以核燃料循环产业为支撑,强化核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加速核技术应用产业化,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要坚持以下原则:
——强化基础,提高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与能力建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核科技和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使体制机制由计划为主转向更多地采用市场手段,充分借鉴和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提升我国核科技核心技术水平。
——确保安全,保护环境。坚持 “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核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发展目标
通过“十一五”的发展,核科研生产的基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满足经济建设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核电自主化能力进一步增强,核电产业初步实现批量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建设;核燃料循环产业与核电实现配套、协调发展;核技术应用领域得到拓展,市场竞争能力增加;核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机制、体制有所创新,基本形成军民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核工业体系。
——提升核科技基础能力,突破重点核技术领域的关键与核心技术,强化核基础科学研究,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全面提高核电自主化能力和国产化水平,新开工建设核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确保在役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基本建立适应核电发展的设计、建造、运行和技术服务体系以及我国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
——形成适应核电发展的核燃料供应体制和机制,全面提升核燃料生产各环节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产能,确保核燃料的稳定与可靠供应。
——提高核设施退役和废物管理的技术水平,加速放射性废物治理,减少安全隐患,保证环境安全。
——建立健全核设施的安全监管体系以及核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核应急与核反恐体系。
——实现核技术应用若干系列产品的产业化,促进产值较快增长,提高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经济总量年均增长速度13%,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数提高30点以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万元销售收入综合能源消耗系数较“十五”降低22%,初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强化基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建设基础性、综合性的核科技研究基地。围绕基础研究,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建设一批先进的、功能齐全的大型研究设施,形成比较完整、配套的基础科研能力。建成热功率65MW的中国实验快堆,逐步形成我国较完整的快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开展快堆相关技术研究,开展示范堆建设的预先研究。建成中国先进研究堆,配套建设相关的试验和辅助设施,具备开展包括核材料生产技术、核燃料及材料辐照考验、中子散射、中子活化分析等研究能力。在现有HI-13串列加速器后端新建超导直线加速器,及配套的物理终端和基础支撑条件,满足抗辐射加固、核数据测量和核物理基础研究的需求。建设后处理放化实验设施及配套工程,具备先进后处理技术的开发和试验验证能力。建设核临界安全、反应堆安全等若干专用试验设施和实验室。
(二)建设设施完善的核动力研究试验基地。围绕大型压水堆核电技术,在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建设设施较为完善、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大型核动力研究试验设施,全面提升我国核动力研究设计的基础能力。通过对现有软硬件设施的适应性改造和完善,逐步形成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核级设备的鉴定能力。改造现有的大型反应堆工程试验装置,新建部分装置,提高其兼容性,扩展功能,适应我国核动力研究工作的开展。
(三)围绕核燃料循环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核心技术,建设专业配套的科研开发平台。围绕核燃料循环核心技术、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等,完善配套研究试验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深地层铀资源勘查与采冶技术研究、铀浓缩研究、燃料元件生产工艺和关键设备研制、后处理工程研究、高放废物深层地质处置地质条件研究、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综合研究等试验系统和装置。
(四)加强核基础科学研究,使我国核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领域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开展核物理应用研究和强流、脉冲加速器技术研究,加强新探测技术研究;开展放射化学、分析化学以及铀溶浸化学与动力学研究等,为工艺应用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手段。加强核标准、计量、情报、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质量与可靠性、核无损与理化检测技术等公用技术基础研究,完善体系化建设。
利用中国环流器2号核聚变试验装置(HL-2A),开展高参数下的模拟堆芯等离子体实验、第一壁高热负荷能力实验。继续惯性约束聚变技术研究,探索重复频率5次/秒和百焦耳固体激光驱动器的技术途径和可能性,研究超热电子产生等与快点火相关的物理机制。参与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堆(ITER)的合作研究,完成ITER产氚包层、屏蔽包层中国段的工程设计以及相关技术的研发。
四、积极推进核电发展,大幅提升核电自主化能力
(一)加快核电批量建设。建成投产田湾核电站;充分利用先进、成熟的二代改进核电技术,建设岭澳二期、秦山二期扩建核电工程,新开工建设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等一批新的核电项目;通过国际招标引进三代核电技术,建设浙江三门、广东阳江核电站示范工程。通过“十一五”核电批量建设,全面提升我国核电设计、建造自主化能力,提高核电工程施工、安装能力和技术水平;建立核电设计、制造、建设的标准体系,推进核电产业化进程。
(二)实施大型先进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科技示范工程。充分利用我国已有技术基础,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核电技术,开展大型先进压水堆的相关设计和科研攻关工作,实现自主创新,突破大型先进压水堆关键技术,通过实施示范工程,为中国品牌的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标准化、批量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实施高温气冷堆科技工程,在已建成10兆瓦实验堆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自主研发,建设电功率为200兆瓦高温气冷堆示范核电站,实现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模块化高温气冷堆技术产业化,使我国在高温气冷堆领域保持国际领先水平。通过实施示范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国核电自主研发、设计和创新能力。
(三)加强在役核电站运行管理。开展核电运行、维修、在役检查等技术的研究,完善运行评估和经验反馈体系,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在役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核电站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开展核设备鉴定与核工业无损检测验证技术研究,建立我国核设备鉴定体系和核工业无损检测技术验证体系。
(四)开展先进核能技术研究工作。建成中国实验快堆,掌握快堆基本技术,为我国快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开展高温气冷堆制氢技术和工艺研究,逐步掌握关键技术,为建设相关试验台架创造条件。提高我国在未来新一代核能系统的选型定型、标准制定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力。
五、提高核燃料循环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核电发展需要
(一)加大铀资源勘探力度。实施“主攻地浸砂岩型铀矿,兼顾其他经济型铀矿”的勘探战略,完善和提高地勘队伍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着力寻找和落实大型、超大型天然铀资源块区;重点开展北方伊犁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砂岩型铀矿资源普查工作,同时围绕南方相山矿田等硬岩老矿田开展深部和外围的勘查工作。
开展铀资源勘查与开发的对外合作。加强铀矿成矿理论、先进铀矿普查和深部探矿技术的研究,提高找矿效率。
(二)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保证天然铀供应。实施天然铀资源储备和保护性开采战略,提高国内生产能力,开展国际贸易及海外开发。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十一五”期间核电发展对天然铀的需要。建立天然铀国家战略储备和企业商用储备体系。开展低渗透矿床地浸采铀、复杂硬岩铀矿堆浸提铀和原地爆破浸出采铀等方面的新技术研究,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铀矿山基地储备。
(三)提高铀纯化、转化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新建铀纯化生产线,完成在建的铀转化生产线建设,开展关键设备研制以及关键技术的研究,提高铀转化设备工艺技术水平。
(四)加大铀浓缩技术研究,扩大铀浓缩生产能力,以适应核电发展需求。开展离心机研究和开发,提高离心机分离功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
(五)增加燃料元件生产规模,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利用现有条件,通过改造和新建形成南北两个压水堆燃料元件生产基地。开展高性能燃料组件及相关包壳、结构材料的研究。开展MOX燃料组件的设计、制造和关键设备研制,为实现铀钚循环利用奠定技术基础。
(六)加强后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加速中试厂建设,在完成水试和酸试的基础上,进行联动调试、整改,并完成热试验验证。开展大型商用后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定标准,开展厂址比选,确定技术路线。规划建设乏燃料储存水池,满足乏燃料的储存要求。开展后处理先进工艺技术、远距离控制和维修技术以及后处理厂设计技术的研究,进行后处理厂关键设备、材料的研制,为商用后处理厂建设做好技术准备。
六、加快放射性废物治理及核设施退役,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一)完善和提高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建成并投运新的中放废液处理设施、低放废液处理设施和有机废液热解焚烧设施,继续固化处理低放废液、中放废液,建设极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继续处理、整备放射性固体废物,实施乏燃料离堆储存。开展全国中低放废物处置场规划研究,开始建设华东和西南处置场。开展中低放固体废物的回取、处理与整备技术及分类检测技术研究;开展高放废液处理新技术和高放废物地质处置技术研究,为高放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理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二)加快核设施退役和铀矿山废渣的治理。继续实施核设施退役,开展原子能院、清华大学等研究堆退役前期工作,继续开展铀矿地质勘探及开采废石废渣等的治理,恢复环境。针对不同设施特点,开展相应的源项测量、设备去污和解体等退役技术的研究及退役设备的研制。
七、拓展核技术应用,加速产业化进程
(一)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提高我国核技术应用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核探测和成像技术研究,开发用于海关、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射线探测装置和检测系统;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发新型放射性诊断治疗装置和放射性创新药物,用于早期诊断和治疗癌症;探索辐射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掌握环保领域的辐射脱硫脱氮关键技术、城市饮用水辐射净化等技术。
(二)培育出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建设工程化系统集成能力强的产业化基地,开发出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加快有重大需求和技术基础的核技术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建成加速器批量生产线。以现有的加速器研制装备为基础,通过补充完善相关生产、检测装备,形成具有批量生产大功率辐照加速器、医用小型回旋加速器的生产基地。
——建成碘-125核素制备及新型碘-125种子源制备及相关生产线,建成符合相关规范的种子源的生产线,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建成爆炸物检测装置生产线。以原子能院现有的爆炸物检测装置示加工设施为基础,建成年产量可达百余套的爆炸物检测装置生产线。
——建设辐射加工技术应用推广示范中心。在关键技术开发、行业标准及规范研究、硬件集成、安全运行及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国经济发达、辐照市场集中的城市建成或改造10~15个辐照站,形成品牌。
——适时开工建设核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在核能海水淡化技术研究开发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工程建设,验证核能海水淡化关键技术,为大规模推广应用核能海水淡化技术奠定基础。
八、加强核安全管理,完善核应急体系
(一)强化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重视核安全技术研究,做好核安全文化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确保反应堆设计、建造和运行安全,确保后处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核设施退役、辐射防护与监测、核环境和放射性物质运输等活动的安全。严格新建核设施的安全审评制度,本着分类管理的原则,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管理。完善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核设施核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平台,开展核设施安全审评及监督技术的研究,加强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手段建设,满足核设施监管要求。
(二)完善核应急体系,提升核应急能力。提升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水平,将其它核设施统一纳入核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确保核安全和行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核应急预案》,依托有关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建设核应急监测、辐射防护、决策支持和技术管理等中心,以及核应急辐射监测、航空监测、医疗救治、洗消去污等救援分队,完善核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核应急网络与物资储备体系,加强核设施所在的地方政府核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核应急基础能力与手段建设,逐步形成能够满足核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国家核应急技术支援要求的救援体系,同时也为应对核恐怖事件的能力提供技术支持。
九、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核电市场准入机制,构建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体系。推进核电建设、运营和检修服务专业化。改革核燃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组建核燃料、退役治理专业公司。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建立国家投入、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和股权、债权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公司法人管理机构,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完成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形成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精干高效的核科研体系。
(二)实施人才强核战略,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拔尖人才,吸引一批优秀人才,稳定一批骨干人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吸引、评价、选拔、使用、考核、激励与保障机制,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核工业平稳持续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人才队伍、高级管理人才队伍和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多种培养方式,加快培养核科技重点专业和主要工种紧缺人才。加强核科技人才及核工业职工知识更新,建立较为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继续教育基地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重点扶持部分高等院校核学科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核科学技术高等教育体系,持续培养和输送核工业高级专门人才。
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核行业发展相关的立法工作和政策研究。完成《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核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行业法规和标准建设,依法行政,提高行业管理和能力,引导产业发展。完善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理顺核行业管理体制。加强核行业发展改革战略、产业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推进转型升级。
(二)加强政府调控和监管。运用规划计划、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经济和行政手段,改进和完善对核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强化对产品质量、安全保密、政府投资和项目实施等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军工集团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核行业管理,完善以政府主管部门为主体、行业协会参与的行业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安全保密技术防范手段和设施建设,提高安全保密能力。
(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原子能机构的对外职能,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加强各种层次的技术、经济交流,利用各种渠道引进先进、成熟核技术为我所用。积极参与军控核查事务和反核恐领域的国际合作,履行国际义务,树立和维护我国良好国际形象。
(四)促进和谐发展。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心离退休职工,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关注困难群体生活,理顺分配关系,加大调节收入分配力度,构建核工业的和谐发展。
核工业在“十一五”时期面临着历史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机遇。落实“十一五”规划,对于推进核工业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构建军民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核工业体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全行业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辱使命、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