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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的中国道路

2008-10-26 19:39 战略·谋略 ⁄ 共 346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先生和中国的大多数主流精英认为,只有土地私有制才是中国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但是,是实上果真如此么?中国五千年历史告诉我们,私有制是中国的落后之源、灾难之源,因为,一,私有制就是要化整为零,便于国内外强势资本势力蚕食土地。二,私有制就是削弱民众集体意志,便于强势势力由掌控到宰革的过渡。三,私有制就是向民众宣示,民众权利和民众利益是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为其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中国完全结束了。

还好的是,中央没有听私有制派主流精英的忽悠,在关键时刻给中国最广大的农民民众,留下了希望。这说明中央比过去清醒了。因为,过去精英一忽悠,高层马上就行动,比如说冰棍等理论一出,马上就开始私分集体财产,分完集体财产就分国有的,而且,这种分光运动还有个动人的招牌:改革!

当然,要对农村进行有效或者说有益的改革,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什么制约了农村的发展。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这个问题不搞清楚,我们就会陷入利益集团的左右之下,按照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搞改革。

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上,土地私有制,有钱买地是天经地义的事。普通民众没钱,也就失去了拥有土地的权利。也就是说,金钱决定了人们的权利。直到1949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数千年的封建统治,开始了人民政治权利平等的新时代,这才结束金钱决定人的权利的历史。近几年来,有人认为自1949年后,比如李锐先生,中国就成了罪恶的中国,因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坚决彻底的结束了统治中国数千年,金钱决定人的权利的历史。

对于李锐先生理想中的社会---金钱决定人的权利---来说,当然是一种罪恶,因为中国共产党消灭了“金钱决定人的权利”的社会制度,但对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伟大功绩是不可磨灭的。现在主张私有制的主流精英,所谓的改革创新,不过是为建构“金钱决定人的权利”的社会制度所作的努力。

但是,在我国前三十年实施土地归集体所有的过程中,我国人民以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智慧,曾经创造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业迹,比如,遍布全国各地的农田水利建设,各种各样的大小水库,为我国的农业生产创造了稳产、高产的客观条件。但我国的后三十年,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过杰出贡献的水利设施,毁的毁了,没有毁掉但需要维护的,我们却失去了维护的能力。由此可知,集体的力量,或者说全国民众的力量比一家一户或一个人的力量大。美国人比我国更懂得集体的力量,深知如果我国人民团结起来,众志成城,美国想和我国比拭一下是比不过的。朝鲜战场证实了这一点,越南战场也证实了这一点。变得聪明的美国人,不惜巨资为拆除我国的集体力量培养人才,先是从万里长城上(工业)拆除,达到目的后再拆除我国的篱筢墙(农业)。我之所以说工业为我国的万里长城,而农业则是我国的篱筢墙的原因在于,农业虽然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是生命线,但农业毕竟无法成为国家防务的重要力量。承担国防建设的重点在于制造水平和科技水平的提升。如果这道篱筢墙拆除成功的话,我国未来怎么样就可想而知了,因为,一个国家只所以有存在的价值的主要原因,就是个土地所有权问题。试想,一个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别国的,这个国家还存不存在呢?由此可知,我国的农业问题或者工业化问题,不是用私有制消灭集体制就能发展的问题,而是个在集体制下如何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为共同目标不懈努力的问题。

一、确保集体制的活力需要民众民主权利的充分发挥

有人认为,农民土地受到不应有的侵害,是由于土地产权不清晰所致。数年前,当改革精英欲私分国有资产时,也是同一个理由。由此可知,改革精英的目的并非为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民的收入,而是把瓜分国有资产的目光转移到瓜分农民的土地上了。实质上,农民土地之所以受到无端侵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民众民主权利的丧失。由此可知,解决农村问题的重要途径,不是土地私有化,而是加强民众民主权利的建设,使民众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土地。如果按照改革精英的改革路线:土地可以自由流转。其结果只能是加快强势集团对农民土地的掠夺速度。因为,强势集团的任何掠夺行为,失去民主权利的民众都无法与之有效抗拒。比如说,当瓜分国有资产的大潮袭卷全国时,民众捍卫国有资产的行为,不仅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反而还遭到地方政府的镇压。从这一事实上看,保护农民利益的权利应该交给农民自己,而不是在土地产权自由流转改革名义下,剥夺农民权利,为自由掠夺农民土地保驾护航。也就是说,只有民众的民主权利大于官员的权力,民众才可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确保民众民主权利发挥的途径是人民民主制度的建设

我国的前三十年,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很正常,但正是这个人民群众正常的民主权利,被改革精英称之为无法无天的暴民政治和十年动乱。其实,如果人们深入的研究一下,就不难发现,改革精英所谓的暴民政治和十年动乱之说,不过是他们剥夺民众民主权利的借口。我个人认为,在对历史的评价上,我们面对客观事实没有坚持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而是采取了按照个人需要分别对待的态度。这样的结果,必然给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事业带来损害。比如说,我国人民民主事业的丧失,官僚特权的无限膨胀,由此而造成的贪污腐败盛行,并最终形成了官僚特殊利益集团的民主机制。要切实保护农民和工人阶层的利益,就必须构建人民民主制度,破除官僚特殊利益集团的民主机制。或者说,没有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就不可能破除官僚特殊利益集团的民主机制,不破除官僚特殊利益集团的民主机制,就不可能有效保护民众利益,民众也无法捍卫国家的土地主权。

三、农村富裕必须走集体工业化之路

消除城乡两元化格局,我个人认为,首先要从制度上消除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在此基础上,在构建人民民主制度的同时,农村必须走集体化大农业的路子,用集体的力量战胜贫穷与落后。集体化大农业的路子,也是解决农业现代化无法逾越的途径。但是,集体化大农业格局的建立,也只能解决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的问题,并不能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农民的收入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国的崛起或者说强大也只是一句空话。因为,以我国的人口之多,市场之大,是任何国家都无法可以比肩的,但市场大并不意味着具有强大的消费能力,拉动我国的经济增长。也就是说,收入水平决定消费能力。

人们一直认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是由三驾马车拉动的(投资、出口和消费),但是,从我国贸易占GDP总量的70%以上的实际情况上看,我国的投资和消费两项还占不到GDP的30%,实质上我们的三驾马车还只剩下不到半驾,因为,我国的投资又占去了GDP的很大一部分,这从全国各地的形象工程、办公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就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也就是说,我国的消费能力,根本不足以拉动我国的经济发展。而一个国家如果消费能力严重不足,一方面是这个国家贫穷的标志,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国家缺少起码的经济发展动力。

农业集体化不能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怎么办?我个人认为,我国只能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发展乡村工业。在我的记忆中,1980年代之前,乡村工业是十分兴旺的,但由于私有化运动的兴起,由分田到户到分解乡村企业,不几年功夫乡村企业在大多数地区全军覆没,使我国农村错过了一次发展的机会。但是,经过近三十年的农村阵痛后,我以为我们对农村如何建设,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了。

四、乡村工业化需要国家意志强制支持

乡村工业化建设,人们不要寄希望民间资本的支持,更不要寄希望于外国资本,因为,资本的本质是以追逐利润为唯一目的的。因此,我国只能以国家意志,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以少数人的意志走资本主义道路。也就是说,乡村工业化,需要国家意志,从政策、资本、技术和人才四方面大力支持。因为,没有国家意志和国家的政策、资本、技术及人才的支持,要发展乡村工业是不太可能的。当然,发展乡村工业的重点,我以为一是食品消费品,二是制造业。在扶持制造业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从采购原材料到生产销售整个产业链的建构,而不是仅仅掌握产业链的某个环节。但是,不容讳言,如果某村要构建这样的工业体系,在目前看也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村与村之间的联合或者乡与乡之间的联合,联合者之间,各自占居生产链的一个环节。

当然,这样一来,我国的开放就应该有计划的开放了。但是,如果有计划的开放更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乡村发展,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也当然,有的改革精英可能会说,如果我国实施有计划的开放,必然会得罪美国。如果从这个角度说,不得罪美国的最好办法就是取消中国二个字,使中国成为美国的一个大州。

但问题是,改革精英乐意,我国人民答应吗?

田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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