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所长
李明德
始于70年代初的中美两国的科技交往是中美两国关系恢复最早的领域之一,而
且一直是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国政治关系的重要体现。这里特别需
要指出的是,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从恢复到发展,一直得到毛泽东、周恩来和
邓小平等的直接关怀和领导。下面分三个阶段来回顾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的
历史。
第一阶段:1971年初至1978年末
1971年4月美国乒乓球队访华的消息震惊了全世界,从而打开了自1949
年以来中美交往的大门。此时,正准备应北越之邀访越的美国耶鲁大学植物生理学
家亚瑟·高尔斯顿(Arthur Galston)教授和麻省理工学院微生物学家伊桑·西格
纳(Ethan Signer)教授便立刻先后致函中国驻加拿大、驻法国大使馆和驻英国代
办处,申请在4月23日至5月10日访越后访华。经毛主席和周总理亲自批准
,两位美国学者于5月10日自河内飞抵南宁,先后访问了北京、上海、杭州和
广州。在此期间,他们于5月1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周总理和人大常委
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的会见。他们于5月24日访问广州后乘专列赴
深圳出境。高尔斯顿教授和西格纳教授作为1949年以来第一批应邀来华进行
学术交流的美国学者,他们的访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两位
美国教授对中国的成功访问被当时的美国新闻界称之为:“打开了第二轮的乒乓
外交。”
两位美国教授返美后不久,高尔斯顿教授便致函郭沫若院长,推荐美国科学家联
合会(FAS)代表团访华。经周总理批准,由6人组成的该联合会代表团在会
长马文·戈德伯格(Marvin Goldberger)教授的率领下,于1972年5月访华
三周。
美国科学家联合会代表团在华期间以及返美后多次邀请中国派科学家代表团访美
。当时,这一邀请是不寻常的。因为,中方虽曾接待过美国科学家访华,但因中
美关系仍然十分敏感,中方尚未派遣过任何人访美。此外,当时中国科技界大部
分科研工作仍然处于停顿状态,众多科学家均在五·七干校。但是,为促进中美
关系的发展,毛主席和周总理还是亲自决定派遣中国科学家代表团回访美国。不
过,由于政治和其他原因,此团需在中国乒乓球队访美后去访,并且需在访问英
国、瑞典和加拿大后前往美国。
中国科学家代表团团长由人大常委、全国科协主席团成员、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
所所长贝时璋教授担任,副团长为北京市科委主任白介夫,团员包括高能物理所
所长张文裕教授、化学所副所长钱人元教授、清华大学钱伟长教授等。
代表团在美期间完全由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包揽了接待工作,而代表团在美期间
,美政府对代表团的去访给予了极大的重视。
自1972年下半年至中美正式建交的五年多的时间内,美方通过美中学术交流
委员会共向中国派遣了36个学术代表团,共计430人次,每年平均6个代表
团,72人次。与此同时,中方以全国科协名义(实际上由中国科学院执行)向
美方共派遣了43个代表团,共计454人次,每年平均7个代表团,75人次
。双方代表团专业涉及极广,除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外
,还直接涉及一些与工农业生产有关的领域。
自1971年4月至1978年末的第一阶段,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仍以上述代
表团互访为主,其他途径的交流仍然十分有限。当然,也有些美国学者个人或其
他小型学术团组访华,但数量较小。中方除上述团、组访美外,几乎没有学者个
人或其他形式的访美学者。
第二阶段:1979年1月至1989年中期
自1979年1月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后,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
,规模空前。
1979年1月邓小平同志率团访美期间,于1月31日在华盛顿签署了《中美
科技合作协定》,并同时建立了执行这一协定的两国政府间部长级“中美科技合
作联合委员会”。此后,在总协定下,至1987年末的9年期间,中美两国政
府有关部门之间签署了27个分领域的科技合作协议、议定书或谅解备忘录。
中美两国官方科技合作所涉及的政府部门,中方共27个,其中包括16个部委和11个国家局;
美方共18个,其中包括7个部和11个独立行政部门。
在这一阶段,中美官方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从形式上讲包括:联合委员会和工作
组会议、项目发展会议、代表团互访、合作研究、联合勘测、观察和考察、各种
形式的学术会议等。就双方交流与合作的规模而言,每年都超过上百项,人员往来
每年几百乃至上千人次。
在此期间,中美半官方科技交流与合作,即中方与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之间的交
流与合作,其地位却相应有所下降,原因主要是被大规模的官方直接交往和迅速
发展的民间渠道所取代。尽管如此,双方半官方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仍然有其独特
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阶段:1989年中期至今
中美两国的科技关系从来都是服务于并服从于两国的政治关系,同时也体现着双
方政治关系的现状。
1989年上半年,中美两国科技交流与合作与过去一样,一直在顺利进行,并
且平稳地向前发展。双方在交流与合作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
和技术转让问题,也正在通过不断的磋商朝着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方向迈进,部分
合作议定书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或附件甚至已达成协议。但是,“六·四”之后,
美国政府虽未明确宣布停止中美两国官方科技交流与合作,但是,实际上,两国
官方科技关系受到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在一段时期,实质上处于停顿状态
,半官方和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一时也处于低潮。
但是,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从根本上来说是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因此,“六·四”之后的一段时间虽然暂时受到影响,但从所受影响的时间而言
是相对稳定的,特别是与中美其他领域的关系比较而言,双方科技交流与合作的
恢复仍然早于其他领域,在中美政府间几个部长级联委会中,科技合作联委会的
工作恢复也是比较早的。1994年4月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六次会议在美召
开,次年1月又在京召开了第六次会议的第二次会议。到目前为止,可以说中美
官方科技交流与合作已经得到了恢复,但是,除少数领域合作尚有进展外,大部
分议定书的执行已再不如“六·四”之前,特别是,双方从合作的深度、广度到
规模,已经远远达不到1989年之前的水平,双方合作中过去正在解决的问题
,例如知识产权问题和技术转让问题,不仅至今仍未解决,而且变得更加复杂,
更加政治化。
但是,“六·四”之后两国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却较快地得到恢复,特别是在规
模上,约于三年后的1992年便基本恢复到“六·四”之前的水平,就学术人
员往来数量而言,目前美国学者来华人数仍然是世界各国中数量最多的。这充分表明,
中美两国科技界都十分珍视双方已经建立起来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过去亲手开创
的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大好局面。
中美两国人民之间存在着传统的友好关系,两国人民之间友谊的基础是牢固的。
中美两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更是两国学者的共
同愿望。因此,我们对中美两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前景也是乐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