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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工作“十一五”规划

2007-05-29 12:54 战略·谋略 ⁄ 共 1003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序言

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步入了一个科技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时期,也步入了一个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重要时期。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发明和广泛应用,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革,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专利制度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法律制度,对经济贸易活动的影响显著增强,专利已成为国家和企业培育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性要素之一,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成为世界性的趋势。国际形势的变化给世界范围内专利制度的调整与变革带来深刻影响,发达国家不断强化专利保护,积极推动专利制度的国际化。世界各主要国家专利局纷纷通过制定各种计划、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国际影响力。

在国内,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对专利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执行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专利制度在社会经济、科技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将得到历史性提升,社会各界对专利的认知程度和专利意识越来越强,专利申请量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同时,社会公众对改善专利保护环境和提高专利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缩短专利审批周期和提升专利审批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专利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十一五”时期,专利工作要明确适合我局局情、满足我国专利事业发展需要的发展目标和指导思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局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十五”期间专利工作回顾

“十五”时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专利审查工作“十五”计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任务措施,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专利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专利审查综合能力显著提高。

——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专利审查能力不断提高。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十五”期间,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数量大幅增长,三种专利的申请总量已达159万件,是我国施行专利制度以来十六年申请总量的1.38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5万件,2005年年申请量已达17.3万件,位居世界第四;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量分别达到53万件和51万件,并继续保持年申请量世界第一。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均较“九五”时期显著增加。

专利审批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审查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发明专利的审查积压状况明显缓解。“十五”期间,三种专利的授权总量为83.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总量达到17.7万件,分别是“九五”期间的2.3倍和5.6倍。2005年,发明专利申请的平均实审结案周期达到24个月,比2001年缩短了29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基本实现了进出平衡,平均审查周期分别达到11个月和8个月。复审与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年结案量稳步增加,平均审理周期已达到12个月。自2001年施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制度以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的登记工作基本保持进出平衡。

——审查质量意识显著增强,专利审批质量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管理力度加大,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增强了审查员的质量意识,提高了专利审批质量。在三级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初步建成了全流程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初审、实审、复审和PCT质量评价办法和质量检查标准;在局内形成了前后流程间的质量反馈制度;初步建立了PCT申请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资格认证制度。

——人力资源开发和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审查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十五”期间招录发明专利审查员1342人,含审查协作中心409人,截至2005年年底,发明专利审查员已达到1426人,审查能力达到815审查人年(含审查协作中心的218审查人年);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应诉及流程管理人员人数达到107人,是2000年的2.8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及流程管理人员人数翻了一番,分别达到136人和80人;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的队伍建设同步加强,初审与流程管理人员达到166人;专利审查辅助人员达到300余人。

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编写了《专利人才教育培训指南(试行)》和《发明专利审查基础教程》,改革并规范了各类人员的培训方式,加大了业务骨干和中青年领导干部的出国培训力度,“十五”期间共选派450余人次赴国外培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内设机构职能。经中编办批准,专利复审委员会由专利局内设机构调整为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建立了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承担部分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和分类工作;专利实质审查部门由原来的5个增加至7个;管理及业务部门处室的机构和职能进一步理顺,适应了我局业务发展的需要。

——专利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第二次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于2001年7月1日顺利实施,经过修订的审查指南同步生效。2001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我局制定并颁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初,在总结审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次启动了《审查指南》修订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等一系列行政和业务规章;在建设专利审批流程管理系统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专利审查操作标准和办事规程。

积极参与《专利合作条约》和《实体专利法条约》的修改与制定,首次将传统药物分类纳入国际专利分类系统中。

——信息化建设速度加快,专利审批流程同步优化。全方位服务于专利审批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电子申请系统初步建成,已累计受理申请7000余件;专利审批流程管理系统、专利审查辅助系统、电子文档系统和电子出版系统投入运行。完成了中国专利检索系统的全面升级,建立了美国和日本专利全文数据查询系统、专利代办处远程会晤和查询系统,建成了公文审批办公自动化系统,开通了我局政府网站。

加大了专利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力度,对审查工作和社会公众的文献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文献信息研究能力有所增强。

专利审批流程得到必要优化,实现了“公告和办证并行”以及专利收费的全流程管理,提高了中间文件处理效率,缩短了案件的流程流转周期,提高了流程质量。

——与专利有关的社会服务工作开创了新局面。继续做好加快审查工作,“十五”期间共有3018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入加快审查程序,得到快速及时审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工作进展顺利,共计完成检索报告约5000 件。

为社会提供专利申请和专利信息服务的工作取得新进展。共选派167名审查员赴全国80家专利试点单位进行了研讨和宣传。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提供专利战略研究服务的工作有了良好开端,已取得一批重要研究成果。社会咨询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到目前为止累计解答问题30多万个,日均处理咨询480余件,并初步建成了客户服务系统。

——行政和后勤条件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专利审查业务信息楼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计算机网络和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审查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资金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了财务预算增长机制,健全了财务预算执行机制;建立了专利审查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审查工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职工住房条件有所改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稳步提高。

——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和有力监督。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建工作,为专利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和坚实的思想基础。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敬业精神不断增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重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的职能作用,团结进取、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基本形成。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应清楚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与专利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主要是: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效率和质量仍需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需要稳步推进,专利审批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审查业务基础研究能力和专利技术分析能力亟待增强,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专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等。

本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全局各部门要在本规划的指导下,牢牢把握历史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强局建设,把专利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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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五”期间专利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十一五”期间专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十一五”期间专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世界知识产权强局建设,抓住专利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促进作用,全面提高专利工作管理能力、专利审查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实现专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专利工作要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专利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坚持以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改革和创新克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根本,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深刻认识专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专利工作各项能力建设。

——解决好战术实施与战略决策相衔接的问题。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缜密组织战术实施,加强协作与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实现各项专利工作协调发展。使文化建设与各项能力建设相互促进,人力资源和支撑保障条件可持续发展,确保专利审查工作符合“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专利制度国际规则的调整与变革朝着有利于我国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和更有利的条件。

(二)“十一五”期间专利工作的主要发展目标

——保持适当的审查周期。根据专利申请量增长情况和专利审查能力发展状况,结合社会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专利审查周期和审查任务。预计“十一五”期间,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申请总量将超过34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将超过 140万件。到2010年,争取使发明专利申请的平均实审结案周期稳定在24个月左右,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平均审查周期均达到6个月左右,专利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稳定在12个月以内。“十一五”期间至少审结发明专利申请案70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案89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109万件,专利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案4.1万件。

——提高专利审批质量。全面提高专利审查、流程管理以及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工作的质量。在实现专利审查过程控制的基础上,提高专利授权工作的稳定性和社会满意度。到2010年,使专利审批质量接近2004年年底时知识产权(专利)强局的水平。

——增强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专利服务水平为主要目标,大力增强专利信息情报分析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咨询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能力的提高。

三、“十一五”期间专利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针对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及实施的相关工作。

加强对审查基准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审查指南动态修改机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深入研究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引发的专利审查与保护的新问题,制定和明确既符合国际规则又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审查基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审查标准,提高其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不断完善审查业务规章。建立健全与电子审批流程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形成全面统一的业务规则和办事规程。

(二)进一步完善全流程审查质量管理体系

以提高专利授权工作的稳定性和社会满意度为目标,完善全流程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管理力度,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

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在现有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局、部、处三级质量管理工作的分工,局一级重点加大质量管理和协调的力度,部、处两级着力做好审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针对性培训;制定审查员岗位质量标准和质量操作手册,实行全流程质量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扩大质量检查范围,增设分类质量和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将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纳入全局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一整套程序和实体意义上的全流程质量检查标准和质量管理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机制。

健全质量反馈体系。完善现有的内部质量反馈体系,实现前后流程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支持,建立前后审级间的反馈制度;加强外部反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代理人协会、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的质量监督作用,重视信访工作中反映问题的分析与处理。

建立质量管理信息数据库。以质量检查结果和局内外反馈信息为基础,建立质量管理信息数据库,注重数据的分析与研究,为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设基本满足专利工作需求的人员队伍

建立一只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基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情况、审查任务需求以及当前的人力资源配置状况,科学确定人员招聘规模,合理调整人员结构,适当加大有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专业复合型人员和高学历人员的招聘比例。到“十一五”末年,使发明专利审查员总数达到4000人(含审查协作中心)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与流程管理人员达到220人,外观设计专利审查与流程管理人员达到150人,初审与流程管理部的审查与流程管理人员达到350人,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应诉及流程管理人员达到400人。相应增加信息化、综合管理、文献信息、行政及业务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数量。合理配置、稳步发展专利审查辅助人员队伍。

做好人员扩编工作。努力拓展工作渠道,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审查协作中心灵活的进人机制,使人力资源的配置更好地满足专利审查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人员招录机制,加大招聘宣传力度,拓宽人员招聘途径,做好人员招聘工作。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提高人力资源对业务发展需求的满足度和匹配度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人员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畅通人员流动渠道,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以业绩为重点,以德、能、勤、绩、廉为要素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形成以人为本、充满活力、充分发挥个人和部门积极性的用人制度;不断加强干部制度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革并完善等级审查员评任制度,加强选拔和评任过程的监督;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干部任职培训和脱产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为人才培训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围绕《专利人才教育培训指南(试行)》的实施,建立完备的培训项目体系、师资队伍、研究体系、组织和实施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人才培训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改革和完善审查员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审查员培训方式,将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实践活动,逐步提高审查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继续拓宽各类人才的国际交流渠道,为人才的国际培训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依托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培养各类专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并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审查经验,帮助年轻审查员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五)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流程优化力度

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保证专利检索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作好专利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不断完善电子化办公系统。

——加大检索系统、专利文献图像及文本全文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的开发力度。以我局现有的数据资源和外部获取的数据资源为依托,提高数据加工水平,在整合我局已有各类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智能检索技术,建立满足专利审查使用要求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实现跨平台多数据库的信息智能检索。建设审查员知识库管理系统和特殊业务领域的电子审查文献数据库。

——以提高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为出发点,通过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大力推进专利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整合现有的电子申请系统、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审查辅助系统、电子文档系统和电子出版系统,完成所有审查文档的代码化,建成业务流程贯通的电子专利审批系统。深入研究审批流程环节的合并、减少、转移和并行的可行性,逐步将以岗位为主线的专利审批流程转换为以专利审查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审批流程。建立数据质量保障机制,全面构建信息安全体系,确保数据信息的质量和安全。

——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化办公工作。围绕政务公开、服务公众这一主题,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作好面向社会公众的专利申请与缴费、专利权的质押与转让、专利权的诉讼保全、专利法律状态查询等网络服务工作。在继续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分散的应用系统,建成全局内部电子化管理体系。

(六)提高文献信息的服务能力和研究水平

文献信息工作要以需求为导向,加强专利文献信息和非专利文献信息建设,不断提高文献信息的支持服务能力和研究水平。

——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扩大文献信息收集范围,加强数据源研究,形成国家级专利文献收藏系统;加强非专利文献资源建设,为专利审查工作配置国内外科技数据资源,建立并完善“非专利文献数字资源服务门户网站”。

——做好审查文献服务工作。为专利说明书图像数据库配齐审查工作所需的专利全文,初步建成中国、美国和欧洲专利局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的专利全文文本数据库。

——进一步开展专利文献、分类和标准的研究。跟踪专利文献、专利分类和标准的动态,开展专利文献信息理论、专利分类和专利文献标准研究;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专利分类系统的改革与修订;整合国际专利分类、欧洲专利分类等分类数据,形成实用性较强的分类查询系统。

(七)加快提高参与国际专利事务的能力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增强我局参与国际专利事务的能力,提高我局专利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显示度。作好对世界各主要专利局的审查标准、审查规则等的跟踪,准确把握当前国际专利制度变革的态势,作好基础性、前瞻性的研究,以负责任和建设性的态度推动《专利法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实体专利法条约》以及其他国际条约的制定与修改,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专利制度的协调;巩固和加强国际专利事务的交流,探讨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合作的有效模式,广泛开展专利检索与审查、信息化建设、社会服务、文献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双边或多边合作。

(八)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贯彻专利工作要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方针,尝试建立全方位、多层次为我国经济建设和技术进步服务的机制,推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形成。

——以服务于国家科技创新和建设良好的专利保护环境为宗旨,积极探索和推动按需审查制度的建立。主要包括:设立加快审查制度,制定明确的加快审查程序;建立系列专利申请的集中审查工作模式,提高审查效率,保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进一步探索适应特殊技术领域发展需要的审查工作方式。

——不断探索专利信息情报研究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深入开展专利信息情报服务工作。一是初步建成基本满足社会公众需求的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作好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传播工作;二是建立专利信息情报分析报告制度,对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技术领域,进行专利技术追踪,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高新技术领域,做出专利技术情报分析报告,及时向有关方面及社会发布;三是组织审查员从事国家重大产业政策咨询;四是做好专利信息加工与利用方面的理论研究,指导中介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利用专利信息;五是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加强专利制度的基础知识和专利审批知识的宣传,提高企事业单位的专利意识和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咨询工作,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整合现有的咨询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咨询服务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完善与不同用户主体的沟通与交流机制,改善窗口工作作风,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客户服务中心、信访工作、社会调研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为各类用户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

(九)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积极稳妥地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渐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政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构建信息通畅、数据准确、优质高效的业务管理体系,实现严格、科学和精确管理。

——转变管理思路,严格管理责任。通过对世界各主要国家专利局审查状况与发展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我局局情的业务和行政管理模式;转变管理思路,注重发挥部门和处室的管理积极性,实现以全局整体目标为核心的积极主动管理;在进一步理顺职能机构的基础上,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整体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制度,完善行政问责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管理工作遵循依法行政、规范有序和廉洁高效的轨道运行;强化管理过程的监督与控制,保证党组决策的贯彻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提高业务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加强对各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人均待审量等方面的预测,在建立审查员业务档案系统和审查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实行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增强宏观业务管理的科学性。通过对数据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研究潜在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同时基于流程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改革案源分配与调整方式,实现案源与人力资源的动态配置,提高各级业务部门管理的精确性。

——形成以提高审查工作效能为中心的联动机制。建立学术研究、标准解释与修订、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的联动机制。通过收集局内外对审查标准、审查质量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解释或修订审查标准,并在审查实践和质量控制工作中检验这四方面工作的不足和相互适应度。以此为基础,实现各项工作的信息共享、联合互动和彼此支撑,进而保证各项专利工作协调发展。

(十)不断提高条件保障能力

着力抓好事关专利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条件保障能力。

——增强资金支持能力。积极主动地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与专利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查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做好“三期”专利审查办公用房的立项、规划和建设工作,到2010年以前,争取新增业务用房13万平方米;在“三期”工程完成前,积极筹措,全力解决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办公用房问题;配合办公用房的增加,做好计算机网络和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关心群众生活,加强职工的健康保健工作,协助职工解决好住房问题以及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其他问题,为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十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营造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专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继续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专利事业发展的大局,努力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新阶段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大力培育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服务公众的优秀公务员形象。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专利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稳步发展。

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全局观念,把个人发展与专利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各类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搭建平台、提供空间。大力提倡互帮互助和团结友爱,多渠道、多层次为部门和干部职工创造交流机会,加强沟通与理解,在全局营造出团结进取、健康向上、和谐有序的人文环境。

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凝聚合力,真抓实干,促进专利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专利工作“十一五”规划、建设知识产权强局而努力奋斗!(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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