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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共犯结构万恶之源在“独”

2008-08-23 23:22 战略·谋略 ⁄ 共 307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顷阅台湾媒体《中时社论》(2008-08-20)“揭开让扁珍肆无忌惮的共犯结构”文中关于陈水扁涉海外秘密帐户洗钱一案,归咎其原因认为:“第一层共犯结构,是民进党”。原因是:“在陈水扁执政八年的过程中,民进党拋弃了包括清廉、勤政、爱民、民主、正义在内的进步价值,退化成为执政可以不顾一切、也不择手段的权力集团。这个以民主价值召唤出民众求变热情的政党,逐渐变成独拥陈水扁的一言堂”。

社论中说:“当年多少前辈愿意为追求民主改革自我牺牲,但踩着前人血泪踏上执政庙堂的民进党,却渐渐成了一群只想跟在阿扁身后摇尾谄媚的忠犬。党内看不过去而有异议者,都遭到疯狂的抹黑追杀。这样的共犯结构,让不受牵制的扁珍趾高气扬有恃无恐。即使到了现在,民进党也没有力气和胆识与陈水扁作切割,这样的政党,沾到的好处也许不少,但陪葬了更多更珍贵的东西”。

“另一层共犯结构,是只问立场不问是非的深绿民众与若干名嘴”。理由是:“陈水扁靠着煽动族群对立来掩护自己的无能与贪渎,深绿民众对他死忠到底的支持,以及若干媒体名嘴一味的护航,一次次让陈水扁和民进党惊险度过政治难关,也因此不必反省不必检讨也不必改变,在错误的航道上愈走愈远”。

“再一层共犯结构,很明显地,是存在于政商高层之间的金权共生体”。事实是:“从扁珍介入财经决策与人事之广之深,红顶商人走动之勤礼数之殷,各种传言之贿声贿影,再对照如今启人疑窦的许多政策,包括二次金改中的若干合并案,都看得出扁珍一登上执政宝座,就顺势成了原本声称要打倒的金权共生体的新主子,而且如鱼得水踌躇满志”。

社论中说:“金权政治的操作是以权换钱、以钱养权,权与钱相滋相长,成为盘据政经高层吸取国家资源的大毒瘤。在行政配合与司法掩护下,阳光照不进检调查不到,直到政权轮替才发现连调查局长都在帮忙吃案,更别提整个国家机器是不是成了‘第一家庭’的图利工具”。

“坦白说,这是从过去国民党政权就长年存在的统治模式,并不是从陈水扁开始,但唾弃金权政治正是民众选择变天的理由。陈水扁却欣然接收金权共生体,民进党也良知沦丧地成为帮凶,却是对台湾人民最不可原谅的可恶背叛”。

“近年来,在意识形态挂帅、族群严重撕裂下,社会原有的价值体系迅速崩解,以致于立场凌驾是非、口号淹没理性、指控取代沟通,整个社会的讨论陷于弱智但霸道的状态,渐渐习以为常地只要是自己人就不问对错相挺到底,这也是让陈水扁在歧路上走得毫无心理负担的理由之一。因为,缺乏是非的社会气氛让他相信自己可以为所欲为”。

其实,从前述社论中的“这是从过去国民党政权就长年存在的统治模式”、……“陈水扁却欣然接收金权共生体,民进党也良知沦丧地成为帮凶,却是对台湾人民最不可原谅的可恶背叛”、……“近年来,在意识形态挂帅、族群严重撕裂下,社会原有的价值体系迅速崩解,以致于立场凌驾是非、口号淹没理性、指控取代沟通,整个社会的讨论陷于弱智但霸道的状态”、……到结论是:“因为,缺乏是非的社会气氛让他相信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中的何以“缺乏是非的社会气氛”,以致“让他相信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究其造成共犯结构的万恶之源,乃在于台湾政治事业从业者,尤其如扁的以挂着律师为名的公然地企图自欺欺人的时不时地炫耀台湾是个“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国家”(即旨在自以为台湾真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竟不老实诚恳的面对台湾是早于1945年10月25日即已自日本归还中国的台湾省;而台湾所沿用的“中华民国”,也早于1971年10月25日,根据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意味着指明追溯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取代的历史事实。从而,中华民国已成中国的历史朝代牌位名称,即1949年10月1日以后,沿旧以“中华民国”为国名称号,显然已成非法。

就正是由于台湾当局政治事业从业者,如此的为了能持续觊觎“独”享既得的不当利益,硬要生活在一个不踏实的、虚幻的,已成一个中国历史朝代牌位名称,又悖逆相关国内法和国际法而非法的“中华民国”幻梦中,或者随时在恐惧的阴影中,冒着与《反分裂国家法》危险对抗的企图以“台湾共和国”自欺欺人的自说自话的自慰中。因此,由台湾当局领导人,勿论以何种方式的都为妄想非法悖逆历史事实的“自成一国”、“自居中央”所衍生造成的“缺乏是非的社会气氛”,以致“让他相信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才会有如扁律师显现出来的台湾律师的缺乏是非的“律师性格”,再衍生造成和其一起运作共生的台湾司法的黑暗和吃案或包庇。即使并非全部,然而,整个台湾的司法大环境,在政治事业从业者“从官发财唯是”的误导操控下,与台湾高官已形成了共犯结构,其恶性循环永无止息。致纵难得有赳赳貌,存正义感的律师或法官或检察官,亦不得不屈服于台湾司法盘根错节连连的冤假错案难以翻身的作恶多端的大环境。

再直接说穿了,台湾当局高层“缺乏是非的社会气氛”,以致“让他相信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万恶之源乃在于台湾的所谓“蓝绿阵营”都妄想以“国”处之,才有所谓相关的“国防”、“外交”的钜大军购和“外交”经费,以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穷的钜大的媚外“交际费”……等等的可以任何名义为名,包括能以机密为名的耸人听闻的回扣……等等共犯结构的产生,无不是根源于“独”。如据报道已知的即有“拉法叶舰案”和“巴纽案”,以及扁的“公务机要费”和最近被揭发的扁家的海外洗钱案……等等。而扁家的海外洗钱案,据报道,更牵扯到本身职在查办弊案的调查局局长和检察总长的可能吃案包庇的问题。

从而比如今日口口声声说要改善两岸关系的马英九的往访所谓的“邦交国”,与其要拿巨款去让别国花用,而却又只为了一年一度的如前述的台湾参与联合国之提案的无聊昏庸之举,还不如把台湾的所谓“外交”、“国防”,早早扔给北京中央统一管辖。台湾当局就老老实实好好当个中国台湾省,全心全力把台湾省的省政搞好,全心全力的为台湾省民谋福利。台湾倘有兴趣于参与联合国事务,只要申请加入中国联合国代表团团队,共享一个中国的权利和运作,不就得了?何必花那么多劲,到头来不就是为了路人皆知的企图“独立”于中国之外,妄想悖逆历史事实的“自成一国”“自居中央”?又如何能改善两岸关系?倘两岸能合者两利的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官方和民间都快快乐乐的生活,这还不好么?偏偏有人要拼命去当个像贼似的“总统”、“国家元首”,图的可不是台湾黎民百姓你我的切身利益。扁律师不就是个榜样?

因此,笔者认为,台湾当局倘真心要端正社会价值观,要纠正缺乏是非的社会气氛,不让高官显贵们都相信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唯一之道就是要先正本,清除万恶之源的“独”心,即端正根源的面对遵守台湾已是自日本归还中国的中国台湾省的定位,而“中华民国”已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取代的已成中国历史朝代牌位名称的一个过去的朝代的历史事实。

试问:爱新觉罗后代,能一直生活在大清王朝的幻梦中么?一个公然悖逆、违反应受相关国内法和国际法约束的历史事实的台湾当局,能以“是非和正义、法治”的价值观示范予台湾黎民百姓么?当台湾上下都不当贼时,才能在台湾培养出一个有高尚道德价值观的大环境。否则,任何台湾政权,只要存有“独”心,必会持续衍生出与台湾地位不相称的所谓“国防”和“外交”二者相关的共犯结构。其它启人疑窦的二次金改合并牵涉到的金权共生的挂勾,或者公营事业的人事弊端,甚至由一个秉持追求民主进步公平正义价值观的政党,复经扁女陈幸妤的暴露,那些曾在台湾政治丛林中张狂一时的“选举食物链顶端者”,竟都是堕落到见钱眼开金权共生的共犯结构,不也都源自于此么?

洪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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