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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迷失

2008-11-26 20:27 战略·谋略 ⁄ 共 242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的历史性访台,也让我们见识了台湾“历史性”的民主。真的得感谢张铭清的探路,才引起了马英九的高度重视,不然现在的陈云林不知道在哪里被单挑了。陈云林访台时,民进党权贵们鼓动民众上街抗议陈云林和马英九,号召围攻陈云林和马英九会面的场地。那个打张铭清的王定宇甚至说:警察是违法执法,人民可以逮捕警察。陈水扁还高喊:要审判陈云林和马英九。对于这些话我不想做过多评论,因为反驳这样的“畜生”(打引号不是说他们不是,而是表示自己想不出比这更好的词,但这个词却又有侮辱的含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想借这次民进党的游行抗议来戳穿台湾的民主的真相。

经过美丽岛事件受害者的抗争,台湾取消了戒严,制定了各项民主政策,构建了民主的制度和体制。多少年来,台湾始终在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民主成就,争夺两岸中制度和道德的制高点。但是,在民主制度的框架里的民主却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台湾向世界宣传的自己的民主是什么呢?总结一下,无非是这几点:一是公民有平等投票权;二是公民有充分的言论、游行和结社自由;三是媒体有充分的报道自由;四是有政权的轮替;五是“行政院”、“立法院”和“法院”的权力分立和监督。这些制度性的规定几乎照搬了西方的民主规范,可是,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却不得不让人产生东施效颦的感觉,这些经过西方思想家们、政治家们和民众构建和示范的民主,在台湾已经背离了他们的初衷,完全被糟践了。

台湾的民主规范确实是无所诟病,从文本中随便找出哪一条,都没有非民主的影子。但是,为什么在这么完美的规定面前,会出现陈水扁之流的巨额贪腐?为什么会出现无所不在的街头暴力?等等这些为什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民主制度的构建中,公权力的无限退缩纵容了民众的违法行为和暴力。民主没有错,自由也没有错,但是民主和自由不能无限地放大,大到不受控制的地步。老祖宗告诉我们,凡事都要有个度。西方的先哲们也曾警告过民主的威胁。就台湾而言,民众被归还了充分的权利,但同时,公权力流失的太多,畏惧权利,不敢拿出法律的规定来规范权利的边界,也就无法约束权利的滥用。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台湾的民众可以对警察乱喊乱叫,甚至辱骂;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台湾的民众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随意干涉他人的生活和公共秩序;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台湾的警察在面对这些违法行为时,听之任之,生怕被扣上“专制”的帽子。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台湾的民众可以高喊蔡英文“总统”,却忘了另一位合法的“马总统”。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合法申请的示威路线可以随意更改,直至限制陈云林的自由。这哪是民主啊,这是亚里士多德笔下的“暴民社会”。对照美国,哪个示威者敢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哪个示威者敢脱离申请的示威路线?美国警察的权威谁敢藐视?他们可是有当场击毙的权利。所以,台湾的一些人跑到世界各地去示威我们的领导人,都不敢像在台湾这样肆意妄为。对内,无所不用其极;对外,比哈巴狗还乖。公权力在民主中迷失了自己。公权力要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对于任何践踏公权力的行为,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约束。目前,台湾的公权力很像马英九的面相——女柔。对于那些施暴的人,不要从政治的角度去考量,畏首畏尾,害怕会引起更大的动乱,结果只能是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因此,要严格按照法律来办事,谁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就要法办。法治社会需要简单的思维,一根筋反而是最纯粹、最忠实的。

在民主制度的构建中,没有形成相应的政治文化。无论是日本、韩国或是新加坡,西方的那套民主制度都是与本国的传统文化相抵触的,对于台湾,仍是这样。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包含着对权力的极度崇拜和极度畏惧的双重因子。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与这种传统文化是吻合的。西方的文化本着人民主权的观念,强调民众的权利,缩小政府的范围。西方的政治制度与这种文化是相适应的。但是,当西方的政治制度套上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这种严重的错位就是社会的严重畸形。就拿德国来说,魏玛共和国的民主遇上了日耳曼传统的文化,就是希特勒合法的执政。同样的,在台湾,就是现在的社会畸形。当传统文化中对权力畏惧的一面被民主的制度所打消的时候,就是对权力的万分蔑视,因为这样做是不需要成本的。民众性中的野性就像脱缰的野马四处狂奔。那群自由的民众,在追逐权位的政客的招集和鼓噪下,就不断地冲击社会的正常秩序。同时,又由于政客有民众的支持,一切就变得那么的自然和合法。所以,就算民进党是如何的下流、龌龊,他们找到了民众作为自己的金钟罩和保护伞。表面上看,就披上了民主的外衣,这层外衣则会进一步地去迷惑其他不知情的民众。这一切和当年的德国是何其的相似!另一方面,民众对民主自由的错误认知,造成了任何人或政治机构限制或阻止自己的主张和行为的动作都被视为侵犯了自己的自由。于是,任何的行为,任何超过度的行为,被想当然地认为是符合民主自由的价值观,如果这种行为和法律相抵触时,就是法律的不合法。那么,维持社会秩序的法律就在那群人眼中成了可以随意违反和践踏的,社会的秩序又从何谈起呢?所以说,在建立民主制度的同时,要教育民众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不能随意地破坏社会已有的规范,享有权利的同时要坚守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更不能破坏他人享有权利的自由。就像德国在二战后的全民教育那样。再者,在台湾执行制度的人的思想还是典型的传统思维。正因为如此,陈水扁可以集结那么多的共犯,正因为如此,叶盛茂之流可以抛开任何制度的约束去履行对主子的忠诚。这些只能说,一块好看的牌坊立了起来,可里面的人还是不折不扣的婊子。

台湾就在民主中迷失了自己,更为悲哀的是,他们还认为自己是民主的典范,认为民众能够走上街头、民众可以殴打警察、民众可以乱砸乱打就是民主的价值。就像很多人说的,按照这样的价值标准,文革时的造反有理就是更高级的民主。一个迷了路的人如果坚信自己的道路是正确的,那么迷途之人走向的必然是不归之路。所以,这种畸形的民主状态是台湾的悲哀,也是全中国的悲哀。

上海 黄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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