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太阳的颜色很绚丽,赤橙黄绿青蓝紫,把我们的生活照耀得多姿多彩。
然而,阳光下也有罪恶,当翻开报刊,打开电视,新闻媒体常常将在共和国蓝天下发生的一桩桩腐败丑行送入人们的视野中,让人扼腕,让人叹息,更让人切齿。
如果我们将腐败也赋予颜色的话,我们发现,腐败的颜色虽然令人眼花缭乱,可它断然没有太阳那样绚丽,那样纯正,那样温暖。
让我们站在太阳底下,睁着慧眼来看腐败的颜色。
腐败的颜色越来越花
在中国20多年如火如荼的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中,一直徘徊着一个令上上下下都感到棘手甚至困惑的幽灵:伴随着经济的巨大进步,腐败也在一同疯长,而且形态越来越复杂,颜色越来越花,有时甚至让你看不清它到底是不是腐败。
但,冷静观察,细心辨别,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腐败大体上有红、灰、黑、黄四种颜色。
红色腐败的本质特征,是对权力的滥用。这种腐败把应该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用在了为自己为小集团的服务上,但又贴着“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标签。那些慷国家之慨、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那些“决策拍脑袋,表态拍胸脯,事后拍屁股”的“豆腐渣工程”、“交学费工程”、“半拉子工程”;那些“一级哄一级,一直哄到总书记;一层糊一层,一直糊到共和国总理”的造假行为;那些以各种非正常方式压制以至强奸民意、不顾民生而“创造”出来的“大好局面”;那些以组织的名义,把一个个忠诚、正义、公正之士“赶”出“圈”外,而把一个个亲信、心腹、亲属“插”进“圈”内,把一个个庸官昏官甚至贪官“扶”上升迁之路的“官场之怪现状”,等等,都属于红色腐败的范畴。红色腐败有很多冠冕堂皇的口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改革就会有代价”、“稳定压倒一切”、“工作需要”等等,不一而足。在这些口号下,红色腐败便变得名正言顺,常常是畅行无阻,有时还带有很大的欺骗性,甚至还会赢得上上下下很好的评价与口碑,但其结果只能是牺牲公众利益,染红的只能是某些官员的“顶子”。因此,红色腐败是最有危害性的腐败。
灰色腐败的突出表现,是对权力的异化。这些官员手里掌握着国家和人民赋予他的各种各样的权力,他们则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法,使手中的权力异化为商品,用来交换各种各样的有形利益。行贿受贿、贪污挪用、买官卖官、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吃回扣、洗黑钱等等,都是灰色腐败的外在形式。有人曾经细致研究过索贿受贿行为,认为要达到目的有六大秘诀可以帮其“致富”,那就是“对想当官者要拖,对私企老板要狠,对有问题者要吓,对亲戚朋友要骗,对该办的事要卡,对受我恩惠者要敲”。灰色腐败广泛存在,仅索贿受贿就有如此多的花样,其他形式的腐败手段便可见一斑。不过,灰色腐败再怎么隐蔽,公众大多都看得清楚,起码“交易”双方是心知肚明的。在百姓眼里,所谓腐败大多也就指的是此类腐败。因此,灰色腐败是最有普遍性的腐败。
黑色腐败的根本特点,是对权力的背叛。我们官员手中掌着的权力,本来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但有些官员从官场陋习、江湖义气开始,慢慢地结党营私,逐渐滑向“黑商”和“黑帮”,最后形成“官商勾结”、“红”与“黑”联盟的腐败局面。他们或与各路“黑商”结成“利益集团”,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和群众利益;或与“黑帮”走到一起,大肆破坏和扭曲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形成各种是非混淆、善恶颠倒的“二政府”,让人们生活在一种不和谐、不信任、不安宁甚至惶惑可怕的社会环境中。因此,黑色腐败是最有恐怖性的腐败。
黄色腐败的关键问题,是对权力的玷污。这种腐败的主要元素是“性”。极少数官员以为,“性”和“权力”是可以分开的,就像时下人们所说的“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一样,所以这些官员凭空地认为自己头脑里已经有了一道“精神防线”,不会因为“性”而腐败。但无情的事实是,“性”一旦与“权力”碰到一起,便会纠缠不清,腌脏的勾当说来就来了,温柔的陷阱要你陷多深就会陷多深。近年来查处的腐败大案中,90%以上与“性”有关,不是“情妇”、“情夫”,就是妓女、“鸭子”。“情贿赂”、“性交易”,贿赂、交易的已不是“性”,而是被“性”玷污过的权力和金钱。不是有贪官为了“性”,将妓女“培养”成了一个地方的宣传部长吗?不是有贪官为了“养”8个情妇,两年多时间就贪污挪用公款400多万吗?不是有贪官为了获得年轻男警官的“性爱”,常常以快速升迁相许诺或相要挟吗?所有这些贪官最终都没有好下场。“色”字头上一把刀啊。因此,黄色腐败是最有腐蚀性的腐败。
诚然,不管我们以怎样的视角去归纳,也不能襄括所有的腐败。因为腐败的颜色并不像我们描述的这样清楚,它往往相互交叉相互混淆,并不单一,并不鲜明,但大体上看,每一种腐败还是有一种主色调的,或红或灰,或黑或黄。
腐败的最终后果是三个“变色”
不管腐败以哪种颜色出现,明也好暗也罢,如果不加以预防和惩治,任其蔓延发展,其最终后果只能是使我们的党和国家以及整个社会都改变颜色。
大家一定还清楚地记得,世界上最早的共产党——前苏联共产党,在走过93年历程执政74年之后,仿佛是一夜之间就红旗落地、灰飞烟灭了。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腐败掏空了这个红色政权的经济基础。前苏联剧变后的进程证明,最大的赢家不是黑市倒爷,也不是持不同政见者,而是过去各级党和政府以及国有企业的领导成员,他们在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摇身一变成了新显贵。美国学者弗兰克说:“苏联共产党是唯一一个在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政党。”前车之鉴,叫人警醒。所以,邓小平一再告诫全党,中国是否出乱子,关键在共产党内部。江泽民则反复提醒全党,一定要防止在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胡锦涛更是具体地指出,我们党“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
前苏联的共产党成了自己的掘墓人,俄罗斯只能被迫走回到资主义道路上去。十几年来,俄罗斯“寡头政治”当道,他们控制着俄罗斯的经济和政治命脉,即使是被称为“新俄罗斯之父”的叶利钦在当政期间也时常被累得“心脏病突发”,即使是被称作“铁腕总统”的普京殚精竭虑,直到今天也未能使俄罗斯完全恢复元气。中国与俄罗斯的国情大不相同,人口多,底子薄,科教落后,是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根本就经不起前苏联剧变那样大的折腾。如果任腐败发展下去,一些“腐败富豪”通过政治寻租执掌一方政权后,既要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同时还要不断通过新的腐败来扩大自己的利益,而且腐败的路径指向只会是类乎于南美、伊朗、菲律宾、印尼、秘鲁那种黑金政权当道、特权经济横行、贪污贿赂成风的金权政治。如果出现这种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可能就此毁于一旦,社会主义的中国也有可能就此国将不国。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的最大本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党心和民心是相依相通的。而腐败,背离的就是这个宗旨,丧失的就是这个本钱。如果我们不防腐败、不治腐败、不除腐败,而让腐败滋生蔓延,泛滥成灾。党风不正、政风不清必然会导致民风不淳,人们就会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正气、看不到正义,看到的只是一片黑暗。一旦这样,共产党赖以生存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将不复存在,人民群众也就失去了自己的领路人,整个社会的风气也会变得混浊不堪,“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也将从警醒变为现实。
卢梭说:“当风俗一旦确立,偏见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就是一件危险而徒劳的事情了。”所幸的是,我国的腐败还只是一种现象和趋势,热衷于搞腐败的官员和国人毕竟还只是少数,并未在整个社会“确立”和“生根”,“改造”以至根除还来得及。
剥去腐败的伪装色彩
没有哪个搞腐败的人敢明目张胆地宣告自己在搞腐败。腐败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善于包装,就是在腐败的本色上涂上一层非腐败甚至是廉洁的色彩。
怎样剥去腐败的伪装色彩,培育一种不想腐败、不会腐败、不敢腐败的廉政氛围,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的产生呢?经过长期的反腐败实践和认识,我们的党和政府找到了规律和答案,这就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筑牢他们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这是前提和基础。这个基础不打牢,腐败就会有浊流;这个基础打牢了,源头的水就清了。红军时期,有人曾问胡耀邦:“参加共产党有什么好处?”胡耀邦的回答是:“让我看,参加共产党有99条是‘坏处’,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可能被杀头,还会坐牢;危险的工作要抢着去干;如果军装不够,要让给别人穿;饭少人多,要让群众先吃,自己饿肚子……要说‘好处’,我看只有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拥护你!”如果我们今天的党员干部都有了这样的思想境界,谁还会想到腐败呢?尽管今天的条件和环境不同了,但我们党的宗旨始终没有也不会改变,我们的党员干部只有永远保持先进性,永远坚定自己的政治信仰,永远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动,才能永远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能永远保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才能永远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样一来,腐败也就失去了萌芽的“种子”,更没有了伪装的色彩。
诚然,履行宗旨、培养道德,毕竟只是内在的软约束,未免有些理想主义色彩。休谟说:“政治作家们已经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都视为无赖——在他们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他目的。”因此,要反腐倡廉、杜绝腐败,更重要的是先把人人都假设为“无赖”,然后根据中国国情更周密更严密更有效地改革和创新政治经济体制,把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对政治的责任伦理意识法制化,营造制约权力的法律、制度环境。可喜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在“从源头治理”的新思路指导下,注重制度建设,取得了一系列良好而显著的成效,系统地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筑起了我国反腐败的战略框架,同时国家正在进行反腐立法,着力建设国家廉政体系,加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对我国的积极影响,我国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正逐步走向完备。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制度反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反腐制度,外在的硬约束就会逐步地转化为内在的软约束,各级党员干部就会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办事,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者就不会产生,即使偶尔产生了,偶尔以伪装的面目出现,也会被及时识破被及时铲掉。这样一来,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就会越来越纯洁,腐败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没有了市场。
同时,我们也千万不能就此躺在教育和制度上睡大觉。腐败天生有它顽强的生命力,总会乘虚而入,总会变着花样出现,总会以新的面目与你“接头”和“约会”。因此,监督和惩治绝对不能缺位。监督到位,才能透明和没有漏洞;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监督和惩治是多方位多方面多形式多手段的,共同织就的是一张“天网”。有人从我国取得抗击“非典”的胜利中对“综合治理”腐败得到启示:有党的坚强领导,有严格的防治制度,有全国人民的团结努力,就没有反不掉的腐败,就没有战胜不了的腐败敌人。“非典”病毒来得何其凶猛,一时间天昏地暗,仿佛人间瘟疫,然而,它再凶再毒,也只嚣张了不到半年。抗击“非典”的成功经验很多,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全民动员,整体作战,多管齐下,各个击破。半年时间,哪里有咳嗽,哪里就有警惕的眼睛;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隔离的措施。堵卡、检查、消毒、报告、登记,成了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连总书记出访也不例外。为什么能做到这样?除了党和政府的统一部署外,更多的人们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腐败也是一种病毒,而且“传染性”极强。它不仅侵害党和国家的肌体,而且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经济建设,最终极大地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这样的恶魔,不管它披着怎样的伪装,不管它以什么颜色出现,我们都应像扑灭“非典”那样,将其围剿歼灭,以保证我们党和国家的肌体永远健康,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永远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腐败就是腐败。伪装应当剥去。反腐没有“禁区”。
罗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