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家《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特编制此规划。该规划立足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总结各地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践,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的迫切要求进行编制,是指导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以下称“农经信息化”)工作的基本依据。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农经信息化是推进农村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伴随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农民诉求不断提高,迫切要求进一步把农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有机融合,以信息化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状况、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益,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农经信息化是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建立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要求以信息化为手段,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集约化、管理智能化、交易电子化、服务规范化,加快信息化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农经信息化是推进农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迫切要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关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关系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农经工作内涵更丰富,服务对象更广泛,承担的任务更繁重,肩负的责任更重大。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顺应农民的现实关切,健全土地承包登记、流转、仲裁管理与服务,延伸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构建村级公益事业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迫切需要以信息化为手段,实现基础工作标准化、业务流程程序化、监管服务网络化,促进农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农经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农经管理信息网站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已初步形成以农业部门户网站和农经信息网为骨干,以各级农业信息网、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农业产业化网和一村一品网为支撑的,集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和情况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农经综合信息平台。据统计,全国共建立农经公共服务网站2315个,其中,省、市、县、乡级分别建立本级农经工作网站31个、90个、450个、1744个。 30%的省级农经机构、25.8%的市级农经机构基本实现了本级农经业务工作流程网络化。农经信息综合平台的建立,改变了传统的工作管理方式,推动了信息服务向实用、便利、全面发展。
农经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初步成形。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与农经各项业务相融合的趋势日益显著,很多地方的农经部门围绕重点工作,大力推动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和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电子化,建立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开发应用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系统、农民负担监管系统。目前,全国省、地、县三级农经机构自主开发业务网络监管系统达1170个,已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民负担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系统的县的比例分别达到7.7%、15.1%、3.7%、5.0%。北京、上海、浙江、山西、吉林、安徽、湖北等省(市)85%以上的乡镇建立了集体“三资”监管平台,部分地方已经实现了由单机向网络的升级。
农经信息化技术装备明显改善。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农经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改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94.7%的县级农经机构具备接入互联网条件,平均拥有计算机4台;80.7%的乡级农经机构具备接入互联网条件,平均拥有计算机1.4台。35.2%的县级农经机构、22.4%的乡级农经机构配备有电子显示屏,农民在触摸屏上可以查看自己关心的三资信息、涉农信息、补贴信息和土地流转信息。农经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改善了农经工作手段,增强了服务“三农”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
开发应用缺乏统筹规划。农经信息化建设缺乏规划指导,各地区信息化大多自行设计、独立开发,技术标准不统一、信息采集标准不一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难以实现,数据库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信息资源的深化开发、充分利用。
应用发展水平不高。农经业务基础工作电子化发展滞后,全国仅有26.8%的乡镇实现了土地承包档案计算机管理,39.9%的乡镇实现村集体“三资”信息计算机管理。多数地县农经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尚未建立,绝大多数县还没有开发应用农经业务信息系统,已开发的大多限于单项业务系统,开发应用综合业务系统的县仅占开发应用业务信息系统县的14%。
发展不平衡。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农经机构在信息技术装备、农经业务信息系统搭建以及农经管理服务实现网络化等方面的进程相对东部地区明显滞后。据统计,东、中、西部乡镇农经机构平均拥有计算机数分别为2.2台、1.3台和0.8台;东、中、西部乡镇实现村级财务网上公开的比重分别为30.5%、26.7%和1.9%。
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工作体系是农经信息化工作最基础的单元。目前乡镇农经体系比较薄弱,机构分散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再加上缺乏培训,基层农经信息化人才匮乏。部门分割、多头建设、封闭运行现象仍然存在,推动农经信息化发展的合力不够,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信息孤岛现象较为普遍,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融入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中,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满足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为切入点,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民主监督为主攻方向,以重大工程为主要抓手,加大投入保障,健全标准体系,强化队伍支撑,完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农经工作信息化,提升农经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夯实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基础,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农经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来引导,明确具体可量化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层推进,按步实施,逐步达到规划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经信息化工作的开展要与当地农业和农村发展情况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增强计划性、适用性,不断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由易到难、由低到高梯次发展。
——坚持资源整合、协同共享。农经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已有基础,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探索农经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服务体系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模式,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农经信息化工作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的合力。
全国农经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农经工作信息化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农经队伍信息化素质明显提高,农经信息资源整理开发利用水平显著增强,信息技术与农经业务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基础工作标准化、业务流程程序化、监管服务网络化、信息调度实时化。
按照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农经信息化发展现状,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阶段性具体目标:
——信息服务平台普遍建立。到2015年,基本建成面向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经系统,覆盖部、省、市、县的农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力争到2020年,形成分工合理、业务协同的部、省、市、县、乡五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综合信息服务进一步向村延伸。
——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到2015年,农经主要业务信息系统应用覆盖30%的县(市、区),到2020年,基本覆盖涉农县(市、区),实现业务监管、项目审核、数据传输在线化。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到2015年,农经主要业务档案电子化、财务会计电算化程度明显提高,信息采集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信息传输、审核、加工自动化程度显著提高,信息处理的时效性和决策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到2020年,农经基础工作电子化基本实现,信息资源产生、传输、存储、管理、维护、服务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基本建立,部、省两级农经数据中心基本建成,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利用能力全面提升。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步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储运等环节广泛应用,对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的贡献逐渐加大。
为实现农经信息化的发展目标,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任务:
以农经系统内部政务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各级农经数据中心为支撑,搭建部、省、市、县、乡五级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1.搭建五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
针对信息化环境下提升履职能力的需要,围绕各级农经部门的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决策等业务,按照“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分级联动、业务协同”的原则,搭建部、省、市分级联动,县、乡互联互通的五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改善农经工作手段,深化农经信息运用,增强农经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2.建设全国农经数据中心
围绕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存储、共享和交换,整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农民负担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方面的信息资源,构建覆盖部、省、市、县、乡的农经信息数据中心,为农经网站群和农经业务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持,实现农经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率。
以促进农经业务“管理规范、监管高效”为着力点,按照“广泛覆盖、注重实效、梯次推进、农民受益”的原则,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管等业务的信息化建设,丰富农经监管手段,提升农经业务信息公开水平。
1.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
普及应用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进一步提升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水平,提高财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时效性、联动性。按照“整体设计、兼容共享、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发应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电子台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的规范管理、有效监管和全面公开。推进农村审计系统的开发应用,实现农村审计业务管理一体化,规范审计业务流程,加强农村财务监督力度。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加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的应用,加快土地承包管理向“以图管承包地” 方式转变,努力推进各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的共享共用。构建土地流转信息共享服务与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仲裁程序、调解仲裁案件全程监控和纠纷发生情况适时监测、信息传递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预警。
3.推进农民负担监管信息化
构建文件发布、项目审核、项目管理、数据统计一体化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网络监管系统,逐步在全国实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信息化管理。构建农民负担监管和强农惠农政策信息发布系统,监管面向农民的各种多收费、乱收费行为,实现惠农政策、涉农补贴信息的网络化公开,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经济权益。
以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服务为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
1.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农业部门发挥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能提供支持。依托部级合作社门户网站,完善省级合作社网站,建设县合作社子站,为合作社提供政策、市场、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实现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业务交流、资源共享。建设合作社成员管理、社务管理、财务管理、市场管理等系统,提高合作社日常管理效能,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
2.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信息化
构建部、省、县三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调查系统,为宏观调控、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实时、动态的管理和决策信息。推进龙头企业生产控制信息化,对农产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测与控制,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推进龙头企业供应链信息化,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加强龙头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化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监测系统,监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其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推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为补充,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征,选择产业化发展基础良好的产业有计划、分批次的建立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社会化专业信息服务系统,为其提供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的专业化信息服务。
(四)加强农经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
围绕农经信息化基础条件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信息网络和服务终端建设,强化基层农经人员信息素质提升,为农经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1.加强农经信息网络与服务终端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需求导向、填平补齐”的原则,推进农经信息网络建设。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农经机构要满足基本的上网条件,东部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以宽带网络提升为重点,满足农经业务的升级需求。加强农经信息服务终端建设,推进农经信息进村入户,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触摸屏等电子公示设备。农经信息网络与服务终端建设项目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2.提升农经队伍信息素质
立足于农经信息化对基层干部队伍信息素质要求,开展面向县乡农经工作人员和村级信息采集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基层农经工作人员信息素质不高的问题。依托各级政府部门分布在基层的农村信息员、大学生村官、基层农技人员等,通过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壮大农经兼职信息员队伍。
四、重大工程
为完成上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四个工程。
(一)农经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程
以推进农经业务综合管理信息化为重点,积极争取农业部“金农”工程二期项目等的支持,强化政府财政支持,开展农经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打造部、省、市、县、乡五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乡镇一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是开展农经信息管理工作的入口,负责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本地业务管理和业务上传。县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是县域内农经信息的管理、审核和分析中心,负责对本县域内农经业务信息进行全面监管和应用,并负责向省(市)级平台上传数据和乡镇级平台反馈信息。部、省、市三级电子政务平台负责管理全国、全省、全市农经信息情况,为全国、全省、全市的农经宏观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以推进农经信息公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宗旨,按照“服务到村、信息到户”的原则,把农经各项业务信息向村级延伸,以部、省、市、县、乡五级农经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农经管理监督服务系统,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农民负担监管信息系统两大子系统,以信息化为手段维护好农民权益,维护好农村基层社会稳定。
以强化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物权化保护为目的,建设和完善各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源库、土地流转信息资源库和信息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为有关部门管理决策提供承包信息;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平台,面向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各项服务。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监控、预警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信息库,实现仲裁程序、调解仲裁案件全程监控。
加快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为宗旨,按照“统筹部署、应用驱动、因地制宜”的原则,以部、省、县三级农经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建设主体,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构建农经生产经营服务系统,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系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服务系统三大子系统,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信息化示范,建立合作社、龙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合作社、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农经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从组织、政策、投入、队伍以及宣传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经信息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量大,加强领导是关键。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农经信息化建设纳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妥善解决建设中的难题,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农经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手段和环境。明确农经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规划落实到位。
(二)强化队伍建设
健全的工作体系、高素质的农经干部是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的人才保证。为适应农经信息化建设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基层农经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农经队伍的信息化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农经队伍的服务管理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采集分析能力,提高农经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
农经信息化建设需要相应的启动资金,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将农经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各地农经信息化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业务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积极争取纪检、监察、组织和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各种渠道的建设资金,形成建设合力。
(四)建立健全制度
加强农经信息化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推动建立农经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进农经业务应用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定符合应用条件的业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农经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农经信息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
(五)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农经信息化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乡镇干部和各级领导了解和重视农经信息化建设的功效,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农经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农经信息化优秀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等各种活动,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