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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瑟经济学(4.2)——切大饼(拉锯战)

2011-11-11 18:12 战略·谋略 ⁄ 共 742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 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共产党宣言》

共同的经济利益把社会中一群彼此不相识的人凝结到一起并组成阶级,对立阶级展开斗争,斗争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夺经济利益。

言归正传。

驱动人们在社会中运动的究竟是什么?按照卢瑟经济学,人们运动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争取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

卢瑟在这方面很诚实,上班,养家糊口。工作的目的就是赚钱,而不是什么精神上的愉悦。追求精神愉悦可以去旅游,去电影院,去吃饭,不用朝九晚五(甚至朝五晚九)地按时去公司工作,看老板脸色。周六是洒脱day,周日是伤day,周一是忙day。听说过恨周一,没听说爱周一。

按照稳拿的经济学,则是追求最大的效用。随着某样东西数量的递增,效用递减。按照稳拿的经济学,越稀少的东西效用越高,越充裕的东西效用越小。“水有很大用处,价值却很小,因为水的数量远远大于对它的需求。钻石的用处很小,价值却很大,因为对钻石的需求远远大于钻石的数量。”[1]所以,按照稳拿经济学,是资本家是钱太多了,边际效用下降,不妨交换一些劳动力,交易之中彼此创造价值。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生产产品,然后产品多了,边际效用下降又要卖出去换成钱。钱多了,又要购买劳动力。

这么折腾来折腾去,不累啊?

资本家有多余的钱,钱的边际效用下降;工人有多余的劳动力,劳动力的边际效用下降。交换一下,皆大欢喜。既然资本家的钱多余,那他还努力赚钱干什么?

不过,资本家最后的目标还是要把产品卖出去。劳动力最终被转化到商品中,然后换成钱。

整个过程是资本家用钱换工人的劳动力,然后生产产品,用产品换钱,再用钱换劳动力。不用考虑什么边际效用,只要他卖出的产品的钱少于他最开始的投资,他就会停下来。不停下来迟早破产,他自己想不停都不行。资本家的行为,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消化食儿,而是想法设法用钱生钱。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孔圣人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按孔老夫子的说法,爱财只要符合“道”的就可以。问题是什么是“道”,这就不好下定义了。当然,中国历史上对“道”下定义的当然是稳拿了。

相比老外,还是中国人实在,人人爱财,追求的就是物质财富,没有必要扯什么主观感受。换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中国的老百姓聪明,不好糊弄。中国的统治者更聪明,玩了个小花招。

古今中外的统治阶级都追求物质利益,都要粉饰自己的行为。老外是彻底否认自己追求物质利益,把自己的行为上升到精神层面。中国的统治者承认自己追求物质利益,不过自己追求的过程,是符合“道”的。既然是符合“道”的,卢瑟就没资格多说少道。不过,这个“道”究竟是什么是统治者自己定义的,统治者给自己留了个后门。

最终达到的目的都是一样的,稳拿怎么拿,卢瑟都要闭嘴。

推动人们采取行动的,不是主观评价,而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一切经济行为,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大饼。用太史公的话说,就是天下熙熙皆为利趋,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以,卢瑟研究经济学的标准也就是彼此间物质利益的消长。

如果不采用物质尺度,而仅仅采取主观评价,那么怎么生产、怎么分配、如何交换和消费的过程,彼此之间为了争取更多物质利益的博弈,会被隐藏在彼此皆大欢喜的和谐的景象中。如果采用主观评价衡量经济行为,那么抢劫也可以看成一个互利互惠的过程。相反用物质标准衡量抢劫过程,则可以清晰地看到受害人与劫匪之间财物转移过程。

任何成交行为都是合理的,或者说任何市场行为只要存在都是合理的,都是互惠互利的。那么我们除了获得精神上的安宁与祥和,还有什么研究的必要呢?或者我们只要知道一切都是合理的结果就可以了。市场是复杂的互动过程,彼此为了争夺最大的物质利益在讨价还价,如果不从物质利益的争夺着眼,那么必然看不到任何市场行为形成的原因,而只能看到结局中彼此心理上的“皆大欢喜”。当然,这种双方的“欢喜”既包括劫匪成功占有他人财富的的喜悦,也包括受害人对自己能够通过破财免灾而幸免于难的暗自庆幸。如果不能从物质利益出发去研究经济,那么我们便无法看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芸芸众生在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和彼此之间复杂的博弈过程。

既然研究衡量物质利益的分配,就必须有一种明确的尺度。卢瑟经济学里面的衡量标准是劳动价值,或者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把全社会的总产品放在哪里,这就是全社会的总大饼。问题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不好把握的量,看不见,摸不到。在地主与农民的关系中,这个尺度很好把握,看看最终粮食分配份额,多少属于地主的租子,多少属于农民的口粮即可。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之中,产品种类数不胜数,所有商品都要卖出,不能像租子与口粮的关系这样一目了然。

在分析的过程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本文会采用货币来衡量。一方面,这是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货币能稳定地发挥价值的影子的作用——除非发生严重通胀。另一方面,我们也确实找不到更好的尺度来衡量工人的劳动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事实上,如果有一种商品能稳定地保持价值,那么这种商品就会成为货币。这也是货币成为货币的重要原因。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货币必须是最好的商品,是人们追逐的目标。这是因为成为货币的商品具有价值相对稳定、便于衡量数量和质量、易于保存和携带等等。因为这种商品具有以上的优点,所有的人都接受这种商品,这种商品就成为货币。所有的人都接受这种商品这一点,又强化了这种商品的货币地位。

我们可以确定一个人获得多少货币,却难以确定获得了多少必要劳动时间。不过,在绝大多数产品都会成为商品在市场交易的社会中,如果物价稳定的话,获得货币数量的增加,必然意味着可以获得的商品总量的增加,也就意味着获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加。在本文的分析中,更侧重博弈力量对比对分配情况的影响而不是待分配的总量,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使用货币收入的对比情况替代获得社会总产品份额的增减情况。如果某一段时间,某甲和某乙的货币收入为1:2,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某甲和某乙获得的社会总产品的份额的比例为1:2。(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之中,资本家获得实物产品的比例往往更高一些,不过这些实物收入能不能变成可以消费的收入,还要看销售情况。)

既然资本追求货币,本文也用货币衡量博弈各方物质利益的得失,那么为什么强调商品的内在价值,而不直接用货币量作为尺度来衡量彼此之间物质利益的分割呢?

首先,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追求货币,但是不是永远如此。当货币数量迅速增加,币值迅速下降的时候,人们就不再追求货币,而是追求商品,囤积商品。所以,货币只是手段,不是目标。当币值稳定的时候,货币是目标,当币值不稳的时候,货币就不是目标了。稳定都是相对的。币值不稳,必然对应另一种相对较稳的东西。这就是我们需要确定的尺度。货币是价值的影子,当这个影子不能反映真身的时候,人们就抛弃货币。我们要考虑的显然不是影子而是真身。在分析危机的过程中,尤其是通胀的过程中,不会完全使用货币作为衡量标准。当货币超量发行的时候,必须结合物价考虑经济行为。

这个话题引申一步,就是一个封闭的经济体不可以通过印钱或者投机来致富。对一个封闭的经济体来讲,最终的致富途径只能是发展生产力。这里使用了“封闭的经济体”,而没有使用“国家”。这是因为对美国那样的极个别国家来讲,该国央行是某一地区甚至全球的央行,确实可以通过印刷货币或者使用金融手段获得世界其他国家的劳动者的劳动。

其次,货币并不是在所有的交易中都存在的。应该承认,最早的交易是没有货币的。用谷物、肉类、马匹交易,并不代表人们之间没有经济行为。即使在工业化时代,也存在一定数量的易货贸易。

再次,研究经济学的目的是强国富民。在金融、土地投机等追求货币为主要目的场合中,有惊人的货币流动和资本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很显然在这样的场合,甲之损失成为乙之收益,乙之收益来自甲之损失,对总体来讲,这样的过程只是一次财富再分配的过程,并不能增加任何产品,不能增强综合国力,也不能改善人民生活,而且很难稳定存在。

引申一步,既然用货币来衡量价值,追求尽量多的价值具体表现为追求尽量多的货币。那么为什么不用市场价格来衡量商品内在价值呢?

这是因为等量货币购买的商品具有相等价值的情况只能出现在自由竞争时期。一旦出现垄断,价值与价格之间就会出现偏离。价格高的商品未必价值高,反之亦然。何况,有些商品本身没有价值,比如土地、证券、特许经营权等等。稳拿经济学提出稀缺性决定物品的价值——我需要就有价值,越稀有就越有价值。市场价格反映价值。卢瑟认为稀缺性只是分配的依据,没有稳定的内在价值标准。同样一块土地,被切割成若干小块属于不同的主人,获得地租的总量必然小于属于同一个主人获得的地租总量,对应的土地价格必然不同。同样的燃油由若干经销商经营,与仅仅由一两个寡头经营,价格也是不一样的。生产燃油的过程很是不变的,变化的是燃油所有者的稀缺性,或者说垄断性。同样一件商品买卖双方不同,价格完全不同。比如我们提到的《多收了三五斗》中大米的例子。大米还是大米,内在价值不变,变化的是大米所有者切割社会总大饼的能力。

这就涉及到稀缺性的本质,即是物的所有者稀缺,还是物稀缺。边际效用论的理论基础是物稀缺,而不是所有者稀缺。表面上的逻辑说得很好,让稀缺的东西获得更好的利用。物的所有者稀缺,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自然可以制造物的稀缺,有能力否决对方提出的交易条件,是很显然的有力的议价权的条件。但是如果承认所有者稀缺与物稀缺有相同(至少不更弱的)议价权,那就涉及到私有产权的集中更有权力获得更好的交易条件。进一步考虑,如果结合一切交易要素都可以用钱买到,那么推论就是有钱人与没钱人之间的交易不是平等的,有钱人更有利。交易条件是越有钱越有利,越没钱越吃亏。卢瑟的卢很大程度上是稳拿的稳造成的,而卢和稳的趋势还会扩大。或者说是马太效应。物的所有者稀缺的基础在于私有产权,所以说,所有者的稀缺让所有者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不是物获得了更好的利用。换句话说,私有产权为钱多的人创造了更好的交易条件,同时也意味着钱少的人更不利的交易条件。如果要获得相对公平的交易条件就要削弱私有产权的作用。所谓物获得更好的利用,就能使全社会获得更大的收益。实际上是私有产权获得更大效用,私有产权所有者获得更大的收益。卢瑟的利益,被稳拿代表了。这样的结论,更接近我们的观察,但是很显然是稳拿要回避的。

市场交易中,每个人都要经过两次博弈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对劳动力来说,第一次是卖出劳动力,第二次是购买消费品。对资本来说,第一次是买入原材料和劳动力,第二次是售出成品。交易各方在交易中都会尽力压低对方的价格,抬高自己控制的商品价格。两次博弈决定获得的社会总产品的份额。价格只是市场博弈的结果。既然研究物质利益的分割,就不能用既成事实的结果来研究。否则,用切大饼的结果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得到的结论必然是一切都是合理的。

某一具体商品的价格与该商品内在价值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商品价格的变化可以反映博弈能力的强弱,也就是商品所有者获得社会总大饼份额能力的强弱。垄断资源价格高涨,垄断资源所有者获得社会总大饼的份额能力就强。劳动力价格低迷,劳动者获得社会总产品的能力就弱。

《卢瑟经济学》的分析过程,侧重于从资本增殖(争夺物质利益,也就是资本家赚钱)的角度出发分析经济现象。掌握交易主动权的是稳拿,卢瑟只能被动接受。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谋求更多的货币,是稳拿的最高行动准则。影响稳拿决策的是他的账本,账本利润的数字的增加是行动的指南。对资本增殖有利的做法,法律和道德都无法禁止。账本上的数字增加得越快,对资本家越有说服力,比神谕更有说服力。洛克菲勒说服其它竞争对手的最简单办法就是给他们看看标准石油的账本——是加入我们和我们一起分享这种利润,还是被我们挤垮,你自己看着办。于是,一切行动的起点和最终的目的都表现为资本的自我增殖。其中,资本的自我增殖是主动的过程,劳动力则只是从属,用货币衡量资本的自我增殖,更能准确表现经济的运行规律。在资本内部则侧重于从垄断资本和大资本增殖的角度进行分析。在前一章我们已经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高层对低层的选择行为有隐性的、强有力的操纵和影响。资本主义经济中,处于强势一方是主动的,相对独立的,处于弱势的一方是被动的,从属于强势一方的行为,对强势一方的行为有反作用。分析经济问题,需要从强势一方的主动运动,和弱势一方的反作用入手。这就如同马克思的著作名为《资本论》,而不是《劳资论》。

用物质利益的争夺分析整个经济过程似乎并不全面。不能否认,少数人并不看重物质利益。比如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的人,或出家修行的和尚。但是,这些人的行为显然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而且他们的经济地位将随着他们放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逐步被边缘化。他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越淡漠,他们越被经济循环边缘化,他们的行为对整个经济循环的影响越无足轻重。(当然,个别打着修行旗号,广筹善款的寺院不仅没有边缘化,而且不断深深地陷入经济循环之中。这样的寺院,显然不能不考虑他们的影响。不过,这样的寺院也可以归为企业。)所以,对不看重物质利益的人,我们可以忽略他们个人行为对经济的影响。这种忽略决定于他们的客观选择,而不是他们的具体职业。

拥有巨大物质财富的人,在把自己的财产全部捐献给社会的时候,必然对经济有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和微不足道的。从他们捐献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丧失了对那部分财富的影响——否则就不是捐献。这些财富将通过经济循环,重新回到金字塔的塔顶。这个过程是确定的,不确定的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我们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人,那么个人谋利求物质利益,是一切经济行为中最基本的原则。除此以外,别无其他任何原则。所以,任何双方自愿的交易,都可以从精神的角度解释为获得了利用价值更大的商品,是彼此互相愉悦的过程。但是,从物质的角度看,就存在彼此之间此消彼长的矛盾性的关系。在双方争夺物质利益的博弈过程中,强势的一方有权决定交易规则,弱势的一方难免屈从于另一方。个人谋求经济利益的能力与他掌握的生产资源的量成正比,与社会上拥有类似资源的量的人数呈反比。双方交易行为,如果能够成交的话,毫无疑问,处于经济地位中相对优势的一方,必然在物质利益方面获得了好处。否则,这一方不会采取行动,或者说否决交易。这就是出于优势地位一方谋求更好利益的根本方法。

这种拉锯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正如绝大多数商品的价格并不是由卖主和买主之间私下博弈的结果。每一件商品的价格,都是所有买主和所有卖主之间竞价的结果。这种竞价即包括买卖者之间,也包括买主同行之间和卖主同行之间。

事实上,工资水平的形成,利率的形成,地租的形成,以及某一资本量的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形成都是彼此拉锯的结果,也是广泛交易的结果。一次拉锯的结果,取决于其他拉锯的结果。反过来,一次拉锯的结果也会影响其他拉锯的结果。张地主家土地的出租价格必然影响李地主家土地的出租价格。最终,张、李两位地主的地租必然达到一个接近的水平——如果土质、肥力相等,水利、运输条件相当的话。正是千百次的拉锯,形成了社会总拉锯的结果。如此一来,同样进行类似拉锯的人群,便形成了一种共同的利益。这些人群小者为阶层,大者为阶级。

实际上,每个阶级都在同对立的阶级进行价值的拉锯。经济地位类似的人群组成阶级。同一个阶级的人,参与社会生产的过程相同,发挥的作用相同,获得产品分配的方式相同。比如属于地主阶级的人,他们都是私有土地的占有者,都依靠私有土地产权作为分配依据,都以地租作为收入来源。地租的上升,不仅仅影响一个地主的生活,而是整个地主阶级的生活。同理,地租下降,也会影响整个地主阶级的生活。更深入地讲,会影响他们整体的经济行为模式。毫无疑问,解放区无偿没收大地主多余土地并把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的土改,必然遭到大地主阶级最强烈的抵抗,也必然获得无地、少地的佃农和贫农的极大支持。

各个阶级内部又有不同的阶层,大地主与农民之间的拉锯行为对小地主有影响,大地主为了吞并小地主土地的拉锯行为对小地主也有影响。在第一个拉锯行为中,大小地主之间是盟友的关系,第二个拉锯行为之间则是敌对的双方。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在金字塔越来越尖锐的情况下,不仅仅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矛盾越来越尖锐,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会越来越尖锐。

由于拉锯方式类似,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阶级认同。一个阶级内部也容易产生共同语言——共同的利益产生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语言来自共同的利益。地主内部必然都认同地租,认同土地的宝贵。同理,佃农内部必然都认同不劳不食,都认为地主靠霸占土地剥削农民是可耻的行为。卢瑟说稳拿为富不仁,黄世仁不是说“穷生奸诈,富长仁义”嘛。小自耕农的思想,则必然介于两者之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经济地位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认识。这就是马克思说的“存在决定意识”。

阶级之间由于利益拉锯关系,很难彼此沟通。这就如同李嘉图与马尔萨斯之间,当涉及工人失业、贫困的时候,两者就有共同语言。当马尔萨斯提出要僧侣、地主和官僚消费资本家的多余产品的时候,两者就要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不同的阶级利益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当涉及彼此共同关心的利益的归属的时候,怎么可能有共同语言呢?地主对地租的认同与农民对地租的敌视必然无法统一。两种不同的思想彼此交锋对立,并不能分出胜负。稳拿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分配权雇佣(豢养)为自己说话的经济学家,但是并不能完全禁止卢瑟的歪理邪说在私下传播。所以,最终决定胜负的,是暴力这个元要素——有了宗教裁判所,于是所有的欧洲人就都尊重罗马教廷的权威了。这时卢瑟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思想隐藏起来,然后一边对稳拿深深地鞠躬,一边默默地放屁。

需要注意的是,超越本阶级利益考虑问题的人是存在的,但是他们的行为违背了本阶级的利益,注定被本阶级边缘化。所以,僵化地认为出身决定人的思想是不对的,但是所属经济地位决定人的思想又具有统计上的意义。个体可以背叛本阶级的意识,一个阶级则不会背叛本阶级的意识。

在卢瑟看来,市场并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彼此捧场,皆大欢喜的场所,而是为了争夺物质利益,彼此拉锯的地方。

要分析拉锯的过程,就需要从最基本的拉锯讲起,拉锯的双方是工人和资本家。

作者:MRan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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