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方面,货币也不过象一张让与的契约一样,甲把无意亲自使用的资本转让给乙。这样转让的资本量,和作为转让手段的货币的数量相比,不知要大多少倍。同一枚铸币或同一张纸币。可作许多次的购买,亦可连续作许多次的贷借。例如,甲以一千镑借给乙,乙立即用来向丙购一千镑货物。丙因不需货币,就把这一千镑借给丁,丁又立即用来向戊购一千磅货物。戊也因为不需要货币,同样地把这一千镑借给己,己再立即向庚购一千镑货物。所以货币还是原来那几枚铸币或孤几张纸币,但不消几天功夫,贷借就已进行三次,购买亦已进行三次了。每一次,在价值上,都与这货币总额相等。甲、丙、戊是有线出借的人,乙、丁、已是要借钱的人。他们所贷借的,其实只是购买那些货物的能力。贷借的价值与效用,都在于这种购买力。这三个有钱人所贷出的资财,等于这笔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的价值,所以,这三次贷借所借出的资财,实三倍于购买所用的货币的价值。假使债务人所购的货物,应用适当,能在相当期间偿还原借的价值及其利息,这种贷借,就十分可靠。而且,这笔货币,既可用作贷借三倍其价值的手段,或基于同一理由,也可用作贷借三十倍其价值的手段,所以,也可连续用作偿还债务的手段。”——亚当斯密
要说明金融海啸先要从金融危机中的信用崩溃说起。现实社会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流动的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影子——信用。
本文在前面的小节中已经简单介绍过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区别,这一小节将继续探讨来自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社会信用对货币流通总量的扩张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本小节提到的银行,如果没有特殊指出的话,都是商业银行。
在信用社会中,流通的不仅仅是货币,除了货币,债权一样可以流通。某甲相信,某乙会到期偿还债务。至于你们信不信,某甲反正信了。只要某甲信了,他就接受某乙的债权。如果某丙也相信了,某甲就可以把债权替代货币,转移给某丙。这就是信用流通的基础。只要债务人保证能按时支付,债权(借条)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替代货币。大规模的批发都是由信用完成,货币仅仅用于零售、弥补信用之间的差额、或者弥补新旧信用之间短暂的时间节点中流通的空白。如果我们要研究货币的总量,就不能忽视信用对货币的扩张作用。由于信用的存在,货币的作用被压缩到最低。或者说,货币的数量被放大了若干倍。相比债权,货币的流通总量是不大的。
甲、乙、丙三个人做交易,甲种麦子,乙磨面粉,丙做面包。乙购买甲的小麦,丙购买乙的面粉,甲、乙购买丙的面包。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循环。其中甲拥有乙的债权(借条),乙拥有丙的债权(借条),丙用最终产品平衡自己的债务。
如果比例合适,甲、乙、丙三人之间可以完全不使用货币:甲的小麦价值100美元,乙的面粉价值200美元,丙的面包价值300美元,甲、乙、丙各自消费100美元的面包。甲乙丙三者之间的债权和债务互相抵消,产品全部消费掉,没有任何人有盈余,于是也就不会有任何人有货币,整个流通不需要货币。
这里,甲并没有丙的债权,但是甲有乙的债权。只要乙认帐,丙也认可,甲就可以用乙的债权购买丙的商品。丙用商品获得乙的债权,乙将会替甲偿付。具体在这个“小麦、面粉和面包”的例子里,丙用从甲那里获得的乙的100美元的债权和价值100美元的面包,抵消了自己对乙所负有的200美元的债务。
“(汇票)由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中间没有贴现,那就不过是债权由A到B的转移,而这绝对不会影响整个的联系。这里发生的只是人的变换。即使在这种场合,没有货币的介入,也照样可以进行结算。例如,纺纱业者A要向棉花经纪人B兑付一张汇票,棉花经纪人B要向进口商人C兑付一张汇票。现在如果C又出口棉纱(这是十分常见的现象),他就可以凭这张汇票购买A的棉纱,纺纱业者A又可以用这张由C支付而得到的、要经纪人B自己兑付的汇票,来偿付经纪人B。在这里,至多只有差额要用货币支付。这全部交易只是棉花和棉纱交换的媒介。出口商人只代表纺纱业者,棉花经纪人只代表棉花种植业者。”
货币在这里,只是衡量价值的手段,或者用来弥补彼此之间债权不能冲销的部分。这就是信用替代货币的过程。
商人之间的小圈子,彼此不断从对方那里进货,彼此记帐,年底聚在一起,大家对帐、结帐。绝大多数彼此之间的债务都可以冲销掉,极少数不能冲销掉的部分,由现金(金银或者价值符号)结清。
这就是最早的用于流通的信用。
这种信用最初只是在彼此信任的商号之间开展,后来流行于金融业,今天大量的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就是起源于此。甲企业购买乙企业的产品,乙企业购买丙企业的产品,丙企业购买甲企业的产品,彼此交易往来,仅仅是银行账户上彼此帐号下存款余额的变化,而无需任何现金介入。
随着经济的发展,彼此的债权债务关系越发复杂。我们前面提到的甲、乙、丙的小圈子,现在发展成社会大生产对应的债权和债务的大圈子。
甲卖给乙100美元的商品,乙答应秋后偿还100美元。现在甲手中有乙的100美元的欠条,但是没有现金,那么能不能用这张欠条去丙那里买100美元东西呢?如果甲、乙的信用都良好,而且和丙彼此熟悉,三者之间有密切的贸易往来,丙是有可能接受甲拿来的乙的欠条作为支付手段的。
如果丙不认识乙,但是和甲比较熟悉,就可以要求甲在欠条后面签字画押,然后接受欠条。甲签字就意味着承认用乙的债务支付自己的债务——万一乙不能承担债务,比如说欠了一堆债,然后宣布破产,那么丙就有权向甲要求偿还这100美元债务。甲消费了丙的产品,用乙的债权偿还,乙的债权失效,必然要由甲亲自偿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总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甲和乙无论是谁,都必须有一个人承担债务。这个签字画押,学名叫背书。如果丙和乙熟悉,但是和甲不熟悉,也可以要求甲在欠条后面背书,万一这张欠条是甲伪造,乙不认帐怎么办?当年可没有今天这样发达的通讯体系,可以一个电话确认真伪。那时经营跨洋贸易,一封信的来回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对甲来说,用欠条支付不用等到秋后,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对丙来说,接受甲背书过的乙的欠条,可以提前把商品卖出去,而且往往不必给甲全部商品,比如接受100美元的欠条,只要给95美元的商品就可以;对乙来说,欠谁的钱都是欠,反正到秋后偿还100美元就是了。
事情并没到此为止。对丙来说,在收到100美元的欠条以后秋收之前,还可以继续把这张100美元欠条投入流通。比如背书之后,交给丁当97美元使用(越接近秋收,这张欠条的市值越接近100美元)。丁也可以把这张欠条继续背书以后当98美元使用,交给戊。在到期前,一张欠条反复流通,后面有若干人的背书是很常见的事情。
如果戊最后购买了乙100美元的产品,那么在这些循环之中,货币就被完全排除出去。如果戊没有购买乙的产品,那么最终乙要交给戊100美元。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代替了货币,100美元仅仅登场一次用于最后清算,却完成了甲乙之间、甲丙之间、丙丁之间、丁戊之间四个交易。货币的利用率被提高了400%。
当然,丙也可以拒收这100美元的欠条。
如果丙对甲、乙都不熟悉,丙很可能会拒绝——谁知道甲、乙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会不会用一个假借条来诈骗?此外,如果其他人(丁、戊)拒收,那么丙就只能等到秋天才能回款,把宝贵的流动资金压在欠条上,是很不明智的。如果只是甲、乙两方,没有第三方介入,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到此为止——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不信,要么拿钱来,要么别做这笔生意。所以,如果没有有力的第三方的介入,这种欠条是很难在大范围流通的。
这个第三方需要有足够的信用,有足够多的货币,能够保证乙能通过债务能获得对应的货币,对甲、乙的经营有充分的了解。很显然,按照这个标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是理想的第三方。
如果这个第三方有足够多的货币,甲可以用这张欠条直接去第三方那里换取货币。比如把乙的100美元的欠条卖给银行,从银行获得95美元。银行对乙的业务很了解,知道乙到时候违约的可能性很小,到秋后可以向乙要求100美元,所以就购买了这张欠条,给甲95美元,然后银行向本行的利润账户中存入5美元,银行从某甲手中接手了某乙的债权,乙相对银行承担100美元的债务。这个过程,就叫贴现。现在甲获得了95美元,银行获得5美元。甲可以直接购买丙的产品。这是方法一。
乙还可以直接向银行借债,反正都是到期偿还100美元,给甲打欠条和给银行打欠条没有什么区别。乙向银行借95美元,答应年底偿还100美元。乙拥有了95美元,银行留下5美元。银行拿出95美元现金。这个过程,就叫贷款。乙给甲95美元,甲用这95美元购买丙的产品。这是方法二。
无论是方法一还是方法二,银行除了当时给某乙100美元的现金,还可以直接给乙一个支票本,乙可以开出最高95美元的支票。某甲可以用这张支票提取95美元现金,也可以把这张支票存入自己的账户,然后自己再给某丙开95美元的支票,这是方法一和方法二的变种。如果银行给某乙的是现金,那么就相当于银行用自己的现金买下某乙的债务,银行顶替某甲成为某乙的债权人。如果银行给某乙支票,那么就相当于银行用自己的债务替换某乙的债务,某甲(或者接受支票的某丙)成为银行的债权人,银行成为某乙的债权人。
现实之中,银行给某乙的往往是支票或者是在某乙的账户中写下100美元的账户余额,而不是100美元现金。如果银行给某乙的是支票或者某乙账户下100美元的存款余额,那么流动的就是支票和银行承认的数字而不是现金。这100美元的支票,随时可以到银行提取100美元现金。与某乙的借条不同,银行的支票可以和现金一样流通。于是,乙承担100美元债务,流通中的货币总量增加100美元。银行增加了100美元的负债,就是流通中的支票(或者对应的账户余额)。银行增加了100美元的资产,也就是某乙的负债。
某丙不认某乙的借据,也不认某甲的背书,那么别人的背书,他认不认啊?只要担保人名气足够硬,能让某丙值得可以信赖不就可以了吗?这并不难。某乙还可以找信用担保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资产抵押给给信用担保公司,然后给信用担保公司2美元,要求信用担保公司在乙的借据后面背书。届时,万一乙还不上债务,就由信用担保公司兜底。由于信用担保公司提高了这张借据的可靠程度,这张欠条可能就价值97美元了。于是丙就可以收这张借据了。这是方法三,学名叫增信。如果银行不肯给乙贷款,或者虽然贷款要求的利息也很高,某乙也可以找信用担保公司增信。
不论方法一、二、三,最终都是对乙的债权改头换面获得了流通的权力。甲、乙的信用不够没关系,银行和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现金或担保。万一甲、乙还不上钱,就由银行或信用担保公司承担损失。某乙付给银行或者担保公司一部分费用,拿出抵押品,把自己的债权交给银行或担保公司,换回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的资产或债权。于是对乙的债权变成了对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的资产或债权,如此一来,不可以流通的债权就可以流通,具体形式可以是现金,乙的支票或者乙的借据。
这时有人可能会好奇,某丙拿到钞票是银行的资产,但是在银行开户怎么能说是银行欠某丙的债呢?其实,除非银行给某丙金银或价值符号,否则某丙得到的都是对银行的债权,包括支付银行券(比如中国的银票)也是对银行的债权。储户把金银送到银行,银行给储户开户或者支付银行券,这就是银行对储户的债务的承诺,拥有帐户就是拥有银行的债务,随时可以结清并兑现金银,这就是要求银行用金银偿还债务。所以说,拥有银行券就拥有对银行的债权,反过来银行对储户就有债务。价值符号的时代也是一样,储户去存钱,就是把价值符号借给银行。拥有银行的帐户,就是拥有银行的债权。其实,储户手中的价值符号,就是给储户拥有的对国家的债权,因为储户可以用价值符号纳税,用对国家的债权冲销对国家的纳税义务。
不论怎么变来变去,流通的信用都是起源于某乙的借据,最终也需要某乙偿还。如果没有某乙的债务,就不会有这部分“债权货币”。
这时,社会上流通的货币不仅仅是天然的金银或者价值符号,还包括对乙的债权衍生出来的“债权货币”,于是流通的货币总量既包括原有的货币,也包括“债权货币”。假设经济中原有1000美元货币在流通,现在就变成(1000美元+100美元的“债权货币”=)1100美元在流通了。而且在乙的债权到期以前,这100美元的“债权货币”会一直流通下去。换句话说,秋收以前一直是1100美元,直到到期以后回到1000美元。为了区别与新创造出来的“债权货币”,我们把原先的1000美元称为基础货币。
这新创造出来100美元“债权货币”与原先的1000美元基础货币一样流通。比如某甲把银行贴现获得的95美元交给某丙,某丙就可以用这95美元去购买商品,或者存进银行。某乙的债务与某丙没有任何关系。某丙可以把这些钱用于购买某丁的商品,或者支付劳动,甚至直接白给某丁。总之某丁的帐户上多了95美元,某丙的帐户上少了95美元。但是对全社会来讲,这95美元还是存在于银行帐户上的。也就是说,某丁完全可以用这95美元买东西。同理,银行的那5美元的利润也会一直存在。所以这100美元会一直存在。
对银行来说,只要不出现同时提现的情况,就可以不断向外借钱。反正借出去的现金,很快也会存会来。用支票的话,现金连金库都不必出。只要给某乙开个帐户,然后在账本上写上95美元就可以了。在我们前面的例子里面,把这95美元的记账从乙倒到甲,再从甲倒到丙,从丙倒到丁。95美元的流动,不过就是账本上面来回冲销。现金的唯一用出,就是应对提现的要求,只要库里有压库现金(金银或价值符号,具体内容请参考《颠倒的运动》一小节提到的压库银子),就可以不断放债。没有现金也不必惊慌,可以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比如国债)也行,土地也行,甚至盐也行,只要有压库的财物就行。只要有这些东西压库,银行就能保持信用,商号就会乐于接受银行的支票或银行券(其实就是接受银行的借据),也会乐于把钱借给银行(就是去银行存款)。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相信——银行有这么多财产不会不承认自己对外的债务。我相信银行,我就把钱借给银行,我也敢收银行的借据。这部分压库的现金,就是银行的准备金。没有央行以前,全部存在各个银行的金库里,有了央行以后,要把其中的大部分存在央行的金库里。央行会要求各个银行按照存款总量和一个比率把大部分现金存在自己的金库里,这就是法定准备金。余下的现金可以存在商业银行自己的金库中应对随时小规模的提现,也可以存在央行的金库中吃利息。如果存在在央行金库中,就是超额准备金。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社会稳定,银行会把绝大部分现金存放在央行的金库中,只留下极少部分在自己的金库中准备应对提现。毕竟,只有极少数储户才去银行提现,绝大多数的商品流通都不需要现金,只是各个大企业账号之间的此消彼长。
如果甲、乙、丙不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户,那么事情就会稍微复杂一些。比如某乙向A银行申请100美元贷款,某甲在B银行开户。某乙把自己在A银行账户的100美元的支票给某甲,某甲把100美元的支票存入自己在B银行的账户,那么就会出现资金跨行流动。于是,A银行就要为B银行提供100美元的基础货币,也就是100美元的准备金。没有央行的时代,A银行就要用运钞车给B银行送去100美元(在用银子的时代就是送去若干银子),否则B银行就不会认A银行的支票,某乙就不能用A银行贷款偿付某甲的货款。在存在央行的情况下,就变成A银行在央行的账户中减少100美元,B银行在央行的账户中增加100美元。如果某丙在A银行开户,某甲购买某丙的面包的话,那么这100美元的准备金金还会从B银行流回来。企业家之间的彼此冲销、轧平债务的行为,推动银行之间冲销、轧平债务。如果这些货币不能流回来,A银行在央行的账户上的存款低于法定准备金甚至出现亏空,只能向B银行借准备金,这就是同业拆借。现金流动不顺畅的时候,同业之间的拆借行为必然激增,直接后果就是同业拆借利率暴涨。这是金融危机的一个信号。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今天你在A那里存入的1000镑,明天又会付出,在B那里存入。后天又由B付出,在C那里存入,依此类推,以至无穷。这样,同一个1000镑货币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转手,成倍地增长为一个绝对无法确定的存款总额。因此,联合王国全部存款的9/10,除了记在银行家的账簿上,由他们进行结算外,很可能根本不存在。……例如苏格兰的情形就是这样,在那里,货币流通额从来不超过300万镑,但存款却有2700万镑。如果不发生向银行提取存款的风潮,只要同一个1000镑反复流回,就能够同样容易地抵销一个同样无法确定的金额。因为同一个1000镑今天由某人用来抵销他对某个零售商人的债务,明天由这个零售商人用来抵销他对某批发商人的债务,后天由这个批发商人用来抵销他对银行的债务,依此类推,以至无穷;所以,同一个1000镑可以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抵销任何一个可以想象的存款额。”
银行向外贷款越多,存款就越多,来自利息差额的利润就越丰厚。银行不但可以贷款给某乙,还可以贷款给某甲,贷款给某乙赚5美元,贷款给某甲也赚5美元。这190美元通过某甲和某乙,变成某丙的收入,最终还是要回到银行的帐目上。某丙的这190美元加上银行利润10美元一共200美元,还可以贷款给某丁,再收取10美元的利息。于是,利润、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同步增长。
不过,银行向外贷款越多,存款也就越多,如果银行自身在央行的存款(也就是准备金固定),跨行流动资金高于准备金的情况的几率就越大,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客户开出的支票能被同行接受就要越来越依赖于同业拆借。一旦银行不能从同行那里拆借到压库现金(也就是准备金),银行的支票就不能被同行认可。这样的银行必然面临挤兑。大家会纷纷提现,转存其它银行或者自己的保险柜。只要有贷款行为,那银行的准备金必然低于存款总量。所以,准备金很快就会告罄。剩下的就是来晚的客户欲哭无泪,银行倒闭破产。
所以,银行不能无限向外放贷款。虽然利润是越来越丰厚的,风险也是越来越大的。鲍鱼龙虾好吃但是吃多了也会撑死人的。所以银行必须让存款(贷款)和手中准备金的量保持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关系。超过这个比例关系就很危险了。
银行的存款来自两个渠道,一个是外来的现金,一个是自己发放的贷款。某甲跨行存入银行100美元,银行有准备金100美元,储户存款100美元。某乙贷款100美元,银行还是有准备金100美元,拥有贷款100美元,存款余额变成了200美元。某丙贷款100美元,银行准备金总量依然是100美元,拥有贷款200美元,存款余额变成300美元。依此类推,随着银行发放贷款的增加,银行存款会不断增加,如果没有外来存款的话,准备金(也就是库存现金)相对存款的比率会不断下降。银行会结合准备金(也就是库存现金)的总量调节贷款总量,如果库存现金总量下降或者贷款增长太快,就要下调贷款规模。反过来也可以,如果贷款总量短期内不容易缩减(比如有大量长期贷款),就要增加库存现金的总量,也就是增加外来的现金。比如,某丁跨行存入100美元现金,银行就可以从其它银行调入100美元现金,库存现金变成200美元,存款余额变成400美元,于是银行的风险就会大大下降。所以,银行职员常有拉存款的任务,一方面存款多贷款就多利润就丰厚,另一方面贷款多库存现金太少就有被挤兑的风险。
从我们前面分析中可以看出,银行利用债权创造“债权货币”的过程,相对独立于国家发行货币的过程。国家显然不能让这样的过程,游离出自己的控制范围。国家通过规定利息率、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制约银行发行“债权货币”的总量:央行把利率高了,比如前文中的利率从5%提高到10%,某乙可能觉得贷款不合算,于是就不贷款了。央行通过规定存款准备金量,也可以限制贷款的数量。如此就可以限制流通中的由债权转化出来的货币的总量。假设银行在央行存款200美元,存款准备金比率20%,那么银行存款总量的上限就是1000美元,银行能放贷款的上限是800(=1000-200)美元。如果准备金率提高到40%,那么银行存款的上限就是500美元,银行能放贷款的上限是300(=500-200)美元。这就是提升准备金控制流动性进而控制物价的理论依据。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想法,实践中控制准备金必然导致某些人能贷款而某些人不能,如果发展生产的人贷不到款,而能够贷到款的人用贷款去囤积居奇,那么这样的控制流动性的结果与控制物价的目标必然是南辕北辙。再说,下降准备金,银行未必增加放贷;提高准备金,银行放出的贷款总量也许仍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市场操作就是央行发行债券,银行觉得买央行的债券的利息和和风险相比乙贷款更合算,于是就用库存现金买债券同时减少贷款了(库存现金下降,自然要对应减少放贷量)。
只要有信用的存在,银行和担保公司可以把债权变成货币,使债权具有流通性,那么其他金融机构呢?比如投资银行,或者直接融资市场呢?或者,我们更直接地问,债券呢?
对某乙的债权不可以流通,不见得对其他人的债权不可以流通。对某乙的债权不能流通是因为某乙名气太小,信用不足,大家怀疑他是否能还钱,所以某乙需要通过银行或者担保公司才能把对自己的债权投入流通。如果大家相信这个人保证能还钱,那么这个人的债权自然就能流通。什么样的人有这样的信用呢?一国之内,信用最强的无疑是国家,所以可转让的国债(国库券)也是可以流通的手段。某些大公司历史悠久,资金雄厚,它们的可转让债券也可以流通。
只要市场中大多数人都相信国家或者这些大公司能还钱,就可以接受这些债权作为支付手段。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信了,于是我就要了。比如:某丁和某戊有贸易往来,某丁欠某戊900美元的债务,某丁手中有1000美元的不记名可转让美国国债。只要某戊接受,某丁就可以直接用这1000美元的国债抵偿900美元的债务。这1000美元的国债就替代了900美元的现金成为了流通的手段。如果某戊不要国债也没关系,某丁可以把国债按照市场价格转让给某己,从某己那里获得900美元现金,然后把这900美元还给某戊。这1000美元的国债,也就是1000美元的对美国的债权,就替代了900美元的成为了流通手段。
按照学名,原有的货币(金银或价值符号)就是M0,加上各种债权衍生出来的货币就是M1,M2,M3……,表示能够投入流通的货币和“债权货币”的数量,也就是全社会支付能力的总量。
在苏格兰的例子里,M0是300万英镑的银行券对应的金银,如果当时银行券和金银是一对一发行的话,就是300万英镑;M2是现金加各种存款,即300万+2700万=3000万英镑。M1是现金加活期存款,这个例子里面没说活期存款是多少,估计在300万到3000万之间。至于M3,是现金加存款加国库券加各种大额可转让存单。
在前面甲、乙、丙的例子里,M0就是1000美元。如果丙把那95美元中的30美元直接存在自己的活期帐户里,30美元存定期,35美元买国库券,银行的5美元作为活期存款,国家把卖国库券的收入支付给某丁,某丁把这35美元存为定期的话,那么M1就是1000+30+5=1035美元,M2就是1000+30+5+30+35=1100美元,M3就是1000+30+5+30+35+35=1135美元。
M后面的数字越大,货币越不容易流动。现金直接就可以买东西,活期存款需要提现或者刷卡或者签支票,定期存款需要转为活期存款才能消费,至于国库券流通就更困难了。但是,某种情况下,国库券也能作为支付手段。
有人可能会问,某乙的债务不是衍生出100美元的债务吗?M3怎么变成了1135美元?多出的35美元是哪里来的?请注意,在这个例子里面其实有两次借贷(融资)行为,一次是某乙向银行贷款100美元,一次是国家向某丙借钱35美元。所以,某乙和国家的债务一共135美元。如果没有第二次借贷行为,某丙仅仅是把钱存入银行。那么M2和M3就只有1100美元。
既然价值符号的价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总量、流速和流动的商品总量,那么理论上只要知道了货币数量,就可以知道单位价值符号的价值,进而观察通胀程度。但是,事情显然不这么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同一个数量级的M,就代表一样的流动性。比如: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M2可能相同,但是流动性可能完全不同。
首先,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如果这种信用支付的过程不经过银行,那么就不存在银行用某乙的债务创造货币的过程,甲、乙、丙、丁小圈子里面债权对冲,债务内部消化了,虽然商品流动很激烈,但是在银行这里什么也看不到。其次,如果某丙把某乙的95美元中的60美元存为活期,35美元买国库券,某丁也把35美元存活期的话,M2=1000+60+5+35=1100,还是1100美元,但是很显然货币的流动性提高了。再次,同样是现金,或者同样是存款,流动性可能都不一样。有人上午得到工资,下午可能就去超市购买生活用品了。有些人可能在一个月之内缓慢花完,有些人没有银行帐户,手中有现金很可能长期闲置。有些人的活期帐户没有一时一刻不在变化,他们用活期帐户的原因就是刷卡更省事更安全。活期帐户的流动性未必比现金低。此外,货币在不同的人手中有不同的用处,对商品总量也能产生影响,有些人是为了支付欠款,有些人是为了扩大生产,有些人是为了囤积居奇,货币的不同的用处对物价的作用显然是不同的。最后,还有些潜在的货币是看不到的。比如信用卡,直接用债权买东西,到期之前还清。一旦还清,这笔货币就消失了。但是,在购买之后还清之前,很显然流通中的货币总量增加了。所以,信用卡的额度,也是潜在的货币。
用广义货币(M2)的量衡量流动性,进而衡量通货膨胀,只是一个差强人意的办法,用它来衡量只是因为没有更好的衡量手段。有些国家用M3衡量货币量,无非是因为这些国家的经济中有大量可以随时转让的国债和债券。
债务和债权是一对影子,必然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由债权产生的货币和也必然和债务的一起而湮灭。
某乙用95美元贷款购买了某甲的商品,某甲把这95美元支付给某丙,某丙会用这95美元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银行则会把那5美元作为自己的利润分配或者贷款出去。这100美元在某乙贷款到期以前会继续停留在经济循环中。如果某乙的贷款期限是一年,一年后一次还本付息。那么这以年中,经济中流通的货币总量将一直包含这100美元。一年贷款期限到期,如果某乙生意顺利,这100美元辗转回到他手中,他如约偿还了100美元的贷款的话,那么他就可以偿还清100美元的债务,流通中的“债权货币”也会减少100美元。
如果只要社会上消费与供给对应,彼此买卖相等的话,某乙的资金回流就不会有困难。某乙就可以按期偿还贷款,不会造成支付困难。反之就可能无法偿还贷款。如果是小圈子循环,没有银行介入的话,就可能导致某甲某乙某丙之间三角债。“由于信用是互相的,每一个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就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支付能力;因为在签发汇票时,一个人不是指望他本人企业中的资本回流,就是指望在这期间要向他兑付汇票的第三者企业中的资本回流。把这种对资本回流的指望撇开不说,支付就只有依靠准备资本,这是由发票人自己支配,以便在回流延迟时偿付债务的。”某乙的商品销售不畅,他就无法用销售的货款偿还自己的债务。如果他手头还有余外的100美元还好说,如果他没有,就必然拖累某甲。于是某甲也陷入困境,进而影响某丙。
如果某乙生意不顺利,无法偿还100美元的债务话,这100美元同样会消失,但是过程可能非常痛苦。银行就会拍卖某乙的抵押物偿还贷款,或者要求某乙的保证人(比如担保公司)代某乙偿还。那么某乙抵押物的购买者或者某乙的保证人就会失去100美元,这时流通中的货币总量一样会回到贷款以前的状态。如果这笔贷款,无论是拍卖抵押物还是追究保证人都无法偿还的话,那么损失就要由银行承担。银行的资本金就要损失100美元。总之,不论什么情况,银行以某乙的信用为依据创造的100美元,在贷款期限到期时将不会存在。
银行创造的货币总有一个债务的影子,两者共存共生,一起产生一起消亡。这是银行创造货币与政权创造货币本质的区别。银行创造的货币必然伴随债务,这些货币必将随着债务到期而自动湮灭,所以必然有自动消失的时候,而政权创造的货币并不存在任何伴生的债务,一旦被创造出来,除非政权主动回笼货币,否则不会消失。
但是,银行也可以变通,使这些货币不消失,只要债务的影子不消失,这些货币就不会消失。在某乙的债务快到期的时候,给某乙的债务延期或者新的100美元的贷款,那么这些货币就可以存在下去。只要债务存在,这些货币就会存在,反之债务消失的时候也就是这些货币消失的时候。
某乙贷款产生的100美元到哪里去了呢?这是后话。简单地说,就是成为其他人的利润了,并不用来购买某乙的产品。换句话说,用“债权货币”弥补购买力不足,满足一部分人利润不断增长,必然面临流通中货币量的增加和另一部分人债务的堆积。对于政府来讲,不断提高债务上限,是一个变相发钞的过程。对于没有发钞权的国家机关或地方政府,不断借新还旧,就可以获得发钞的好处,至于债务问题则可以交给后人去承担。
当某乙的产品销售不畅的时候,必然影响货币流回到他的手中,导致他无法偿还贷款。这时,银行可以采取强行收回贷款的政策,结果就是某乙、某乙的担保人甚至银行承担损失。银行也可以给予他新的债务,寄希望他能在新的生产循环中不断收回贷款。事实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压缩消费和扩张生产,总会有一些人的投资无法收回,总会有人承担损失。某乙也许能顺利挽回损失,但是他的同行某甲可能又要遭遇销售不畅。如果为了避免某甲的损失,只能增加某甲的债务。总体上看,则是债务、债权货币和存款同步增加。
与政府印刷的价值符号一样,银行利用债务创造的货币,如果数量过多,同样会导致通胀的后果。这时如果不收缩货币,价值符号就不可能退出经济循环。如果要收缩货币,必须要清理债务。强行清理大量无法偿还的债务,可能导致大批企业(甚至没有发钞权地方政府)的破产。如果这些企业破产后仍然无法偿清债务,必然由银行承担损失,最终将危及银行。这时,信用全部失效,经济循环中货币极度紧缺,利率暴涨,资产价格暴跌。
信用来自货币,在最大程度上替代了货币,却无法最终替代货币。
作者:MRand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