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拉斯维加斯枪击案之后写的分析文章,可以算前一篇文章的注解。
当朝的要禁止“天诛”,在野的要有权利搞“天诛”。
当朝的是统治阶级,收天下之兵,让“天诛”的难度急剧上升。
在野的是统治阶级,就要放开天下之兵,让“天诛”的门槛极低,既容易操作,又容易掩盖。
有些人宁愿相信,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是为了保证美国老百姓拥有使有用步枪对抗坦克和武直的权利,也不愿相信,熟悉罗马历史的精英们,当初设立这条修正案是为了保证他们刺杀不听话的政客的便利。
不得不说,精英集团的洗脑是很成功的。
有人说第二修正案过时,过时了为什么不修改?法律永远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现时的利益。不修改的原因,是统治阶级需要这一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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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贵族有能力搞到枪,所以禁枪对他们暗杀影响不大。
他们明显没有考虑贵族和最高领导人之间的博弈。
在禁枪的国家,私藏、贩运武器本身就是重罪。
贵族在策划、实施的过程中,很可能就被拿下了。
尤其是贵族和最高领导人激烈斗法的时候,更容易败露。
一旦败露,人赃俱获,翻身无望。
在禁枪的国家,最高领导人可以在贵族动手执行暗杀的准备阶段,就先发制人。
反过来,在放开枪禁的国家,在杀手没有扣动扳机以前,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证明贵族要暗杀最高领导人。
也就是说,放开枪禁的国家,最高领导人只能防守反击,后发制人。
但是,那时他很可能已经像肯尼迪一样,躺在停尸房了。
其中的优势、劣势,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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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罗马,读懂美国。
如果要美国严格禁枪,除非有人血洗华尔街,下次大规模枪击案发生在华尔街。
言归正传。
昨天晚上看美国黑色喜剧《微不足道(Big Nothing)》,其中,一连串的涉枪谋杀:牧师被他老婆三枪打死,牧师老婆的情人试图用枪杀死男主人公的同伙,牧师老婆用枪威胁男主人公、同伙和被绑架的警官,男主人公的同伙被联邦特工用枪杀死,患有严重糖尿病的联邦特工被男主人公用枪逼着吃糖自杀,男主人公被女杀人犯用枪逼着喝毒药自杀。
影片之中,许多受害者遇害之前都有枪,他们离枪不远,身上带枪甚至手中有枪,但是在被对方用枪瞄准头部的时候,他们没有反击。受害人都清楚:对方只要抠一下扳机,自己的鲜血、脑浆就会喷出来,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反击的机会,与其贸然反击,不如老实合作,也许对方能出于种种原因,饶自己一命。不幸的是,美国的法律强调程序正义、疑罪从无,严格限制警察的权力。受害人一般是最重要的证人,只要受害人不存在了,逃脱法律惩罚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所以,片中大多数持枪者的选择不是放对方一马,而是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刚看完这部片子,就看到了美国拉斯维加斯枪击事件。
随便翻翻新闻,类似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
比如这条:
美国枪支泛滥多严重?今年已有过万人死于枪击。
对这次事件,只能说,美国又双叒叕枪击了。常态化恶性事情的背后,都有深层次的原因。
尽管枪支泛滥、枪击不断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毒瘤,但是美国基本不会禁枪。公开的理由,是美国人要求持枪的自由。
美国人要求持枪的自由的公开的理由,可以归结为三点:
第一,民众有权持枪自卫;第二,社会现有枪支太多,禁枪难度太大,甚至会导致黑市交易;第三,民众有权持枪,反抗政府暴政。
不过,这三条理由都是经不起推敲的。
第一,枪支是有利于攻击方,不利于防卫方的进攻性武器。枪支对抗,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一旦被对方用枪逼住,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任人宰割。这次枪击事件之中,受害人群在400米外被狙击,他们就是有枪,也很难还击。与其说持枪增强民众防身自卫的能力,不如说增加他们被害的可能。
第二,只要政府有决心,禁枪从来不是难事。新中国刚解放的时候,人民公安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就收缴了残留在社会上的全部枪支。如果美国政府把禁枪的重要性提升到追查逃税的水平的话,以美国政府的执行力,禁枪并不是难事。当年拥有机枪的阿尔卡彭,遇到美国国税局(IRS)也只能认栽,束手就擒。禁枪对美国政府来说,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第三,半自动武器能对民众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无组织、无纪律、散漫、持有半自动武器的民间武装,根本根本无力对抗装备了坦克、武装直升机和察打一体无人机的军队、警察,遑论对抗所谓的政府暴政。如果民间武装形成严密的组织,公开造反,则很容易被美国军警力量使用空军“斩首”。民间持枪可以对抗武装到牙齿的美军和美国警察,是头脑发热的昏话。
那么为什么美国国内存在强大的反对禁枪的力量呢?
说到底,统治美国的精英阶级要求保留暗杀不听话的政客的权利。
西方国家政体,起源于希腊、罗马,本质上是一种贵族或骑士家族的联盟,这种联盟统治,必然要求持有武器的自由。
统治阶级在野还是在朝,对武器的态度完全不一样。在野,就要求持有武器的自由。在朝,就兴文匽武,收天下之兵,铸十二铜人。
大多数社会,我们都可以默认为存在四种人:政权(官僚、军阀、僭主、君王)集团、贵族(骑士、豪强)集团、民众中的恶棍和民众中的良民。放到罗马看,第一类人比如苏拉、凯撒、后三巨头(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第二类人比如元老、骑士和贵族。第三类和第四类人属于平民。其中,第三类是心存邪念的恶棍,第四类则相对老实本分、规规矩矩。
在源于希腊、罗马的政体之中,第二类人或者说贵族们是真正的统治阶级。他们有足够的社会资源和惊人的财产,有些还有强大私人武装。但是,他们并没有直接进入政权,或者处于元老院、议会等政权中与暴力机器相对间接的部门,因此往往并不能直接指挥军队、警察、特务、法院、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器。
相比数量庞大、组织分散的平民,罗马贵族数量更少、更集中,更容易依据阶级利益结成稳固的同盟。与除了选票几乎一无所有的罗马平民不同,他们控制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掌握压倒性的资源。相比庞大稳固的贵族集团,个人很难发挥巨大的作用。
当年的贵族聚集在元老院,今天美国的贵族聚集在华尔街——他们挑选出来的职业政客,作为他们的代理人占据了白宫、国会、最高法院和各个官僚机构最高行政首长以及高级军警将官的位置。
华尔街的贵族虽然不直接参与政权的运作,但是从未放松对政权的控制。
首先,他们控制舆论操纵民意,通过操纵民意操纵选票,推举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客上台,推动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否决对自己不利的政策。
其次,如果民意不为舆论所惑,他们失去对民意的控制,也没关系,因为还有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体制,如同串联电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要推动变革,需要总统、国会参众两院和最高法院全部通过。所以,要否决变革,只要有一个部门作梗即可。在这样的体制下,只要收买少数的政客,就可以使整个不利于统治阶级的变革胎死腹中。
再次,可以制造丑闻,揭发隐私,使用舆论攻势、政治弹劾,终结部分不听指挥的政客的政治生命。
最后,如果三权分立还控制不了变革的发展,那么就启动杀手,刺杀不听话的政客,用子弹结束变革。这就如同元老院用刀剑终结凯撒。
个别政客被暗杀以后。刺客往往主动自尽,或者被灭口,暗杀调查不了了之。一旦政客遇刺,实现擒贼擒王,政客推动的变革必然人亡政息,即使不胎死腹中的话,也会被移花接木、偷梁换柱,最终必然虎头蛇尾,甚至南辕北辙。
刺杀凯撒的元老们曾经高呼,“暴君死了,罗马自由了”。他们自称,“杀死了暴君,解放了罗马”。凯撒的私生子布鲁图曾经为自己辩解,“不是我不爱凯撒,而是我更爱罗马”。在这些人的嘴里,对底层仁慈的凯撒是暴君,凯撒试图推行的政策是暴政。在这些人看来,凯撒羽翼丰满,拥有忠于自己的军队,可以直接获得来自民间的支持,已经脱离了他们的控制,威胁到他们对罗马的统治,自然是暴君,有必要除掉他。
统治阶级在野的国家,必然设法限制政府的暴力,保证自己控制的暴力。比如,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第六条: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比如,美国宪法第八款,国会拥有权力之中,包括:招募陆军并供应给养,但此项用途的拨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再比如,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结合各国的国情,也有差异。统治阶级直接控制政权,对武器控制就严格。统治阶级间接控制政权,对武器控制就松弛。
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为什么出禁刀令?除了废除原先武士的特权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萨长联盟直接控制政权,让民间随便持刀干什么?让他们搞天诛,还是搞一揆众?萨长联盟搞政治暗杀出身,对放松管制的武器的意义很清楚。二战以后,日本虽然取消了华族,但是贵族对政权的控制仍比美国直接得多。
英国为什么对枪支管理比美国严格?因为英国有世袭的上议院,贵族们不经选举就直接进入上议院控制政权,任何选举产生的政客也别想跳出他们的手心。下一步,如果废除贵族特权,出现可能威胁到统治阶级的政客,那么对武器的控制,就会逐步松弛。
美国自建国就没有安排贵族院,统治阶级不直接控制政权。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怎么避免凯撒那样的人复活?若干道障碍以后。还要设定最后一道保险,这道保险就是政治暗杀。
美国的统治阶级很清楚,决定历史进程的不是选票,而是铁与血。在重重程序之后,必须有最终的暴力,否则,前面的重重程序都未必靠得住。
因此,暗杀民选最高领导人的权利,是美国统治阶级控制权力的最后一道关键的防线,是他们遥控、操纵政权,避免政权实施对自己不利的政策的最后的关键一招,是美国统治阶级设计的政权的保险丝,绝不会轻易放弃。
要保留暗杀的权利,就要保证持枪的自由。毕竟,除非所有携枪警卫全体袖手旁观,否则个别刺客用刀行刺的成功的概率几乎为零。如果全体警卫被精英收买,持刀凶手最终得逞,那么刺杀事件未免太露骨。相比之下,用枪狙击则防不胜防。警卫们即使故意放水,也完全有推卸责任的理由。再说,如果想让案件不了了之,就必须允许持枪的自由。如果严格禁枪,平民手中根本没有抢,每一支枪的来龙去脉都有登记。那就很难成功狙击暗杀,更难善后了。毕竟像罗马贵族那样明目张胆地暗杀凯撒,还是要尽量避免的。相比之下,一个极端的疯子,没有任何人支持,独狼行动,杀死总统,然后自尽或者武装拒捕被击毙,事情就很好掩盖过去。全面禁枪,就是剥夺统治阶级暗杀客的权利。
暗杀不听话或者尾大不掉的政客,这就是所谓人民持枪可以反对暴政的真正含义权利。不过,这里的“人民”未必是所有人,而往往是社会顶层一小撮人。这里的“暴政”,也未必是对多数人不利的政策,而是对社会顶层一小撮人不利的政策。
(同样死于刺客之手的肯尼迪总统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当时他很有希望成为民主党候选人,如果他当选,必定继承亡兄的遗志,甚至可能重新调查肯尼迪遇刺事件。于是,他被疯子杀死)
为了维护这道防线,保留暗杀的权利,美国的统治阶级有很多种选择,比如可以使用宣传工具制造舆论,还可以视政客的听话程度提供或剥夺政治资源(比如政治捐款),甚至可以暗杀最不听话的个别政客。即使抛开大多数民众的选择被舆论左右不谈,也应该知道,在这样的政治决策过程中,民意并不发挥决定性的作用。那些聪明的政客自然明白,与其为了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和幕后的统治阶级对抗,被剥夺各种政治资源,甚至被杀一儆百,不如与统治阶级合作,实现彼此双赢。
(凯撒之前,担任保民官,要推行土地改革,被贵族杀死的格拉古兄弟)
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政客在禁枪问题上,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原因。
所以,如果特朗普足够聪明的话,就会知道禁枪是绝对不可能的,只能淡化处理枪击事件,或者转移视线,强调强化美国警察的执法力度。如果他不够聪明的话,统治阶级会教他做人,教育手段包括并不限于舆论攻势、议会斗争、政治弹劾,必要的话不排除子弹。
考虑到美国总统在明,必须依法办事,政府权力三权分立,美国总统被国会和美国最高法院处处掣肘,对方在暗,可以不择手段对抗总统,就不难理解,除非美国总统拥有绝对权力,可以甩开国会和最高法院 ,使用绝对暴力打击对手,否则休想剥夺对手暗杀自己的权利。
所以,可以预见,除非美国政坛出现曾经血洗罗马贵族的后三巨头(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式的军阀出身的铁腕人物,否则在任何一位民选总统的任期内,美国都很难禁枪。
法律必须保持表面上的人人平等,统治阶级要求拥有持枪的权利,民间的恶棍自然也拥有持枪的权利。当然,他们拥有这样的权利不是为了暗杀不听话的政客,而是为了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杀人灭口、反社会……
于是,民间的安分守己的老百姓就遭了殃。
对美国的统治阶级来说,这是可以接受的外部性或者说副作用。
这种枪击事件,如果发生在中国,击毙罪犯以后,下一步就是政法系统召开紧急会议,部署严打,举一反三,各地加强武警、公安巡逻,增加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安检,加强高速公路抽查,收枪收刀,各种涉黑、涉恶、涉枪嫌疑犯迅速落网,从重从快处理犯罪嫌疑人,必要的话进行公审,实现打击一小撮,警告一大群。
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在美国,美国人只能默默擦干伤口和眼泪,自己买枪武装自己。至于能不能在被人用枪逼住以后,有效用枪自卫,或者自己的手枪、霰弹枪和半自动步枪,能不能有效反击400米外,隐藏在建筑物中的狙击手,就只有天知道了。
毕竟,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人除非把枪握在手里,否则遇到持枪歹徒的时候,即使身上有枪,也是来不及掏枪的。至于把枪戴在明处的人,则往往成为歹徒首先攻击的目标。这也是不难理解的。
除非枪支泛滥,彻底危害到美国的统治阶级的切身利益,甚至可能动摇其统治,否则严格禁枪永远不会正式提上美国政府的日程。所以,要美国统治阶级彻底改变民间持枪的政策,除非下次枪击发生在华尔街,或者美国诞生一位能把持枪底层组织起来并有效对抗华尔街的切格瓦拉。
目前看,华尔街发生枪击的概率似乎比格瓦拉再世要大一些。
来源:微信公众号“卢瑟经济学之安生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