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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政客和官僚

2010-01-29 11:01 官场·职场 ⁄ 共 968字 ⁄ 字号 评论 1 条

政治家:有一个长远的理想目标或核心价值,不会在意眼前的各种困难、误会、甚至攻击和人身安全,而是百折不挠追求理想,不会追求一些通俗的财富或权位,有一条很清楚的道德伦理底线,有感动人的“精神的力量”和“人格力量”。有领导能力和高瞻远瞩,意志惊人,果敢坚定。这种人能最大程度的影响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进程,并且是积极和具建设性地,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对社会产生一定的作用。

政客:一般认为,政客是积极投入到政治事务上的人,其动机可能是私人利益或者政党利益,通常在政府管理事务上有熟练经验。

政客和政治家两者的共同点是追求权力,不同点是得到权力后用来干什么?政治家一般都有远大的理想和明确的政治目标,有一定的道德水准和人类的高贵情操,得到权力后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意志,以促进社会的发展。政客无论拥有多大的权力,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拥有更多的权力,他们没有是非标准,只有永恒的利益。

官僚制(bureaucracy)或称科层制是马克斯·韦伯提出。官僚是处于政客和政治家之间的普通政务官,占从政人员的绝大多数,他们既没有政治家的超凡能力和德操胸襟,也不像政客那样阴险自私,唯利是图。科层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这样一个合法性来源或正当性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主观的正当性,包括情感的正当性(多表现为情绪的接近、亲和)、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相信一个秩序体现了个人的美学、伦理或其他价值)、宗教的正当性(来自于对救赎需要秩序这一看法的认可);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包括习惯的正当性(对已经成为过程或重复出现的事实的默认,以及心理学意义上可表述为主要来自于外部压力的从众心理)、法律的正当性(对法律体系无论是出于内心的抑或外在的服从)。更有一种可能是官僚是获得收入的途径(仅仅是一种职业)或者是一种被迫的行为。官僚的活动空间很少,从而缺乏主体性,它自己本身并不代表特定的利益阶层,只是从属于政治家和政客的利益。

从这个角度来讲,政治家是稀少的,政客是比较多的,官僚是最多的。官僚在一定程度上能维持社会的稳定,但不能促进社会的革新,甚至会使社会的不正当得到延续,在缺乏成为政治家的土壤的时候,只有去成为政客,而政客的行为没有人监督的时候,腐败就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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