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奥朗德政府鉴于经济困境,已宣布全国进入经济紧急状态。在这种背景下,法国加紧推动劳动法改革。正如我此前说过的,鲁迅认为在中国搬一张桌子也是要流血的,但在法国,就是想搬一张桌子也是要流血的。奥朗德政府的这项措施最终引发了全国此起彼伏的抗议浪潮。很显然,抗议者不满足于仅仅重复过去抗争的老套,于是天才般地发明出“黑夜站立”行动:每到傍晚也就是下班以后,抗议者自发聚集于巴黎市中心的广场,发表演说,表达不满。很快,这种新奇的模式便野火般风靡整个法国,到处是影影绰绰的“黑夜站立”。
只是如此创新精神的“黑夜站立”不但不能对困境重重的法国有所补益,恐怕还将全力把法国带入漫漫黑夜中。
“法国”,顾名思义,是指法律之国,法治之国——法国的汉学家在介绍本国国名的汉语来历时往往这样洋洋自得的解释。可是“黑夜站立”则是赤裸裸地挑衅法律,损害法治精神。
众所周知,巴黎自2015年11月伤亡惨重的恐怖袭击之后,宣布全国戒严,并两度延长。在戒严时期,正常申请的游行、抗议、示威都受到限制。但是“黑夜站立”则是完全自发的行动,既没有申请,自然谈不上许可。而且还迫使政府将大量本应用于反恐的警力资源投入到全国各地的“黑夜”站立。
尽管“黑夜站立”完全非法,而且还是在戒严的特殊时刻,但政府不仅不公开反对和采取措施捍卫法律尊严,相反总统奥朗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声称:“人们有权表达各种诉求,这也是法国的核心价值观所在”,给予变相鼓励和赞同。只是难道法治已经不是法国的核心价值观了吗?
其实奥朗德不是不知道,他如果真的要捍卫法律尊严,必将把“黑夜站立”引向“黑夜烈火”。面对集会,奥朗德似乎有意将之引导为一种新的民主形式,但面对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他依然会毫不手软。4月28日,针对劳动法改革,法国新一轮反劳动法的大规模游行抗议活动在法国多个城市展开,约17万人走上街头,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警民冲突。警方在全国范围内拘捕了124名示威者,有24名警察受伤,其中有三名警察受了重伤。法国内政部长卡泽纳夫谴责了游行暴力,巴黎警察局长也谴责了这些有组织的暴力。
不过话说回来,如此蔑视法律并非“黑夜站立”首创。最近一两年,法国频频发生农民抗议进口农产品之举。他们非法占领高速公路,非法搜查过往车辆。一旦发现载有他国的农产品,轻则令其返回,重则立即毁掉。今年1月26日,农民不满工作环境,竟然把全国165条国道堵死。在法国,农民居然拥有了行政权和司法权!
后来出租车司机也向农民兄弟学习,把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完全堵死,并诉诸暴力。其原因不过是抗议打车软件。
虽然海内外认同西方价值观的群体为了强调民主的重要性一再声称:“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但西方的历史则是先有法治,再有民主;香港和新加坡的存在也证明,一个国家可以没有民主,但不可以没有法治。可以说法治是一个正常和成功国家必不可少的要素。
但是今天的法国正在变成法外之国,违法之国。只是没有法治做基础,法国的民主还能存续吗?
其次,引发“黑夜站立”行动的导火索是劳动法改革。但实事求是的讲,法国的劳动法确实需要改革,而且是大刀阔斧的改革。
法国自战后三十年经济起飞阶段结束之后,经济就逐渐丧失活力。八十年代左派社会党执政后,逆历史潮流实现全面国有化。结果在造成严重经济后果后便偃旗息鼓,但其执政精神不改,后又发明出全球独一无二的“35小时工作制”。法国在一次教育改革中提出这样的理念:“更少的学习时间,更好的教学质量”,放到社会改革上则是“更少的劳动时间,更好的生活水平”。换作中国的话就是鼓励“不劳而获,少劳多获”。如此违反常理的治国理念,可想而知这三十多年法国会走向何方。
等到了萨科奇时代,总理费永宣布国家财政已经破产。如此罕见而坦诚的政治人物招来的却是一片指责之声。法国已经变成不折不扣的鸵鸟之国,这样的国家自然难以改革。到了奥朗德时代,由于他的无能整个四年法国陷入空转。尽管他自己多次声称如果不减少失业,他将不再连任。结果四年过去了,失业率只升不降。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他破釜沉舟般推出小打小闹的劳动法改革,甚至不惜借经济紧急状态,投入20亿欧元进行人员培训。但法国问题的关键是由于僵化的劳动力市场、居高不下的福利和税收,已经使国家经济丧失了活力。没有经济增长何来就业?你就是培训了,根本没有工作机会,又如何?由此可见奥朗德的能力和机会主义。
法国劳动法洋洋洒洒3800页,繁文缛节,瑞士也就只不过80多页而已。更重要的是,法国劳动法为保护劳工制订了过细过严的条款。其目的固然是保护劳工,但实际效果却正好相反:老板不能解雇,自然不敢聘用。被聘用的则自以为铁饭碗到手,而且个人所得税又高,工作自然没有什么积极性。不但降低了劳动生产率,也增加了企业成本。这也是法国产品在全球丧失竞争力的原因(除了空客、奢侈品等竞争性弱的领域)。
在法国类似的情况很多。比如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规定冬季房东不得将交不起房租的房客赶走,结果则是弱势群体更难以租到房子。在欧洲凡是实行最低工资制的国家,其失业率都远远高于没有实行最低工资制的国家。
尽管此次劳动法修改非常微小,也仅仅涉及就业一向困难的青年人,即老板在雇用青年人时,可以拥有更大的解雇权力,以此鼓励企业界招聘青年人。事实上这是有利于青年人就业的改革,但是民众的思考和政府正好相反,认为这是歧视性不公平差异对待。何以青年人就不能享有其他群体一样的权利?只是任何改革都不可避免造成利益调整,任何被触及的群体都坚决说不,那国家就只能原地踏步和倒退的命运了。
第三,“黑夜站立”的主张并不仅仅是针对劳动法的修改,而是各种不满现状力量的大集合。其主旨可以总结为:反对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反媒体、反全球化、反现行金融政治体制、反不稳定性、反环境恶化。
很显然,他们是站在历史发展的对立面,带有明显的无政府主义、反历史进步的色彩,也是任何一个政府不可能接受的。套用中国的话语体系就是没有正确的思想理论做引导,其失败是必然的,其后果也是严重的。
考虑到法国的历史和文明特性,如此非理性的“黑夜站立”并不奇怪。和中国不同,西方是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的最小单元不是家庭而是个人。追求个人利益和幸福是最高的价值观。但却没有人去思考个人主义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如下事件就毫不奇怪。
2003年法国发生酷暑,一向温度适宜的法国缺乏应对经验,造成一万五千人死亡。按说,举国上下应该吸取教训,避免惨剧再度发生。结果却是当2005年酷暑再次来临之时,医疗系统却选择大罢工,因为他们认为这时罢工效果最好。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假如法国发生非典,第一个罢工索取自己利益的肯定是他们。
巴黎曾申办2012年奥运会,也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结果当奥委会考察组到达巴黎时,交通系统大罢工。其理由也是一样:这时罢工时机最好,政府最容易妥协,他们最易达到目的。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巴黎恐袭堪称国难,巴黎公交系统仍然选择这个时候罢工。
所以,当法国急需改革,急需各方做出牺牲共同推动法国前行的时候,民众的回应就是“黑夜站立”。
许多自由派学者主张中国应该建立公民社会,否则难以走向多党民主。可是今天的法国公民社会已经黑社会化:只要权利不要责任。
今天法国的衰退,当然是它的制度造成的,但却不是唯一的因素,还有法国的国民性以及这种国民性和制度缺陷结合之后产生的放大效应。法兰西民族浪漫、安逸,好享受。一方面造成政治上的乌托邦主义(浪漫),喜欢见效快的革命而厌恶渐进式的改革,另一方面生活上“颇有情趣”,强烈反感增加劳动时间。过去在非民主时代,这种天性还能得到政治权力的遏制,但在民主时代,民众有了选票,于是这种国民性便和民主制度有效结合起来,出现了远较其他民主国家更为放大的效应。比如瑞士,就曾公民投票否决增加带薪休假的提议。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到法国,只可能高票通过。
“黑夜站立”让世人看到西方制度的一个根本性缺陷:理念上,大众永远而且毋庸置疑是正确的,具体设计上则没有对大众权力的制约。但事实却是民众也会犯错,也会滥权。这种制度后果在整个西方都已经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因此,不管“黑夜站立”持续多久,法国的问题都不可能得到解决。或者说站立越久,法国越黑夜。既然国民性不可改变,改变的只能是制度了。这里不妨让法国借鉴一下中国的经验和智慧:既然新年燃放鞭炮的习俗不可改变,那么就生产绿色鞭炮。法国不对自己的制度动大手术,未来就将永远是“黑夜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