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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斯主义和儒学结合的噩梦

2007-01-17 22:07 战略·谋略 ⁄ 共 141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在许多人盛赞《大国崛起》时,我对《大国崛起》的一些判断有不同的看法。在我的MSN上签名上,我曾经这样认为:宏大的叙事,弱智的编导。这么说可能有些不公平,但也是我个人的看法。

且不论对于部分术语(如霸权)的理解有误,支持政府主导经济的思路在片中大量流露。再加下文的消息就可以看出,当前在中国,凯恩斯主义与儒学的结合是多么地绝妙。一个经济工业会议言必称市场经济的国度其实还是脱不掉计划的尾巴。

新华社消息称,国务院国资委12月18日首次明确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并提出到2010年培育出30至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以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深化国企改革”。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认为,根据国资委的最新部署,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笔者相信,在英美模式与日韩模式的选择中,我国的政府决策层已经偏向了后者。希望借助国家的力量扶持部分企业崛起。如果我国一旦有索尼、三星、现代等国际一流企业,那么在外交、经贸方面就更有话语决定权。

深植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的英美经济模式是要求经济的发展基于两大力量,一是市场,二是法律。在法律和办事程序透明的前提下,市场在无需政府的干预下会自发调节。而日韩模式则在之上的要求中,加入了国家协助的因素。他们在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对一些有前景的私有企业投以政府的扶持,发展的速度令英美刮目相看。但他们当前的模式有四点与当前的中国完全不一样。

第一,市场和法律的健全。在发展中国家初生的市场和法律尤如婴儿,如果用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去破坏,那么发育出来都是不正常的孩子。因此,法律透明和市场调节在日韩也是第一法则。

第二,从各种上世纪九十年代对日韩现象研究来看,政府的介入通常完全是帮助性质的。比如他们的部委与电子企业合作开发某种先进技术,政府会发邀请给企业,但是企业愿意参加与否取决于企业自身的规划,没有外在力量的强制。对于开发出的成果,也是按市场法则来购买和使用。另外有一条很好的规则,产业的规划是由技术专家而不是官僚来制定的。因为他们知道官僚一旦寻租起来,后果就是拖延国家经济的发展速度。

第三,日韩帮助企业从来都强调平等。那些电子企业、钢铁企业、汽车企业从来没有因为所有制之分而所得不同。而国资委如此明确地强调要培养这些电信、电力企业。恐怕犯了自己多种角色的混乱症状。如果国资委是非政府的普通的出资人,那也作罢。

第四,日韩扶持的从来是外向企业。这也是当前许多人关注日韩经济忽视的一点。经常有一种论调认为,日本把一流的货品留给自己、出口给欧美,而给第三世界国家往往是二、三流产品。但是,我国这些受扶持的企业留给国内其实也只是挟着垄断的三流产品。况且国资委所称的这些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我坚信,只有极少数的个别企业有可能获致国际上的一流竞争力。原因就在于我们政府扶持的企业大多还躺在温床上只在乎国内利润,哪还有意愿在国际市场上拼博呢?反过来看,倒是华为、中兴等企业值得尊敬和帮助。

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还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入世与中国的加速国际化。在这种背景下还想靠传统计划时代的落后思路来指挥国有垄断企业,那消费者的逆反积累将埋葬这些荒唐的举动。

读者:吴木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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