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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保护捐款,不负爱的力量

2008-05-19 18:55 战略·谋略 ⁄ 共 212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来源:祖国网 作者:丛亚平

灾难的降临,激发出巨大的爱之力量。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牵动了亿万人的心。人们纷纷解囊相助,捐款捐物,在短短10天内,社会各界、海外华人及国际友人向受灾地区捐赠总额已经超过150多亿元,加上政府的拨款等,超过200多亿。这次捐款数额之大,史无前例;全民参与热情之高,前所未有!人民所表现出来的关爱、仁义让人感动,让人振奋。然而现在社会普遍关心的是,这笔聚集了全社会巨大爱心、为灾区人民所急需的的救灾款物,能否被管好、用好?能否最终送到灾区人民的手里、用到受灾难民的身上?人们的拳拳爱心是否会被腐败官员所滥用?

有些热心的网友算过一笔帐:捐款拨款超过200多亿的话,汶川全部人口10万,加上其他地区,扩大3倍算受灾人口假定为30万,那么平均每个人有6.6万元,等于每个4口之家能得到26万多元的救助。然而按照以往的情况看,最终也许平均一个受灾家庭能实打实地得到2万元人民币就不错了(不计国务院给每个有死亡亲属的5000抚慰金)。

一位网民写到“这次灾区人民和温总理感动了我,我是主动捐款,而且捐的是以往的十倍,老婆娟的也是最多的一次,在国外留学的女儿雪灾捐了,这次又捐了五天的生活费。但我对政府能不能在赈灾过程中真正做到透明公开、杜绝腐败不太有信心。但愿这次政府能让我们这种积极性保持下去,不让我们失望!”

应该说,民众的担心和疑虑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的体制确实不完善,漏洞确实存在。虽然我们也看到一些好的现象,比如:审计署在第一时间提出要介入对救灾捐款使用情况的审计,这种及时介入的审计,比起过去的事后审计效果一定会好的多。另外有关部门也在听到群众的担心后及时出来做出承诺和表态,要用好善款,政府也就“赈灾腐败”行为提出了警告。但毕竟以往的太多事例,让我们对现有行政机制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透明性存疑,警告、承诺,比起制度保障和监督到位,仍有相当差距。表示不侵占、不截留救灾款物,不等于真能做到,自我监督机制远远比不上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

怎么能让庞大的善款高效、完整地送达到灾民手中?

在此提出一些建议:

1、国家应成立“捐款捐物集中调度使用中心”,凡需要物品、钱财的向此处报告,需求信息都汇集到这里,专家也汇集在这里,所有捐出的款和物也都汇集在这里,根据各地的需要和专家的科学分析,定出最需要调配财物的地区、款物数量等,定出方案,按此方案执行,科学调配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并把所有使用情况及时统计、公布,这一点尤其重要。

2、尽快建立一个抗震救灾官方总网站。网名就叫“抗震救灾网”,把各个部门有关抗震救灾的文件、政策、信息、法规都在此汇拢公布,把民间、社会各界有关抗震救灾的信息、办法、建议、需求等也在此呈现。还可以专门辟一栏,将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各种组织接纳的捐款及捐款使用情况在此公布。民众想要了解抗震救灾情况和信息都可以到此网站,受灾群众想要寻找帮助信息也可到此网站了解。

3、建立救灾款物的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仅公布收到捐款的数量,更要公布用到何处,如何招标购买灾区所需之物,而目前这方面信息大多是空白。

4、采购物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凡有条件的都要公开招标,择优选购,防止暗箱操作;在采购时采购的是价廉物美的产品还是价高质次的产品,其中差别不小。需要有专门机构认真监督审核。

5、近日有网友建议,救灾款“账要算清、费要少收”,我非常赞同。尤其是此前一些慈善机构被授权提取管理费,是提取5%,还是10%?不少网友提出:红十字会慈善机构人员有工资可拿,为什么还要截留高达10%的管理费?尤其是在汶川大地震这种特殊时期,如果仍按原标准收取行政管理费,标准显得偏高,应该适当调低管理费收取标准,最好改为实报实销,我完成赞同。全国人民做出奉献捐款捐物,作为职业助民人员,不说奉献,办多少事取多少费用,这总该是最低底线了吧!

6、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关省级审计机关每周要向审计署报告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审计署每月向社会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后,向社会公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终审计结果;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国家颁布规定,让会计师事务所对慈善机构的账目进行审核,定期公布于众;审计署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公布于众;被审计出有问题的,移送司法处理。

8、允许新闻媒体充分地、从始至终地报道救震款物的使用情况,实现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热线,便于灾民与受益者实时举报,并实行反馈机制,超过一定限额的案例,通过媒体公诸于众。

只要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对人民有敬畏、仁爱之心,再辅之以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举措,相信这些凝聚了亿万人民强大爱心的善款,就一定会用到该用之处,达到预期的效果。人民也会在善款的有效应用中增强对政府、机构的信心,政府也会在有效的制度约束下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政府和人民一条心,试看天下谁能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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