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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振锋:为互联网的国际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2016-01-22 12:41 战略·谋略 ⁄ 共 453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2015年12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乌镇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所发表的主旨演讲中,强调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各国应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这个演讲,既是我国关于互联网日新月异发展美好愿景的一脉相承,也是对我国当前应如何认识国际互联网领域问题和挑战的最新阐释;不仅提出了推动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框架目标,还以四项原则与五点主张共同构成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构建的有力支撑。在互联网使人类生产生活发生巨大而深刻变化并滋生重重问题、带来严峻挑战的今天,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贡献了国际互联网治理新体系的中国思想与中国智慧。

生活新领域,治理新难题

互联网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也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互联网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互联网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它是信息交流的高速公路,意见表达的广阔平台。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社交新媒体的广泛使用,使得全世界的人们都可以实现一瞬间的资讯分享、刹那间的信息分发,人们前所未有地被连结在一起,结构成声息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互联网还具有极大的聚合性,新闻、教育、医疗、政务、金融、交通、科技、市场等几乎人类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被放置在同一个互联网平台上,实现同一个网络、同一个世界。

接入国际互联网21年来,截至2015年7月,中国网民数量达6.68亿,网民规模全球第一,网站总数达413.7万个,域名总数超过2230万个,.CN域名数量约1225万个,在全球国家顶级域名中排名第二。10多年来,互联网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传奇,2014年互联网经济在我国GDP中占比已达7%,超过美国。中国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网络大国,并正在向网络强国迈进。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真正成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环节,并逐渐成为各类产业可以借力的重要平台和腾飞翅膀。

互联网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也衍生出消极的一面。淫秽色情、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犯罪,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歪曲历史、造谣污蔑、侵权盗版、虚假新闻,破坏舆论环境,侵蚀主流价值;煽动暴恐、宗教极端、网络赌博、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国家和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编造传播谣言、攻击国家体制、侵蚀意识形态、破坏公共秩序、损害公序良俗、恶化道德风气等一系列问题不容忽视。在国际互联网治理领域,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少数网络强权以邻为壑,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而现有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互联网领域这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在全世界范围内带来了国家治理的新难题。解决网络侵权、违法与犯罪,依法管网治网,净化网络空间,成为了国际治理的重要主题。究其实质,互联网助长违法犯罪滋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沦为犯罪乐土,不仅是由于人类的治理能力尚赶不上信息技术的发展,更是由于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日益凸显的国际治理缺陷所致。少数互联网强国利用不对称甚至压倒性网络信息技术,奉行网络霸权,控制、支配、宰制国际互联网,甚至以邻为壑,侵犯他国网络主权,对他国互联网管理政策进行粗暴干预。

网络空间,中国愿景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强调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依靠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

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现实空间,战火硝烟仍未散去,恐怖主义阴霾难除,违法犯罪时有发生,而网络空间也日益有成为各国角力战场和违法犯罪温床的危险。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治理,对无论是商业窃密还是对政府网络发起黑客攻击行为的打击,在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匮乏的情况下,都很难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予以有效管制。

面对问题与挑战,习近平主席指出,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国际互联网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不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在尊重网络主权的基础上,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这正是互联网发展的美好中国愿景。

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互联网发展美好愿景与当前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的现实,根源于不平等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国际互联网巨头不仅在数量上超过2/3为一个国家所垄断,尤其是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和规则也为其所垄断,从而产生了以所谓网络自由为名,对各国网络主权的侵蚀与破坏。

正是基于对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存在问题的深刻认识,习近平主席提出了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四项原则是: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五点主张的具体内容是: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动力与目标,四项原则是指导精神与基本遵循,五点主张兼顾当前与长远,既提出了应立即着手解决的具体任务,也指明了未来应该着重努力的重要方面。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不仅是互联网国际治理上的中国表述,更是我们为互联网国际治理所贡献的中国方案。

“尊重网络主权”原则是中国方案的根本与出发点,“网络主权”概念是中国贡献的核心与灵魂。网络主权承载的是人类推进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促进公平正义的理想和愿景,也是针对当前互联网治理不公平、不合理的现状,站在人类未来的至高点上所提出的重塑互联网国际治理秩序的中国方案。以互联网为切入点重塑国际公正合理新秩序的中国努力,集中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心声,彰显了国际道义的力量。尤其是在发展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信息鸿沟最大的地方,部分发达国家以基础设施和技术的压倒性优势垄断国际网络治理,而中国则倡导同发展中国家充分合作,体现了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责任与担当。

在网络主权问题上,当前国际互联网治理领域存在深刻分歧和两种主要认识:

一种是享有不对称、甚至压倒性技术优势的某些网络强国扭曲的网络“自由”论。他们一方面否认网络主权,不同意别国将主权平等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将互联网视为所谓全球公域,坚持超越客观条件的网络自由,否认自由与秩序的张力,试图将他国网络空间变成法外之地或不设防的环境而予取予求;另一方面却坚决维护自己网络空间中的主权,甚至提出散布着硝烟味的所谓先发制人的网络自卫权论,利用能力优势在全球网络空间无限扩展自己的主权边界,将网络空间变成了充满压迫、剥夺、支配、宰制的角力之地。

另一种就是由中国倡导并得到越来越多国家认可的网络主权论。中国坚持《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强调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不搞网络霸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

网络主权针对的是网络霸权,是以反对网络霸权来保障网络权利,其要义就是在国际互联网领域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和构建良好秩序。由于不合理的互联网国际治理机制和严重失衡的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分配,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某些网络强国的全球监控以及正在蔓延的网络犯罪,不仅严重威胁全球所有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也使许多被监控对象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大数据沉淀、挖掘和利用能力上的差别,使得发展中国家在自由贸易中面临不公平竞争,发展权利受到侵害。而在坚持网络主权的基础上,通过加快全球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推动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可以保障各国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真正使互联网发展惠及全球所有地区和国家,造福人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网络主权是包括国家、地区和普通公民在内,所有网络主体平等享有网络权利的重要基石。

中国方案的重要价值

在关于网络主权和互联网国际治理的两种争执中,否认网络主权的论调不过是自相矛盾、曲论狡饰,用以掩盖自己网络霸权实质的陈词滥调;而尊重网络主权才是真正符合所有国家安全、主权与利益,构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科学概念和理论体系。正如当年周恩来总理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成为中国对现代国际关系体系的重大贡献一样,今天习近平主席所提出的国际互联网治理方案和四项原则,也必将成为中国为构建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所做出的重要思想与制度贡献。

事实上,我们看到,尽管某些西方国家对中国提出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主张不愿接受和认同,但维护网络主权作为中国关于互联网治理的核心理念,因其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和意愿,赢得了广泛响应和支持,已经实实在在地影响了世界,触动了国际互联网治理的旧体系。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主权范围内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互联网虽然是全球化的,但它必须被置于法治和主权之下。在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

如何有效地治理互联网,建设完善适应时代需要的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是人类使命与全球挑战。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中国方案,既高扬着理想主义的崇高,也充盈着现实主义的务实。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而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将助益于这个家园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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