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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性大国兴衰的启示–论中国崛起的遐想及思虑

2007-04-20 21:00 战略·谋略 ⁄ 共 350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反观中国,虽然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秦汉、唐宋这样的强大国家,但这些王朝都没有建立起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性大国,汉代甘英曾出使过大食(古罗马),也虽然带来了丝绸之路,但本质上只是一次外交行动,而中唐时期唐军在中亚地区与阿拉伯帝国作战的战败,使唐王朝失去成为世界性大国的机会,而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的开疆裂土、在欧亚大陆建立四个管辖土地广袤及臣民众多的汗国,但究其实质,只是蒙古部落的扩大版,与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变革的意义不大。

从工商业发达的宋代(十二世纪)以后,中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高度发达、高度保守、高度精致、高度内敛的时代,元忽必烈与马可波罗的对话、明郑和下西洋的辉煌和清康熙皇帝向传教士学习西方技术的兴趣,与十五世纪西方国家开辟新航路、走向海洋、崇尚科技、发展工商业相比较,只是昙花一现而已。一八四零年至一九四九年的一百余年,中国从衰落、被欺侮走向被侵略、战乱、内乱,谓之半殖民地半封建,GDP总值占世界的20—25%(相当于现在的美国或日本)下降到不足1%。

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导致了辛亥革命的成功,但从大国崛起的角度,只解决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方向性问题;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则直接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得以建立,而从大国崛起的角度,也只解决了中国民族与国家的生存问题,而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则使中国走到崩溃的边缘;而十年内乱的结束,则标志着中国正式迈入民族振兴、大国崛起的历史新阶段,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则是中国崛起成为世界性大国的前瞻性的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GDP总值已占世界的3--4%,如果计算购买力平价(即人民币升值)的话,还可以再乘上50%以上。应该说,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二十多年来艰苦努力的结果,但在这里,我们仍没有任何理由让自己沾沾自喜,例如GDP总值的提高并不等于国家实力的全面增强,出口1亿件衬衣的国家与出口100架喷气客机的国家并不可同日而语,然而,巨大外汇存底已经使得我们在今天可以从容地讨论中国的崛起问题了,讨论中国崛起的成功条件、崛起动机、历史背景、成功之点、关键方法、并应当防止和避免崛起后可能导致重新衰落的因素。

对于崛起后可能导致重新衰落,我们应当这样看,因为没有一个大国是永远不落的太阳,如同太阳的日出与日落,民族和国家同样也有发展高潮和低潮,只是我们要避免再走到一八四零年至一九四九年间的谷底,这不单单是历史的教训,更是因为这种后果对民族和国家的损害太重、代价太大。崛起后时间长了,有可能逐步衰落,这是历史的必然,但这种衰落不应走向谷底,仍要尽量保持大国地位或成为大国之一,对此,可以从今天的英国中得到一些启发。

中国崛起面临的成功条件、历史背景:

(1)面临难得的全球和平发展的长历史机遇期;

(2)面临第三次工业革命带来的经济环境的调整;

(3)面临全球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世界各国依存度的提高;

(4)面临思想文化的高度融合。

中国崛起的动机:

(1)中国历史上曾经的辉煌与近代中国的耻辱、当代中国的内乱,使中华民族从上到下都有一种强烈希望振兴中华、改革开放的愿望;

(2)中国统一和重塑中国大国地位的迫切愿望。

中国崛起可能的成功之点或关键方法:

(一)

(1)中国的崛起必先以和平、民主、文明与伟大的历史传统作为旗帜;

(2)站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高度,看待走向崛起的中国的一切问题,确立一切体制或制度都可以改变、一切观念可以更新的思想,也应当确立一切先进的东西都应当学习、一切新事物都可以尝试与冒险的精神;

(3)克服后发国家崛起的劣势,尽可能利用现行世界体系为我所用并逐步改造,利用后发国家的优势,通过制度创新避免先发国家出现的发达化弊端,这一点应当学习历史上的美国、德国和日本;

(二)

(4)依托强有力的政治力量及国家力量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保障;

(5)遵守宪法与法律,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在全社会树立并强化法律解决问题、法院是一切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的依宪法与法律解决的最终裁判者的观念;

(6)建立有序而廉洁、依法行政的政府,有效的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

(7)赋予各阶层、行业、地域以自治权和广泛利益,尽多可能地使社会大众在各个层面上参与国家管理;

(8)根据时代的变迁和条件的变化,积极进行体制与机制创新;

(三)

(9)不应当放弃市场竞争带来的经济发展,也不应当放弃计划性带来加速发展、集中发展,走中间道路;

(10)经济实力是大国崛起的条件,不但要关注GDP总值的提高,更应关注国家实力中的内在质量,如科技水平,创新能力;

(11)提升综合国力是大国崛起的标志,占领市场与科技创新则是重要的抓手;

(12)商业、经济与科技实力的提高后,也应使之转化为政治、军事、文化等国家实力;

(13)发展外贸经济的同时,应巩固内需经济,在本质上内需是根本;

(14)结合硬实力,最大限度保持、提升并集聚软实力(人才、创新、管理、营销等);

(15)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制度;

(16)建立开放的混合经济体制,国营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都应当根据各自的优势和功能,有偏重地加以适当扶植;

(17)经济发展,也应当推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环境保护及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前进;

(18)鼓励冒险精神、创新精神和风险投资;

(四)

(19)注重发展科技事业、信息事业、文化事业,化大力气发展和鼓励科技创新,在世界大国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20)特别重视民族创新精神、冒险精神、自强精神、自信精神、尚武精神、开放精神与学习精神的培育;

(21)高度重视教育,利用国家力量与经济实力,建立强制性的、全面的、免费至大学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巨额的外汇存底首先应当用于教育与科技事业,高度重视提高国民教育水平与卫生健康水平,强化素质能力与道德规范教育、历史意识与全球意识教育;

(22)形成薪火传承、非功利性的人文思想传统,以启迪全民族的人文精神,并使思想文化创新者能广泛地受到国民尊重,如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作家热、文化热,而非目前出现“文化垃圾式”的恶搞热、暴露热、三流歌星热;

(23)摒弃旧意识形态的局限性,充分认识文化思想是大国崛起的基础,鼓励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中进行思想创新,尊重思想家甚至现行制度批评者的历史作用,建立宽容批评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学术环境,建立法国式的“先贤祠”,发挥思想文化及其传统影响力和创新力(建立孔子学院就是);

(24)对适度引进海外移民人才持开放与宽容的心态,使本土传统文化与移民文化相互融合,这在中国历史上有过,美国发展史也可以证明这一点,例如可以承认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

(五)

(25)富国强兵不能单兵突进,必须协调与邻国的亲善关系,有时候外交官胜于雄兵;

(26)参与全球化管理的同时,强化区域合作的作用;

(27)强调和平崛起,避免武力崛起引起现行全球体制下既得利益者的集体阻挡,德国和日本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的例子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历史证明,武力崛起获得的利益并不能长久地保持,而以国家实力为后盾,通过协商、妥协而使和平崛起被确认,长期保持相对利益或许更好,例如德国俾斯麦通过相对和平的方式获得和平红利,远比于德皇威廉一世、希特勒通过战争获得的利益来得长久;

(28)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没有得到改变前,对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只能做有限的修补和调整,尽可能不去冲撞和侵犯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既得利益者(已崛起的大国、发达国家、区域国家集团),在此前提下,以调整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为口号,做一些有利于中国和平崛起、有利于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非既得利益者(发展中国家)的事;

(29)在保障中国和平环境与和平崛起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些帮助,这对中国国家安全与经济利益都是有益的;

(30)借国家统一之机,实现军事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并走向大洋、太空,但引而不发,不轻启战端,如果发生战事,则一击而定乾坤。

中国崛起后可能重新导致衰落的因素:

(1)习惯势力和传统势力的影响;

(2)过时意识形态、不进行全面改革的阻碍;

(3)进入小康以后放弃艰苦努力、冒险、创新而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4)腐败因素、权商结合与商业贿赂风气;

(5)非法制化方式与程序处理和解决问题;

(6)冒进与贪大求全的宏观政策;

(7)与邻政策、对外政策、国防政策中的傲慢与偏见;

(8)地方保护主义与封闭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9)人口过多、环境的恶化条件下的资源和能源的匮乏;

(10)不愿承担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与责任,或过度承担与大国实力不相匹配的国际义务与责任;

(11)出现单边主义或孤立主义倾向;

(12)以意识形态而非国家利益作国家间合作的前提,甚至强行输出意识形态或将意识形态、国家制度强加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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