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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谈暴力与资源分配:从血酬到法酬

2014-08-30 12:31 战略·谋略 ⁄ 共 713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当成本大于血酬时,人们退出暴力。由此可以解释什么人容易上梁山。”5月6日,由天则经济研究所领衔主办的中国经济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在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举行,历史学者吴思先生应邀做主题发言,他分析了血酬定律的“命-财关系”曲线图,以及与之相关的几种均衡。并提出“法酬”这个新概念:“法酬也是暴力掠夺的收入,是血酬的2.0版,用公式表示,法酬=全部税收-公共开支,这种剩余比马克思推算的剩余价值明白多了”。

吴思(历史学者,《炎黄春秋》杂志社总编辑)

我想今天谈的话题就是“暴力要素与资源分配”。暴力要素,可以对应经济学中的生产要素。我想把暴力要素或破坏要素引入经济学。反过来说,也可以看作经济学帝国主义扩张到暴力领域。

我用一下黑板,先介绍血酬定律,然后介绍与血酬定律有关的均衡。都说黑板经济学,可是诸位大经济学家都不用黑板,我这个外行来用。画出来请大家指教。

这是大家熟悉的劳动供给曲线。纵轴是工资,用W表示,横轴是劳动供给,用L表示。工资越高,劳动供给越多。这种正相关的供给关系,也被称为供给规律。

现在我把这个坐标系改一下,把横轴劳动(labour)扩展为生命(life),把纵轴工资(wage)扩展为财富(wealth),这样一改,这条劳动供给曲线就成了生命供给曲线:拼命,暴力掠夺,以命博取财富。当然,命-财关系曲线的位置也需要重新确定。

命-财关系曲线的位置怎么确定呢?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一个一个地寻找人的生命的对价,人们在什么条件下肯卖命,卖多少命,冒多大的险。一个点一个点地确定,然后连成一条线。历史上有大量命价方面的数据,但是卖命者的身份处境时间等等条件不同,找到完全相同条件下的一组数据非常困难。

于是,我用第二种方式确定卖命曲线的位置,也就是确定卖命与卖力的关系,流血与流汗的替换率,然后按比例移动卖力曲线,得出卖命曲线。

血和汗的替换率是多少呢?根据2003年劳动年鉴和统计年鉴,我计算出的比率是1:1.83。1代表一个生命年,在你的预期寿命中减去一年,卖掉一年寿命,你要多少钱?1.83代表流汗年,比如我在建筑工地打工一年多。这个比例关系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2002年和2003年,中国煤矿工人死亡率是千分之3.98。如果在建筑工地打工,死亡率大概是千分之0.08,相差千分之3.9。工资相差多少呢?煤矿工人一年多挣2578元,这笔钱,当年建筑工人要干将近3个半月才能挣来。我把这2578元看作是对这千分之3.9的死亡率的补偿。其他条件都差不多,建筑工人的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都接近。如果这个数字补偿了千分之3.9的死亡率,我们很容易算出来一条命值多少钱,3.9%,39%,100%就是一条命。一条命值多少钱呢?66.7万元。当年煤矿工人的平均年龄30岁,中国男人的预期寿命是70岁,一旦死了,等于损失40年寿命。这样我们就可以算出来一年的寿命值多少钱。多少钱呢?1.67万。这就是上百万的农民工在工作选择中表现来出的对自己生命的估价,一个生命年要价1.67万。

如果在建筑工地打工,挣这笔钱需要1.83年,即一年零十个月。1比1.83,这就是血汗替换率。血汗替换率=年命价/年工价。如果把流汗年作为1的话,生命年就是0.55。

1980年前后,美国煤矿工人的命价约为100万美元,血汗替换率为1比1.78。中美两国煤矿工人的收入相差数十倍,但血汗替换比率非常接近。

一旦确认了血汗替换率,我们就可以按比例把劳动供给曲线从横坐标1的位置,左移0.55的位置,这条新线就是生命的供给曲线,卖命线。它描述的现象,用俗话说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当然,钱多到一定程度,工资太高,劳动供给反而减少,曲线后弯,因为人们钱多了反而不愿意再那么卖力了,他们更在乎闲暇了。卖命也是一样,钱挣到一定数量,黑道人物往往金盆洗手,曲线也会往回拐。

这条线描述了生命和财富的关系,我称之为命-财关系曲线。这就是血酬定律的狭义版,也是核心版。

我很快就扩大了这个版本,因为人们在卖命抢劫的时候不单考虑生命,他们权衡很多因素,例如道德,再如机会成本——我要拼命抢劫吗?我是不是还有其他挣钱的机会?

一旦把这些因素加入之后,我就把狭义的血酬定律扩展为广义的。广义的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名词解释:什么叫血酬?血酬就是暴力掠夺的收益。第二个要点是定律,即: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换句话说,暴力掠夺的强度、广度与血酬正相关,与成本负相关。这个成本包括道德成本、机会成本,财物投入等等。当血酬大于成本时,人们进入。当成本大于血酬时,人们退出。第三个要点是: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这三个要点就是广义的血酬定律。

这条定律可以解释什么人容易上梁山。我们知道,穷人的机会成本低,富人的机会成本高,穷人更容易上梁山。有血债的人,机会成本是负的,他们会逃往梁山。教育水平高的人,就业机会比较多,机会成本高,就不那么容易上梁山。当然,读书人一再落第,也可能上梁山当军师。如果读书人有革命理想,把梁山当作实现革命理想的地方,他们还会主动投奔梁山,实现精神方面的人生追求。如果精神力量和物质利益结合得好,愿意上梁山的人就更多了。

在这个广义的血酬定律版本中,我再次扩展坐标系,把命-财关系曲线的纵轴从财富(W)扩展为血酬,包括了暴力掠夺的各种收益,甚至心理方面的收益。横轴也从生命(L)扩展为所有成本,包括道德成本。这条曲线,就是血酬定律的图形表达。

大家手头的《中国经济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论文集》里有我一篇文章:《弯腰下跪:命-财关系曲线》,那是我七八年前写的,那条线是之字形的,在图二的弯腰形曲线之下加了一捺。(图四)

大家不必看这篇文章了。我当时没太想明白,现在也没想明白。我总想标明,有那么一条血线,生存资源匮乏到一定程度,钱财就从身外之物变成了身内之物。比如一杯水,在特别匮乏的条件下,在沙漠里,缺了这杯水,你的体液就会减少一杯,你就更接近死亡。在饥荒时期,你不吃这一碗饭,你体重就下降一两。这时候身外之物就成了身内之物。一旦被逼到了这条血线,也就是上午陈平老师提到的生存线,在这时候机会成本极低,例如大饥荒、大规模失业又没有救济,那时候,人们会大规模加入暴力掠夺的行列。反正都是一死,与其等死,不如拼命挣扎一下。这条血线在命-财关系曲线中如何表达呢?资源越少,人们愿意付出的生命越多,像热锅上的蚂蚁那样找饭吃。可是,我加上这一捺以后很心虚,好像逻辑和图形都有问题,或许应该用曲线的横移来表达。想不明白就不多说了。

政府出面维持秩序的均衡

我们知道,受害者对抢劫没需求,在暴力掠夺领域没有经济学上的需求曲线。但是,经济学上的供需均衡,正是由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交叉形成的。没有需求曲线,暴力掠夺领域的均衡如何形成?

面对抢劫,人们的需求是自卫,是抵抗抢劫,要求政府出面镇压抢劫。政府方面投入物力人力,镇压抢劫,构成了一条镇压线。

这条镇压线与命-财关系曲线的交叉点就是均衡点。政府确定某个金额标准,在此之上追究判刑,成为抢劫者的成本,让抢劫者得不偿失。镇压判刑是负激励,负激励与正激励相等时,均衡出现。

镇压线有很多条。比如说超过五千元就应该立案,这就是一道刑法规定的镇压线。实际上,现在五千元水平的犯罪量太大,已经立不起案了,这道线也成了一条名义上的镇压线。这些年实际立案的标准提高到了五万块,这也可以看作一道镇压线。当然,如果破案率不高,即使罪罚相称,犯罪的实际风险和损失还会下降,犯罪依然有利可图,很多人很愿意赌一把。破案率不高,意味着实际镇压线的位置继续提高,高出命-财关系曲线对应命价的部分,就是卖命的额外收益。我们知道,贪官污吏也是冒险拼命,以身发财,对贪官污吏的真实镇压线在什么位置呢?2009年的基本数据是,贪官污吏被追究判刑的概率约为1%,贪污十几万元判刑十年,具体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这里就不细说了。从这些数据得出的结论是:2009年,贪污到160万元左右,贪官污吏才付出一个生命年,也就是关押一年。镇压线的高度是160万。这个位置如此之高,大体可以解释贪官污吏遍地的现象。160万元关一年,大家想想这个诱惑是大是小?听说里面的生活还不错。贪官污吏获利极大,按照血汗替换率的公式推算,假如司局级干部的月薪为8000元,一个生命年的价值不过17.6万,真实收益比预期合理收益高9倍,除非道德成本高到可以补上这个差距的程度,良心非常敏感,否则,一般人很难抵抗这个诱惑。

政府应该掏多少钱维持这条镇压线?把这条压低到什么程度?换个角度说,把破案率提高到什么程度?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镇压线的最佳投入标准是:政府新增投入一块钱,可以减少掠夺所造成的损失一块钱,这就是政府镇压投入的最佳点。当然这里不考虑社会影响,仅仅考虑经济数字。

政府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主政府,一种是专制政府。在民主政府的条件下,民众达成协议,决定掏多少钱,维持一条什么水平的镇压线,这条镇压线是他们购买的一种公共物品。

如果是一个垄断权力的专制政府,例如一个暴力集团打天下坐江山,要保住江山,维护秩序,也要镇压大大小小的以暴力掠夺为生存策略的竞争者。不过,他们的镇压线,他们建立的那种均衡,不那么在乎民众的权利,他们可能过度杀戮,大规模严打,肃反,连坐,刑讯逼供,压缩民众的自由。这又是一种镇压线,这种镇压在短期内也很有效。我们在中国历史上经常看到这样的均衡状态,有时候还能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总之,有不同的镇压线,名义上的,实际上的,针对平民罪犯的,针对贪官污吏的,等等。不同类型的政府,还有不同类型的镇压线。

暴力集团与生产集团之间的均衡

这个均衡可以从两个角度看。从生产集团的角度看,面对抢劫,他们可以抵抗。集体联合抵抗,就是上边谈到的民主政府对暴力掠夺的镇压。这是积极抵抗,这里不再讨论。消极抵抗,包括逃亡,怠工,甚至自杀。从暴力集团的角度看,要对付生产集团的消极抵抗,必须控制抢劫率,控制自由度,甚至要设法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由此形成两种均衡。

第一类均衡,最佳抢劫率。

生产出来的东西都被抢光,就没有人生产了。所以,暴力集团要寻找最佳抢劫率,建立暴力集团与生产集团之间长期可持续的均衡关系。这个均衡怎么表达呢?可以用讨论税率与税收总额的拉弗曲线表达。上次我在天则所谈到掠夺率问题时,盛洪说拉弗曲线描述的就是最佳掠夺率。(图六)

纵轴是税收总额,横轴是税率。税率越高,税收总额越高,高到峰顶,比如说是25%,就是最佳税率。如果税率继续提高,许多公司就会破产,税基缩小,税收总额反而下降。

税收是强制性的,抢劫也是。抢劫率也要适度,不能杀鸡取卵,一锤子买卖,也要寻找最佳抢劫率。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强盗土匪也会做出一些承诺,按一定比率收取买路钱,甚至在自己的地盘上对生产者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等等。

在这条曲线中,我把最佳抢劫率标在峰顶极值的位置,例如最佳抢劫率是25%。这只是长期反复抢劫者的最佳抢劫率,对流寇之类的一次性抢劫者来说,最佳抢劫率是100%。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做出了流寇和坐寇的区分,还说坐寇与被抢劫者之间存在共容利益。从拉弗曲线上看,共容利益就是从原点到峰顶这一段。这条曲线所描述的就是坐寇与生产集团之间的均衡。除了坐寇均衡之外,还存在流寇均衡。

用拉弗曲线描述抢劫率问题,纵轴和横轴都应该修改。横轴从税率改为抢劫率,纵轴改为法酬。

法酬也是暴力掠夺的收入,但是比较高级,有节制,有自律,有规矩。法酬是血酬的升级版,血酬的2.0版。用公式表示:法酬=全部税收-公共开支。法酬也是我杜撰的概念。杜撰之前,我曾经请教一位专家,我说取之于民100亿,用之于民90亿,政府运作10亿,这个公式对吗?他说对。多出来的是盈余,不足的是赤字。我的问题是,如果取之于民100亿,用之于民50亿,政府运作10个亿,剩下的40亿用之于己,修陵墓,修皇家园林,包二奶包三奶,后宫佳丽三千等等,这笔用之于己的钱叫什么?专家说没有这个词。可是,历史上到处有这个现象。这种剩余比马克思推算的剩余价值明白多了,怎么能没有一个名字呢?我给它起的名字就叫法酬。

第二类均衡,如何寻找最佳自由度?

更高级的抢劫制度,抢劫对象不是财物,而是自由。这方面的掠夺和限制也存在分寸问题,我称之为最佳自由度。我们都知道《盐铁论》,官府垄断了盐铁的生产和销售,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后来还扩展到榷茶榷酒。榷是独木桥的意思,也就是茶酒专卖,不许别人染指。这就是限制民众的自由。对自由的最原始最彻底的抢劫就是奴隶制度。对暴力集团来说,把生产者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最好?为了方便讨论,我模仿拉弗曲线又画了一种曲线,我称之为老子曲线,和拉弗曲线的形态一样,但横轴改为自由度,纵轴改为法酬。(图七)

如何寻找最佳自由度?历史上有许多故事,这里只讲一个大家熟悉的。我们回顾一下1949年以来的历史。建国初期,毛泽东与邓子恢有四大自由和四小自由之争。毛泽东把邓子恢的主张概括为“雇工、贸易、借贷、租地”不受限制的“四大自由”,说这是纲领性的提法。毛泽东说:“我说是四小自由。这有大小之分。在限制之下,资产阶级这些自由是有那么一点,小得很。我们要准备条件,把资产阶级这个小自由搞掉。”

最后真把自由搞掉了,结果如何?大饥荒。这就相当于坐标系的原点,自由接近零点,法酬也极少,连高干的食品供应都受限制。然后,逐渐恢复自留地,改革开放后恢复大包干,恢复个体户,再逐渐恢复农村贸易自由,还有乡镇企业,打工自由,雇工自由,各个领域的自由度逐渐增加,这些社会集团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就是自由度增加的结果。与此同时,执政集团的税收总额增加,管理成本下降,实际收入大幅度增加,连贪污腐败也有了更多的机会。当然,自由到了一定程度,再增加,法酬反而下降。比如要打破能源或金融垄断的时候,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就会受损。如果这个自由度不仅包括经济自由,连政治自由都包括进去,这条曲线的含义就更加清晰。

这就是暴力集团与生产集团的第二种均衡。这个均衡关注的是自由度的问题。从生产集团的角度看,就是如何用各种消极对抗的方式,从逃跑到怠工,争取最大利益或最小损失。从暴力集团的角度看,则是调动生产集团的积极性,通过最佳自由度实现利益最大化。

从以上两条曲线中,可以引出一条更高层次的规则: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即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暴力最强者是规则的制订者和获益者,也是秩序的主导者和维护者。

暴力集团内部的均衡

这个领域有很多历史故事。小规模土匪团伙内部如何分配?民国年间,土匪按照人股和枪股年终分红,人算一股,枪同样算一股。中层头目,炮头军师等等,一个人算四五股,人力资本是普通喽罗的四五倍。最高领导,当家的,一人算七八股。由此可以看出,小团伙土匪内部实行合伙制,人人都是老板,收益同享,风险共担。人力资本高的,贡献大的,差距也不超过十倍。当时枪支短缺,在暴力要素中武器装备的地位和人力相等,用生产函数的方式推论,这意味着武器要素对抢劫结果的贡献与人力相当。

在大规模暴力团伙中,收入分配的差距大得多。梁山内部,头领的收入是喽罗收入的60多倍。在美国芝加哥黑帮内部,中高层干部的收入是普通党徒的40多倍。规模越大,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

我们可以把军阀看作血本家,他提供武器装备,发饷,竖起招兵旗,就有吃粮人。掠夺收益,在扣除养兵和武器弹药成本后,剩余归军阀所有。因此,一个能干的军阀,他的收入根本不是普通士兵所能比的。

暴力集团之间的均衡

暴力集团之间怎么竞争?他们在前三项基础上进行综合竞争。竞争既有政治内容,也有经济内容,还有军事内容。

在暴力集团内部,他们比赛如何激励士兵,如何激励将领。对生产集团,他们比赛如何调动生产集团的积极性,建立自耕农制度,开阡陌,奖励农耕。在自己的地盘上,他们比赛如何维护秩序,肃清盗贼和各种内部竞争者。

总之,富国强兵,并在此基础上对外扩张,攻城掠地。扩张到新边界之后,是否要继续进攻,投入多大力量,攻多远,得多少县、割多少地,都是各个暴力集团在竞争中计算的成本和收益,而边界线就是各个暴力集团之间的力量均衡线。

商鞅变法是一套非常高明的综合竞争策略。以重赏奖励耕战,既让士兵拼命,将领善战,同时又不会制造出新的暴力集团,制造出自己未来的竞争者。这里的要害是以虚封代替实封,名义上还有封建,实际上用郡县制代替了封建制,最后全中国只有一个暴力垄断者,好比一个管理严格的垄断公司,部下都是代理人。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常见的暴力均衡状态,一家独大的状态。

所谓乱世,则是大一统垄断均衡解体,多个暴力集团彼此竞争的状态。如此治乱循环,两种暴力均衡状态交替出现。

总而言之,我讲了两条:一是血酬定律,二是与血酬定律有关的均衡。均衡又包括四个领域,一是有政府的均衡,二是暴力集团与生产集团的均衡,三是暴力集团内部的均衡,四是综合上述三点的政治经济军事均衡。

如果把上述局部均衡,加入经济学的一般均衡或全局均衡之中,把暴力要素引入一般均衡,同时考虑到暴力的立法作用,即元规则地位,这样的世界图景,显然更接近真实世界。

如果大家对血汗替换率的具体算法有兴趣,对中美两国工人的命价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找到我在这方面的文章,用血汗替换、中美工人命价之类的关键词可以搜到。

欢迎大家批评指教。

结语法酬也是暴力掠夺的收入,但是比较高级,有节制,有自律,有规矩。法酬是血酬的升级版,血酬的2.0版。用公式表示:法酬=全部税收-公共开支。所谓乱世,则是大一统垄断均衡解体,多个暴力集团彼此竞争的状态。如此治乱循环,两种暴力均衡状态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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