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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同居、单亲妈妈、社会意识形态及其他

2018-10-28 21:11 生活·感悟 ⁄ 共 643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1、如果没有结婚的打算,将来又想结婚,不要同居。

2、如果两人分手,再次准备谈婚论嫁的话,同居分手者的地位甚至未必如离异。

3、对方会认为你在性上很随意。如果不结婚也就罢了,如果结婚,对方一般都愿意选择性行为比较严谨的对象。婚姻不止包括性,还包括财产联盟、共同抚养子女、心理慰藉等功能。

4、同居分手,对人内心的伤害,不亚于离婚。

5、一旦分手,女方尤其容易成为损失承担者。

6、男方也未必能轻松、自在。

7、当年,我在的留学生圈子的女生大多有和男生同居的习惯,女生做饭,男生开车、采购、维修,平时一起出出进进,生理需要,心理慰藉,分担生活费和家务,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后来,这些女生的婚姻,大多很波折,基本都和同居的经历有关。

8、男生好一些,但是对感情、婚姻和家庭的重视程度,也不如未同居过的。

9、如果继续婚恋,有结婚的打算,不到异地,一般很难和其他未婚者站在一个起跑线上。熟人圈子太小,没有不透风的墙。

10、许多当年的女生,因为有同居的历史,又想结婚,不想单身,最终只能下嫁。或者说,嫁给并不让自己满意的对方。

11、许多条件相当的男人,愿意和她们上床,但是不愿意娶她们。她们不愿意单身,最终只能选择一些自己最初看不上的对象。

12、在婚恋条件上,短婚未育,比长期同居地位高。相比婚姻,长期同居,不可靠因素太多。与多人同居过的,基本没人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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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同居过,但这是过来人的经验。

有些人不愿意接受没关系,只要愿意承担后果就可以。

不结婚,或者“下嫁”都可以,自己的选择,自己坦然接受就好。

那些既愿意同居,又不愿意承担后果,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的人,有本事就逆天改命,改变社会规则,没本事也别在评论区瞎嚷嚷,在这里嚷嚷改变不了社会规则和你的处境。

当然,在这里嚷嚷的人,可以丰富我的拉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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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事,曾经遇到过一件事情。

高中的时候,他有一个心仪的女同学。他曾经主动接近过,对方没有明确表态。

毕业以后,他参军,上军校,几年后,回家乡工作。他爹是某地级市军分区司令员,做这点事还是不成问题的。

当年的女神主动来找他。

郎才女貌,两个人一来二去就好上了,眼瞅谈婚论嫁。

他晚上值班的时候,接到一个喝醉的男人的电话。

猜猜说了什么?

后来,他和女神大吵了一架,找到那个给他打电话的男人,把他打进了医院。

婚事自然黄了。

女神后来嫁了一个人锉钱多的土豪,据说婚后也经常吵架,偶尔还被家暴。

后来,他说,自己当时太年轻,应该多体谅一些,不该吵架。

这是分手以后的话,如果没分手,他是否还会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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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鼓励同居是资本控制社会的时代,被资本控制的媒体大力宣传的一种社会行为准则。未婚同居成为社会行为准则,使资本代理人既不放弃纵欲,又避免了财产分割破坏资本积累。

一个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都是对统治阶级有利,并被统治阶级使用各种手段不断推广传播的意识形态。

前一段看《扫地出门》。

美国的贫困者之中,相当比例是单亲妈妈。其中,许多人有多次同居史,带着两三个甚至更多的属于不同的男人的孩子。有的人为了支持一个家,抚养来自不同男人的孩子,不得不继续和其他男人同居。这种情况下,家暴是家常便饭。被家暴的单亲妈妈只能忍气吞声,因为如果反抗或声张,就很容易被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房东撵出去。

有些人说,单亲妈妈的贫穷是自找的,可怜之人有可恨之处。BLABLABLA……

资本主义必然有困难人口。单亲妈妈成了贫困人口集中人群,为资本主义的辩护士提供了辩护的理由——谁让她随便和男人同居?

同居是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同居的双方分手,男性基本没有任何风险,不必支付任何成本。相比之下,女性却要承担怀孕、抚养后代、难以再次婚配的风险和代价。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包括四种功能,生儿育女、财产联盟、心理慰藉、男欢女爱。即使是现代社会,女性也难以自己抚育幼儿。男性必须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因此,婚姻必然是财产联盟。

因为涉及到生儿育女、财产联盟,所以有必要采取法律的手段保护女性的利益。不然,男性争当隔壁老王,拔那啥无情,女性要么生育之后无人提供经济支持陷入贫困,要么不敢生育,整个社会到处都是搭车者,社会秩序必然土崩瓦解。

反过来,对男性来说,他们愿意获得廉价的性交的快感,却未必愿意承担责任。如果性行为的前提是必须建立财产联盟,他们必然要谨慎得多,毕竟谁也不愿意为隔壁老王养育孩子。

人都有心理底线。

恋爱越多的人,越不容易再次坠入爱河。性行为越多的人,越视性行为如穿衣吃饭。婚姻经历越多的人,越不在乎结婚、离婚。

初恋刻骨铭心,初次做爱致死难忘,初次婚姻记忆犹新。后面的恋爱、做爱、婚姻,体验越来越平淡,越来越模糊,对个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差。恋爱史、性史、婚史越丰富,换恋人、换性伴侣、换配偶越来越容易。反正前面已经和其他人甚至多人恋爱、做爱、结婚过,再来一次,也没什么心理门槛。

同理,有过第一次同居的经历,再次同居就没有心理障碍。现实之中,由于经济困难、结婚困难、需要男性做一些体力活儿等原因,一些女性同居两三次很常见。

在这种情况下,婚恋博弈之中,异性愿意选择性史、婚史比较简单的人做配偶,有什么好奇怪的?

约炮爱好者可以说,虽然我经常和别人开房,但是我是好男人(好女孩),我只是没有找到终生的性伴侣。同居者可以说,虽然我有过同居的历史,但是我是好男人(好女孩),我只是没有找到真的结婚对象。

这些话,完全可能是真心实意的。我们确实不能排除有那种一直在上床,一直在同居,一直在找真爱的人。

但是,对方可以说,你是好男人(好女孩),但是我不适合你。婚恋博弈,双向选择,你情我愿,对方不情愿,还能要求对方什么?能强迫对方吗?

女性应该记住,愿意看苍老师的片子的男性很多,愿意和苍老师发生关系的男性更多,但是愿意娶苍老师的男性显然没那么多。

这种情况下,只能向下找低一档次的结婚对象。比如,相貌出众的美女找相貌平平的男人。低一档次的对象考虑到在正常情况下,完全没有可能与自己结合的美女,主动愿意和自己成家,一般也就愿意牺牲其他条件。

但是,事情并不这么简单。

人是会审美疲劳,喜新厌旧的。何况,女神迟早有一天年老色衰。那时,那些接受她们的男人,如果是个大丈夫,一切尚好;如果是个普通人,就会容易反悔;如果是个猥琐小人,就很可怕。

何况,中国的婚姻,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婆婆。对婆婆来说,娶媳妇完全没有感情慰藉和男欢女爱的作用,娶媳妇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有机会生儿育女,建立财产同盟。婆婆类似一个投资人,不重视儿媳妇的颜值,更重视儿媳妇的婚史和经济条件。

婆婆是过来人,很清楚自己的儿子在是否有过婚史的儿媳心中分量的差异。从投资人的角度,她的内心如何,可想而知。如果儿媳再带一个孩子,那么就更难讨婆婆的欢喜了。

如果嫁给一个猥琐小人外加一个刻薄的婆婆,那么后面日子,自然度日如年。

下嫁的时候,遇到猥琐小人和刻薄婆婆的概率要比正常情况大得多。之所以说是下嫁,那么对方必是有一些或明或暗的缺点。如果明面上的各方面还看得过去,那就要小心他的人品和未来的婆婆。否则,为什么其他同性不选择他?

这种情况下,离婚还是不离婚?两难。

第一次遇人不淑,越向后发展,越容易遇人不淑。因为她们的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在婚恋博弈中的处境,在不断迅速下降。

后悔药是没处卖的,只能凑合着一步一步走下去,那些美国的单亲妈妈,就是这样一步步陷入泥潭,越陷越深。

有一句话,没有不透风的墙。

有些人觉得同居没有领证,神不知、鬼不觉,分手就分手,无所谓。还有些人经历过两三次挫折,选择隐瞒过去。反正自己没有正式办手续,对方即使怀疑,也没有实锤证据。

这些人显然不知道熟人朋友圈对负面消息的扩散能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除了大家猎奇的心理以外,匿名传播负面消息,还可以打击熟人,尤其是作为竞争对手的熟人。此外,利用对方隐私,敲诈、勒索,控制对方一辈子的事情,并不新鲜。我们的良知,往往限制我们的想象力。

即使向配偶主动坦白,也未必能得到配偶的信任。同居与婚姻不同,没有明确的起始时间,没有明确的分手原因,未必有激烈的彼此反目的分手过程。究竟有过什么样的关系,有过几次,多久,会不会藕断丝连,会不会身在曹营心在汉,甚至会不会破镜重圆……这些都说不清,道不明,难免让对方疑虑重重。避重就轻是人之常情,所以纵使披肝沥胆,对方也是将信将疑。在对方看来,曾经同居的人,是既想获得事实婚姻的实质,又不想遵守相应规则,及相应的社会责任(公开告知自己已经事实婚姻的身份)。

对同居者来说,坦白或不坦白自己同居的历史,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选择主动开诚布公,只能让对方疑窦重重。选择守口如瓶,对方从其他渠道得知以后,难免发生激烈的冲突。即使结婚,婚前与他人同居的历史,也是沉重的心理负担,是随时可能爆发的定时炸弹。

许多间谍被异国情报机构色诱、控制,成为对方工具,即使向本国组织坦白也难再获信任,就是这个道理。

想彻底消除负面影响,只有远走他乡,在一个新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切断原有的人脉关系,建立新的人脉关系。放弃一切的成本有多高,可想而知。

许多人下不了远走高飞的决心,结果反复同居、结婚离婚,越陷越深。

婚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女性,确保男性提供经济支持,分担、承担抚育子女和配偶的义务。

离婚要承担巨大的财产损失。在有些国家,男人要向没有再婚的前配偶提供经济补偿,或者说赡养费。所以,离婚官司的律师费惊人。反复离婚,巨额的财产分割、赡养费外加律师费,完全可以让土豪变土鳖。这显然不利于资本的积累。

所以,对这些国家的男人来说,结婚需谨慎:如果对方不是门当户对,不利于加强财产联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结婚对象,自己抱着玩一玩的态度,最好不要结婚。

这些国家的男人,往往愿意选择同居,而不是结婚,既获得婚姻生活提供的男欢女爱、经济好处和各种便利,又不必承担必要的风险。随时分手,来去自由,不必承受任何经济损失。对这些男人来说,要分手一点儿不难,可以持续冷暴力。冷暴力没有得逞的话,找茬大吵一架就可以。如果对方异常贤惠,忍气吞声,处处忍让的话,就来点儿家暴。毕竟,不是所有女人都有加比加西亚的体格。

反之,对女人来说,如果选择同居,就应该知道同居对自己的风险——男性分手成本很低,需要承担的风险很低,掌握分手的主动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彻底了解了利害关系,仍然义无反顾,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还愿意主动接受同居,那么确实有承担部分损失的责任。或者说,可怜之人有可恨之处。

但是,这是一个男权社会。男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控制更多的社会资源。这是一个资本的社会,资本代理人既喜欢纵欲,又不喜欢分割财产。

所以会有种种宣传,在潜移默化之中,宣传对男性资本代理人有利的社会行为。

当然,这样的宣传的内容必然伪装成对女性有利。

比如:我的身体,我做主。

比如:不同居,怎么知道结婚合适不合适?

比如:同居不合适,好于结婚不合适。

比如:贞操观是封建社会束缚女性的理念,反对同居,就是维护封建理念。

女性当然可以做主自己的身体,但是却无法改变生育过程之中,女方承担更大风险,支付更多代价的生理基础,无法改变男性有更强经济基础的社会现实,更无法改变婚恋博弈之中,事实婚姻同样导致自身地位下降的社会规则。

同居和结婚,都难以彻底隐瞒。相比之下,偷偷摸摸同居并分手对女性的伤害不亚于甚至高于公开结婚并离婚,因为说不清道不明的同居更容易引起怀疑和猜忌。

结婚和同居,都是事实婚姻。相比离婚,同居给予男性更多的自由,法律对女性的保护更少。同居分手时,男方不会有任何经济上的损失,对男性的约束、限制和风险更小,所以分手成本更低,分手的概率更大。许多男性嘴上说同居是为结婚做准备,实际上,他们往往根本没认真考虑过结婚。更有甚者,有些人的心态是保养一段,玩腻了,换一个就是了。

贞操观不是封建社会的理念,而是人类从采摘生产进入农业耕种,男子经济地位提示,脱离母系社会,结束走婚制,幼儿不再由部落全体成员共同抚养,女性无力独立抚养幼儿,男性不愿替搭车者抚养妻儿,又没有技术鉴定幼儿生父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种社会契约关系。男性为女性提供主要经济来源,保证不为其他女性及其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女性保证不与其他社会男性发生性关系,彼此组成家庭,共同生儿育女。

显然,在人类社会没有实现共同养育幼儿,多数女性经济基础不如男性雄厚无力独自赡养幼儿的条件下,男女双方保证不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为其提供经济支持或为其养育幼儿的契约关系还是有必要存在的。女性曾经为搭车者提供便利,有一段说不清楚的历史,提供经济基础的男性自然不会开心,也不会放心。这就如同,男性包养小三,小三要求扶正,原配往往对小三大打出手一样。只要是私有制社会,女方无力抚育幼儿,婚姻与财产和经济收入有关,贞操观就不会完全过时。

在一切生产生活必需品都成为商品并竞价销售的时代,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并不意味着自己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或者说真正的自由,需要掌握经济主导权,不为生活必需品匮乏所困。无产者可以自由地出售劳动力,但是他们的自由无非是向哪一个资本家廉价出售自己的劳动力的自由。最终,他们还是要向资本,以资本规定的价格出售劳动力。

同理,没有经济的解放,不掌握经济主导权,做不到同工同酬,甚至获得比男性更好的收入,女性的解放就不是真正的解放。这种情况下,倡导性自由无非是给控制经济主导权的男性,更多的更便利的纵欲的机会。我们完全不难理解,资本控制的媒体,大力宣扬卖淫合法化、鼓励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目的何在。

经过宣传的洗脑,一些女性把同居视同儿戏,却把婚姻看得很重,认为婚前一定要试驾,殊不知,自己已经上路,而且是在高速上急速裸奔!

个别男性搭车者,出于个人的目的,也积极主动地传播鼓励同居的思想,降低与女性发生事实婚姻的成本。殊不知,资本控制的社会之中,资本代理人有资格获得更多的资源,这种资源也包括优先和异性发生性关系的权利。鼓励同居,鼓励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究竟有利于谁?有利于他们这些普通的隔壁老王?也许是的。不过,更大的可能是有利于社会金字塔的顶尖。

有些普通人认为自己足够浪漫,可以获得更多异性的青睐,有机会浑水摸鱼,获得女神的垂青。在浪漫需要金钱支持的时代,吃顿饭都要考虑是否有打折、团购、免单、可以使用优惠券的普通人,浪得起来吗?

能让他们浪的对象,如果不是青春叛逆期的少女,就是比他们更有钱的社会成员看不上、挑剩下、玩腻了的异性。考虑到这一层,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男性极力反对家长严密看管处于青春期的少女。

更多的人,随波逐流,接受并传播来自男性资本代理人的思想,毕竟“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

在资本控制的社会之中,通过潜移默化,性行为与婚姻摘钩,婚姻与财产摘钩,鼓励纵欲、鼓励同居,男性逃避责任,纵欲不会影响资本积累的社会游戏规则逐步形成,并不断巩固。

《扫地出门》之中,那些多子女的单亲妈妈,许多人悔恨交加,却没有后悔药可以买。她们确实可怜,似乎也有可恨之处。

但是,不应忽视的是,在主流媒体的控制下,资本代理人既纵欲,又不必承担风险尤其是离婚造成的财产分割的社会风气已经形成。那些单亲妈妈不过是资本控制的社会大潮之中,被裹挟的水分子而已。

来源:微信公众号卢瑟经济学之安生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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