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寓
寝室结构:宾馆标准间,带独立卫生间结构(A型)或套间公共卫生间结构(B型),带阳台。
住宿人数:3-4人/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人。
公用物品和设施:吊扇,窗帘,扫把,畚箕,纸篓,洗脸池,便池,排气扇,镜子,有线电视网插
座,校园201电话(含电话机)、热水管(紫金港校区)等。
个人用物品:新型多功能家具,吊柜,鞋柜,钥匙,椅子,校园网络插座。
改造宿舍
寝室结构:宿舍全面装修改造,楼层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住宿人数:4-6人/间。
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人(本科生)或800元/年*人(研究生)。
公用物品和设施:窗帘,扫把,畚箕,纸篓,脸盆架,校园网络插座,校园201电话网(含电话机)。
个人用物品:多功能家具,壁柜,鞋柜,钥匙,凳子。
研究生公寓
寝室结构:带独立卫生间和阳台结构或二室一厅一卫一阳台结构。
住宿人数:4人/间。
住宿费标准:600-800元/年*人。
公用物品和设施:衣橱(或行李架),窗帘,写字桌,书架,脸盆架,扫把,畚箕,校园201电话网
(含电话机),校园网络插座。
个人用物品:床,凳子,钥匙。
普通宿舍
寝室结构:楼层公共卫生间。
住宿人数:7-8人/间(本科生)或4-5人/间(研究生)。
住宿费标准:600元/年*人(本科生)或400元/年*人(研究生)。
公用物品和设施:壁橱(或行李架),窗帘,写字桌,书架,脸盆架,扫把,畚箕,校园201电话网
(含电话机),校园网络插座。
个人用物品:高低床,凳子,钥匙。
备注
(1)各种类型宿舍的设施和用品配置可能因具体楼、层结构的不同而略有不同。
(2)住宿者在入住前请先检查一下物品是否齐全,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楼长反映。
(3)寝室内及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物品均为公有财产,请妥善使用和保管。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集体分工保管、寝室长负责。
(4)寝室内配备的物品、设施受到损坏(自然损坏除外),当事人应自行承担维修、更换费用,并视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做出赔偿,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5)请不要私自调换寝室门锁或另加门锁。
相关说明
(1)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供水,定时供电(研究生宿舍、新公寓24小时供电)。
(2)水电实行以寝室为单位的定额指标管理(有特殊说明的宿舍楼除外)。本科生不同类型或收费标准不同的宿舍,将有不同的免费水电指标(以学校主管部门核定为准);硕士生和博士生每人每月可享受3.8吨水的免费指标和分别享受8度、12度电的免费指标。为提倡同学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免费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
(3)水电用量以寝室为单位结算,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按表记由所辖人员分摊,每月抄表公布各寝室水电用量。每两个月收取一次超额电费(寒暑假单独结算),由宿管中心代收代缴。
(4)超额用电的费用为0.55元/度;超额用水的费用为1.65元/吨。以上费用均为杭州市城市居民住宅收费标准,我们会根据杭州市及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5)鉴于学生宿舍的性质,学校规定宿舍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装修行为,但住宿者可在寝室内进行合理装饰(包括墙面和门窗等),但注意不要采用易燃的材料(包括纸张、床帘等)、不要乱涂画和上油漆、装饰,不要引起他人的误解。同时住宿者要为装饰所引起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6)请爱护宿舍楼内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将定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遇有擅自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当事人有责任将房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并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同时可能受到处罚和纪律处分。
(7)家具、设施设备的维修:如寝室或公共场所的家具、设施设备等有任何损坏,可在值班室报修,宿管中心(办)将尽快派人维修,实行“水、电及门锁维修不超过24小时”的维修承诺。
(8)为保证各项设施设备的完好,改善住宿条件和环境,宿管中心将定期检查和维修设施设备,定期对宿舍进行维护、改造。
(9)我们将努力开发和建设新型学生公寓,以满足广大住宿人员的需求。
(10)如有问题,可向值班室和楼长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