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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巩固其改革主体地位

2009-01-13 23:04 战略·谋略 ⁄ 共 279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 郑永年

中国的改革开放30周年过去了。没有人会否认在这期间中国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光唱赞歌并不够,更为重要的要考虑未来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的中国发展方向。

正如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集会上所提醒人们的,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并非一劳永逸。面临困难,既然没有可能往回走,那么只好顶头前行。相信,中国社会的绝大多数会认同这个判断。但现在的问题是,继续往前行如何变得可能呢?

一个确切的改革现象是: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官员也一直在大唱改革,更不乏雄心壮志,但一旦表达于政策和行动层面,则很难见到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

实际上,就改革本身而言,在很多方面,很多人的感觉是,目前已经陷于泥潭。方方面面的改革,比如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规制型政府建设、以发展民生经济为核心的经济结构调整、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教育改革、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等改革,谈了很多年了,但一直进展不大或者止步不前。

克服既得利益者的阻力

在很大程度上说,在改革开放进行了30年之后,继续改革应当说较之30年前要更为容易一些。改革者不仅积累了很多经验,更具备了足够多的财力来进行改革。那么,为什么会产生目前的停滞不前的局面呢?主要的原因是执政党在改革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出现了问题。

改革以来,中共一直是推进改革开放的主体。这种主体性的存在是中国改革开放能够成功的最重要的政治保障。改革并非像一些人所认为的只要分权、放权、自由就可以那样简单。

作为改革开放的主体,中共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领域。首先是要克服改革的阻力。在任何社会,任何改革都会遇到既得利益的阻碍,这就要求改革者能克服来自既得利益的阻力;否则改革不会发生。

在中国,克服来自既得利益阻力的是以改革者为主体的执政党领导层。更应当指出的是,领导层所克服的大部分既得利益来自党内本身。而在其他社会,阻力会更多的来自社会。

其次,中共作为改革的主体,使用政治力量来保障制度供给额的不足。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的转型,都需要一系列制度的出现和存在。

在改革初期,中国面临制度严重供应不足,例如产权制度、法制等一系列能够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者及其国家机器扮演了很重要的并且是充满矛盾的作用。

例如对产权的保护与其说来自法制,倒不如说来自行政力量。当然,不容否认,行政权力因为缺乏制约也经常侵犯人们的各种权利。

其三,中共作为改革主体有效保证了改革的逐渐性。俄罗斯和前东欧共产主义国家激进的改革没有取得很大的成功,主要是那里的执政党失去了主导改革的主体地位。俄国直到普京集权,才改变过度分权的状况。

可以预见,在缺失改革主体的情况下,改革进程过多地受各种既得利益影响,俄国和东欧国家的制度建设在很长时间里会面临巨大的困难。在中国过去30年里,中共保证了改革的逐渐性。改革一旦出了问题,总会出现纠正机制,改革也就不会停下来,总会有动力推动前行。

思路不明与执行力不足

从过去的经验看现在的情况,有必要提出重建中共作为改革主体地位的问题。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说中共已经不再是改革的主体。客观地说,在现代中国社会,还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取代执政党来进行任何有意义的改革。提出这问题主要原因是,与过去相比,中国目前面临改革动力不足,而改革的艰巨性越来越甚的问题。

这就是说,改革面临困境。实际上,真正有意义的改革就是要从困境中寻找出路。30年前,由邓小平发动的改革就是被迫在困境中找出路。邓小平当时说,改革就是要杀出一条血路。把这句话放到全球的背景也表现为真理。

中外古今,有意义的改革都不免要流血。记得80年代改革面临困难时,当时的人们希望从历史找到经验,于是谈论王安石,谈论戊戌变法等等。其实,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德国的很多有意义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就是由俾斯麦的“铁血政策”造就的。日本的明治维新也是这样。

邓小平为什么能够发动改革?尤其是在前苏联和东欧共产主义解体之后,面临如此艰难的国际形势,邓小平通过“南巡”发动更大规模的改革运动。在邓小平时代,尽管党内有不同利益,中央和地方之间有不同利益,社会也有不同利益,但无论怎样,各方面对改革能够达到一定的共识。

在达到共识之后,主要领导人就会动员党内外各方面的力量,从而造就改革的强大执行力。当今世界上,扬言改革的国家和领导人并不少,但很少有成功的例子。中国能够成功,主要是改革者有思想、有执行力。

那么现在的情况又是怎样呢?改革者对改革的必要性并不是没有认识。近年来从上到下也都有再杀出一条血路的呼声。但就是没有实际上的改革行为。究其原因,一是政策思路不明,二是执行力不足。

思路不明,并不是说没有政策思路,而是因为政策话语受既得利益太多的影响。既得利益只考虑本身的利益,而不会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并且既得利益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

如果改革政策受制于来自于方方面面的既得利益的制约,那么就不会有明确的政策思路了。邓小平能够确立改革共识是因为当时的领导层能够超越既得利益从国家总体利益出发来设计改革。

诉诸社会力量才能有效制约

执行力方面似乎更成问题。一是邓小平时代的强人政治已经过去之后,很少再有领导人能够超越制度制约而进行改革。二是因为改革思路不明本身就影响到执行力问题。

要再次成为改革的主体,中共就必须确立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就是说,中共就必须首先改革自身,通过重组内部的权力结构来增强和强化改革的执行力。

在强人政治之后,党内民主成为必然。但党内民主的核心问题是要产生和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权力中心。没有这样一个权力中心,就很难凝聚改革共识,动员改革的资源,形成执行力。

中央和地方之间也必须重新作权力和利益分配。改革关乎国家整体利益。像建设基本国家制度那样的改革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做,不可以下放给地方政府,因为地方政府不会有整体国家利益概念。

同时,属于地方性的改革必须下放给地方去做。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中央政府实行财政集权。这个方向应当很正确,因为整体改革需要很大的财力做保证。但问题是中央政府并没有把责任集中起来,尤其是社会制度建设方面的责任集中起来。

财权的集中和责任的分散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矛盾的中心。这个矛盾不解决,任何改革将会是很困难的。当然,责任集中并不表明地方政府无可作为。

中央政府也可委托给地方做改革试验,然后向全国推广,就像邓小平当年那样充分利用地方的积极性来推进国家的整体改革一样。

执政党要强化其改革主体性地位,也需要动员社会的力量。光靠党内的力量而得不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改革就没有力量。如果不能把改革政策诉诸于社会力量,既得利益非常容易影响国家政策。

实际上,只有当领导层诉诸于社会力量的时候,才能有效制约既得利益对政策的影响力。

不管怎样,中国的改革尤其是社会改革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停滞不前的状态必须终结。改革这一关必须闯过去。如果继续受制于既得利益的制约,久而久之,就没有任何改革会是可能的了。

作者是国立大学东亚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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