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自动控制 > 科技·视野 > 正文

广电如何守住版权命脉

2016-06-14 11:23 科技·视野 ⁄ 共 355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当前,国内广播电视台在“事转企”的改革进程中,正围绕IP进行产业的布局与开发,但在以版权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创造上与国际现代大型传媒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让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短板与困局。

一、广播电视台版权管理中的困局

1、确权之困

确权是版权管理中最基础性的一项工作,确权简单地说就是对节目的相关权利归属进行记录与确认。电视台在节目制作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等资料。同时,不少节目中还要邀请大量嘉宾、艺人进行表演。所有这些外来素材的作品权利和表演者的权利都需要通过签署协议或确认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就是说在电视节目制作前就必须和相关著作权人、权利人通过合同解决权利归属问题。

当前,最大的一个困惑是,在签署合同时,电视台的法务人员没有提前介入,现在不少电视台法务工作的主要是在事后对合同进行审查。这使得电视台的很多节目没有获取更多的版权权利,出现了不少版权的瑕疵。对之后的版权开发造成了非常多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容易引发各类法律纠纷。此外,大量库存的节目因制作年代久远,信息缺失严重,确权工作难上加难。

2、授权之困

授权是版权管理和开发中最核心的工作。授权工作直接影响到版权的开发。为什么国内广播电视台在版权的开发销售上与国际传媒巨头存在巨大的差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授权管理不规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私自授权,一些部门负责人、栏目制片人没有经过电视台的同意,就私自把一些节目给了外面机构播出,甚至开发。

二是多头授权,授权主体不清,包括电视台的台领导、总编室、资产管理部等部门,谁都可以授权,造成版权开发的无序。比如,一家报刊社曾出了一套《我是歌手》的个人专集图书,不久就惹上了官司,主要原因就是授权不规范而引发的。

国际大型传媒公司其版权管理非常规范,其授权主体一般由法务部门或是版权管理部门来承担,这些专业部门可以根据最权威的版权合同信息和节目版权数据,通过专业判断,能有效地对各版权开发公司进行分类指导,使得版权的开发统一协调有序,反观国内广播电视台,法务、版权管理的力量还非常薄弱。

3、维权之困

版权维权是版权管理和开发的重要保障。以湖南广播电视台为例。去年,台法务部门就处理互联网侵权店铺和商品1183个,同时打击了一批未经许可违法播放湖南卫视节目的网站。尽管维权成绩显著但面临的问题也不少。

一是盗版盗播成风,很多盗播网站,打掉一个又冒出来一个,有的直接把服务器设在国外。二是维权没有形成合力,总台法务只负责卫视频道的维护,其他频道、频率都是各自为战,力量分散。

据央视相关人士估算,中央电视台因为网络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就高达好几个亿。而湖南台、浙江台等一线卫视因节目被侵权,在收视率、影响力、以及版权收入等方面同样损失惨重。

二、广播电视台版权管理的破局之路

在当前大数据、全媒体时代,知识产权作为广播电视台发展的战略性核心资源,其版权管理将成为未来传媒竞争的核心驱动力。要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就必须对现有版权管理模式进行一次彻底的变革和颠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内容的突破,二是技术的突破,三是管理的突破。

1、内容突破:打造一个内容生态系统

广播影视行业的知识产权最核心的东西就是节目内容版权,知识产权其实就是节目创新成果的固化。要围绕节目团队打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系统:

节目团队的创意优质的版权资源有效的版权管理多渠道的版权开发源源不断的版权财富收入反哺节目团队节目团队产生更多的创意,生产出更多的优质版权资源……

在这个系统中节目团队是发端也是终端,是版权的创造者也是版权最终的受益者,要紧紧围绕节目团队这一版权管理的最基层最核心单位,建立涵盖节目规划、节目制作、节目购买、节目确权、节目维权、节目衍生产品授权管理的全流程、系统化版权管理体系;完善版权管理激励机制、版权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版权开发收益与节目制作团队或制作人的利益进行全面捆绑。

打造这样一个生态系统,能实现两个转变:

第一个转变就是驱动一线员工从为播出制作节目向为市场制作节目进行转变。

广播电视台很多一线员工包括一些著名的栏目制片人,眼光还停留在把自身的节目做好,把栏目的收视率搞上去,多发一点收视奖,多拿一些创收奖。只看到了自身小团队的利益,没有顾及到全台的整体利益。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邀请明星参与节目时,只签定了相关电视播出的权利,没有签定其它的版权权利,没有考虑到节目播出后,还要进行版权的二次开发和利用。

如果广播电视台把版权开发所获利益拿出一部分来奖励节目团队,那么节目团队就会考虑更全面一些,也更长远一些。以《爸爸去哪儿》为例,如果把《爸爸去哪儿》的电影、手游等版权开发所得收益返回部分给电视节目团队,才能给电视节目制作人员带来更大的激励,使得节目团队从传统的电视播出制作部门,转变成面向多用户、多平台服务的市场供应商。

第二个转变就是驱动一线员工从过份依赖引进节目模式向自主研发节目模式转变。

湖南台的一些现象级的节目,比如《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都是花重金买模式后再进行改造的。虽然创造了高收视,但是在版权的后续开发上还是受到了牵制,因为这种节目的版权很多是共有的,开发时就有分成。现在不少电视台、公司有时就靠卖节目模式就收入不菲,像韩国的MBC就赚了一个盆满钵满。

据《人民日报》的权威报道,近几年来,电视节目模式版权交易异军突起,全球模式版权交易市场总额每年高达200亿欧元,且以每年30%以上的增幅递增。因此,广播电视台一定要加大对原创节目的研发。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目,可以进行节目模式营销,同时对节目版权进行360度开发。

2、技术突破:完善两个信息化技术平台的建设

两个信息平台是指媒资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和版权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两个系统如同一体两面。要进行版权的开发,就必须把版权管理和媒资管理紧密的结合起来,如果没有版权的信息注入那么媒资库就是一个单一的存储库和资料库。反之,如果离开了媒资这个介质,单纯的版权信息也是水中花,镜中月。

目前,广播电视台大都建有媒资管理系统平台,但里面的相关版权信息都非常少。而版权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各台建设情况不一,许多媒体正在积极搭建。版权管理信息化系统不像档案系统,财务系统、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再加上版权本身信息的精细化程度很高,建设起来难度很大。

但是版权系统不建不行,只有把版权系统的大量版权信息的注入到媒资系统,媒资库这潭死水才能变成活水,才能真正地“醒”过来。所以在技术上广播电视台也要有所突破,构建数字版权管理及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体系,实现节目版权全流程管理。通过更加完整的技术架构为版权的管理、保护、经营开拓无障碍通道。

3、管理突破:建立法律化、精细化、市场化管理运行机制

广播电视台建设知识产权新秩序,管理上必须要突破。台内各部门,特别与版权密切相关的节目生产部门、法务部门和媒资部门,应加强合作。目前,湖南台正在积极建设法律化、精细化、市场化的管理运行机制。

IP的法律化管理:广播电视台的在进行版权授权时,要改变以往的“无授权”或“多头授权”的乱象,法务、版权部门一定要依据相关合同以及确权登记,对版权的开发公司进行科学权威的管理。实现版权开发最大化。维权方面,要集合各频道、频率、公司的法务力量,加大维权力度,为版权开发扫清障碍,培育良好的版权交易市场。

IP的精细化管理:通过确权后,媒资部门将获得的庞大节目资源,进行编目、切割、二次编目等精细化管理。对任何介质的媒体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经过数字化的处理和碎片化的切割后,将其转化为商品,待价而沽,做好开发前的各种储备。

比如,除了整体的节目外,还可以对节目中的各项素材进行精细加工整理,一些专题片中重要人物的讲话、一些经典的素材片段都可以重新包装整合。英国BBC就设立了专门的素材销售网站,将素材分类销售,一般为每分钟2000英镑,经典画面为每分钟2500英镑。版权价值实现了最大化。

IP的市场化管理:广播电视台所属各公司负责版权的具体运营与开发,因为他们本身对市场就有敏锐的嗅觉,更熟悉市场运营之道。但开发不能打乱战,要有整体观念。这就要求电视台管理部门要有权威的分类授权,统一布局。

市场化管理要做到“三多”,就是多媒体传播、多渠道营销和多层次开发,打造完整的市场开发产业链条,对影视作品、动漫游戏、图书出版、音像制品、海外版权、演艺作品、主题公园等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完成了一个生命周期之后存入媒资库,适当的时候还可以再调出来,进行二次甚至三次版权的开发,将其版权价值挖掘到最大。

不破不立,广播电视传媒只有从内容、技术、管理三方面进行突破,“三箭齐发”,才能从根本上走出当前版权管理困局,迈上IP管理和开发的快车道。

给我留言

留言无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