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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良:答网友ming869

2012-02-01 20:09 战略·谋略 ⁄ 共 1002字 ⁄ 字号 评论 9 条

首先,我跟你和中国广大民众及所有正派的官员一样,对日益严重的贪腐行为深恶痛绝、深感忧虑。但我不会因为你那条“官员96%都贪污、包二奶”的消息是出自谁之口,就盲目相信它(说真的我怀疑这条消息的真实性。即或属实,以我对官场现实的了解,这种说法也太过耸人听闻、太夸大了。夸大到了一篙打翻一船人的地步,我绝不认同)。我建议你,不妨稍微计算一下,中国现有各级各类公务员(从中央到乡镇都可以算是大大小小的官员)约7000余万人,如果按你那条消息的说法,96%的人都贪污,即使每人按贪污10万元算(就我们所知有很多贪腐官员所贪数额远不止这个数字),就要贪掉7万亿人民币计,接近08年全年的财政收入。这意味着这些官员把某一年的财政收入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包括这一年他们自己的工资也一分钱无法领到。同时也意味着这一年中国将没有一分钱用于维稳、军费、国家行政支出,更不要说投入4+6万亿人民币救市,以及高铁、高速公路、市政建设及各类民政福利等开支了,你信吗?还有,如果96%的官员都包“二奶”,就需要近7000万个女人做“二奶”(如果再加上某些官员不止包一个“二奶”,就将有近1亿个“二奶”),你也信么?

所以,小伙子,不管你多么痛恨贪腐行为,在你看到任何此类消息时,都先别忙着相信它,先在心里算算账再说。

刘源将军的反贪讲话的确振奋人心,但那也是针对某些证据确凿的贪官而言,绝不是望风捕影,漫天撒网。如果像你所说,他是面对总后600名军官讲的那番话,若按你的消息划定的“96%的贪官”的范围,刘将军岂不是在面对576名贪官讲话吗?这种局面岂不令人绝望,还谈什么反贪!中国之所以还有希望,就在于大多数人对贪腐的憎恶和痛恨,包括大多数官员都不可能是贪官,因为大多数官员都不掌握可资贪腐的资源(即使是掌握资源的官员,也不能就认为是个个贪腐)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我们判断中国官员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贪腐这一问题的出发点。

至于你引用的某某某说“所有的媒体都充满谎言”,就更荒唐了。试问,如果我们确认中国的媒体都在说谎,都没有真话可信,那么三鹿奶粉、地沟油、高铁事故、校车事件等等令国民痛心的事实,不都是媒体先披露出来的么?大家为什么还要对这类“谎言”深信不疑呢?民众对今日社会现实的种种不满,恰恰是因为媒体披露出了许多不为众人所知的负面现实,如果你认为这些披露是谎言,你就不该相信它。你如果相信它,你就不能说它全是谎言。这是起码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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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1 下午  @回复  Δ1楼 回复

    将军的正义之心、爱国(不说爱党、爱现政府)之情,令我非常崇敬!可是争论,抑或拆解那些数字(96%、600名军官…576名贪官等等)不觉可悲、可叹、可笑吗?!您怎么会陷入这个怪圈呢?还要专门发表这篇博文予以辩解!再说了,中国有准确数字吗?我们不说96%,百分之八十(我记得学过这样为不确切值,1-0为确切值),百分之七十、六十,是多么可怕的比例呀!从八十年代贪污几千、几万被抓,到九十年代贪污几十万、几百万的直线上升,一直到几千万、几个亿、几十个亿的贪污、挪用被审(实在盖不住的),我们政府是怎么反贪的???!!!还要在国家级媒体宣扬反贪力度不断加大,反贪成果如何辉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之所以以此为推断问题的基数,无非是为了说明某人这种说法在逻辑上的荒谬,而不是与你论辩如何认定贪官。因为如何认定,现有法律自有标准。”我们现政府的法律有“一定”的标准吗?
    尊敬的将军,绝无难堪您的意思,我也是当过多年兵的有二十多年党龄的党员了,无比热爱我们的祖国。可是我们的祖国在这几十年的和平时期发展,却是满目疮痍、几近病入膏肓了,我们还能自欺欺人吗?!(没必要列什么数据证明我这耸人听闻的话吧!?)我曾在1999年前后,对我尊敬的一位部队转业的领导说过“我们现在真的要变成‘东亚病夫’了!”“如何这么说?!”那位领导吃惊的问,又接着说,“自己一见,不要对外人说”。我岂能不知这话的偏激!可是……
    我们国家真地强大了吗?如何认定强大?军事强大?经济强大?
    还是推荐将军研读一下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献给中国原生文明的光荣与梦想”。
    如果(历史没有如果)能够按照法治(不是法制)先祖卫鞅(我自家定义的)的治国理念发展,又有秦孝公的明锐任人(后世完善法制,会进入民主选举的),我们的祖国早一千年就进入现代化了,哪有西方文明(学习卫鞅的,也是我自家一言)冲击全球!

    •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2 下午  @回复  ∇地下1层 回复

      孙皓晖先生的大作他已让朋友赠我 ,尚未读完,相当精彩,读后我会与他直接交流。
      我之所以要写这篇博文,无非是想向各位爱国网友传递一种信息,就是正确的认识问题是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前提。现实中存在的贪腐现象尽人皆知,甚至令人痛心疾首,你看到我有一字对此进行辩护或者粉饰么?但是对此问题如果只是一个大约谋的估计或者泛泛而论,甚至连基本的逻辑都不顾,真的有助于解决贪腐么?我还是那句话,目前的贪腐日甚一日,关键还不是贪官们前赴后继、视死如归,而在于我们有成批产生贪官的土壤。不从根儿上改造土壤,不根绝贪腐的温床,贪官们就是割一茬又生一茬的韭菜,屡割不绝。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们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基因,而不仅仅是官员们一当官就变坏。这不是光靠法律和制度就能解决的。你认为现政府的法律对治贪没有一定标准,那我劝你最好找来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我党的相关规定看一看,条条款款,不可谓不严苛,甚至算得上严刑峻法。但何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怀侥幸心理、钻法律空子的人,在官场大有人在,在民间何尝不是如此?土壤至此,环境至此,才会酿成如此天下奇观:当了官的人都想贪,没当官的人都骂官,骂官的人往往是因为自己贪不着,而不是真正对贪腐深恶痛绝。看看这些年考公务员成为“热门”、“显学”,不少人争往官道上挤,有几个人是想成为公务员后以清官立世,进而改造我们的官场政治的?我们甚至可以扪心自问,我在骂贪官时,是否能洁身以自好、律己以正人?所以,根治贪腐,改造社会,创造一个让更多的人满意的政治环境,不是咒骂,更不是传播假话、谎言就能达到目的的。必须从每个社会成员自己的良知拷问开始。任何一种好的制度包括法治,都需要有每个社会成员良好的素养与之配合。就此而言,中国,中华民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是再多杀几个贪官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阁下觉得可笑么?

  2.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4 下午  @回复  Δ2楼 回复

    将军能对普通网友提出的问题认真拆解,谆谆教诲,实在令人钦佩,向您致敬了!而我绝无可笑将军之意,只是对争论的问题可笑而已。

    之所以反复向您推荐孙皓晖先生的大作,绝不单是孙先生的大作“相当精彩”,而是孙先生大作至始至终贯穿的“法治精神”。将军说“贪官们就是割一茬又生一茬的韭菜,屡割不绝。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们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基因,而不仅仅是官员们一当官就变坏。这不是光靠法律和制度就能解决的。”我们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基因是无法从历史中剔除的,但是如何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好的东西,却是可以依法确立的。而将军又不太相信“光靠法律和制度就能解决的”,只能说我们的法律和制度确实有问题—不健全、不严谨。这种不健全,不严谨,不是一句法律有它的滞后性就可以搪塞民众的常识、良知的。

    我认为现在法律没有一定标准,是基于现在媒体信息报到出一些案子得出的,而不是“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我党的相关规定”得出的,书面上的法律条文,不能有效地执行,甚至很多案件的判决结果挑战普通大众的常识与良知,一个城市的拆迁条例就可以置宪法于不顾而得不到纠正,违宪、违法者得不到严惩,这能说有标准吗?

    改革开放时的一条国策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是让这部分人违法乱纪、巧取豪夺、贪污受贿富起来,“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一些人理解成“不管黑手白手”了,而且不是去抓耗子,而是去抓鸡,逮猪、偷羊。结果直到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不但不能纠正过来,甚至有过之无不及,这能说我们的法律有标准吗?

    •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5 下午  @回复  ∇地下1层 回复

      以我之见,对法治与法制,也不能过分依赖甚至迷信。国人(包括官员和民众)负面性格之一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好经,我有歪嘴和尚。中国今天的现实已一再证明,没有良好的官员素质、民众素养与法律制度相配合,再好的法律制度也形同虚设,更不要指望它健全严谨了。所以,我劝你认识社会问题,不能光看小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尚且不能,一部小说治天下,就可能么?

  3.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5 下午  @回复  Δ3楼 回复

    没有法制的文明,就不会有物质的文明,更谈不上精神文明。现实不断的证明我的这个想法。“任何一种好的制度包括法治,都需要有每个社会成员良好的素养与之配合。”将军,如果遵纪守法,都需要自觉,像遵守协议一样需要“配合”,那还是法律吗?那样的法律还有尊严吗?这就是现在“贪腐现象尽人皆知,甚至令人痛心疾首”的“一条”重要原因吧!之所以说是“一条”,还有更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网上说刘源将军说过一句话:父亲对于毛泽东凌驾于全党全国人民之上是负有重大责任的。不管刘源将军说没说过这句话,“毛泽东凌驾于全党全国人民之上”是不争的事实;中央机关三公经费公布“犹抱琵琶半遮面”也是事实;政府官员公布财产迟迟没有着落,还是事实。可是我们却知道地球的另一面的历届总统的家产、家庭成员情况。夫复何言?“不从根儿上改造土壤”,谁有这个权利这个能力呢?是普通百姓吗?《大秦帝国》第一部给出了答案。

    •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6 下午  @回复  ∇地下1层 回复

      《大秦帝国》写得不错,可以让我们以史为鉴,但它不可能给今天和未来的中国以答案。今天的世界(不光是中国)正站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上。我个人的研究结果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有的经验、理念和制度设计,都已不足以解决人类社会正在面临的越来越复杂的问题。否则中国不会越反越腐,美国也不会越民主越放纵华尔街制造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而所谓“专制”的中国和所谓“民主”的美国这样两个看上去南辕北辙的国家,却遇到了完全相似的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基本解决绝对贫困之后,都没有找到解决分配不公、相对贫困的办法。中国的贫富差距在拉大,美国的贫富差距比中国还要大。我知道有人会说这两个国家没有可比性,中国不过是脱贫乍富,而美国是老牌富翁。更有人又会扯上“专制”与“民主”来谈论区别。而我要说的只是根本性问题。我们反专制干什么?我们要民主干什么?都不是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改善民生。只有民生真正改善了,民众才会有马斯洛所说的精神层面的追求。如果两种制度都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一根本问题,我们就应该想想,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路径和办法?而不是无休止辩论谁比谁好一点,谁比谁好多少?所以,我建议所有跟我辩论的网友,都沉下心来好好想想这个问题,而不要急于还没弄明白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说的东西是什么,就忙着充当谁的辩护士。让我们都记住中国古代先哲的一句话:行成于思,而毁于随。没经过大脑深思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浪费口舌,愿以此与各位网友共勉。

  4.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7 下午  @回复  Δ4楼 回复

    乔将军,恕我不能认同您的“国民性”观点。
    我始终相信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好与不好和其政治方向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是从侧面推敲一下, 不难发现,社会制度的优秀程度决定了国家的发展程度。有句古语说得好“攘外必先安内”,放到现代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想让国家达到快速外部扩张的实力,国家内部必先快速发展。快速发展的基础是稳定的经济环境,稳定的经济环境的基础是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基础又是什么呢?我可以很坚决的说是优良的国民性!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能保证“国民性”的优良呢?人是有欲望的个体,而欲望是无止尽的,包括物质欲望,精神欲望。贪污也好,行贿也好,各种犯罪也好都是欲望的泛滥造成的直接后果。说了这么多,最后的结论是,如何抑制个体的欲望成为了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石!抑制个体欲望最直接的手段是靠什么?是靠素质吗?是靠道德吗?就好比说,用道德和素质能抑制人们对权力,对奢华,对淫靡的向往吗?显然这是不合实际的,恕我直言,甚至是荒谬的!而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却能最大程度的抑制人们的欲望。中国现在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阶段,国家更迫切的需要建设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国家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为数不多的贪腐”并不可怕,社会不那么安定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些东西会羁绊住我们赶上发达国家的步伐!试问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怎能受困于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僵索?每每想到此,心中便倍感困扰和苦恼!

  5.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7 下午  @回复  Δ5楼 回复

    将军,您回避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港人是在好的制度长期驯化下才有的现在的好素质,而内地民众只是短时间去港旅游或购物,我相信现在很多素质好的港人也是从内地搬迁过去的,我也同样相信即便是素质差的内地民众搬迁到了香港也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素质港人。
    或者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用教育的方法提高数以十亿计国人的国民性和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来驯化出良好的国民性,哪一种方式更方便快捷更容易实现呢?
    就拿公路交通来说,您觉得是应该让司机自觉行车好,还是要有一套完善的交通法规来严格约束他们来得好呢?
    说到这里,整理下思路,或许我不该偏激的驳斥您的国民性观点,完善的制度和良好的国民性都很重要,不过在我看来,只有完善的制度出现了才会有国民性的良好,我需要强调的是,这并不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要管理全世界最多人口的国家,制度的优秀程度是国家发展快慢的先决条件!三十年前,不也是因为改革开放,才有了中国的今天,才有了今天相较以前更好的国民性吗?

    最后再次谢谢乔将军您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回复我!
    拜读了您的《美国人为何而战》一文,受益良多!谢谢!

    • 爱求索 2012年11月06日 8:18 下午  @回复  ∇地下1层 回复

      谢谢。你真的对比过香港与大陆的法规制度么?在对民众的规范上,它们究竟有多大的差异?我劝你对比之后再做结论。你会发现,其实当今世界,各个国家从宪法到具体的法律法规都大同小异,但显示出来的社会风貌、民众行为为何大有差异?盖缘于具体国家的文化传统、民族习性、国民素养和经济发达的程度。这些东西制约着法律法规的根本实践,而不是像你以为的那样。我在此前多次的回帖中都谈到,法律法规在现实中国的实践中为何常常走样变形甚至被屡屡突破?就在于我们这个民族太善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好经我有歪嘴和尚。这是我的基本看法,也是我主张先改变土壤的原因。同时也是你看到的香港的“好”的制度,也约束不了大陆“差”的游客的原因。即使就是你说的驯化,其目的也是要改造土壤。而与其说靠制度驯化,还不如说靠教育驯化更重要。在驯化这一点上,急也没用。我还说过,不能用个人自然生命的长度,去度量和要求国家民族的改良进化的速度。欲速则不达。别指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就看到一切都发生变化。不知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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