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在印度真是个守印度法律的好孩子。
有读者怀疑,上文说到谷歌的印度丑事。好在有另一读者把链接给端了上来。这个是在印度时报(India Times)上报道的,因为贴不了链接,就在timesofindia.indiatimes上面查一下吧。
报道是2008年5月18。大概在2007年10月,这个叫做Orkut的社交网站,有人贴了一个贴子,骂了关于印度国大党主席索尼娅甘地女士的脏话。结果被一位叫做Amol Bhokare的好事分子看到了,于是向警察报案。
因为这个网站是谷歌的,所以警察首先要求谷歌把这个发帖者的互联网地址给他们。于是以维护全世界个人隐私、号称保护第三世界国家人民言论自由的谷歌,就是那个以“不作恶”为虎皮,但是却和以“专作恶”为旗帜的中情局,同床共眠的谷歌,非常温顺的遵守了印度法律,把资料交给了警察。
当然这个资料里面,有这个地址,还有就是人家的邮箱rahulvaidindia@gmail.com也就成为不保密的信息了。有了这些资料,印度警察非常轻松地就把这个22岁的IT民工,叫做Rahul Krishnakumar Vaid的给抓起来了,多谢谷歌。
小伙子如果定罪,有可能蹲5年。
在德国,如果你用google,会看到这样一段话:
Note: You have selected the least restrictive filter for your results. Images not compliant with German law will still be filtered. You may, however, see some images that you consider inappropriate for minors. If minors are using your browser we suggest enabling strict filtering.
注意:你选择的是最少限制的筛子。不符合德国法律的图片将仍然会被筛选掉。你也许会见到一些图像,会认为儿童不宜。如果是未成年儿童用你的浏览器,我们建议你用更严格的筛子。
看来谷歌是德国法律也要遵守的。
只有中国法律,看来谷歌是不当一回事。
关于谷歌对Chinese people的搜索提示,有不少读者在为谷歌辩护,认为不是谷歌的恶意。可是如果谷歌在没有真凭实据的证据下面,就敢说中国政府在黑他们的“人权分子(其实是藏独分子)”的邮箱,那么俺们是不是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呢?
就是要让大量的中国人,尤其是美国的华人看到这个。
如果这个词汇是African American people,或者 Jewish People,看你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