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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秘诀(1)

2008-07-26 20:23 官场·职场 ⁄ 共 27027字 ⁄ 字号 评论 1 条

官声在初莅任时

官声贤否去官方定,而实基于到官之初。盖新官初到,内而家人长随,外而吏役讼师莫不随机尝试,一有糖漏群起而乘之。近利以利来,近色以色至,事事投其性之所近,险窃其柄。后虽悔悟,已受牵持,官声大拈,不能符民口之矣。故莅任时,必须振刷精神,勤力检饬,不可予人口实之端。

勿彰前官之短

人无全德,亦无全才。所治官事必不能一无过举,且好恶之口,不免异同。去官之后瑕疵易见,全赖接任官弥缝其闪失。居心刻薄者,多好彰前官之短,自形其长。前官以迁擢去,尚可解嘲。若缘事候代,寓舍有所传闻,必置身无地。夫后之视今犹今之视音,不留余地以处人者,人亦不留余地以相处,徒伤厚德,为长者所鄙。

勿苟为异同

立身制事,自有一定之理。催人是倚,势必苟同;以己为是,势必苟异。苟同者不免苟异。苟同者不免党随,苟异者必致过正。每两失之。惟酌于理所当然而不存人己之见,则无所处而不当。故可与君子同功,亦不防为小人分谤。

为治不可无才

才者德之用,有图治之心,而才不足以济之,则内外左右皆得分盗其柄,以求自济其私。故一事到手须自始彻终通盘熟计,实能收之,然后发之。万一难以收局,且勿卤莽开端。盖治术有经有权,惟有才者能以权得正,否则守经,犹恐不逮耳。

多疑必败

疑人则信任不专,人不为用。疑事则优柔寡断,事不可成。二者皆因中无定识之故。识不定则浮议得以摇之。凡可行可止必先权于一心。分不应为者,咎有不避;分应为者,功亦不居。自然不致畏首畏尾,是谓胆生于识。

宜因时地为治

有才有识可善治矣。然才资练达,识资明通。遇有彼此殊尚,今昔异势者,尤须相时因地筹其所宜。若自恃才识有余,独行其是,终亦不能为治。譬之医师用药不知切脉加减,而专袭成方,则(上艹下漫)蓍杀人,未始不与砒信同祸。

旧制不可轻改

今人才识每每不苦前人,前人所定章程总非率尔,不能深求其故,任意更张,则计划未周,必致隐贻后累。故旧制不可轻改。

陋规不宜遽裁

裁陋规,美举也。然官中公事廉俸所入,容有不敷支给之处。是以因俗制宜,取赢应用忽予汰革,月前自获廉名,连用无所出,势复取给于民,且有变本而加厉者,长贪风开讼寡害将滋甚板之陋规不能再复而公事棘手不自爱者,因之百方扣别,奸定从而藉端善良转难乐业是谁之过软?陋规之目,各处不同,推吏役所供,万无受理,他若平余津贴之类,可就各地方情形斟酌调剂,去其太甚而已,不宜轻言革除。至署篆之员,详革陋规,是谓慷他人之慨心不可问,君子耻之。

常例应酬不宜独减

凡有陋现之处必多应酬。取之于民,用之于官。谚所谓以公济公非实宦囊也。久相沿,已成常便,万不容于例外加增,断不可于例中扣减。倘应出而各,象齿之焚,不必专在贿矣。

美缺尤不易为

俗所指美缺,大率陋现较多之地,岁例所入人人预筹分润。善人而善出,惟才者能之。或不善于入而不能不出,则转自绌矣。虑其细而入之,不谨,过不旋履。

惧有祸而入之,稍慎又不足以应人之求。故美缺尤不易为。自好者,万不宜误听怂恿垂涎营调。白香山诗云劝娱懂仆饱,始知官职为他人。今之为美缺者,饱僮仆而已,妻妾欺娱其名也,实且贻子孙之累为。余向客归安,夜中闻雁,有“稻粱群鹜共,霜露一身寒”之句,非有所感也。主人正晴川讽咏数过,潸然泣下。明年以终养去官居美缺者可不常自敬乎?

须为百姓惜力

先儒有言,一命之士苟留心于爱物,于物必有所济。身为牧令,尤当时存此念。遇地方公事不得不资于民力,若不严察吏役,或又从而假公济私,扰累何堪,故欲资民力,必先为民惜力,不惟挥怨,亦可问心。

勿以土物充馈遗

地产土,宜非有上官之利也。偶因取给之便,奉上官、赠僚友,后造沿为故事,甚至市以官价,重累部民,毒流无既,如之何可为厉阶也。故旧规所有,尚宜斟量裁减。若所产之物素未著名,断不可轻用馈遗,赔后人之害,祸同作俑。

官价家宜有检制

境当孔道,酬酢殷繁;器用食物,闻有官价之名。或取自铺户,或供自保役,非摊派即垫赔,原非善政。然陋习相仍,概予裁革。转恐事多棘手,此宜量为节制。可己则已,万勿任见,小幕客渔利家人,借端市索,教民力不堪,激而上控。

保富

藏富于民非专为民计也。水旱戎役,非财不可长民者。保富有素,遇需财之时,恳恻劝谕,必能捐财给匾,虽吝于财者,亦感奋从公,而事无不济矣。且富人者、贫人之所仰给也。邑有富户,凡自食其力者,皆可藉以资生。至富者贫,而贫者益无以为养,有公事必多梗治之思。故保富是为治要道。

保富之道

官不洁已,则境之无赖偕宫为孤注扰富人以逞其欲。官利其驱富办,而讼可以生财也。阳治之而阴亮之。至富人不能赴诉于官,不得不受无赖之侵凌,而小人道长,官为民化矣夫!朝廷设官除暴安良,有司之分。怜暴是纵,惟良是侮。负国负民,天岂福之,故保富之道,在严治诬扰,使无赖不敢藉端生事,富人可以安分无事,而四境不治者末之有也。

办赈勿图自利

此不便言,且不敢言。然亦不忍不言。地方不幸而遇歉岁,自查灾以至报销,屑屑需资,不留馀地。费从何出?不便言,不敢言者此也。但克减赈项以归私果,被灾之户,必有待赈不得,流为饿殍者。上负圣恩,下伤民命,丧心造孽,莫大于是。此吾所为不忍不言也。昔济源卫公哲治牧郑州,尽出赈赢,设楼流所,赡养仳离,雁户全活无算。同时办赈之吏竞笑其迂。然肥橐者多不善后,公独简在。宸衷不数年,累迁至安徽巡抚,陆工部尚书致仕尹中堂。文端公继善总督两江时,余尝见其办赈条告,末云:千末云倘不肖有司克赈肥家,一有见闻断不能幸逃法纲。即本部堂稽察有所不到,吾知天理难容,其子孙将求为饿殍而不可得。痛哉言乎!读至此而不实力救荒,其尚有人心也哉!

法贵准情

余昔佐幕,遇犯人有婚丧事,案非重大,必属主人曲为矜恤,一全其吉,一慰其凶。多议余迂阔。比读辍耕录匠官仁慈一条,实获我心。匠官者,杭州行金玉府副总管罗国器世荣也。有匠人程限稽违案具,吏请引决。罗曰:吾闻其新娶,取责之,舅姑必以新妇不利,口舌之馀不测击焉,姑置勿问。后或再犯,重加惩治可也。此真仁人之言。乾隆三十一二年间江苏有干吏张某治尚严厉,县试一童子怀挟旧文,依法枷示,童之姻友环跽乞恩,称某童婚甫一日访满月后补枷。张不允,新妇闻信自经。急脱枷。童子亦投水死,夫怀挟宜枷,法也。执法非过,独不间律设大法礼顺人情平?满月补枷,通情而不曲法何不可者,而必于此立威,忍矣,后张调令南汇坐浮收漕粮,拟绞勾决。盖即其治怀挨一事,而其他惨刻可知。天道好还,捷如桴鼓。故法有一定,而情别于端。准情有用法,庶不干造物之和。

能反身则恕

且身为法吏,果能时时畏法,事事奉法乎?贪酷者无论,即谨慎自持,终不能于廉俸之外一介不取。如前所云陋现何者不干国法。特宿弊因仍,民与官司法所不及,相率幸免耳。官不能自闲于法,而必绳民以法,能无愧欤故遇愚民犯法,但能反身自问,自然归于平恕。法所不容姑脱者原不宜曲不宜曲法以长奸情,尚可以从宽者,总不妨原情而略法。

宜求不干清议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当未遇时,闻谈长吏害民之政,未尝不扼腕太息。□乎得志,则昧殷鉴之谓,当局者迷,古今同慨。故幸而居官能回念扼腕之故,常求不干清议,自无失政。

吏不可墨

我朝立贤无方,用惟其才。高门贵胄,世受国恩,目染耳德,蚤娴吏治所虑,生长华贵,止如富贵吾所自有当日凛象齿焚身之戒,力求无替家声,至寒怆之士,科第起家,视白首穷经者遭逢天坏,岂可遽舍所学同于猾吏之为?若乃进以他途,尤必自问可用于时而后求为时用,何致一登仕版即不自爱,既为牧令,皆有廉有俸,有自然之利,无论美缺,即缺甚不堪,总股舌耕糊口,尽心为之尚恐未能称职,有孤民望如复,民以生重负设官之义,鬼神鉴之矣。昔孙西林先生含中官浙藩时,常禄之外,不名一钱,或劝为子孙地,曰吾未见红顶官儿孙至于行乞。如其行乞,则祖宗之咎也。闻者至今诵之。

墨吏不必为

吏不可墨,固已。余则以为匪。惟不可亦且不必。数十年前,吏皆洁, 谨拆狱以理。间以贿胜,深自讳匿。自一二亏帑之吏,藉口弥补,稍稍纳贿。讼者以贿为能官推贿径不开,莫得而污之。偶一先检,墨声四播。盖家人吏役皆甚乐官之不洁,可缘以为奸。虽官非事事求贿,而若辈必日:非贿不可假官之声势,实役之橐囊。官已受其挟持,不能治其撞骗,且官以墨著,讼者以多财为雄,未尝行贿亦昌贿名。其行贿者,又好虚张其数自诩。富豪假如费藏镪三百两,必号于人口五百两。而此三百两者说合过付吏役,家人在在分肥。官之所入不能及半,而物议讹传多以虚数布闻上官之贤者,必被他事弹劾,即意甚怜才,亦必予以愧厉之方其不贤者,则取其半以办公,而所出之数已浮于所入之数,不得不更求他贿,自补其匮,而上官之风闻覆至。故贫必愈墨,且愈贫阳谴在身阴祸及后。则何如洁已自守者。临民不作,事上无尤乎。

清不可刻

清特治术之一端,非能事遂足也。尝有洁己之吏,傲人以清,为治务严,执法务峻。雌黄在口人人侧目。一事偶失,环聚而攻之。不原其过所由起,辄曰廉吏不可为,夫岂廉之过裁。盖清近于刻,刻于律己可也;刻以绳人不可也。

假命案断不可蔓延

应抵命案,吏役尚知畏法。惟自尽践毙等事,更易蔓延滋扰。盖百姓无知,最惧催人命牵连,恐吓撞骗易于藉口,全赖相验时力归简易。凡自尽人命,除乌起威逼或有情罪出人,尚须覆鞫;其于口角轻生仅可当场断结,不必押带进城,令有守候之累,如死由路毙及失足落水则验报立案不待他求。有等鹘突问官妄向地主两邻根寻来历以辗转扯拉,徒饱吏役之橐,造孽何有纪极哉。

盗案宜防诬累

安良必先治盗,而寄赃买赃之累又因治盗而起,凡诬扳窝伙,犹可留心访察。至寄买赃物之处,实为舆论之所不著。不惟黠于贼易挟嫌嫁祸,且有捕役牢头择殷教柔因而为利者,即官为审释,良民已受累不堪矣。浙中旧习获赃到官率供无主之案,混认多赃,指某某寄顿,某某价买。承行之吏据供吊赃佥差四出,治赃无着落,终以游供完结。而役婪于秦,吏分其肥,愿民被获贼之害,境内不受治盗之益。余居乡时,深知此弊,故佐主人治盗惟严究有主之贼而不起无主之赃。前于药言约略言之,今录简易之法于在以备采录:寻常窝赃,止须饬地保谕,吊谕内注明速将原赃交保禀解,不必到官。如果被诬,许自行呈诉。慎毋托放倭延致干差扰响。在嘉湖幕中行之民以为便,未有不缴不诉者。案重赃多必须差吊者,檄内注明止许吊脏不必带审。如未买米寄,听本人吴诉毋许提人滋扰。庶捕役不敢肆横。以被诬呈诉者,受词时即提犯质释,俾免守候。或干词内批释,不必令乎民与赃匪对簿以恤善良。无论为窝为伙买赃寄赃,有恤称与贼并不相识,横被诬扳者其中必有教供之人,可令被诬者亲立调人之中先令贼犯指认如指办模糊立时逾归安业,专治贼犯以诬良之罪。然此法须时时变通,用之习以为常,则其人状貌教供者亦能预先说知倘以识面为非诬,恐又成冤狱耳。

至印官事冗,小窃案件有不能不发佐贰代讯之势,但听其查办,即不兔有需索之弊。应今讯毕即送革供一切,传主传主希赃俱由亲核,庶权不下移,民不受扰。办重案之法,一人治一事,及一事止数人者,权一而心暇,自可无误。或同寅会,鞫事,难专断,或案关重大,牵涉多人,稍不静细即滋冤抑。遇此等事须理清端绪,分别重轻,可以事为经者,以人纬之,可以人为经者,以事纬之。自为籍记,成算在胸,方可有条不紊,不堕书吏术中,其主音各别,须用通事者一语之讹毫厘千里,尤宜慎之又慎。

办案宜有断制

断制云者,非师心自用也。案无大小,总有律例可援。援引既定,则例很无干者,皆无庸勾摄人少牵连案归简净矣。乡见貌为精慎之吏,不知所裁,以极细事而累及邻证,延曼不休。有因而破家酿命者,曾为寒心,敢陈苦口。

邻境重案不宜分畛域

守土之官,治不越境,似也。然遇邻境命盗重案,一有风闻即宜星火缉访。稍分畛域,受之以需,致犯得远窜,已失敬公之义。其或假道境内,终且牵连,被议,岂非自取之乎!

社义二仓之弊

设积贮于民间,社义二仓尚已,然行之不善,厥害靡穷。官不与闻,则饱社长之橐。官稍与闻,则恣吏役之好。盖贷票之户,类多贫乏,出借难缓,须臾还仓,不无延宕,官为钩稽,吏需规费,莞论之司终多赔累。故届更替之期,畏事者多方规避,牟利者,百计营求。甚有因而亏那仅存虚籍者。此社长之害也。其或勤捐之日,勉强书捐。历时久远。力不能完,官吏从而追呼,子孙因之受累。此揭户之害也。此等良法,固不宜因噎废食,究不容刻舟求剑。欲使吏不操权,仓归实济,全在因时制宜,因地立法。旧有捐置者,务求社长得人,为之设法调剂捐户。如果无力完缴,亦不防据实详免。若本末捐设,断不必慕好善虚名,创捐贻思。

清理民欠之法

花户欠赋,是处有之,顾亦有吏役侵收冒为民欠者。余署道州,因前两任皆在官物故,累年,民欠不得不收,因创为呈式,令投谋之人,于呈面注明本户每年应完条银若干,仓谷若干。无欠则注全完。未完则注欠数,除命盗外,寻常户婚田上钱债细事,俱批今完欠,候鞫欠数,清完即为听断。两造乐于结讼,无不克输将,间有吏役代完侵蚀,字据可凭,立予查追,清款其无讼案者。完新赋时饬先完旧欠。行之数月,欠完过半。第此事必须实力亲猪。方有成效,倚之幕宾书交,总归无济。

申明上下易隔之故

或问:何以谓之上下易隔?曰“理甚易明,事则不能尽言也。为上官者,类以公事为重,万不肯苛求于下。而左右结事之人,不遂其欲,辄相与百方媒孽。昔吾浙有贤今,素为大吏所器。会大吏行部过境,左右沫求未厌,一切供储皆阴险为撤去。晓起灯烛,夫马一无所备,遂撄大吏之怒,摭他事劾去,此隔于上之一端也。又有贤今,勤于为治,织矩必亲,赏罚必信。其吏役有不得于司阍者,遇限日未必德迟而出此其反也。又不即为转禀,率令枉受逾限之谴。此隔于下之一端也。被害者,据实面陈,何尝不可立徵其弊然若辈势同狼狈,所易 之人,肆毒尤甚。安能事事演禀,频犯投鼠之忌,故帮下情终不可以上达,曰易隔也。

用人不易

吾友邵编修晋涵曾经言今之更治,三种人为之官拥虚名而已,三种人者,幕宾书吏长随也。诚哉,言乎,官之为治,必不能离此三种人,而此三种人者邪正相铝,求瑞人于幕宾已什不四五。书吏间知守法,然视用之者以为转移。至长随则罔知义理,惟利是图,倚为腹心,鲜不偾事,而官声之砧,尤在司间。呜呼,其弊非说所能馨也。约之获恐稽察难周,纵之必致心股并肆,由余官须自做之说而详绎之,其必有所自处乎?

宜防左右壅弊

给事左右之八,利在朦官舞弊,最惧官之耳目四彻。凡余所云款接绅士,勤见吏役,皆非左右所乐。必有多其术以相扰制者,须将简号房不得阻宾,及交役事应面禀之放开诚宣布,示贴大堂,研人人共见共闻,并于理事时随便言谕,庶左右不敢弄权,耳目无虞壅弊。

差遣吏役不可假手代笔

署中翰墨,不能不假手亲友,至标吏办稿,签役行脾,虽公事甚忙,必须次第手治。若地处冲要,实有势难兼顾之时,不便留续以待。则难理词状,即付值日书吏承办。应差班役,可于核稿时填定姓名。总不可任亲友因忙代笔。开寅缘贿诧之渐。

拒捕不宜轻信

此条已具佐治药言。今复及之者,幕不见役而念民故意,常平官未见民。而信役,放气易激,役不得逞志于民。辄貌为可怜之状,或毁檄,或毁衣,以民之顽横面陈于官,从而甚其辞焉。谓其目无官法也,官未有不色然骇,勃然怒者。官怒而役狡行,民害生矣。大拒捕有罪人,尽知之为监臬,为盗劫,犯罪而求幸免脱,是以敢拒捕也。若催赋传讯,民尚无罪,何致拒捕、偏听而轻信之,一役得志群役转相效仿,民之得自全者几何?当役禀时,平心熟察。则装点之弊,自然流露。姑将原檄存销而止以应办之事另缴改差、及其人到官事结告以拒捕罪名及所以不速办拒捕之故。民知爱畏,即亦役不敢再前故技。

宜勿致民破家

谚有之破家县令,非谓令之权若是。其可畏也,谓民之家恋于今,不可不念也。令虽不才,必无忍于破民家者。然民间于金之家,一受讼累,鲜不破败。盖子金之产,岁息不过百有余金。婚丧衣食,仅取足焉。为以五六金为讼费,即不免称贷以生。况所费不止五六金乎?况其家木皆于金乎?受牒之时,能恳恳侧恻剀切化诲,止一人讼,即保一人家。其不能不讼者,速为激结,使无大伤元气,犹可竭力补苴,亦庶几无乔父母之称与?

与上官言不宜径书

是说也有所受之也。余性率直,言无不尽。居乡、佐幕无不皆然。将谒选人,故人赠别,谓对上官,言须慎默。余虽服膺,猝难自制。凡遇上官询问公事,无不被款直陈,幸叨信任,免于咎戾。然有赏识最优之上官,一日询及家世,遂缕述鸟私,备据素悃。上官田:于有退志乎,又谨对曰:不敢冒昧,他日力不能支,惟祈恩鉴矣。甚蒙许可,并喧谕不宜恋残之故。越一年余伤足告病。忽以前语致疑,指为规避,再三验实,甫获放还。益感故人之戒,非身世不知。放对上官言不宜径尽,机不密,则失身。可不慎哉!

事未定勿向上官率陈

率陈之故有二,一则中无把握,姑舌上官意趣;一则好为夸张,冀博士官稍誉。不知案情未定,尚待研求,上官一主先人之言,则更正不易。至驳诘之后难以声说。势必护前迁就,所伤实多。

上官必不可欺

天下无受欺者,矧在上官,一言不实,为上官所疑。动辄得咎,无一而可。故遇事有难为及案多牵窒,宜积诚沥悃陈禀上官,自获周行之示,若诳语支吾,未有不获谴者。苍猾之名,宦途大忌。

勿臧否上官寮友

事有未惬于志者,上官不妨婉净,寮友自可昌言。如果理明词达,必荷听从。若不敢面陈而退有藏否,交友不可,况事上乎?且传述之人,词气不无增减,稍失其真,更益闻者之怒,惟兴口戎,可畏也。

告下之语必须详细

吏役乡氓,均无达识。凡差道听断,不将所以然之故详细谕知,必且倍于遵率,吏役则周折。贻误乡氓则含混滋疑,均足累治。

旧典关动徵者不可不举

教民之要,不外勤惩二端。如朔望行香,宜讲圣谕。劝农课士,乡饮宾兴,尊礼师儒,采访节孝之类,皆劝恳之灼然者。近多目为具文。余初莅宁远时,方孟夏,示日劝农,皆讶异。数至乡饮酒礼,吏莫详其仪注。不揣迂腐,一切典,次第行之。三四年中,耳目一新。顽情本面,士奋科名,妇知贞节。用力无多,收效甚矩。夫通都大邑犹曰公务殷繁,不逞兼顾。若简僻之区,何致夙夜鞅掌而亦发驰不举乎?吾愿图治者先由此始。

治莠民宜严

剽悍之徒生事害人,此莠民也,不治则已:治则必宜使之畏法,可以破其胆,可以杀其翼。若不严治,不如且不治。盖不速治若辈,犹俱有治之者,治与不治等。将法可玩而气愈横,不至殃民,罗辟不止。道德之弊,酿为刑名。韩非所为与老子同传,而省待多盗。先圣蔌子产为遗爱也。

干才可备缓急者宜留意

然其中间有勇干之才,错走路头者,亦宜随时察识,阴为籍记,或选充练保,或收补民壮。慑之以威。怀之以德,使其明晓礼义,就我范围。设遇缓急,未始不可收驱策之功。第此乃使诈使贪之妙用,非有知人之明者,不能略一失误,关门养虎矣。

安命

饮啄前定,况任牧民之职,百姓倚为休戚乎?不有宿缘,安能为治。缘尽则去,非可以人谋胜也。能者有迁调之势,而或以发扬见抑,庸者无迁调之才,而或以真朴极受知,且有甚获上而终蹉跌,甚不获上而荷携据者。谋而得,不谋而亦得,愈谋而愈不得,有定命焉。知其为命而勤勤焉,求尽其职,则得失皆可不计,即不幸而遇公过挂碍,可质天地,祖宗可见。寮友姻族不足悔也。

勿为非分之事

趋吉避凶,理也。公而忘私,不当存趋避之见,惟贪酷殃民,业业脞矿职,及险诈险谋,因而获罪者,咎由自取。外是则皆命为之矣。然福善过淫,天有显道,以约失鲜至觉不罹大戾,恣行威福之人、幸保今名、百无二 三。不败则已,败必不止发黜。能辨吉凶者,为吾分之所当为,而不为吾分之所不当为。自符吉兆而远凶机,趋避之道,如是而已。

事慎创始

非万不得已,止宜率由旧章。与民休息,微特孽不可造,即福亦不易为。不然,如社仓如书院、岂非地方盛举?而吾言不必创建,独非人情乎能?社仓之弊前已言之,书院之名经始劝捐于民,总不无所费、及规模既定、或简要人情而荐刘主讲,其能尽心督课者,什不得三四。师既公属空名,弟亦遂无实学。以间阎培植子弟之资,供长吏摩酬情面之用,已为可愧。其尤甚者,资不给用,则长吏不得不解案以益之,而归咎于始谋之不藏,是何为乎?夫书院犹有遗累,况其他哉!故善为治者,切不可有好名喜事之念,冒昧创始。

遇仓猝事勿张皇

天下未有不畏官者。官示以不足畏,则民玩,至官畏民。而犷悍之民遂无忌惮矣。抗官哄堂,犯者民而使之敢犯者,官也。事起仓猝定之以干尤贵。定之以静,在堂勿退勿避。座庄以临之,诚以谕之,望者起敬,闻者生感,犷悍者无敢肆也。张皇则酿事矣。临民者不必碎遇其事而不可不豫其理。所以豫之者,全在平日有亲民之功,民能相信;则虽官有小过及事遭难处,亦断断不致有与官为难者。

进退不可游移

仁而进,经也;不获已而思退,权也。志乎?进则尽职,以俟命。虽遇吹毛之求索,分不能辞。斩于退则知止而洁身。虽有破格之恩荣,义无可恋,故既明去就之界,当择一途自立。如游移不决,势必首鼠两端,进退失据。

退大不易

进之难非难进之谓也。凭人力以求进,必好为其难,往往天不可以人股,徒有失已之悔,此其故。难难言之。至退亦不易、则非及之者不能知也。不获乎上,万无退理。然遇上官宽仁体恤、转得引身以退,幸而获上重其品者,欲资为群僚矜式,爱其才者,欲藉为官事赞襄、责以匪懈之义,不可偷安,督以从公之分,不宜避事,病则疑为伪饰,老则恶其佯衰、感恩以恩縻之,惧威以威怵之,非平素无牵挂之处,必临事多瞻顾之虞,须客得官轻,立得身稳,方可决然舍去,嗟乎!是岂一朝一夕之故哉!

治贵实心尤贵清心

治无成局,以为治者为准,能以爱人之实心,发为爱人之实政,则生人而当谓之仁。杀人而当亦谓之仁。不然,姑息者养奸,则愎者任性,邀誉者势必河人;引嫌者谁知有我,意之不诚治于何有。若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有假爱人之名而滋厉民之弊者,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故治以实心为要,尤以清心为本。余既徇坊培两儿之请,开雕臆说,同门生归安慎习严咸熙选河南夏邑令假还,春雪载涂,不还数百里,渡江相访,曰:某之辞韩城而出都门也,吾师授佐治药言一册,命求教于左右,愿有以益之。嗟乎!迂拙如药言,乃重为吾师所契至于斯乎!因出臆说,商定烧烛剧谈,引前绪而申之,不觉东方遽白,既别去又手疏得五十则,古人综谕治理,言约旨该,余琐细条分,至悉数之,不能终,其物自维衰废无用于世,而益望吾党友朋尽亲民之义, 安斯民于太和乐,育之中,鉴此心者,知不以辞费为嫌也因续付剞氏,邮致习严正其可云甲寅三月既望,辉祖跋。

走马上任,就要建立声望

一个做官的人,名声的好坏,一般在他离任时才能够得出结论。但是实际上,在他刚刚走马上任的时候,就开始定下了好坏的基础了。新官上任时,在内有自己的家人伴随,在外则有官吏和师爷们,他们这些人没有哪个不想找个机会尝试一下。假如一旦有了漏子可钻,他们就会蜂拥而上,见机而动。如果当官的喜欢得利,他们便让他获利;当官的如果好色,他们就让他占有各色美女。总之,每一件事情,都投其所好,从而在暗中抓住了当官者的把柄。后来,当官的虽然后悔了,醒悟了,但却由于授人以柄,迫不得已受这帮人的要挟和控制,这样当官者的声誉就受了极大的玷污,怎能让老百姓不议论纷纷。所以说,在刚刚上任的时候,当官的就要振作精神,尽力检点自己的行为,不要让人把自己的行为作为口实,也不能让人把自己的行为作为对象来议论。

不要随意揭前任之短

人无全德,亦无全才,所以在他处理的官事中,一定不会没有出错的地方。再说,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好恶标准,对问题的看法也就不可能相同。做官的离任之后,继任的人对前任的缺点和过失都容易看得见,这样就完全要依靠接任官员为他掩饰短处,弥补过失。只有那种居心叵测,心地奸狡的接任官员,才喜欢揭自己前任的疮疤,同时夸大自己的长处。假如是前任因迁升而离职,那么这种做法还可以聊以解嘲,平衡一下自己的心理。如果是前任因为有事等候补缺,让他听见了,前任一定会觉得大失面子,无地自容。后来的人看现在的人,就好像现在的人看过去的人一样。如果我们和人相处,不给别人留一点余地的话,别人也不会为我们留任何余地。这样做的话,只不过是损害了一个人的忠厚品德,而这种做法是有道德的人所不屑的。

赞成或反对,都要有原则

为人处事,自然有一定的原则。倚仗他人,一切以别人的意见为意见,一定会对任何事都毫无原则地表示赞同;而一切事情都自以为是,势必造成对任何事情都毫无原则地加以反对。毫无原则地赞同别人的意见,不免随波逐流;毫无原则地反对别人,也势必会矫枉过正。这两种态度都是错误的。只有认真地考虑事物的客观情况,不存在任何个人的偏见或他人的偏见,那么才不会出现任何处理不当的情况。所以,一个人可以和正人君子共同享受功劳,也不妨在某些时候给那些小人分些讥嘲。

做官不可无才

才能是一个人内在品德的外在表现。有了治理的打算后,自己的才能却不足实现这个计划,那么在他周围的人,里里外外的人,就都乘机盗窃分走他的一部分权利,达到假公济私的目的。因此,一件事情到了手中时,当官的人就必须从头到尾,通盘加以仔细思索才能开始动手。大凡做官的技巧和手腕,有不变的,也有变化的。只有有才能的人,才能够反复权衡考虑而让事情有好的结果;而没有才能的人,就算他以不变应万变,也仍然得不到好的结果。

多疑者必败

怀疑别人就会导致对别人的信任不会持久,身怀才能的人也就不会被这种人使用。对事情疑虑重重就会优柔寡断,事情也就干不成功。造成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胸无定见。胸中缺乏定见,那他周围的人的意见就会左右他。大凡任何一件事,可以做还是不可以做,在心中都必须先权衡考虑:应该自己做的事,不要怕犯错误;不应该自己做的事,即使有功可居也不应参与。这样就不会畏首畏尾,前怕虎后怕狼。这就叫做胆量来自于见识中。

因时因地,区别对待

具备了才干和胆识,就可以算得上会做官了。然而才干却贵在干练通达,胆识贵在善于明白事理。遇上那种彼此不同的风俗习惯,现在和过去形势不同的情况,特别要权衡时间和地点的差异,筹划出与之相适应的办法来。如果自情才能和见识足以胜任,独断专行且自以为是,那么就会始终搞不好事情,处理不好政务。这个道理和医生用药一样,如果不知道怎样切脉,不懂得在处方中加药或减药,只是一味地抄袭前人的现成药方,那么人参、蓄草也就会致人于死地,这和用砒霜杀人没有不同。

旧的规章制度,不要轻易更改

现在的人,他们的才能和见识,往往总是赶不上前人。前人所订立的各种规章制度,绝不是随随便便,不加考虑的产物。现在的人由于不能仔细地探求前人之所以订立这些规章制度的动机和原因,而随便地去对它加以更改或补充,如此一来,就会因为计划不周密、详尽,留下隐患,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前人已经制定好了的各种规章制度,我们不能轻易地对它加以更改。

陋规不宜马上革除

裁除陈规陋习,是一个非常好的措施。但是官署中的各种收入,或许有收入和支出推动平衡的情况。所以,要针对不同的风俗习惯,采取不同的施政措施。收取赢余部分应用,而现在却突然对它加以淘汰革除,在眼前自然会获得一个廉洁的名声。但是等到了没有任何收入可以开支的时候,势必会又从老百姓那里去搜刮,这种情形之下,就会出现变本加厉的事情。如此一来,助长了贪婪的风气,打开了诉讼的口子,祸害比原先将会更大。但对于那些极其可恶的陈规陋习,是不能再允许它们再存在了。然而公事却也非常难办了。有些不自爱的人,于是趁着这个机会,百般攻击;奸狡之徒也趁势混水摸鱼,找到籍口,而那些善良的老百姓却反受其害,不能安居乐业。造成这种情势,是谁的错呢?陈规陋习在各个地方是不相同的。但是对于官吏的俸禄薪水,却不要动它。其它像津贴之类,可以参照。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斟酌而定。删除那些太不像话的陋规,但自己却不要轻易说革除。至于某个官员,全部革除陋规,这叫做慷他人之慨,他的用心不言又明,“有修养两人是引以为戒的。

常规应酬不该单独裁减

大凡陈规陋习多的地方,送往迎来的应酬也一定很多。从老百姓身上取来,却用在了官吏们的身上,民间谚语所说的“以公济私”,正是这种情况。这些民脂民膏,并不是用来喂饱这些当官的口袋的。各种陈习长久以来 相互沿用,已经成了一种常例和习惯,因此万万不许在常例之外,再增加额外的负担,也断不能在常例之中扣减。假如应该拿出来的,就一定不要吝啬。就像为了长牙齿却把身体给弄死了一样,不要特别吝啬钱财。

好差事,却不见得是好事

一般人所说的好差事,大多数是在各种陈规陋习较多的地方。每年所收入的,每个人都眼巴巴地预先计划好了来分沾一点好处。能够善于搞好收入和支出,这种事情只有有才能的人才能办得到这点。有的人不善于搞收入,却又不能不支出这些收入,如此一来,各种费用就入不敷出。能够考虑到费用不够却又偏偏不谨慎地对待处理收入,那么祸患马上就要来临了。害怕祸患的后果,在收入上稍微谨慎一些,却又无法应付别人的要求。所以说人们眼中的好差事,却不容易于好。洁身自好的人,千万不要听别人怂恿,垂涎于眼前的各种有利的营生。白居易有首诗这样写道:“妻妾欢悦童仆饱,始知官职为他人”。现在那些干美差、捞肥缺的人,把自己的童仆养得白白胖胖的,而自己所拥有的所谓妻妾欢悦,却是徒有虚名而已,其实质却是,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留下了一个学生的包袱罢了。我先前曾经客居临安,半夜时听见雁的鸣叫之声,有所感触,写下了“忙于填饱肚子的群雁啊。却在风霜雨露中落得一身凄寒”的句子。这并不是有感而发。主人王晴川先生把这两句暗暗诵吟了几遍,悄悄地流下了饱经风霜的泪水。第二年,他就以供养父母作为藉口辞官归家了。那些正在干好差使的人,难道不应该常常以此提醒自己吗?

要注重珍惜民力

先儒曾经这样说过:“一个人,如果在珍惜物力上用点心,那么对物力必定会有所帮助的。”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尤其应该每时每刻都存在珍惜物力的想法。假设碰上地方上有公事不得不向老百姓征集劳动力,如果不严格地监察官吏行为,有的人又会趁机假公济私,老百姓对这些扰乱和摊派又怎能忍受呢?因此,要想从老百姓那儿得到帮助,就一定要先替老百姓珍惜民力。这不仅仅是消除怨恨不满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自己问心无愧。

不要拿土特产作馈赠物品

地方上的土特产品,本来就不是上级官吏的利益。但是偶然随便一点,孝敬上司,馈赠同僚,后来就沿袭为例,甚至到了用官价购买的程度。这样就大大加重了所辖区域内生民百姓的负担,由此而产生的副作用也是没完没了的。如此行事,怎么能够鼓励官吏们呢?所以,如果是故老相传的习俗,还可斟酌适当地减少。如果所出产的物品,一向都不出名,就千万不能轻易地用来作馈赠礼物;如果这样做了,就会给后代人留下祸根。这跟第一个拿陶俑来作陪葬的人一样可恶之极。

减少官定价格

当官者所管理的辖区,地处交通要道,应酬就会特别繁多。使用的器具和所吃的食品,偶然也就有了公家价格的名气。这些东西,有的来自于铺户人家,有的是差役那儿供给,总之,不是向老百姓摊派的就是自己垫赔进去的。这些事情,原本就不是良好政风的表现,可是由于陋习相沿已久,也就成了习惯。如果统统地加以裁减革除,事情恐怕反而更为麻烦。对于这种事,应适当地节制,可以不搞就不要去触动,千万不要让它出现苗头。要不然,幕客们从中渔利,蒙骗百姓;而当官的家里的人又巧借各种理由在市场 上勒索,从而导致老百姓没有能力应付,激发他们向上控告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保护有钱人的合法生存

把财富珍藏在老百姓的手中,并不是专门为老百姓考虑。假如一碰上水灾、旱灾和战争年代,除了钱财的力量是不能够真正帮助老百姓的。保证了富裕省份,遇到需要这些财富的时候,诚恳动情地劝说大家,他们也一定能够捐献财物,接济穷困的。即使是那些视财如命的守财奴们,也会因为受了感动,而群起听从官家的号召,捐献出自己所珍视的财产。这样一来,就没有办不成功的事情了。况且,富裕的人,是贫困的人赖以生存的对象。地方上如果有省钱的人家,凡是自食其力的贫穷人,都可以依靠他们而得以生存下去。如果等到了有钱人都变得穷苦不堪的时候,那些原来就十分贫穷的人,就变得更没有什么依靠了,无法养活自己了。在这个时候,如果刚好遇上什么公事要办,那办起来就会遇到许多无法逾越的障碍,从而留下不少无法治理的祸来。因此,保持自己辖区内的富裕,是治理好政务的主要途径和办法,也是当官者的一个诀窍。

保富之道在严惩无赖

当官的人,如果他自己本身就不廉洁奉公,那么在他所管辖治理的境内,那些无赖之徒就自然而然地把那个当官的人,当作一笔极大的赌注,去骚扰当地的有钱人家,以便从中获利而满足自己的私欲。在当地当官的也从这种有利可图的侵扰中获得好处,而且通过打官司,当官的也从中获得好处而发迹。所以他在表面上,是在治理杜绝这些事情,背地里却有意识地放纵这些事。等到当地的殷实大富人家又不得不忍受这帮无赖之徒的侵扰和欺诈的时候,这实际上是等于让这些卑鄙无耻的小人气焰嚣张,风长了恶人的威风,当官的反而成了老百姓的仇敌了!朝廷设置官府,目的在于清除暴虐,安扶善良的黎民百姓,这本来就是官府必须尽的义务。放纵暴徒的行径,欺侮善良的平民百姓,这种负国负民同时也是祸国殃民的罪恶行为,难道苍苍上天还会保佑地吗?所以在我看来,保持富裕最有效方法就在于严厉征治那些奸恶之徒的诬告和侵扰,使他们不致寻找任何袭。惹事生非,有钱的人也就可以相安无事。如果这样做了都治理不好自己的辖区,那却是从来没有过的。

赈济灾民,切莫贪图私利

这件事不大好说出口来,而且也不敢说,但是在我良心上,又不忍心不说出口来。在某个地方,十分不幸地遇上了收成不好的年成。从查明灾情、核实灾情到请求救灾款项,每一个层次和环节都需要费用,这些过程中不能有私毫伸展的余地。钱从什么地方来?不大好说,也不敢说的正是这个问题。只是克扣赈灾项目中的款项,装到自己个人腰包中,虽说富了自己,然而在成千上万受灾的灾民之中,一定有正在眼巴巴等待救济而还没有得到救济的人,会因为贪官的私欲,而成为那遍野饿死的人中的一缕冤魂。这样做,上对不起皇上的恩情,下害死了无辜百姓的生命。丧失人性,制造罪孽最多的,正是这种人。这就是我不忍心不说的事情。从前,济源卫公哲先生在邓州当父母官的时候,他拿出了所有的救灾款项赈济饥民,为流离失所的人建造了住房,供养那些在灾难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难民。因此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因为卫公哲的措施而生存下来了的,不计其数。和他同时办理这次赈灾活动的官吏们,都竞相嘲笑卫公哲太迂腐,太不识时务了。然而那些中饱私囊的官员们多数都没有得到好的下场,而只有所谓“迂腐”的卫公哲反而得到了提升。没有过几年,卫公哲先生经过了多次提升后,当了安徽巡抚,继而又升任工部尚书,后来又到了中堂做高官。文端公继善在当两江总督时,我亲眼目睹了他是怎样搞好赈灾工作的。他在告示最后一条的内容是:“倘若官府中有人克扣减少了赈济灾民的款项,肥了私人的腰包,一旦被我耳闻目睹了,决然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即使本督察考察不周到,没有被发现,但我确信,这种人天理难容,他的子子孙孙命运将极为悲惨,就是想当一个饿死鬼也办不到!”他的这些话说得多么沉痛啊!如果有人读到这里,却还不努力地赈济灾荒中的难民们,这种人难道还有人性吗?

执法贵在有人情味

我从前作幕僚,遇上犯人有红白喜事的,而他们的案情又不是很重大的,这种情况就是我的主人也一定会曲意怜悯体恤的,因而我也就全部成全他们的喜事,同情他们的不幸。有不少人都议论我迂腐不切实际。直到我后来在读到《辍耕录》中的“匠官仁慈”一条时,在我胸中终于获得了共鸣,发现其观点与我心中所想不谋而合。匠官是杭州的金王府的副总管罗国器罗世荣先生。有一个匠人犯法后案子都已搞好了,官吏们请求判决。这时罗世荣说:“我听说他刚刚娶了媳妇,若是责难他的话,公婆必定认为新媳妇对儿子不吉利,争吵之余,事情发展下去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姑且放下暂时不问。以后如果再犯,重重加以惩治就行了。”这真是一个仁慈的人说的话。乾隆三十一二年间,江苏有个十分干练的官吏张某,这个人治理案子十分严厉。在县城的时候,一个童生怀里挟带着他过去写的文章。如果按照法律,这个考生应戴枷示众。可是这个考生的各位亲戚朋友都来跑在地上求情,说这个人才结婚一天,请求满一个月以后再补枷示众。张某不同意。他那刚结婚的媳妇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上吊死了。于是张某才命人把枷打开,随后这个考生也跳水自杀,随他媳妇去九泉相会了。怀里挟带资料参考应该戴枷示众,。这是法律。执法人没有错误,但难道他唯独没有听说过:“法律设了死刑,礼却要顺通人情”吗?满月后补带枷锁示众,既顺应了人情也没有歪曲法律,为什么就不可以变通一下呢?一定要这件事上树立权威,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后来张某调到南汇去当县令,犯了乱收港粮的罪行,按法也应该杀头。我们从处理怀旧文章一事,大概就可以知道他的冷酷无情。上天的正道喜欢回报他人,快得像报喜一样。所以法律也有一定准则,而人情却千差万别。在准许人情的前提下用法,就不会触犯造物主的仁慈和原则。

反躬自问方能宽恕他人

再说那些自己身为执法官的人,又真的能够做到在任何时候都维护法律的尊严,任何事情都遵循法律办事吗?贪婪而冷酷的人,无论他多么谨慎自持,却终究不能做到在自己的薪水之外分毫不取。像在前面说到的各种陈规陋习,其中哪一样又不是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只不过是多年的积习难以改变,老百姓和官府中人都习以为常了,而法律却又没有触及到这些问题,侥幸地免于法律的制裁罢了。况且任何官吏也不能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而只把老百姓绳之以法,这样做能够问心无愧吗?所以碰上老百姓犯法,只要能够反躬自问,那么,就会在执法时宽恕犯法的百姓。法律不能容许的,原本就不应该扭曲法律以助长奸情;如果可以从宽发落的,就不妨根据实际情况从宽处理。

不干涉百姓议论官府

判断是非善恶,人人都有一个标准。在没有当官的时候,听到别人谈起官吏残害百姓的各种事情,没有不气愤痛恨得捶胸顿足的。而一旦戴上乌纱帽的时候,就忘记了早年曾多次告诫自己要引以为鉴的往事,正是所谓“当局者迷”。这正是古往今来的人们共同感叹的深刻原因。如果有幸而能在当官后回想到自己没有发迹之时的种种感慨,从而常常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不去干涉老百姓对于官府的各种议论,这样自然就可以在自己工作中,不会出现举措失当。

当官不做黑心事

我们大清王朝使用贤人没有固定的标准,只要有一技之长就都加以重用。那些王公贵族们,世世代代享受皇家恩泽,加上耳濡目染,早就熟悉了当官所忧虑的各种事情。他们呱呱坠地后,就处在良好的环境之中,只晓得富贵是我家本来就有的。刚当官时,震摄于象齿之焚的家训,尽力使自己的言行不辱没门风。至于贫穷的读书人,靠科举及第起家,把自己和那些读得头发都白了的读书人比较而感到幸运万分;哪里又能够马上放弃自己所学到的礼仪和良心,去和那些贪婪狡猾的官吏们一起同流合污呢?如果在其他方面努力进取,自问还可以为时所用。但为什么一到了登上仕途就开始不自爱了呢?既然已经当了父母官,那就有了培养廉政的银子,有了薪水官俸,另外还有一些自然可得到的利益,无论差使好坏,即使是最差劲的,都比在乡下私塾中教几个学生糊口要强得多。努力去干还担心不能干好,怎么可以味着良心做黑心事呢?不辜负老百姓的希望,因为百姓是把身家姓命托付给了父母官,如果昧了良心,连鬼神都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从前孙子林先生在浙江做官时,在官薪之外,他一分钱都没有。有人劝他为子孙买点地,他说:“我没有看到过红项官儿的儿孙到了当乞丐的地步。如果到了这个地步,那就是他的祖宗的过错。”这几句话,到现在人们都还在广为传诵。

贪官不可作

当官不能够贪污行贿受贿,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则认为这样做不仅是不能够,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十多年前,当官的人都洁身自好,小心谨慎地按理决定各类诉讼案件。诉讼人中虽偶尔也有通过行贿取胜的,但他们都极为保密,不敢声张。自从一两个短缺银两的官儿借口弥补开支,稍微接收了一点贿赂后,诉讼的人就都以行贿取胜作为自己的本事夸耀。当官者只有不开纳贿的方便之门,才不会有什么事能达污他在官的声誉。偶然一次受了贿被发觉,那么受贿人的名声就四下传播开来。大概家里的人和身边的随从们都喜欢那种不廉洁的官儿,因为他们能够趁机施展阴谋诡计,捞取好处。虽然做官的也并不是每件事都收求贿赂,但他们一定会说:“不接受贿赂就不能够显示出官府的声威和力量,也不能充实手下人的荷包。”当官的人一旦受到了行贿者的挟持,就不能够惩治奸邪之辈的丑恶行为。再说,如果一个当官的人以受贿出了名,那打官司的人必定会以财力雄厚而称霸,即使他没有行贴也打着行了贿的招牌。那些行贿送礼的人,都喜欢夸大行贿的数目,并且因此而沾沾自喜。富豪之家如果花了三百两银子的赔礼,必定在别人面前吹牛说成五百两。可是这到手的三百两银子,从双方说妥到付钱,随从和家人们层层分肥,当官所得到的还没有一百,可别人在议论传播中却都是按虚数五百两算的。听说他的上级官吏贤明廉洁,就一定要找点事情去弹劾他。上司就算很爱才,也必定会拿出的数目超过了受贿所得到的钱的数目。于是他就不得不羊毛出在羊身上,再去寻求一定要受贿,受贿的人会更加贫穷。这样一些正义的谴责就会加到他身上,而背后还有既没有对不起老百姓也会受到上司的嘉奖表扬。

清官不可刻意追求

做官清正严明,只不过许多治理方法中的一种而已,并不是做到这一点就够了。以前曾有过不少洁身自好的官吏,把为官清正廉洁为本钱来炫耀。而这些人处理政务时一味严厉,执行法律时一味严求。其所作所为,人人都有口皆碑,人人都有目共睹。然而当他们只要有一点失误的时候,大家都群起而攻之。而这些自命廉洁的官员,也从不推究自己受到众人围攻的原因,动辄就说:“哎!清官当不得呀!”可是这哪里是为政清廉的过错呢!在他们心目中,大概清廉就是刻薄。但对自己要求严厉是可以的,对别人要求过于刻薄就不可以了!

假命案断不可拖延

应该抵命的杀人案件,官吏们还震慑于法律威严,不敢胡作非为。而那些自杀身亡,死在路旁等案子,却更容易扩大事端造成骚乱。由于老百姓的无知,最害怕的就是牵涉进了人命案件中去。而恐吓人、招摇撞骗的事容易找到藉口,这些事全靠验尸的人尽量把它弄得简明。凡是自杀的人,除了由于挑衅、威逼或奸情,需要重新审讯外,其它那些因为吵嘴口角而轻生自杀的,就完全可以当场结案,不必要拘押相关人员进城,使下级官吏增加看守的拖累。如果死者是倒在路上,失足落水的,那就可以马上验尸呈报,立案了结,不必再做其他的事了。但有那种糊涂的官,随便向当地地主、邻人刨根问底,曲曲折折,东拉西扯,只不过是填满了办事人员的口袋,造下的罪孽可以说是到了极点!

盗窃案要防栽赃诬陷

安抚善良百姓一定要先惩治地方上的盗贼,而窝赃和购买赃物的牵连则又是因为治理盗案而产生的。大凡乱指窝藏赃物的同伙,还可以留心侦察。至于寄存赃物和购买赃物的地方,确实是道德和舆论都难以到达的地方。不仅狡猾的盗贼要挟嫁祸他人,就是缉捕人员和牢头也想从中获得利益。即使办事官员弄清楚了情况放了人,而善良无辜却因为受了拖累而难以忍受了。江浙地方有一个旧习惯,小偷被抓到官府中时,大都把供些无头公案,胡乱认人指赃物,讲声言寄存在某某处,某某人用什么价钱买的。办案子的官员然后就据他的口供去寻找所谓赃物,派遣捕快人员四出活动。等到找不到赃物时,便随便用些不沾边际的口供作结了。在这个过程中,捕快们则中饱私囊,办案官员则分享其中的好处,老百姓直接深受其害。而辖区之内的人民却丝毫没有享受到抓贼的好处。我还没有当官的时候,对这个情况就很了解了。所以在辅佐主人办理盗窃案时,只严厉追究有主的赃物,对无主赃物则不予追究。在我后面的书《佐治药言》中,我已经说了不少这方面的问题,下面仅只谈些简明扼要的办法,以备办案人员选择参考。一般的窃贼所窝藏的赃物,只给地保带个信去就是了。提取赃物的命令中注明:“速将原赃物交给地保”字样,同时告诉他们不必到官府打官司。如果是属于被诬陷的,要允许他们到官府来申诉。特别要小心的是不要借故 捱时拖延,让差役捕快们扰乱乡里。我曾在嘉湖幕府中时就这样做;老百姓都认为很简便,从未有过不把赃物交给地保的,也从未有过想申诉没有申诉的事。案:赃物大而多的,需要派人前去提取的,在公文中应该注明:“只许提取赃物,不得加以审问。”如果没有购买赃物,窝藏赃物,就要完全听取被害人的申诉,不准许提取人审问,制造事端,骚扰百姓。这样缉捕办案人员就不敢肆意横行作恶了。由于被诬陷而提出申诉的人,就要在接受诉状时,提取犯人,释放所关押的人,让他们免除等待的麻烦。或者就在诉状内批阅,加以释放,没有必要让平民百姓跟盗贼在公堂上对质,这么做是为了怜惜善良的百姓。无论是窝家、同伙、买赃者,藏赃者,只要有诉状声称自己与贼人并不相识,而凭空被诬陷的,其中一定有教唆诬陷的人。如此就可以让被诬陷的人,夹在人群中,先叫窃贼自己指人。如果说得含糊不清,马上就叫人放了被害者,让他回去安居乐业,而专门处理盗贼诬陷良民的罪行。可是这个办法要时时变通,灵活应用。如果一成不变地使用,那么教唆的人就一定会预先告诉那个人的相貌。可是如果仅仅把认不认识作为是不是诬陷的标准,恐怕又要造成冤案了。至于主要官员由于事情很多,小的盗窃案就不得不叫左右的人去代办了。如果任随他们去查办,恐怕又难免要出现受贿的弊端。这时就应该命令主办者审讯完毕后马上送上口供,传讯证人,提取赃物等都应亲自审核。这样权力又不会下放,老百姓也不会受到侵扰了。

办大案的诀窍

一个人办理一个案子,以及一件案子只牵涉到少数几个人的情形,权力既集中而精力也充沛,自然不会出现偏差。假如有时候要同事和你一起审讯,事情又是一个人难以判断清楚的;有时候案件关系重大,牵涉的人也多,一个不小心,就会产生冤案。碰上了这种事,要先理出一个头绪来,搞清审理的轻重主次。如果能够把事情的关键确定下来,就可以找出主事的人;能够找出主事的人,就可以搞清楚这些人到底干了些什么事。亲手把这些事枷虑录来,成竹在胸,才能做得有条不紊不慌不忙,也就不会落入书记手录人员的诡计之中。另外,各个地方的方言不一样,就要用翻译人员。如果搞错了一句话,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此对这些案要慎之又慎!

办案要果断

我们所说的判案果断,并不是指独断专行,刚愎自用。案件无论大小,总是有法律条文和案例可以参考的。有了参考,那么跟案件无关的人,就不用抓起来。牵连的人少,案件就变得简洁明了。我以前见过一些外表精明而谨慎的官吏,遇上棘手案子却不知该怎样下手,而一些极小的事却拖累到邻居和证人,案子越办越复杂,无休无止。有的人还为此而家破人亡,闹出人命。我因此常感到痛心,所以在这里又苦口婆心地劝诫。

邻境重案不应踢皮球

各地的地方长官,都从不越过边界去管别人的事,这也似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但是碰上边界附近发生了杀人、盗窃等大案,一旦听说了,就应马上缉捕寻访。只要稍微分了地域,就会给犯人提供可乘之机,使他们能逃得远远的,这样就失去了尽忠公事的意义。而其中有的罪犯正是从自己辖区内逃走,终究会被牵连议论,这难道不是咎由自取吗?

社义二仓的弊端

把粮仓建立在民间,社和义这两种仓库就是这样做的。由于做得不太好,那祸害就是无究无尽的。官方如果不参与,就填满了社长的腰包。官方若略微参与这事,就会助长手下官吏的别有用心。大凡借贷粮食的人家,大多数都是穷得要命的,借了粮之后就不容易还。但过不了多久就要归还,于是就会拖延还粮。官吏们考核文书帐目,需要各种费用,于是管理仓库的机构终究要折本。所以到了该换人的时候,怕事的人就想方设法躲避;而想从中牟利的人,则千方百计想从中得利。甚至还有因为亏空挪用的,只剩下了虚空的帐目。这就是管理仓库的社长造成的祸患。有时在劝导人募捐的时候,勉强他人写上捐了多少多少。由于一直保存了这个数目,年深月久,捐献者已无力完成这个数目,官吏们便强迫他们捐出来,捐献者的子孙后代都因此而受连累。这是捐粮者遭受的痛苦。这种本来就是接济老百姓的好办法,固然不能够由于有弊端就不使用了,但终究不能生搬硬套。因为仓库里的粮食也确实接济了老百姓,想使官吏不滥用职权,我们就得因时因地制订办法。过去捐赠过的,一定要请社长调济。捐赠户如果无力完清,也不妨根据实际情况免除。如果本来就没有捐粮,也就不必因为要博得个乐善好施的好名声,而留下捐粮的后患。

清理百姓拖欠财物的办法

在花名册上,拖欠赋税的人家,各个地方都有。有时也有官吏侵吞收成,冒充为老百姓拖欠的情况。我在道州当官的时候,由于前两任都是在职时就去世了,因而老百姓有拖欠的赋税,就不得不收回。于是采用了一种新的办法,叫催款人在通知单上写明该产每年应完成的各项银两数目,粮食斤数。如果不欠的就注明全部交清。没有完的写明还欠多少。除了杀人犯和盗贼以外,一般的人家,田土钱两等各项细目,都要批上完或欠。等到收完了所欠的数目,完清欠数后就给他注上“完清”二字。双方都乐于了结这件事,没有不完成的。偶尔有下级官吏代为完清或侵吞的事,只要有证据,马上就予以追查。在清理拖欠的过程中,那些没有打官司的,完成新赋税时,叫他们先完清旧帐。这样搞了几个月,所拖欠的赋税完成了将近一半多。不过这些事情必须亲自追查过问;才有效果。如果靠幕僚和师爷,到最后也无济于事。

如何防止阻碍上下沟通的小人

有的人也许要问:“为什么上下级之间容易产生隔阂?”我说:“这个道理很容易弄明白,事情却是不容易说清楚的。”作为上司,大都很看重公事。但万万不要对下面的人提些苛刻的要求。但他左右办理的人员,只要上司没有满足他的私欲,便会聚在一堆千方百计要给上司打点麻烦,给他些颜色看。过去,浙江有个好县令,一向被某个大人物器重。刚好有一次这个大人物考核官吏业绩时,路过这个县令的辖区。而这个县令没能满足左右的人某种要求,他们就把给这个大人物准备的一切东西在暗中撤掉。这个大人物早上起来点灯一看,见一匹马都没有准备。于是这个大人物就很生气,找了件其他事把这个县令弹劾撤职了。这就是上下级不容易沟通的一个例子。又有一个好县令,勤于政务,事无大小,必定亲自过问,赏罚必行。他的下属中,有一个人和管杂务的人不和。刚好遇上县令叫这个下属限期搞朱砂,即在当时,都会难于在限期内办好。恰好这个下属又有事外出了。结果这个下属受到了逾期不办的斥责。这是上下级不易沟通的又一个例子。被害者如果都能把实际情况告诉上司,这些弊端又怎么会不马上得到革除呢!然而这些人狼狈为奸,所涉及的人也更为恶毒。他们怎么可能把每件事都忘了告诉别人呢?而受害人总是投鼠忌器,这样一来,下情始终难以为上司了解到。这就是上下级之间容易产生隔阂的原因--小人当道。

什么人最容易败坏长官名声

我的朋友编修官邵晋涵曾这样说过:“现在官场事务,是三种人在主持,做官的反而是个摆样子的虚架子。这三种人就是幕客、书记、随从仆人。”这话说得简直妙绝了!而做官的人在处理官务时,却也离不开这三种人。当然这三种人中,正邪都有。要想在幕客中找到瑞直正义的人,往往十个中找不出四五个来。书记偶尔也懂一点法,但也要看用他的人是否正直善良,他们的品格是随主人而转移变化的。至于随从仆人之类,就根本不知道正义事理是何物,只晓得贪图私利,仗着他是当官的心腹人士,因此倚仗他们办事情,难得没有把事情搞得乌七八糟的。然而对当官者声誉破坏性最大的,还是那些看门人。哎!他们这几种人所产生的弊病绝不是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的。想约束他们又恐怕考察问题不周全,放纵他们则必定会让他们更无法无天。从我做官的经验来看,当官需要自己当。把我上面的说法,拿来仔细推究,总结个条条出来,大概会从里面找到一些办法吧?

严防左右阻塞长官耳目

当官者身边的人,主要从蒙骗官长中徇私舞弊而获得各种好处。因而他们最惧怕的事,就是当官者的耳目,虎视眈眈地在四周窥视。我所说的接待当地名流缙绅,频频接见下级官吏,这两件事都不是当官者左右的人所喜欢的事。他们一定会用不少办法,再从中加以阻挠。应该命令传达室,让他们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挡来宾;而下级官吏的事应该当面给当官的讲。所以应该当着大家的面宣布这些办法,并把这些条款贴在经常出入的大堂上,让每一个人都看得到;每一个人都听得到;并且处理好事务后随时宣传这些条款。如此一来,左右侍从之人,就不敢随意弄权,胡作非为,而当官者自己的耳目也就不会被堵塞了。

差遣人不能请人代劳

官府中的文件,不能不请亲友帮忙。至于像派官差办理文件稿子,派遣捕役抓人等一类事,即使公事很忙,也必须有条有理地着手办理。假如说在一个要镇当官。确实没有时间把这些事同时兼顾,又不便把公文留着等以后处理,那便可以草拟一份大概的公文稿子,马上交给当天处理日常公务的官吏办理。当天当差的人,可以在核定稿子时将姓名填在文件上。这类事情总是不能够叫亲友帮忙,以克开那种凭关系向上爬的口子。

不要轻信拒捕报告

这一条在《佐治药言》中,我已经谈到了。现在又提到这个问题,是基于下面的理由:由于幕僚们没有见到下级役吏,心里却想着老百姓,所以,内心也就很平静;当官的没有见着百姓却相信下级役吏们的话,所以容易激动。捕快差役们在老百姓面前没有捞到便宜,在上司面前就放意装出一副可怜模样。有的毁掉公文,有的扯烂自己的衣服,从而把老百姓刁钻蛮横的表现,在上司面前活灵活现煞有介事地陈述出来。进而夸大其辞,无中生有地说老百姓如何的目无官长目无法律。而当官长的人,在这个情形下,就没有不面色不变,勃然大怒的。当官的人发怒,再加上这些当差的人的狡猾奸诈,那老百姓受苦受难就因此而起了。抗拒逮捕是有罪的,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 识。而拒捕只有在那些贩买私监的头领,偷盗抢劫犯罪的人想侥幸脱逃时才会发生,只有他们这类亡命徒才敢于拒捕。果于像催交赋税、官府传讯等事,老百姓们本来就没有犯罪又从哪里来的拒捕呢?因此只听一面之辞,轻易相信,结果自然是一个当差的人好计成功了,许许多多的当差者就会加以仿效。那老百姓能够自我保全的又有几个呢?假如当差的在向你汇报情况时,平心静气地仔细考察,那么差役们的装模作样的表演也就自然会露出马脚来。遇上这种情况,姑且把原来的公文注销,只把要办的事另外派人去带人;等到人被带到官府后,等事情办好了,再告诉这个人拒捕的罪名和不马上追究拒捕的原因。老百姓知道了后也就晓得自爱,并畏惧法律,而差役们也就不敢重演故技了。

不要使老百姓大伤元气

老百姓的谚语之中有句话叫“破家县令”。这并不是说县令的权力让人害怕,而是说老百姓的身家性命操在县官手里,不能不使老百姓有所顾虑。县官即使再无怜惜老百姓之心,也决不会干让老百姓家破人亡的事情。就拿有千金之产的人家来说吧,要是他一旦被打官司这样的事连累,很少有不破产亡家的。就是这种千金之产的人家,一年的收入不过百来金,除去诸如办红白喜事,穿衣吃饭,剩下的资产也不过仅仅够平时开销。如果说用五、六金作为诉讼的费用,那么,他就要借钱才能够维持生活。但是,打官司用的费用哪里才五、六金呢?哪里有家家都是有千金的财产呢?当官的只要刚刚上任,就能够尽心尽力地去教育老百姓不要犯法。如果说是一个人犯了法,那就要保住他家里的其他人。如果遇上不得不吃官司的人,那就不要拖延,赶快把案子办完了事,千万不要让老百姓大伤元气。这样一来,案子结束后,还能替老百姓想到补救家产的措施。这样做官的人,也就对得起父母官的称号。

对上司只说三分话

我这个说法,是从我自己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我这个人,为人老实巴交的,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要竹筒倒豆,一说为快。我还没有当官的时候,以及做别人的参谋充当智囊人物的时候,我都是这个毛病。我要去拜见一个候补官员,我的老朋友送了我几句话,大概意思就是说,对上司讲话,只能话说三分,末可全掏一片心,最好是沉默,一定要小心同上司应对。当然我心里是佩服同意这种说法。但是一旦遇上具体的事情的时候,我就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说句老实话,我一旦遇上询问我公事方面的情况,我就完完全全原原本本的说出来。幸而我的上司对我还一直很信任,因此,我也就没有被上司责备怪罪。但是,有一天,一个最欣赏我的顶头上司,问到我家里的情况,我便把家里的情况详详细细地说出来,并且说出我自己的志向。我的上司便问道:“莫非你有退出官场的想法?”我连忙答道:“哪里敢呢,斗胆回答大人的话,等过些年头,属下力不能支的时候,请大人放属下回家。”又过了一年,我的脚受了伤,我便告病还乡。哪知上司忽然想到我原来给他讲的那席话,于是便产生了怀疑,指责我是逃避责任,对我的伤势再三检验,才把我放行了。于是我更加对我老朋友的忠告深信不疑,这个事实不是亲身有这样的经验的人是感受不到的。所以对上司说话,一定不要全抛一片心。如果机密的事变成了公开的秘密,那就会招锅上身。千万要谨慎!

事未做好不要向上司禀报

把还没干好的事向上司禀报的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是做不做这样的事自己心中也没有把握,于是说出来探探上司的口风。第二点是喜欢表现自己夸大自己的能耐,把还没干好的事说出来,想得到上司的夸奖。这种人不知道在案情还没有定的时候,许多情况还有待仔细调查研究,但上司却以先入之言为主,以后等案情大白于天,就不好更正了。一旦自己否定了先前的说法,那就会造成现在的说法也难以维持的局面。这样,为了维护前头的说法,必然会迁就,受到伤害的人就会很多。

不要用假话搪塞上司

当今世上,没有人没有受过骗,但是,如果在上司面前一句话不符合实际情况,那就必然被上司怀疑,这样一来,便会动不动就犯错误,会被认为是没有可取之处的人。所以,碰上难办的事情,案件中牵连的人和事多的,那就要诚心诚意的向上司报告,请上司批示,上司自然会给你周密的详尽可行的指示。假设拿假话来搪塞,蒙骗上司,这样的人,没有不受到谴责的。“狡猾的苍头”这个名声是做官人最忌讳的名称。

不要议论上司和同事

如果别人对事情的看法同自己的想法有差距,那么,在上司面上不妨委婉地陈述自己的看法,据理力争,在同事面前也可公开讲出自己的看法。如果自己讲的有道理,用词贴切,表达准确,那上司一定会息准,同事也一定会听从你的想法。如果不敢当面陈述,但却在下胡乱议论,这种态度即便是用在交友上都是要不得的,何况同上司相处的。再一点就是,传述话的人,他的用词,他讲的语气,未必没有添油加醋的地方,要是稍稍有失真的地方,就会让听到的人更加愤怒。记住:只有人言与战乱是同样让人害怕的。对下面的指示交待要清楚当差的人与乡下老百姓,都是见识浅薄的人。凡是叫他们去办点什么事情,或者叫他们办理案件,如果不把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原因交待清楚,让他们清楚明白,那就会使他们不知该怎么办。当差的就会因此误事,老百姓就会糊里糊涂对当局不信任。以上的情况对于治理好一个地方都没好处。

感化老百姓的两大秘诀

教育感化老百姓的两大秘诀,不外乎是做官的勤于政事,同时惩治奸民两方面。比如,在每月初一、十五点上香,宣讲皇上的旨意,劝老百姓务农,考查读书人,同老百姓一起喝酒,设宴招待客人,遵守礼仪,向有道德学问的人学习,在各地表彰节烈的女人和孝子,这一类事情都是勤于政事,惩治奸民最明显的。近些年来,大家都把它当作一种纸上写的东西,没有真正干起来。我在宁远刚刚上任之时,那时正是初夏,我派手下贴出告示,鼓励老百姓栽桑种田,同事们都觉得非常惊讶。我多次到乡下去同老百姓喝酒,主持的司仪官居然不知道席间的礼节。于是,我也就顾不得别人说我迂腐,所有的礼节,我都一一做给他们看。三四年之后,所看到的情况,真是耳目一新。刁民们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读书人也奋发读书,追求科举功名,女人也知道节烈,知道要做有节操的女人。我所用的力气不大,但收到的效果却是很大的,意想不到的。那种交通发达的大都市,官员们还可以说公务繁忙,还顾不上这些事情的话。作为一个偏僻的地方,怎么会公务繁忙得顾不上抓礼仪这类的事呢?我希望要想搞好一个地方治理的官员,就从这里做起吧!

严惩刁民

那种矫健凶悍的人,往往惹事生非危害老百姓,这种人就是刁民。如 果官吏不管他就算了,要管他的话,就应该让他懂得法律是可怕的。这样可以使他不敢再胆大妄为,从而灭掉他的气焰。如果对刁民不严加惩处,那还不如不管他。因为不去管他,他还担心总有人会收拾他。如果管与不管等同起来,他就认为官法是可以随便玩弄的,他的气焰会更盛,不达到危害老百姓被判死刑,他是不会自行检点行为的,从而使道德性格上的毛病变成了法律上的违法乱纪。历史上的韩非子之所以同老子同在一个本传中,一个主张法治,一个主张无为:崔蔡偷盗,孔子却赞叹子产有爱心,恐怕就是这个道理。

更留意可备急用的人才

在矫健与凶悍的人中,有那种勇猛干练的人才,一时间走错了路子,也应该随时查访,暗中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这种人要么可以让他们充当练保,或者把他们编入乡丁之中。只要当官的以威势让他感到害怕,用高尚的品德使他感化,使他知道礼节道义,从而被我控制。假设碰上急事,未尝不可收服他们,使他们为我所用。这就是使奸诈、使黑心肠用在正当的地方。如果不是具有洞察人的能力的官吏,对这种方法不能采用。否则,一旦出了差错,就等于关着门养了一只猛虎。

官阶升迁要碰运气

一饮一啄,都是早就注定之事,何况作为治理老百姓的官,被老百姓当作休戚相关的人呢?没有前世注定的缘份,怎么能成为他们的父母官呢?一旦前世所注定的缘份已尽,那就应当离开,这决不是人力可以挽回的。有能力的人有升官的势头,但却因为冒得太快而被压抑不用。平庸无才之人,看来没有升官的希望,但却因他的诚实而被任用。再说,还有那种非常得上司宠爱,但最终却一生不能升迁的;极不受上司重视,但却被提升的。算来算去得到升官,不算他也升了官;算计越深,越加没有升官的希望。这里面有注定了的命运,既知这是命运,那就只有勤勤恳恳忠于职守,那么,什么得失都可以不计较。即使十分不幸因为公事上的过失而得不到升迁,那也可以说上对得起天地祖宗,下可以对得起同事朋友姻亲家人,没有什么可以后悔的。

非分之事不可为

趋吉避凶,这是一条天经地义的规律。为了公家而忘掉自己,就不应当存在什么趋吉避凶的想法。至于那种贪婪残酷,置老百姓之生死于不顾的官吏,因自己的小事而该职,以及那种使好计耍阴谋而被法办的人,都是咎由自取。除以上各种情况外,其他的都是命中注定的。但是祸福之事,上天自然有明显的奖惩法则来约束,极少有不受天道赏罚约束的。那种暴尸恣行,作威作福的人,有幸保全一个好的名声,百人之中没有两三人。不败露则已,一旦败露,那就不是仅仅罢官的问题了。善于分清吉和凶的人,就知道哪些是我自己分内该干的事,也就不会干自己所不该干的事,这样一来,自然就符合了趋吉避害的法则。趋吉避凶的规律,也就是如上所说罢了。

不可图虚名而标新立异

在一个地方治理百姓,如非万不得已,只能够按照旧有的典章制度办事,让老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不要说罪恶之事不可为,即使是造福于老百姓之事也不要贸然地干。就拿建社仓、创书院这类事来说吧,这难道不是地方上的盛事吗,但我却要说不必创建社仓、书院这些东西。难道这是人之常情吗?建社仓的种种弊病,我在前面已经谈到。书院这个想法从一出来,再经 过劝老百姓捐资修建,总的说来并不是不花费精神的。等到书院一旦建成,规模已定,那就会有依靠要人的情面而出任书院主讲。这类人中能够尽心尽力劝学生学习,十个之中没有三、四个。老师的名分仅仅是个空名,那学生怎会有真才实学。用一般的乡村培养出来的学生的水平,充作大官应酬和情面的用途,已经让人感到非常惭愧了。但是,这还不算,更有甚者,办书院的时候,如果费用不足,那么,当官的还得把自己私人款项拿出来作为补充,当官的也就会归罪到想创建书院的人。这样做是干什么呢?书院这种事尚且有遗留下的麻烦,何况其他的事呢?所以,会治理的人,切忌喜欢虚名而多事的想法,不要去贸然创建某事。

怎样应付突发事件

常言道,天下没有不怕官的老百姓。如果说当官的表现出并不可怕的神情,那么老百姓对官也就有狎戏之情,甚至会造成官府畏惧老百姓的局面,而那种粗犷凶悍的刁民就会肆无忌惮,与官府对抗,在公堂上与官府斗法。虽说犯此罪的是老百姓,但让他们敢于犯法的却是官府本身。事情来得突然,来得意想不到,当然可以用实干来平定风波,但更可贵的是以静制动。在公堂上就不要退堂,在座位上就不要离开座位。用端庄严肃的神态出现在他们面前,用诚心劝告他们使他们明白事理。看见的人也就会肃然起敬,听到的人自然会感到官府不可抗拒。粗犷凶悍的人就不敢放肆。如果遇上突发事件,做官的惊慌失措,那就必然产生大的事端。治理老百姓一定会遇上突发事件,遇上突发事件不可不告诉老百姓,使他们明白道理。而告诉他们的道理,完全要在平时有同老百姓亲近的功夫,老百姓相信他。这样的话,即便做官的有小小的错误,一旦遇上麻烦之事,也断断不会有与官府为难的人。

进退去留宜早下决心

做了官,就想做更大的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如果没有达到目的,不久就想退出仕途,这是人们在做官路上的权变。如果你的志向在努力做大官,那就只有尽心尽力克尽职守,以等待命运的安排,即便是碰上吹毛求疵的事,这也是你分中该有的,你也不能不接受。如果你不想在官路上前进了,那就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停止而洁身自好。这样一来,即便有破格提拔这样非常幸运之事,你也不能留恋于眼前好处。所以,已经知道何去何从,那就应当选择一条路,让自己决定。如果游移不定,下不了决心,那就必然会造成犹豫不决的形势,从而使得做不做官都没有依靠。

官场难进亦难出

做官的人都知道爬上高位是很难的,这不是说做大官是难办到的。凭着人力向上爬,这肯定是非常困难的。可以这样讲,往往是上天决定了的,根本不可以人力战胜,弄得不好就只有使自己伤。已而已。这里面的原因是很难讲清楚的。那么,就是谈到不做官,这也是困难之事。这一点是那种没有达到这个地步的人能够知道的。要是上司不同意,那就绝对退不出官场。要是遇上上司宽厚仁爱,体恤下属,那就能够从官场中抽身出来,得以引退。这些人中,有的幸而被上司看重他的品德,想借他来作为同事们学习的榜样;有的因上司爱惜他的才能,想让他作为助手参谋,并且用为国家服务的道义来责备他,告诫他不能松懈,不能偷安;用为公的名义来督促他,告诫他不能够躲避公事。要是他生病了,便会怀疑他是假装的;上了年纪,也会讨厌他假装衰老。那种感恩的下属,上司便用施恩惠的方法留住他。惧怕权威的下属,上司便用权威来恐吓他。如果不是平常就没有什么牵挂的地方,那就会在面临这些事的时候,产生许多顾虑。总之一条,一定要把做官看得轻,自己立身处事稳重,这样才能够毅然地离官而去。嗟呼!这哪里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

治贵实心尤贵清心

统治老百姓是没有一个固定模式拿来做当官的行为作事的准则的。如果一个做官的,把他那爱护百姓的一颗真实的心,发展成为爱护老百姓的实实在在的措施。那么,就应该让该活的人活,这叫做“仁慈”;杀该杀的人,这也该叫做“仁慈”。不然的话,姑息迁就那就必然养下奸恶之徒;自高自大的人必定胡作非为;一心想得到名誉的人,必定徇私情;而躲避嫌疑的人,便只知道他自己。这几种情况都是没有诚意,对于治理好老百姓有什么帮助?假如说做官的心地就没有光明正大,那治理老百姓的种种方式方法也就只是装点门面罢了。这种官吏,借着爱惜人民之名义,而行危害老百姓的实,他哪里是在做老百姓的父母官?所以,做官以有爱护老百姓的实心为首要,尤其以清心作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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