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中国现实社会里,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国民待遇身份壁垒,第一个壁垒是以城乡户口为载体的政策性城乡国民待遇差异,第二个壁垒则是以干部身份为载体的政策性干群国民待遇差异。
所谓国民待遇差异,实质上就是国民待遇不平等,就是一部分国人对另一部分国人的歧视,它是通过政府制定和推行的国民待遇倾斜政策,人为地把国民分成三六九等。显然,这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同时也是导致我国社会矛盾长期存在,国民彼此感情不团结、利益不认同,社会不合谐的主要因素之一。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普及,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国民平等意识的提升,特别是经过近几年众多有识之士的不断呼吁和论证,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开始认识到城乡两种国民待遇差异的不合理性及其严重的社会弊端,并开始进行户籍改革,城乡国民待遇逐步与户口脱钩,农民的迁徙自由和社会保障权利初步得到制定政策的城里人的重视和尊重。当然,村民与市民的国民待遇差异鸿沟,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够填平的,但是我们毕竟开始向这条国民待遇鸿沟填土了。
现在的问题是,干部与群众的身份壁垒,仍然在中国严重地甚至是尖锐地存在着,而且种种迹象表明,由这种身份壁垒所导致的国民待遇差异,不但没有逐渐缩小的趋势,反而有变本加厉扩大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主张社会公正的有识之士的深思和认真对待了。
所谓干部与群众(城市里其主要成员为工人)的身份壁垒,其表现形式大体上至少有如下几种情况:其一、在档案履历表里,干部是有行政级别的,群众则没有行政级别。其二、在政府管理劳动者的分工上,干部属于人事局管辖,群众属于劳动局管辖。其三、在社会单位的划分上,在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主要是知识分子,从这个角度来说,知识分子并不属于工人阶级,而是属于干部阶层)可以享受干部待遇,而在企业工作的人则只能享受工人待遇(企业的负责人可以享受干部待遇)。其四、在政府及其直属部门的职务聘任上,基本只对拥有干部身份的人开放。其五、干部身份是一种终生的身份,不因其退休而失去。
那么,干部身份与工人身份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国民待遇差异呢?有趣的是,或者有讽刺意味的是,对于这个问题我国的学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似乎不大情愿去研究。事实上,这些差异可以列出一个很长的清单。
第一、政治待遇不同,干部获得的国家社会以及国际信息要比群众多,干部级别越高所获得的社会信息也就越多,其中大量的社会信息并不属于国家机密,而是属于官方有意控制的内容。
第二、在就业范围上的待遇不同,干部可以在国家机关工作,工人群众如果不转变成干部身份则很难在机关工作,但是工人群众转变成干部身份的机会非常少。
第三、在非工资的福利待遇上,干部比工人群众要高,例如住房以及住房补贴、用车补贴、带薪度假等等方面,干部都比工人群众享受的待遇高。
第四、在医疗服务标准上,包括住院条件、用药等级、医药费的报销比例等等方面,干部都比群众高。
第五、在养老标准上,干部比群众高出许多,而且干部级别越高,这种差距也就越大。例如,干部可以享受离休待遇,而且有政府专设的老干部局为其服务。
第六、在退休金上,干部可以领到百分之百的退休金,而工人群众则只能领到80%以下的退休金。以北京为例,一般工人的退休金每月大约在700元左右,一般干部(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每月大约在1700元以上,两者相差1000元以上。而且这种差距越来越大,例如北京市政府2001年《关于北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2001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对工人的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但是,同年北京市政府对离休人员的养老金每人每月则增加高达140元(离休前在科级以下)到276元(离休前为局级)。
第七、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也要比在其它企业工作的工人的待遇相对高出一些。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干部与群众的国民待遇差异,基本上不是由国家法律来规定的,而是由政府的行政法规、政令和政策来规定的。与此同时,这种政策性的国民待遇不同,其差距实际上已经到了非常不平等的状况,而且具有相当的随意性。也就是说,政府及其政府官员可以不经由同级人大的审议和批准,不用征求或理会广大群众的意见,就能够自行制定国民待遇条款,而且可以很容易地就制定出种种对干部有利的条款。
这里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干部的国民待遇比群众的国民待遇该不该高,关键在于公民的国民待遇究竟应该由谁说了算,以及经由什么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来进行确认。为此,笔者撰写了《我劝总理迟加薪》、《试论政策性国民待遇不同》、《建立国民待遇听证制度》等文,众多有识之士也提出了相同或相近的意见,但是并没有引起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重视。
事实上,两种国民待遇存在严重差距的现实,已经使得一切堂皇的理论变得苍白。与此同时,干部的优越感也不是凭空产生来的,而是有着坚实的物质基础的。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干部联系群众、干部深入到群众之中、干部与群众打成一片、干部是群众的贴心人、干部是群众的代表、干部给群众送温暖,在客观上只不过是一次次地重申着干部与群众的国民社会地位不同而已,对于真正改善干部与群众关系并没有起到根本的作用,因为干部与群众是两种社会等级不同的国民的基本事实没有得到改变,在许多地方干群关系还相当的紧张,甚至不断发生激烈的矛盾冲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在国家财富有限的情况下,干部的高等级国民待遇,实际上不可避免的是在与民争利,为了维护、维持干部的国民待遇,已经在客观上不得不降低普通群众的国民待遇。正是由于干部享受着优越的国民待遇(要跟自己的国民比,不是跟国外比),因此吸引了大量的人千方百计进入或钻入干部行列之中,并导致干部的人数不断膨胀,精简干部的措施屡屡以失败告终,这已经给中国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出现了可笑又可悲的吃饭财政现象,国家的大笔建设资金都用到了养活干部身上了。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呢?中国何时才能够消除干部与群众的国民待遇差异呢?
对此,我们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例如,目前政府实施的干部政策与历史上的贵族有什么区别?近代的干部(这个词可能是从日本翻译过来的)身份是如何产生、形成的?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干部与经济建设时期的国家干部有什么区别?党内干部与行政干部有什么区别?行政干部与技术干部有什么区别?党员干部与非党员干部有什么差异?干部与群众在对国家的责任上、权利上、义务上有什么差异?高级干部与基层干部有什么差异?村干部有什么干部特权?班干部有什么干部的优越性?干部是上级任命的还是群众选举的?干部的终身制能不能废除、该不该废除?干部身份终身制是不是腐败分子的一种保护伞?老干部局能不能精简?如何约束干部的特权,特别是自行制定政策的特权?群众身份的国民如何真正地对干部身份的官员实施有效的监督?高干子女的特权如何约束?中国的政府官员能不能平民化?政府官员离职后或者退休后能不能放弃干部的称呼?中国的前政府官员能否开展民间外交活动?
在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社会时期,尚且能够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指导思想。那么在21世纪的今天,难道我们还有必要人为地制造干部与群众的两种国民待遇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理由问一问:干部身份,你还有多少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