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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斗士毛泽东●第十五章 土改运动

2009-12-05 13:10 伟人 ⁄ 共 648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1950年6月,中共在北京召开了七届三中全会。会上,毛泽东把土地改革的完成作为国家财政经济根本好转的首要条件,把土地改革工作列为八项工作任务的首要任务,并在报告中正式指出:“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革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强调了“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在闭幕会上,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了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号召一切革命的人,都要站在革命人民一边,过好土地改革这一关。

为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早日取得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从1950年冬季开始,在广大的新解放区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以往各个时期的土地革命和土改,大都是打击和消灭富农。这次土改,重要的一项就是保存富农经济,相应地在政治上实行中立富农的政策。这次会议提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涉及到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四大行政区二亿六千多万农业人口。范围广、规模大、人数多,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期间,毛泽东致电中南局并告各中央局书记,认为将土改过程明确地划分为三个阶段,是很必要的,即第一阶段,普遍进行清匪反霸退押减租,打掉地主政治优势;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没收征收,消灭地主阶级;第三阶段,实行复查教育,发土地证。他要求各新区均应按照这三个阶段的各项步骤去做,不要省略或跳跃。

当时毛泽东欢迎一些民主人士下去看土改情况,对此,一些地方上的同志有些顾虑,毛泽东则比较坦然:“民主人士到各地去视察,各地不要以此为累赘,让他们去,听听农民的诉苦,看看农民的欢乐。我们有些什么缺点和错误,也可以让他们看看,这是一件有益的事。状元3年一考,土改千载难逢。土地改革是一件前无古人的事,在中国历史上,土地改革这件事,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直到孙中山,都没有做过。只有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才着手做这件事。我们做了什么坏事呢?有什么怕人家看的呢?无论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看,还是从人民的实际愿望看,土改都是一件利国利民利生的好事,这种事有什么值得怕人家看的呢?当然作为一次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大规模的改革运动,土改运动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美中不足的事情。但是十个指头总有九个指头是好的,土改运动最多有一个指头不好。对民主人士不要估计不足。除了恶霸、匪首和特务分子以外,对于工商业家、宗教界、教员、开明绅士和爱国分子,我们都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团结和教育他们,决不能置之不理。这个办法屡试屡验,结果总是好的;一切消极态度都是不对的。有话适当让他们说,写万言书也好,我们可以让大家看看。好的接受,不好的解释。共产党连帝国主义都不怕,还怕人家骂?”毛泽东总是对自己的决策采取乐观态度。

到1952年春为止,除了约有700万人口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以外,土改已全部完成。通过土改,不仅使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几亿亩土地和其他大量生产资料,每年不必再向地主交纳几百亿斤粮食的地租。更重要的是,比较彻底地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广大贫苦农民翻身作了土地的主人,焕发出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生产积极性。

但农民的欣喜好景不长,1951年,毛泽东与刘少奇产生分歧。在农民问题上,毛泽东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刘少奇则认为不能过早轻易动摇农民的私有制,提出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不要怕农民暴富,党员也可以当富农。在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问题上,毛泽东在年初就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认为这是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革命;刘少奇则认为时机不成熟,主张多搞一段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入社会主义。

1951年9月,经毛泽东提议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并亲自主持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皆定在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渡形式;它既得保存着私有的性质,又具有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既坚持了互助合作的方向,又照顾了农民小私有者的愿望和要求,因而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富有生命的有前途的形式。这个《决议》草案,实际上是对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问题的新思考加以阐发和具体化的产物,是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第一个决议。

当时饶漱石认为发展工业才是解决贫雇农困难的基本方法,不能过多地在土地上打主意。刘少奇认为,这不是一个暂时的政策,而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整个新民主义阶段都是要保存富农经济的。毛泽东当时虽没对刘这个观点提出异议,但他本人的多次讲话、书信、批示谈到这次政策的意义时,着重点在于把它看成是顺利推进土改的一项策略。

平均分配公有的土地,是共产党掌权后最初几个月中采取的主要步骤。1952年,土地改革法案的实施基本完成。这年8月,刘少奇明确宣布:“今后不再搞大的运动,主要的事情是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这种向有序化管理转变的期望在共产党的高层组织中很有市场。

要是政权是在一元化集体领导的体制下运行,那么,作为党的政府副主席刘少奇的讲话应该是有权威的。但是,毛泽东则决心尽快进行中国农业的集体化。换言之,刚分到农民手中的土地又要被拿走。他要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这样,从1952年开始,中共上层就陷入了一场政策性争论,直至1955年才告结束。

在斗争的最初阶段,地方的领导人因受农民中一片反对声的影响,对中央迅速合作化进行了最有效的抵制。1953年,他们中的一些人就运用这一权威,解散了许多仓促组织起来的合作社。这使毛泽东大为恼火,要求他们作自我批评。毛泽东认识到:地方局已成为阻碍他的政策实施的堡垒,应当撤销。

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组发展到800万个,参加农户4536万户;农业生产合作社试办了3600余个,组织起来的农户占全国农户的40%。

1953年2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继续强调说:“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中心。”以后,毛泽东又提出:“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互助组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化,大合作社才行,冒进是错误的;可办的不办也是错误的。”

为发展互助合作,毛泽东提出办合作社,要分派数字,能搞大的就搞大的。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在新区,无论大中小县,要在今冬明春,经过充分准备,办好一个到两个合作社,至少一个,一般一个到两个,至多三个,根据工作好坏而定。要分派数字、摊派。多了冒进,少了右倾。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那就是自流了。可否超过3个?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办得好,那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老区应当多发展一些。华北现有6000个合作社,翻一番——摊派,翻二番——商量。合理摊派,控制数字,不然工作时心中无数。东北一番,一番半或两番,华北也是这样。控制数字不必太大,地方可以超过,超额完成,情绪很高。

毛泽东强调农村工作要抓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矛盾这个纲。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提起了这个纲,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

毛泽东批评当时流行的稳妥政策,说:“这大半年,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这不大妥当。但是,也有好处。比如打仗,打了一仗,休息一下,再展开第二个战役。问题是有些阵地退多了些,有些不是退多了,而且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世界上有许多新生的正确的东西,常常是非法的。我们过去就是“非法”的呀,国民党是“合法”的呀。可是这些非法的社,坚持下来了,办好了,你还能不承认吗?还得承认它是合法的,它还是胜利了。

根据毛泽东的谈话精神,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主要讨论了如何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草拟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个决议,于12月16日为中共中央通过下发。决议提出,1954年农业社发展到3.58万个,1957年争取发展到80万个的规划。从此,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重点,即由互助转向合作。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和“确保私有财产”等错误观点。毛泽东说:“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么确法?每天都在变化,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故无法确定。”刘少奇被迫接受毛泽东的观点。

这年,毛泽东开始照搬斯大林的使阶级斗争尖锐化的纯公有制的国家社会主义僵化模式,而放弃了自己本来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其标志就是这年12月,毛泽东修改和批准发布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这个提纲提出:“要做到像苏联那样,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我们要使资本主义私有制在我国绝种,也使个体私有制在我国绝种。”

到1954年春,全国的合作社已发展到9万多个,1955年达到67万个,到1955年底,全国初级社已发展到109万个,入社农户7545万户,占总农户数的63.3%,高级社从原先的500个猛增到1.7万个,增加34倍,入社农户475万户,占总农户数的4%。

由于合作社发展过快,出现许多急躁冒进倾向,暴露出许多问题。于是,1955年,中央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在刘少奇的组织下,下令解散约20万个仓促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指出: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循序渐进。到1957年,只能有三分之一的农民组织合作社,而且这种合作社是低级的半社会主义类型的”。1955年7月30日,该计划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并被国务院采纳。这说明稳妥的农业政策居于主导地位。

但毛泽东在一次各省党委书记会议上就农业合作社问题作了讲话。他在讲话中怒斥“某些同志”走起路来“像一个小脚女人”,并要求加速集体化的步伐。他指示到会的同志回去以后“按照实际情况定出一个适当的计划”。在讲到对解散20万个合作社负有责任的领导人时,毛泽东明显地将他本人与党中央等同。他说:“在1955年4月,中央就提出这样的警告: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可是有些同志不愿听。”

毛泽东要求,到1957年,应有一半而不是三分之一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剩下的到1960年全部加入。结果,至1955年10月,即中央全会即将召开时,集体化运动已经出现了一个高潮。毛泽东大获全胜:他通过利用自己的威望,要党的下层官员执行他的旨意,从而否定了为党和政府的正式决策机构所采用的政策。而且,毛泽东要求在10月召开的扩大中央全会,也就是说,非中央委员也可以参加会议。毫无疑问,他请了可望支持他的官员参加会议,并认为会议的规模越大,进行充分而又坦诚的争论的可能性就越小。在第三次全国农村会议以后,中央又提出了大规模发展合作化的计划,到1956年可在65万个社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30万个。

速度之争演变成一场党内的反倾向斗争,而且纲越上越高。毛泽东严厉地批评了邓子恢,说:“你的思想要用大炮轰。”

鉴于邓子恢的“顽固”态度,毛泽东极为恼火。毛泽东开始着手撰写《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以批判以邓子恢为代表的“右倾”思想,大力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

毛泽东认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农村工作部却被胜利“吓昏了头脑”,提出“坚决收缩”的方针,犯了右的错误。为此,毛泽东作出了撤销农村工作部的决定。

1955年,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发生重大转折的一年,也是毛泽东的威望登上顶峰的一年。他在当年12月编就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一则按语中,对这一年的发展形势作了如下的估计:1955年,在中国,正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决胜负的一年。这一决战,是首先经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召集的5月、7月和10月三次会议表现出来的。1955年上半年是那样的乌烟瘴气,阴霾满天。1955年下半年却完全变了样,成了另外一种气候,几千万户的农民群众行动起来,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实行合作化。到编者写这几行的时候,全国已经有6千万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了。这是大海的怒涛,一切妖魔鬼怪都被冲走了。社会上各种人物的嘴脸,被区别得清清楚楚。党内也是这样。这一年过去,社会主义的胜利就有了很大的把握了。

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对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又提出了更为激进的要求。到1955年底,全国已建农业社190.4万多个(其中1.7万多个高级社),入社农户达7500多万户,占全国总数的63.3%。已接近10月决议中先进地区1957年春前达到70%的要求。因此,毛泽东当时估计:只需要1956年一个年头,就可以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再有3年到4年,即到1959年,或者1960年,就可以基本上完成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到全社会主义的转变。

但毛泽东仍对这种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不满意。1956年,他又坚持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彻底的措施推进集体化运动向前发展。在初级社刚刚建立尚未站稳脚跟的情况下,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由办初级社为主转变为办高级社为主。此后,高级社迅猛发展,1956年6月底,高级社已发展到30万个;到年底时,已达到54万个,占农户总数的87.8%。至此,全国提前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至1957年中,几乎所有的农民家庭都加入了高级合作社,在这种高级社里,要求农民无偿地奉献出他们的土地、牲畜和农具。这样,按原计划需要用15年左右才能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由个体私有制到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在短短4年间就匆匆完成了。

毛泽东在1954年废除了六大行政区,从而加强了中共对国家的控制,取消各自为政的“独立王国”。特别是东北的高岗的那个独立王国。高岗在1953年就出现对毛泽东表现出桀骜不驯的迹象。因为在长征在陕西省结束时,是高岗为长征者们提供了一块安全地段,而高对此是念念不忘的。他常常回忆道:“要是那时候不接纳毛,他那会有今天?”

东北是中国的重工业基地,1950年签订的50个苏联援助项目中,有30个是在高岗统治的地区。在以后,高岗常越过毛泽东与斯大林打交道,最后高岗给斯大林出卖给毛泽东。

毛泽东在斯大林死后,即开始向高岗攻击。1954年在北京召开的一次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抨击了高岗和饶漱石(为华东局书记),高、饶被解除职务,毛泽东采用惯用的手法,“缺席”和责令二人写检查。随后,对高、饶的斗争正式化了。

看来这一斗争的根源在于中共前几年所面临的问题。那时,他们既要忙于恢复经济这样的紧迫任务,又要致力于发动和进行私有成份的社会化改造。这两大任务当然是有些矛盾的,因而也就导致领导层内的争论。

共产党实行的重要建设基本上主要是通过动员群众,进行大兵团作战。一位政务院副总理这样承认道:“中共过去是在运动中度过的,法规生效后,他们就要依靠法律行事。”他所表达的这种期望,无疑反映了所有喜欢有条有理的政府领导人的希望。但毛泽东除外,他喜欢搞群众运动,这样,他就会兴奋,就能以党中央主席的身份发布指示,指导干部。如果通过法规行事,会使他受拘束而不能随心所欲尽其所能,遵守法则会限制他的权力。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于1951年出版,发行了200万册,它提供了这些语言。全国人民的思想就这么统一起来。

成功改变了毛泽东领导的性质。由于党控制了中国,毛泽东的家长式越加突出。但他仍感到党比较难了。毛泽东仍象在延安时期那样,是以个人领导来驾驶这只密封的航船,但他发现:“进城以后,分散主义有所发展。”不久,毛泽东抱怨说:“在北京实际上什么也听不到,因此我要经常出去。”区划的独立性使毛泽东觉得他正在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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