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他讨过饭,打过仗,从一个马弁干起,最后得了天下,对人情世故的了解相当透彻。他当然明白自己给官员定的工资不高,所以,在地方官上任之前,他经常要找他们谈一次话,讲讲如何正确对待低工资,如何抵抗贪污受贿的诱惑。他会给自己的部下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关系账。
朱元璋说,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送到劳改工场服苦役,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在数千里之外呢。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那些赃物多数藏在外人手里。这时候你想用钱,能到手吗?你家破人亡了,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1)
这样的利害分析也算得透彻了,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派下去的官员,如同冒着枪林弹雨冲锋的战士,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弹击中倒下。前仆后继,一浪接着一浪,一代跟着一代。后来,朱元璋当皇帝当到第18个年头(公元1386年),这种现象见得多了,便总结出了一条规律。朱元璋说,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往全国各地。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决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干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很多。(2)
请留意中间那一句话:
“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这就是新官堕落定律。“全都”云云肯定是绝对化了。但在统计学的意义上,这条定律大概真能站住脚。仔细分析起来,朱元璋发现的这条规律,背后大有道理。
科举制实行之后,官僚大体是读书人。他们读了十几年圣贤书,满脑袋都是理论上的人际关系,如忠君爱民、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之类,书生气十足,教条主义倾向严重,未必明白建立在利害算计之上的真实的人间关系。这种关系,圣贤们不愿意讲,胥吏和衙役的心里却清楚得很。《红楼梦》第四回便详细描写了一个衙役向新官传授潜规则的故事。这段描写堪称经典。毛泽东主席把《红楼梦》看做那个社会的百科全书,就以这一回为全书的总纲。因此我不避啰嗦,转述几段。
却说贾雨村走了贾府的后门,当上南京知府,一下马就受理了一件人命案。当地名门望族子弟薛蟠,打死了小业主冯渊,抢了个丫头,然后扬长而去,受害方告了一年多也告不下来。贾雨村听说,登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说着就要发签,派人去抓。这时他看见旁边一个门子向他使眼色。
进了后边的密室,门子和贾雨村有几段精彩的对话。门子问:“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说着拿出一张抄好的“护官符”来,上边就有薛家。
贾雨村问门子此案该如何处理,门子说,薛家和帮助你当上知府的贾家是亲戚,何不作个人情,日后也好去见贾府的人。贾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门子听了,冷笑道:“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理,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赴吉避凶者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贾雨村低了半日头,最后嘴里说着不妥,还要再研究研究,实际上完全遵循门子的建议,很巧妙地解脱了薛蟠。
曹雪芹卒于1764年,与朱元璋相隔约400年,但是这个世界并没有多少变化。洪武十九年(1387年),朱元璋曾经写道:建国以来,浙东、浙西、广东、广西、江西和福建的政府官员,没有一个人干到任满。往往还未到任期考核的时间,自己就犯了赃贪的罪过。这里确有任人不当的问题,但在更大的程度上,这些官员是被当地那些胥吏衙役和不务四业(士农工商为四业)之徒害了,是受了他们的影响、劝说和引诱。(3)因此,当年朱元璋与上任的官员谈话,总要警告他们当心那些胥吏,不要让胥吏支配决策。(4)看看贾雨村的实际经历,朱元璋的预防针确实对症下药,那些胥吏和衙役果真在劝诱官员们学坏。他们跟新官算利害关系账,同样算得清晰透彻,只是与朱元璋的结论完全相反:要坚持原则吗?不但不能报效朝廷,自身也难保。轻则丢官爵,弄不好还会丢性命。您可要三思。
新官上任,还会碰到一个不请自来的教师,这就是土豪。在这里,土豪是一个比地主富农更恰当的名词。他们有可能是地主富农,也可能是商人,但绝对不是老实胆小的土财主。他们甚至可能没有正经职业,以欺行霸市或坑蒙拐骗为生,即朱元璋所说的那些把官员教坏的不务四业之徒。在《水浒》对西门庆、镇关西、祝家庄等的描绘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土豪的身影。这些人是地头蛇式的强者,在当地苦心经营多年,已经建立起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分配格局,他们很愿意把新官拉下水,教他们适应并且保护这种格局。
《明史》中描绘了两个不肯好好学习适应的新官的遭遇。
有一个叫徐均的人,洪武年间在广东当阳春县主簿,这个官类似现在的县政府秘书长。阳春地方偏僻,土豪盘踞为奸,每有新官上任,就以厚赂拉拢腐蚀,最后也总能把持控制,政府就像他们自己家开的一样。徐均刚到阳春,一个吏便向他提建议,说他应该主动去看看莫大老。莫大老就是一个土豪。也不知道徐均是不懂,还是不吃这一套。他问:难道这家伙不是皇上的臣民吗?他不来,我杀了他。说着还拿出了自己的双剑给那位吏看。
莫大老听了那位吏的通风报信,害怕了,就主动去拜谒徐均。徐均调查了解了一番,掌握了他的违法勾当,将其逮捕下狱。莫大老或许认为这是一种敲诈手段,就很知趣地送给徐均两个瓜,数枚安石榴,里边塞满了黄金美珠。徐均根本就不看,给他带上刑具,径直押送至府。没想到府里的官员也被买通,将莫大老放回家了。面对强权,莫大老的脾气很好,再一次给徐均送上那些装满金珠的瓜果。徐均再次大怒,打算再将其逮捕法办。在这关键时刻,府里来函将徐均调离,到阳江县任职去了。(5)
徐均真是清官。假如他不声不响地收下瓜果,难道真会像朱元璋说的那样被送进劳改工场吗?根据史书上的记载判断,他的前任都被拉拢腐蚀了,结果并没什么事。他在府里的上司也被拉拢腐蚀了,并且动静很大地放莫大老回家,结果还是没事。收几个瓜果又能有什么事?倒是不收瓜果的徐均遇到了麻烦。可见门子算的账很正确:不但不能报效朝廷,自身也难保。而朱元璋算的账显然有问题,下狱和苦役云云,多半是吓唬人的。
也是在明朝的洪武年间,道同(蒙古族)出任广东省番禹县知县。知县号称一县父母,为当地最高行政首脑,但是还有他管辖之外的权力系统,这就是军队和贵族。
坐镇番禹的是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是打江山的开国元勋,征讨杀伐立过大功。《明史》上说,朱亮祖勇悍善战而不知学,办事经常违法乱纪。而道同偏偏是一个执法甚严的清官,没有道理的事情,不管来头多大,坚决顶住不办。
当地的土豪数十人,经常在市场上干一些巧取豪夺的勾当,以低价强买珍贵的货物。稍不如意,就变着法地栽赃陷害。道同严格执法,打击这些市霸,将他们当中的头头逮捕,押在街头戴枷示众。于是斗法开始。
这些土豪明白,道同这家伙不好教育,便争相贿赂朱亮祖,求他出面说句话。应该说,土豪的这样做是很合理的。贿赂既是必要的买命钱,同时也是一种投资。有了永嘉侯撑腰,将来谁还敢惹?如果没人敢惹,这个市场就是他们的金饭碗,永远衣食不愁。
朱亮祖果然被土豪们勾引教坏了。他摆下酒席,请道同吃饭。在席间点了几句,为土豪头子说情。侯的地位在一品官之上,是道同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应该说,以他的身份出面请客,算是很抬举道同这个七品芝麻官了。可是道同偏偏不识抬举。他厉声道:“公是大臣,怎么竟然受小人役使呢?”永嘉侯压不服他。朱亮祖也不再跟他废话,干脆就派人把枷毁了,将街头示众的土豪头子放了。这还不算完,随后又寻了个差错,抽了道同一顿鞭子。
有一位姓罗的富人,不知道算不算土豪,巴结朱亮祖,把女儿送给了他。这姑娘的兄弟有了靠山,便干了许多违法的事,如同土豪。道同又依法惩治,朱亮祖又将人夺走。
道同实在气不过,便将朱亮祖的这些事一条条地写下来,上奏朱元璋。朱亮祖恶人先告状,劾奏道同傲慢无礼。朱元璋先看到朱亮祖的奏折,便遣使去番禹杀道同。这时候道同的奏折也到了,朱元璋一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想,道同这么一个小官,敢顶撞大臣,告他的状,这人梗直可用。于是又遣使赦免道同。两位使者同一天到达番禹,赦免的使者刚到,道同也刚被砍掉脑袋。于是,门子的预言再一次应验:“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不屑于接受再教育的清官道同,终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一般情况下,这事到此也就算完了。为非作歹的王侯比比皆是,遵纪守法的却如同凤毛麟角。即使朱亮祖直截了当,擅自将道同收拾了,只要他给道同安上适当的罪名,也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碰到开国之君朱元璋,这事就不能算完。朱元璋吏治之严,堪称空前绝后。杀人只凭一时性起,这一点我们已经在道同的下场中看到了。此外还爱发脾气,激烈且毫无宽容。第二年九月,朱元璋召朱亮祖到京,将朱亮祖和他儿子一起活活用鞭子抽死,然后亲自为他写了墓志,以侯礼下葬。两种规则的斗法至此告一段落。(6)
我没有仔细计算,不清楚明朝初期贪赃枉法者被揭发处罚的概率有多少。在阅读时得到的印象是:离朱元璋越近,被揭发处罚的概率越高。而不归朱元璋直接管的小官,被揭发处罚的概率则逐级下降。也就是说,在省部级官员这一层,朱元璋算的账比较有说服力。而到了县处级,门子算的账更有说服力。朱元璋惩治贪官的手段极其酷烈,大规模地砍头剥皮截肢剜膝盖,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也惩办了大量贪官污吏。血洗之下,洪武年间的官场乃是整个明朝最干净的官场。不过即使在最干净的时候,仍有大批高级官员不认朱元璋的账,例如朱亮祖。我估计,在这批靠造反起家的高级官员之中,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的比例一定很高,很不容易管理。
朱元璋死后,管账的大老板不那么能干或不那么上心了,下手也不如太祖那般凶狠了,朱元璋的那套算法便越发不对路了。不过,他发现的新官堕落定律却越发灵验了。
明朝制度规定,官员不许在本乡本土当官,怕他们受人情的影响,不能坚持原则。但胥吏和衙役们一定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土豪们就更不必说。他们熟悉当地的语言和风土人情,有一张亲戚朋友熟人织成的关系网,盘根错节,信息灵通,熟悉各种惯例,并且依靠这些惯例谋生获利。那些圣贤书上不讲的潜规则,正是通过这些人继承并传播的。他们是活的教科书。在他们的言传身教和热心辅导之下,官员们学习的时间大大缩短,学费大幅度下降,许多摸着石头过河的麻烦都可以省去了。这便是朱元璋的“新官堕落定律”的实现过程。
所谓堕落,当然是从圣贤要求的标准看。如果换成新官适应社会和熟悉业务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重新学习和迅速进步的过程,一个接受再教育的过程。第一次是接受圣贤的教育,第二次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教了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他们一肚子男盗女娼。
注;
(1)朱元璋:《大诰·论官之任第五》。
(2)参见《明朝小史》卷二。原文是;“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
(3)朱元璋《大诰续编·松江逸民为害第二》。
(4)朱元璋:《大诰·论官之任第五》。
(5)参见《明史》卷一百四十。
(6)参见《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卷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