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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崛起策十八: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界限

2007-02-03 16:46 中国崛起策 ⁄ 共 16292字 ⁄ 字号 评论 1 条

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可能是德国当代对世界最具贡献的思想家,他的深刻思想和对社会独到而又准确的洞见使他早已超过了普通社会学家的范围,成为思想界杰出的巨匠。不仅在社会学领域,在政治学、哲学和法学领域,卢曼的贡献也非常卓越,以至于大家都难以确定卢曼是社会学家,还是法学家、政治学家,或是一位哲学家。新近的一些发展显示,连教育学专业都开始和卢曼挂钩。卢曼1998年于德国比勒费尔德病故后,其思想逐渐由社会学专业向不同领域扩散开来,名气越来越响,以至于他生前在大学指导过的讨论课的录音已经被制作成CD出售,而一批批自称是读懂了他的思想的人去他的墓前凭吊,以求能在他的墓前获得灵感。而在英美学界,卢曼也是在他去世后方才声名鹊起的。卢曼的文章和专著博大精深,但是语言常常晦涩难懂,母语不是德语的人想要了解卢曼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是精通德文的读者也未必能完全理解这位思想家深邃博大的思想。常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读不懂卢曼的人抱怨他的书籍艰涩无聊,读懂卢曼的人欣喜若狂、精神上处于亢奋状态。随着他的巨著逐渐被翻译为英文,卢曼终于在英美国家引起了重视,而且也必将得到更大的重视,而我国学术界和知识精英比较了解的是德国另外一名著名的思想巨人—哈伯马斯(J. Habermas),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哈伯马斯曾经访问过中国和东亚,是中国学人比较熟悉的当代德国社会政治学家和哲学家。随着卢曼热在世界各国的升温,我国学术界一定会对卢曼产生高度的重视。

本文不是一篇纯粹的理论探讨,更不是学术沙龙式地坐而论道,笔者无意将这篇文章写成一篇学术论文,也不会谈及卢曼思想迷宫中的哲学思想和理论探讨。本文只想借助卢曼—这位思想巨人的关于现代化的理论来分析世界各国和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正因为笔者发现了卢曼的这一理论对于后进国家—特别是对于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具有深远的意义,才决定把这篇文章写出来,以飨读者,希望这样的文章能激起更多仁人志士对中国现代化之路的深刻和全景式地探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篇崛起策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开头。

II全新的现代化观—功能分化的社会

卢曼对于人类社会的进程和各种制度形态的发展与我们普通的认知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一般是从马克思的六种社会形态来认识人类进步的历史进程的:也就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和有待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卢曼认为人类社会的演进过程中实质上只有三种形态:一是区隔分化社会,二是阶层分化社会,三是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分化的意思很简单,就是指划分不同的类型,比如说一个大学内部可以分化成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又可以继续分化成为政治、经济、法律、哲学和文学等等,而自然科学可以分化成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接下来我要简单介绍一下这三种社会分化形态:

在原始的部落社会,社会基本的分化形式是根据氏族、家庭和住处的简单社会分工。在不同部落和氏族之间,虽然可能存在着强弱和贫富差别,但各氏族的地位基本是平等的。它们相互间的联系比较松散,主要是通过通婚和经济的互动来沟通,这样的社会被称为区隔分化社会。

在接下来的演变过程中,人类文明进入到一个比较高的阶段,那就是阶层分化的社会。人类社会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古中国、古希腊、古罗马、欧洲中世纪和其它各个横跨欧亚的大帝国)都属于阶层分化的社会。由于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到少数阶层的手中,集中的社会管理和建立官僚统治体系成为可能。由于财富的积累和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文字的产生,进一步促进了文学、艺术和精神文化的发展。在所有这些古代文明中,社会分化的基本形式是阶层分化,也就是社会明显地呈金字塔形状,越往上,社会阶层的人口就越少,而金字塔底部的基层人口数量最大。社会上层的观念代表了整体社会的观念,社会上层的文化、文学和艺术水平就是整个社会和整个国家精神文化水平的代表,因为低阶层的民众根本无法接触到上层的文化和艺术,因此失去了参与和创造社会精神文化的可能。社会的主流观念和时尚完全由最高阶层塑造和垄断。在这样的制度下,虽然社会也有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宗教等领域,但是各个领域没有任何明确的边界,往往是上层阶级的人同时垄断政治权力、经济生产、司法判决和宗教生活。比如说中国的皇帝和奥斯曼土耳其的苏丹在权力垄断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他们的意志和观点就完全左右了社会的意志和观点,他们可以直接干预经济生活,他们的一句金口玉言就能决定一场司法判决的结果,或是处死或是宽恕某位罪犯。在中世纪的欧洲,罗马教皇不仅垄断宗教解释权,也垄断世俗政治权力,垄断部分经济权力,教皇和高级教士拥有丰厚的地产,甚至可以大量地从事经济活动并获利;同时教廷还垄断文字权、教育权和阅读权,普通人民没有识字和阅读圣经的权利;教廷也垄断了司法权力,可以用宗教裁判所的方式审判甚至烧死罪犯特别是在信仰问题上离经叛道的人士。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阶层社会是各种社会基本功能没有明确边界的社会,也是各种社会功能被杂糅和交织在一起的社会,上层人士垄断了一切权力,成为社会的代表。

卢曼对现代社会理论贡献最大的就是功能分化的社会理论。功能分化的社会产生于西欧。由于在西欧没有形成中国和奥斯曼土耳其那样的大帝国,各国的国王、封建领主和教皇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在教皇和国王的矛盾斗争中,各个封建领主趁机取得了相对较为自由的独立地位。在这样的历史演进中,各个社会系统逐渐从中世纪教皇和国王的垄断权力中脱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社会系统。卢曼指出,最早是15世纪艺术形成了一个单独的社会系统,这个系统拥有自己运行机制和运行逻辑,拥有自己的角色和艺术“语言”,拥有自己独立的社会运作方式,而这样的系统不再受到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的垄断和干预,形成了独立系统的地位。接着在16世纪,由于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的推动,大众识字能力普遍增高,要求实施平民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教育和科学分别分化成两个独立自主的系统,罗马教皇再也无权去干预学校的建立、自由学术活动和独立的科学研究。这之后司法系统也宣告和政治、宗教脱钩,形成一个独立运作、自治排他的社会系统,政治权力不能去干涉司法判决,而司法制度必须完全按照自己的运作逻辑来进行司法审判。接下来在17世纪,由于荷兰人的贡献,创立世界上最早的商业银行和股票市场,经济系统逐渐取得了独立运作的地位,从宗教和政治的权力垄断中脱离出来。到19世纪为止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完全脱离,政治系统完全取得了独立地位,按照自身的机制和原则(议会、选举、分权和投票等)独立地进行运作,而宗教人士和罗马教皇再也不能去干涉不同国家的政治选举和政治决策了。最后宗教自身也成为一个单独的、自治的系统,其管辖的范围缩限到道德领域,宗教不再干涉任何其它系统,政教彻底分离。

卢曼认为,现代化社会就是一种功能分化的社会,而与之相对的则是欧洲中世纪和古代帝国的功能交织在一起的社会。现代社会分化成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科学和艺术等不同的、独立自治的功能系统,每个系统都有自己明确的边界,每个系统内部都有自己的角色、编码、语言、属性,每个系统都有自己独立而不同于其它系统的运行机制和运行逻辑,每个系统都为整体社会履行独特的、不能由其它系统来替代的功能。卢曼认为,这样的功能分化的社会产生于西欧的英国、荷兰和法国,最早是这些国家逐步演变成为功能分化的社会,然后经由欧洲的地理大发现和全球扩张把全球各个大洲第一次纳入了一个世界体系和世界社会之内,在这之后,地球上每个国家,无论其主观上愿意不愿意,事实上都在朝功能分化的社会演进。先是西欧率先实现了功能分化,然后是美国实现了功能分化,接着亚洲的日本也实现了功能分化,一个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否实现了现代化,在卢曼看来,能否实现功能分化是分水岭。哪个国家实现了功能分化,哪个国家就真正掌握了现代文明的核心要素。

为了加深大家对功能分化论的重要意义的了解,笔者将进一步解释功能理论的一些基本特征和常见疑问,以便能更加清晰地讨论功能分化理论对中国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1)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中各个系统比如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和科学是开放的系统,每个人都可以进出不同的系统,而且可以同时在不同的系统范围内活动。比如一个人既可以进入教育系统接受教育,也可以进入经济系统内去炒股票,当他遇到民事纠纷时,也必须在法律系统内来处理这些纠纷。无论他进入任何系统,都使用的是该系统的逻辑和语言,而不能把其他系统的原则挪用到当前的系统中来。比如一个大学教授不能因为其在教育系统内的身份要求在司法审判时享有特殊待遇,因为司法领域的裁决中,其它系统的逻辑和原则无权干涉,这是现代化社会不同于阶层等级社会的重要特点。在阶层等级社会里,重要的社会系统被等级制度高端的人垄断,而一般平民是不可能和贵族平等地进入一个系统中去的。比如说过去的政治系统,完全把等级制度低端的平民排除在外。

(2)各个功能系统独立运作,各自为社会履行其独特的功能,因此每个系统的功能都是不可替代的,都不可能由其它系统来代行其功能。比如教育系统的功能只能由教育系统本身按照自己的内部体制产生,不能由经济系统来代替教育系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社会是个平等社会,因为每个系统在为社会履行本系统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的时候是完全平等的,不能说经济系统就比教育系统更重要,也不能说政治系统比司法系统更重要,关键在于,社会离不开任何一个基本系统的运作,因此确切地说,每个系统都很重要。就好像人体的五脏一样,我们一般认为心脏最重要,但是肝功能的下降一样会威胁人身体的健康,严重的胃病一样会引起人体功能的严重失调。一个肝功能急剧下降的人,哪怕心脏再健康,都会面临生命危险。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也是一样的,哪怕经济制度再完善,没有教育制度的话,这个社会也会陷入险境。因此,卢曼认为,跟过去的阶层社会相比,现代社会是一个没有中心的社会,各个系统独立运作,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每个人不会因为身份、地位和阶层的差距被排除在某个系统之外,社会也没有一个阶层可以宣称代表整体社会。社会的凝聚力不再是依靠大家的共识和一致观点,而仅仅依赖于大家对彼此差异的尊重。

(3)各个系统独立运作,而且每个系统都是自我指涉、自我描述、自我观察的,也就是每个系统都在用自己的视角来解释和审视世界,也在用自己的视角来解释自己。比如说法律系统内部就会用法学的内在逻辑来解释和看待法律系统内的问题,并用法律的知识来看待世界;经济系统也用自己的逻辑和规则来解释经济问题和看待世界。但是独立运作并不是说各个系统之间没有联系,我想,这正是卢曼的解释模式中最精彩的部分:每个系统完全独立运行,但却相互依赖,各个系统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服务和支援的关系,比如说经济系统的货币,就为所有其它系统提供财政支援,没有货币就无法发展教育,也无法进行科研和其他一切活动;教育和科研系统也服务于经济系统和其它系统,教育提供的合格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科研领域的新突破都会影响到经济系统中生产率和效率的提高,从而让经济系统取得更快的发展并有更多的货币。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各个系统互相支援、服务,并互相依赖,但却是严格独立运行和独立操作的,比如说,货币是教育的基础,提供了教育经费,但是货币不可以直接用经济系统的原则(比如买和卖)进入教育系统,金钱不能购买学位,学位也不能拿来交换金钱;同样政治系统也通过国家政策来服务和促进教育,但是政治系统绝不能拿自己的原则(权力)进入教育系统,比如用权力强行获取学位,这都违反了现代社会系统功能独立运行的原则,产生了学术腐败现象;再比如说政治和经济系统,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和经济计划来发展经济,但是政府的权力绝对不可以直接进入、干涉或是取代经济领域的运行规则,政府可以调控股市,但是不能用权力直接操控股市,或是用权力在幕后影响股市的涨落,如果是那样,就严重违反了经济系统独立操作的现代原则;相对应的,经济系统为政治系统提供了税收来源和政府运作的基础,但是经济系统的原则不能直接进入政治领域,取代政治系统本身的运作机制,否则金钱侵入政治领域就会产生严重的腐败和贪污,甚至产生买官卖官的可怕局面。同样道理,政治系统、经济系统和司法系统都互相服务和支援,但是绝对不能用一个系统的运行原则侵入另外一个系统,否则权力一旦进入司法体系,金钱一旦流入司法体系,就会产生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比如一个富人可以用大量的资本按照市场原则买进卖出,但是他的钱再多,也无法在一个现代化社会里去影响一场司法判决,因为司法判决只能按法律系统内部的逻辑进行,而法律系统本身是独立运行、不受其他系统干预的;一位政治家在其职位上可以按照其权力对下属发布命令,但是他的权力再大,也不能去影响一场刑事纠纷的裁决,他既不能用手中的权力去命令法官如何判决,也不能暗中用权力去操作影响判决结果,因为这是法律系统的“内政”,不允许任何其他系统干涉。

今天所有还没有进入现代化社会行列的国家都面临一个极为艰巨的重要任务,那就是确定现代社会各个基本系统的独立边界,然后朝向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演变。如果各个社会系统交织混杂在一起,弄不清各自的运作界限和边界范围,各个系统的运行原则互相侵入,那就会不可避免地面临经济腐败、政治腐败、学术腐败、科研腐败、金融腐败和司法腐败等一系列无法遏制的现象。社会就面临动乱和内爆的可能性。中国能否演进到一个边界明确、权力清晰、功能分化的社会,将是未来判断中国是否建立现代化机制的重要标志。

III 世界十大模式比较

实现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需要界定各个社会基本系统的边界和权力界限,从各个成功进入现代化的国家来看,最需要界定清楚的是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也就是卢曼所提到的政治系统、经济系统和民间组织的关系。每个西方国家和成功实现现代化的亚洲国家和地区(日本、新加坡和香港)都从本身的历史发展脉络、各自的文化传统、以及各国具体的现代化进程形成了多种不同的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但是不管这些模式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和各具特色,现代化国家和地区的基本共性在于:这些国家和地区都能明确划分出国家、市场和社会的权力界限。首先是清晰地划分出行政权力的界限,也就是什么是属于国家和政府领域的基本任务。其次是明确划分出什么是市场经济的界限范围,在这个界限范围内经济系统自身的运行机制和运行逻辑主导着经济活动,国家和政府当然可以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经济活动,但是无法越权直接干预和进行经济领域的活动。第三,更为重要的是,现代化社会能够划分出公民社会和民间组织的界限,能够明确在什么样的领域范围内国家不能再用公共权力介入和干涉该领域的活动,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在这样的领域中市场原则无法介入公民社会的活动。比如说国家可以调控工会和企业主之间的谈判,但是无法越俎代庖直接取代工会去进行维护工人利益的活动;一个企业家再有钱,但是也无权把工会买下来或是垄断在自己的手中,因为这个领域是公民社会自身的领域,权力和金钱都是无权介入其本身的活动的。一旦发生国家权力直接介入公民社会,或是直接进行经济活动,或是经济领域侵蚀国家权力和进入公民社会的现象,就构成了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就会受到司法制度的制裁。我想长期生活在西方国家的中国学生如果细心观察西方社会的话,都会发现这样一个共有的基本特征:西方社会各个领域的权力关系和权力界限都用宪法和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并且内化成基本社会共识和普遍社会准则。并不是说西方社会没有腐败现象和滥用权力,人类社会制度设计再好都会有人铤而走险去违法,但是关键在于这样的权力界定成为一种制度性安排和社会基本特征,相对比较完善的体制让社会的运转处在良性循环中,当问题出现后这样的制度又会立即用宪法原则去解决争议,用独立的司法制度去制裁不义,人民对这样的制度是普遍信任的,所以即使出现了腐败现象和政府滥用权力,也完全可以从体制内的手段去解决出现的问题,民众不会采取体制外的激烈手段去解决问题,更不会从整体上去质疑这个制度的合法性。明确区分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是判断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是现代文明的政治制度的重要标志,无法明确三方的关系也必定大大加重社会运行的负担,让腐败、权钱交易和权力滥用无法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从而让一个国家总是处在内部的危机、矛盾中,让政府合法化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并且为民众广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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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图一展示的是前苏联的发展模式。由于苏式共产主义的体制下实施的是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国家权力过度膨胀,介入了一切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活动,市场和社会被压缩到零空间,几乎不存在独立的市场经济领域和和社会领域。这种国家占据一切领域的模式因为不能适应现代化条件下千变万化的经济活动和丰富生动的社会现实,企图用权力来主导人们的一切生活空间,最后成为一种僵化教条的政治体制而丧失了社会前进的基本动力。今天,这种模式在世界上已经基本消失,更不会成为其它国家效仿的模式。即使在依然保留斯大林主义的朝鲜也在数年前的经济危机中引入了一定的市场机制和价格信号,经济体制中也开始逐渐重视供应和需求的市场原则。即使在社会领域朝鲜也出现了缓慢但是却堪称正面的变化,一些民间组织在政府的控制下也成立了,甚至出现了非政府组织(NGO)的活动。朝鲜以及古巴的一些改革宣告了图一所展示的国家极权控制模式彻底成为历史,今天已经不会有任何国家采取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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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图二展示的是另外一种极端的模式,那就是一些市场至上主义者(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资本主义者)热衷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在17、18世纪早期的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可以称为市场绝对主导的模式。在市场自由主义者特别钟情的这种模式中,市场占有绝对比例,而国家只履行一些最基本的职能如外交、国防、社会安全、防止犯罪等,除此之外国家最好什么都不要管。教育、医疗和一切社会福利措施都以市场产品的形式来提供,而国家除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产权之外,其它方面就是介入得越少越好。因此这样的国家被自由主义者称为守夜人国家,也就是无所事事的国家。而在这种体制下社会的力量也被压缩到零点,也就是公民社会不允许存在。这样的制度维护的仅仅是有产者的利益,损害的是广大劳工和贫民的利益,由于一切采取市场利益最大化原则,让普通老百姓和在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挣扎在生存线甚至是饥饿线的边缘,尤其是穷人一旦生病或是在工作中受伤而失去工作职位,马上就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这种原始资本主义的模式被称为曼彻斯特资本主义模式,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业化国家彻底抛弃了这种野蛮的资本主义模式,开始了建立现代福利社会的进程。即使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文明的潮流和人权观念逐渐普及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完全采取图二的模式。尽管有的国家号称是曼彻斯特资本主义的翻版,但事实上这种模式在当今世界上基本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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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从图三开始就是现代化国家的一些不同模式,这些模式都是根植于各国不同的文化、传统、发展道路和现代化进程,因此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但是基本面都是一致的,这些国家都能明晰地区别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基本关系和权力界限,因而它们当之无愧地晋升到现代化国家的行列。美国在历史上是由一群在欧洲专制主义王权时代遭到宗教迫害的清教徒建立的,从建国之初,其根深蒂固的文化就是反对王权和专制主义,同时也反对国家过多地干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主张经济自由和市场至上的原则,同时鼓励民间力量自由结社。在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暴露出来后,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进行了罗斯福新政,国家开始干预市场失败和无效的地方,开始注意到建立社会分配制度,并进行了大量的公共投资。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逐渐吸收了欧洲福利制度的一些原则,采取了扩大社会福利和缩小社会贫困的措施。但是跟其它进入现代化行列的国家相比,美国奉行的还是弱国家,强市场和强社会的原则。国家除了传统的基本职能(国防、外交、公共安全、反恐)外,一定程度介入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投入和公共投入,也建立了一定的社会福利和防止贫穷的制度。但是跟欧洲国家和日本相比,国家的介入显然非常有限,国家依然主要鼓励市场竞争的原则。由于国家介入社会再分配领域较弱,因此民间社会特别是教会、福利协会和大量的非政府组织异常发达,以来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带来的大量社会问题。美国直到今天依然有4000万贫困人口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这在工业化国家中是绝无仅有的,美国的社会问题也很多,贫富差距比较大。但是美国的经济制度和科技方面比欧洲国家有更强的创新力,往往能引领时代潮流,这也跟美国强调市场竞争和个人机会有密切关系。俗话说得好,有一利,必有一弊,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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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图四展示的是亚洲现代化标兵日本的发展模式。日本现代化模式明显不同与欧美,其国家力量对经济发展的调控比较多。国家采取重点产业扶植的政策,封闭国内市场,保护国内民族企业的成长,同时大力扶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冲向世界。因此日本在一批产业取得令人羡慕的成功的同时,国内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度不够,国内市场非常封闭保守。在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日本具有较强的东亚文化的传统。市民社会已经形成并得到成熟发展,日本也成为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国家和社会间有明确的权力界限。但是,总的说来,日本的社会力量不如欧美国家那么强大,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种社会运动式的冲撞关系,而更多是一种缓和式的合作关系,社会力量当然会独立进行结社活动和各种利益博弈,但是较少与国家采取对抗式的活动。这样的国家和社会关系深受东亚地区特别是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因为民众普遍对国家有较强的信任感和依赖感,而不像盎格鲁—萨克逊文化影响下的美国人那样,对国家具有普遍的怀疑和不信任。日本模式可以概括为强国家,中市场和弱社会的模式,应当作为中国现代化路上一个重要参考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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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图五展示的是另外一个已经进入现代化行列的亚洲国家—韩国模式,与日本相同的是,国家也大力主导经济领域的发展进程,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模式拉动国家现代化进程。由于韩国在经济现代化进程中也受到东亚一些传统文化的影响导致政治系统直接与经济系统相交织形成政经不分的现象(比如政商勾结、严重的腐败和裙带关系等),本来是无法用图表来显示其国家、社会和市场三者的关系的。鉴于韩国在民主化以后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金大中就任以来的一些重要改革措施,韩国基本搭起了现代化国家制度的框架,但是其政治和经济之间的关系尚不如先进国家那样清晰和明确,政治介入经济的现象和经济贿赂政治的现象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是与民主化之前相比已经有很大进步,这里暂且用图表表示出来。韩国与日本相比,其社会的力量比较强大,韩国人的民族性格既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也发展出自己独特的民族精神气质和特质,具体说来就是韩国人有一种很强悍和冲撞的民族性格,表现在工会和市民组织的运动上,也形成一种争强斗狠的特点,这是与日本民间社会温和的结社运动非常不同的。韩国人的民间运动经常引起严重的社会冲突和动荡,这应该是不为我们所取的。笔者认为,就东亚的传统文化来说,还是发展一种温和的、与政府良好互动和理性互动的公民社会比较适合,在这方面日本模式要胜过韩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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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图六的新加坡模式是另外一种亚洲成功现代化的模式。新加坡是亚洲最廉洁的国家,拥有良好透明的司法体系和制度化的反腐败措施。另外新加坡是不是民主国家,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争议,一般认为新加坡是一个一党治理下的可控制式的民主国家,由于没有经历过严格意义上的政党轮替,所以新加坡一般不被认为是西方式的竞争式民主国家。但是这并没有防碍新加坡成为一个成功的、体制良好的现代化国家。新加坡走的是强国家、强市场和弱社会的发展道路,强国家是东亚国家普遍采取的,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强市场是因为新加坡属于自由海港国家,其自由的经济体和自由金融政策容易吸收国家资本投资,弱社会也是亚洲特色,公民有明确的民间社会的空间,但是相对来说比较狭窄,因为国家的主导力量过于强大压缩了部分公民社会空间的缘故。新加坡模式的优点为:发挥了东亚文化中民众信任国家的传统,集中了国家的力量实现经济现代化,同时发挥了自由海港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精神,并且建立了优良的独立司法体系,堪称是中西结合的典范。新加坡的缺点在于公民社会的空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民间社会范围有些过于狭窄,不利于疏通社会的一些潜在的情绪和矛盾。如果能够给予公民更多一些自治空间将会对社会形成一种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的精神更为有利。国家在一些方面过强的管制容易导致民众反感,新一代的新加坡青年热衷于留学美国和追求更加自由和个性化的生活就是一种对现行制度的潜在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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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我国香港也是亚洲另外一个成功进入现代化社会的典范,香港是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的经济体,也建立了健全透明的独立司法体系,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廉政公署。香港也有独立的公民社会和民间自治空间,同时拥有强大的市场,这是同香港自由港口和高度市场竞争的体制密不可分的。香港是典型的市场自由主义社会,市场竞争充分,拥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但是同新加坡一样,尚不属于西方式的竞争民主政体。在香港社会中,政府对社会领域介入较少,因为政府力图保持香港自由港口和低税天堂的优势,不愿征收过高的税收和保险费用发展很多社会福利项目,因此香港虽然富裕,但是社会福利的投入却不足,主要表现为贫困阶层住房条件较为简陋,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比较晚,发展也比较慢。香港虽然具有独立的民间社会自治,但是和市场的力量相比较还是比较薄弱的。总的说来,香港是一个强市场、弱政府和弱社会的地区,这是和香港的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因此不太适合我们模仿。比较亚洲四个成功进入现代化行列的国家和地区,我们发现,除了香港以外,大家都采取国家主导型发展模式,经济上当然都采用市场经济,在社会领域,亚洲国家和地区除了韩国以外,公民社会的领域都比较局限,但是却通过法律严格确定了公民社会的界限。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公民社会一般来说比较温和,和政府有比较好的互动,但是却拥有独立的利益博弈机制,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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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图八展示的是欧洲大陆的德国模式,也被称为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或是莱茵资本主义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国家、市场和社会三方的力量比较平均,国家既介入市场失灵的区域发展社会福利,建立了高度发达的以保险费用支付的社会保险体系。同时与亚洲的日韩新相比较,德国给予了社会更大的力量,社会民间组织比如工会有较强的力量可以进行本身的利益博弈,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和政府的决策,特别是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的改革一般都会听取工会的意见。德国基本形成了国家、市场和社会三方力量比较均衡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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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与德国模式相比,法国实行的是强国家、强社会和弱市场的模式。一方面,法国受到过去历史传统的影响,以巴黎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一贯比较强大。今天法国中央政府对市场的调控非常强,实施的也是国家主导的资本主义模式,国家也实施比较多的计划来促进经济的有规律发展。另外一方面,也是受到法国历史和传统的影响,由于法国历史上盛行革命和起义,法国也是近代社会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潮的大本营,因此法国的左派力量一贯比较强大,法国工会的组织程度比较高,善于组织各样的罢工和游行,法国工人的罢工次数之多、之频繁,其烈度之大和持续时间之长在欧洲国家中都是首屈一指的。法国模式的缺陷在于过强的工团主义和过多的罢工事件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的气氛。亚洲进入现代化行列的国家和地区中,惟有南韩在这点上比较类似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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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图十展示的是瑞典发展的模式,瑞典发展模式可以代表斯勘的那维亚国家(丹麦、挪威、芬兰和冰岛)普遍的特征。这里的国家是世界上福利国家的代表,国家在最大程度上介入市场失灵的地方,防止市场竞争带来一些负面因素。国家通过征收高税收的方式,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的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分配制度。在这些国家里人们所追求的是高度的平等、均衡、社会团结与正义,国家的力量非常强大,但不是专制意义上的强大,而是福利国家介入市场领域的力度非常强大。国家通过一系列分配政策来最大程度上降低贫困,最大程度上维护公民的尊严,并尽力缩小劳资双方的权力差异。由于国家已经建立了非常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因此社会的力量也就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市场由于大大被福利国家限制,因此其力量相对来说也比较薄弱。瑞典模式从人类进步的角度来说当然是最文明和最符合人道尊严的制度,但缺点在于过多的福利保障一定程度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也让民众在多年的福利制度的保护下缺乏创新精神。瑞典等国在进入1990年代后也先后实施了一些改革措施以增强国民经济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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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通过图十一可以在一张表格上比较所有的模式,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各种不同发展模式,除了前苏联和曼彻斯特资本主义两种被淘汰的非现代化模式以外,其它各种模式由于国家、社会和市场力量对比的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模式,当然这张表格上还可以加入更多的现代化国家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但是作为对一种总体趋势的把握来说,这样的国别比较已经足够,因为它们基本上代表了当今现代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基本模式。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国家、市场和社会的百分比率并不是一个科学的量化数据,而是根据经验观察到的三者强弱关系的一种简单实用的表达。虽然这不是精确的量化结果,但这基本上是世界各国学者公认的强弱关系,比如大家都知道美国市场力量强大,而北欧瑞典则是国家力量比较强大。这也是笔者多年阅读和学习不同资料,再加上有意识的比较和观察的结果。

我们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各自不同的模式中也发现了现代化国家的普遍相似之处:那就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率先完成了理顺和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和权力界限的重要任务,因此不仅成为现代化国家,而且牢牢掌握了现代政治文明大门的金钥匙,其它还没有理顺这些关系的国家注定了还要在现代政治文明的外围徘徊,直到有一天实现了上述制度为止。上述八个国家和地区中新加坡和香港尚不属于西方意义上的民主国家和社会的范畴,日本虽然实现了竞争式民主选举,但是日本自民党长期通过选举实现一党执政,只有在1993年短暂失去执政权两年,因此日本在西方政治家眼中总是“民主异类”,而瑞典的社会民主党恰巧也是瑞典政坛的常青树,从1932年到今天瑞典的社民党仅仅丢失了两届政权,执政累计达70余年, 也被西方政治观察家称为“社民党的霸权政治地位”。无论别人怎么称呼,今天没有人会否认瑞典和日本是现代化国家,也不会有人因为香港和新加坡还没有真正的民主选举而被扣上落后国家的帽子。这再次印证了笔者的观点:一个国家能不能成为现代化国家,跟多党选举和两党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新加坡和香港是当之无愧的现代化社会和令后进国家无比羡慕的现代化典范,而大量实现了表面意义上全国民主选举的国家却远远称不上现代化国家(拉美的民主国家,非洲实现选举政治的国家,印度,孟加拉国等)。这期间最根本的不是形式上是否实现了全国大选和多党选举,而是能否用法律来明确划出国家、社会和经济之间的边界和权力范围。不能确定三者关系的国家,哪怕是实现了多党民主,也依然远离现代化社会,而且在选举中,各种腐败、滥用权力、钱权勾结、购买选票都会让选举完全走样,最后离真正的民主依然有千里万里之远。今天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症结恰恰不在于许多人热衷讨论的全国选举,核心还是在于如何界定权力的边界,如何确定国家、社会和市场的界限和范围,如何促进中国社会向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上演变。

IV 再谈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我们常常用既当裁判又来踢球来表明这么一种荒谬的社会现象,应该实行监督和裁判功能的人却成为游戏的参与者。同样一个人既是主考官又是考员,也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这期间的谬误在于角色错乱,权力关系混乱,各种角色的权力边界没有得到有效的界定,以至于游戏的制定者、裁判者和参与者交织混合在一起,那么最后的结果也一定是混乱和荒谬的。然而,今天中国大量的社会问题和严重的社会冲突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恰恰是因为各种关系和各种系统的边界模糊引起的。本来工会是一个公民社会的组织,是站在企业主另外一方的权力平衡者,是国家保护的对象,本来在一个现代化的机制中工会可以有效地就工人的权益和资方进行谈判式的博弈,本来国家的角色是中立的调节者和仲裁者,劳、资和国家三方的关系在西方国家都得到法律明确的界定,谁都不能擅自越权,任意剥夺和擅自侵犯任何一方的权力。但是在我国许多地方的劳资纠纷中,裁判员出现了错位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不惜一切拉动GDP的增长,完全站在企业主一方,利用我国工会法不够健全、权力界限不够明晰的漏洞,阻止工会成为一个自治的结构,并严格限制工人的基本权力。而在某些私有企业里,更出现了滑稽的角色错位的现象,企业主的亲戚甚至企业主自己兼任工会领导,可以想见,当资方和工会成为一个角色时,在加上一些地方政府限制工人活动的权力,于是出现了地方政府权力越位和资方权力越位的现象,工会独立自主的功能荡然无存。在这样一种权力边界混乱、裁判员公然上场踢球的状况下,工人的权力受损害时当然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的权力。在去年发生的大量恶性拆迁和征地事件中,我们更看不到权力的有效界定,当地方权力和开发商结成一个利益集团要求某地居民拆迁时,政府和资本的力量远远大过平民老百姓的力量,而某些地方政府甚至限制拆迁地区的居民进行有组织的谈判和博弈,公然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权力,当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而又缺乏必要的利益表达机制时,他们最后只能诉诸社会正义的最后底线—司法制度。然而权力的边界和界限是如此模糊,不仅政治和市场的权力没有界定好,在一些地方,政治和市场的权力同时又能越界进入司法领域,导致本来应该独立运作的司法体系无法为社会弱势群体作出公正的裁决。如果我们不能有效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的话就很难保障真正的社会稳定,因为弱势群体的利益时时刻刻可能受到任意越界的权力的侵犯,而社会本身的力量却被严格限制不能发展起来,不能形成起码的权力平衡。权力的界限不明所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弱势群体的权利受损,即使是中国的精英阶层的利益都会受损。比如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在非常不容易的大环境下发展壮大起来,他们处处受到政策的歧视,外资企业和国营企业却享有非常多的优势。尤其是外资企业,交的税收超低,土地、劳动力价格超便宜,地方政府的政策非常优惠,但这一切都于中国民营企业无缘。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民营企业过去常常被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代表,受到非常多的限制,也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相反,国营企业无论效益多么差,都可以取得大量的银行贷款。但恰恰是中国民营企业,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基本面,未来中国的强大,更多的是要看中国民族产业的强大,在这方面,我尤其看好浙江的民营企业,他们是中国民族产业的脊梁。我想,许多民营企业家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也深深体会到权力边界模糊之苦。如果有良好的商业环境,有明确的权力界限,透明的司法体系,他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多力气去打通地方党政要员,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多成本和周折去盖一个又一个章,去疏通一个又一个关系?如果有一个明确的权力界定范围的话,中国的企业家原本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扩展国际市场和实现产业升级上面去。当权力关系和权力边界混乱不清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在社会上办事情很困难,干什么都要靠找关系,这实际上就是社会成本的白白消耗。

我在本篇文章里特别强调了社会制度的三个方面,也就是国家、市场和社会,因为这是涉及到了一个国家基本的制度层面,因此也是具有核心意义的。其实按照卢曼的观点,社会的基本系统都必须独立运行,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和科学等。政治和经济就是我所谈的国家和市场,其它几个领域也非常重要。正如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到:一个国家如果不能明晰地划分出经济和教育的界限,对社会的运作也是非常有害的,因为这两个系统不能独立运行、而是交织在一起的话,就会产生学术腐败现象,这正是现代化社会的大忌;如果政治、经济和科学系统不能分开、独立运行的话,就会产生金钱或是权力腐蚀科研领域的现象,或是按照权力分配科研经费的现象,这必将严重挫伤一国长远的科研竞争力;如果政治、经济系统和司法系统交织在一起、不能实现各自功能独立地运作的话,就会产生更加可怕的后果,那就是权力介入司法领域,或是金钱介入司法领域的现象,或是权钱共同干预司法,从而导致司法腐败,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决堤,民众对公共司法制度完全丧失信心。同样笔者要再次强调,国家、市场和社会这三个领域更不能交织、混杂在一起,如果三者的关系和权力范围得不到界定,一定会产生混乱和失序现象,在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社会混乱甚至动乱。比如说国家和市场,也就是政治和经济,如果当公用权力直接运用到经济流通领域,就会形成腐败现象,如果公用权力直接运用到股市的运作中去,那更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其结局毕将影响到公民对国家金融市场的整体信誉的怀疑,如果公用权力直接去干涉市场紧缺原料的供应,这一定会影响到国家基本的、正常的经济流通和秩序。相反,如果经济系统的货币直接介入到政治领域,那就会产生权钱结合和权力寻租的现象,从而严重损害国家的基本行政秩序。今天读到卢曼的理论,再来看当今中国的问题,就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核心问题就在于:各个社会运行的基本系统混合和交织到了一起,没有形成各自独立运作、自治的、功能分化的社会系统。当国家、市场和社会交织在一起,当政治、经济、教育、科学和司法交织在一起,就会产生市场腐败、权力腐败、学术腐败、科研腐败和司法腐败等一系列令人触目惊心的问题。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各种主要矛盾无不是因为各个本应该享有独立地位的重要社会系统交织在一起所造成的。其解决办法也必须着眼于将本应该独立运作的系统分开,应该确定的权力界限必须明确地固定下来,应该划定的范围明明白白地划出来。而这一切的关键则在于法律,除了依靠法律以外,我们不可能有更好的办法。只有用宪法和法律的明文形式清楚、准确、严密而又明晰地规定出各个领域的界限,只有以严格的法律条文形式规定权力和货币可以进入哪些领域,不可以进入哪些领域,如果进入了将有何种法律后果,如果违反法律将有何种惩罚措施,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向一个现代的制度演变。当法律制定以后,一定要有严格的执行和遵守才有意义,否则立法再多也无济于事。只有当法律真正显示其神圣和威严的时候,只有当任何人,任何权力都驯服在法律之下的时候,我们才能完成我们应该完成的历史使命—把中国社会的制度朝现代化方向演进。

明确界定国家、社会、市场和其它社会系统的界限并不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减少,而只是确定了什么是正当权力,什么是不当权力,什么是滥用权力,这样不仅有助于国家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更有助于提升国家的威望和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在界定了正当的权力界限后,我们就会发现,国家的权力会退出一些领域,同时又承担了更多应该承担的责任,如社会公共设施、公共政策和社会福利等。正如图一到图十作者所展示的那样,各国不同的模式都值得我们认真借鉴和研究,如果当有一天我们真正能够作到明确划分中国的国家、市场和社会的界限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思考,如何在中国独特的国情环境中分配这三者的关系,如何既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活力,又能限制其弊端;国家的份量在三者关系中应该有多重;公民社会应当在取得什么样的位置?希望图一到图十的模式能够引起大家共同的兴趣和思考,我们应当如何分配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对比关系,哪个国家的模式最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应该怎样结合我国自身的传统、文化和历史发展脉络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分权机制。期待有一天可以为我们的国家绘制出一张国家、市场和社会的比例关系图出来。中国崛起策下一篇将以几个具体个案来继续讨论界定权力边界的问题。

以上文章完成于德国比勒费尔德2007年2月3日.

(备注:刘涛德国Bielefeld大学世界社会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作者已经发表了中国崛起策18篇文章和1篇崛起策副文,还将发表此系列12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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