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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传(三十六):和平谈判

2014-04-04 21:15 伟人 ⁄ 共 10616字 ⁄ 字号 评论 1 条

    同国民党政府之间的和平谈判,在周恩来到北平后相隔没有几天便开始了。

    他们到达北平的前一天,三月二十四日,南京的国民党政府已宣布由张治中、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五人组成和平谈判代表团(二十九日又增加刘斐,并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二十六日,中共中央正式通知国民党政府:谈判从四月一日开始,地点在北平,中国共产党方面的代表是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四月一日又增加聂荣臻),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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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传(三十五):在西柏坡

为什么国民党政府会在这个时候提出和平谈判的要求呢?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会同意和国民党政府进行谈判呢?

原因在于双方的力量对比已起了根本的变化。蒋介石当年敢于推翻政协决议发动内战,靠的是他手里的武装力量和美国的援助。那时他的武力确实居于优势,有正规军四百三十万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数的三倍半,武器装备更是精良得多,自以为几个月就可以消灭人民解放军。但在两年零九个月的战争中,情况完全改变了。经过三大战役后,国民党的兵力,连后方机关在内,只剩下二百二十万人,正规军只有一百多万人,其中不少还是受过歼灭后重新补充起来的,战斗力很弱。与此同时,人民解放军却迅速壮大了。两年零九个月前,人民解放军是一百二十万人,这时已发展到四百万人以上,并且很多已用缴获的武器装备起来,实现了美械化。蒋介石自己也清楚:这个仗已经打败了。国民党统治区内的财政经济已经崩溃。物价的飞涨有如脱缰的野马,到一九四八年八月间已比抗战前夕上涨三百万倍。国民党政府宣布以金圆券代替法币,结果使经济更加陷入绝境。人民已无法活下去,国民党政府也已无法统治下去。

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蒋介石发表一篇求和声明,提出以保存伪宪法、伪法统和反动军队等项条件,作为和平谈判的基础。他一本正经地说:“只望和平果能实现,则个人的进退出处,绝不萦怀。”倘若共产党仍不许和,“则政府亦惟有尽其卫国救民的职责,责任皆由共党负之”。〔1〕这个建议是虚伪的,这些条件是中国人民无法接受的。

但是,人民需要真和平,中国共产党也愿意实现真和平。一月十四日,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他说: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充足的力量和充足的理由,确有把握,在不要很久的时间之内,全部地消灭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余军事力量;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在下列条件的基础之上进行和平谈判。这些条件是:(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这便是著名的八项条件。〔2〕

一月十六日,周恩来在民主人士座谈会上作了关于时局的报告,指出时局的趋向不外乎三种:第一种是国民党改组政府,并且承认我们提出的八条;第二种是美国出兵,对此我们已经有了准备;可能性最大的是第三种,继续打下去。〔3〕

这时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得很快。一月十日,淮海战役结束。十五日,天津解放。国民党内部的矛盾、特别是蒋介石同桂系之间的矛盾也急速发展起来。蒋介石不得不在二十一日宣布“引退”,退居幕后指挥,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总统。李宗仁是桂系的领袖,他同蒋介石之间存在着矛盾。蒋介石表面上虽宣布“下野”,退居家乡溪口,但南京政府一切实际权力仍牢牢掌握在他的手里。二十二日,北平和平解放协议签订的同一天,李宗仁发表文告称:自今以后,“政府工作目标在集中于争取和平之实现”。“中共方面所提八项条件,政府愿即开始商谈。”〔4〕次日,他派黄启汉、刘仲华飞往北平,表示“愿以最大努力促和平之实现”,表示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八项条件作为谈判基础,并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暂时停止进攻。〔5〕二十七日和二十八日,叶剑英在北平西郊连续接见黄启汉、刘仲华,并把同他们谈话的情况报告那时还在西柏坡的中共中央。二月一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彭真、叶剑英电,要黄启汉、刘仲华告诉李宗仁:如果他真有反蒋反美、接受八项条件的诚意,就应该迅速同蒋介石分裂,“中间道路是万万走不通的”。〔6〕

黄启汉回到南京,向李宗仁作了汇报。李十分高兴,说:“总算很快就搭上了关系。”〔5〕二月十三日,由颜惠庆、章士钊、邵力子、江庸四位七旬老人组成的“上海和平代表团”,在黄启汉陪同下,从上海飞往北平。临行前,李宗仁又嘱咐黄启汉:希望能及早派定代表,开始商讨和平方案。二十二日,颜惠庆等从北平前往西柏坡,傅作义、邓宝珊就是和他们同行的。毛泽东会见颜惠庆等。周恩来也同他们进行了两次会谈,向他们表示:中共方面对和谈代表人选和谈判地点允予考虑,三月十五日左右可望决定。双方在会谈中确认:“谈判以中共与南京政府各派出同数代表为之,地点在石家庄或北平。”“谈判以中共一月十四日声明及所提八条为基础,一经成立协议,立即开始执行。”〔7〕颜惠庆等回到上海时,在机场发表谈话:“全国人民都希望和平,政府和共产党双方也都希望和平。现在和平之门已开,虽然困难尚多,而希望甚大。和平代表团此行任务已了。今后和谈进行,当由政府与共产党双方开会商讨。”三月十九日,周恩来派齐燕铭到北平六国饭店会见黄启汉,向他透露:不日即将宣布定期举行正式和谈,并暗示他可以先对李宗仁打个招呼。第二天,黄启汉通过长途电话把这个消息报告李宗仁。李宗仁在电话中告诉他:国民党政府的和谈代表人选内定为张治中等五人,张是首席代表。当天,黄启汉把代表名单抄送齐燕铭转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没有表示异议。这样,国民党政府就在行政院院务会议上正式加以通过,并在三月二十四日宣布。〔8〕

李宗仁这时虽对和谈一再表示“诚意”,但还是希望通过谈判达到“划江而治”。他曾对刘斐说:我想划江而治,共产党总满意了吧!只要东南半壁得以保全,我们就有办法了。“如能确保东南半壁,至少是可以在平分秋色的基础上来组织民主联合政府的。”〔9〕蒋介石让李宗仁出面进行“和谈”,其实只是一种缓兵之计,想借此获得一个喘息的机会,以便将残余军队全部撤至长江南岸,组成若干兵团,防止人民解放军渡江,并在江南将新兵迅速编组成二线兵团,准备最后决战。

中国共产党对这一切自然看得十分清楚,为什么仍同意接待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呢?周恩来在谈判期间对部分爱国民主人士作的报告中说:“我们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今天胜利已定,用战斗方式可以解决是毫无问题了,只是时间早迟而已。我们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用和平方式来达到胜利,以便使国家少受破坏,多保存一些人力物力,使将来的和平建设多一份物质力量。”“但是,和平需要双方同意。李宗仁既然表示愿意接受,和平总算有了可能,我们就要抓紧,并将这一可能性加以发展。”〔10〕

四月一日下午二时,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国民党政府和谈代表团到达北平。同来的除代表外,还有代表团顾问屈武等和其他工作人员共二十多人。因为张治中来北平前先到溪口去见蒋介石,中国共产党方面只由北平市副市长徐冰、中共和谈代表团秘书长齐燕铭、东北野战军参谋长刘亚楼等到机场迎接,周恩来和中共代表团其他代表都没有去。张治中等到北平后,住在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

当晚六时,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聂荣臻设宴招待他们。饭后,周恩来、林伯渠两人又邀张治中和邵力子谈话。周恩来一开始就严肃地质问张治中:“你为什么在离开南京前要到溪口去见蒋介石?”张治中解释说:蒋介石虽退到溪口,力量还是在他手上,如果得不到他同意,即使商谈得到协议也没用,这是一种现实的做法。周恩来表示:这样做只会加强蒋的地位,淆乱视听,证明蒋仍有力量控制代表团。“这种由蒋导演的假和平,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谈到和平问题时,周恩来问:我们的广播(指三月二十六日的广播通知)你们收听到了,已经带来了为实施八项条件所必需的材料吗?对和谈有没有具体的意见?张治中回答:我们没有具体的方案,想听听你们的——当然,是以八项原则为基础。周恩来说:这是前提,是没有疑义的。我们设想,采取今天这样个别对话的形式,充分听取你方的意见。如果可能,经过三四天的商谈后,在五日左右提出成熟的东西,供双方讨论。接着,双方还就其他问题交换了意见。〔11〕

第二天,双方代表按照上一天商定的办法,进行个别交谈。周恩来同张治中谈,叶剑英同黄绍竑谈,林伯渠同章士钊谈,李维汉同邵力子谈,聂荣臻同李蒸谈,林彪同刘斐谈。

晚上,周恩来在六国饭店接见黄启汉。在谈到八项条件为谈判基础的问题时,周恩来气愤地说:“现在就是他们并没有接受八项原则为基础。根据这两天来和他们六个代表个别交换意见的情况看,除邵力子外,其余几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说:‘惩治战犯’这一条不能接受。这是什么话呢?李宗仁不是公开宣布承认毛主席提出的八项原则为谈判基础的吗?怎么,代表团来了,又变了卦呢?”他继续说:“还有,南京代表团到北平来之前,张治中还到溪口去向蒋介石请示,这就产生另一个问题:你们代表团究竟是代表南京,还是代表溪口呢?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和谈怎么进行呢?”〔12〕周恩来同意黄启汉回南京把这两个问题向李宗仁问明白,在下一天就乘代表团坐来的专机回去。原定在四月五日开始正式和谈,也推迟了。

三日上午,黄启汉动身前,周恩来再次接见他,对他说:经过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的较量,蒋军主力部队已被歼灭殆尽,可以说,内战基本结束,剩下的不过是打扫战场而已。但为了尽快地收拾残局,早日开始和平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在毛主席提出的八项原则基础上进行和谈,我们还是欢迎的。周恩来要黄启汉告诉李宗仁、白崇禧:中国人民解放军完全有足够的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扫除和平的一切障碍,李、白不应该再对帝国主义有幻想,不应该再对蒋介石留恋或恐惧,应该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坚决向人民靠拢。也只有这样,才是他们唯一的光明的出路。周恩来要黄转告他们:在和谈期间,人民解放军暂不渡过长江,但和谈后,谈成,解放军要渡江,谈不成,也要渡江。并希望李宗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离开南京,能够争取更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同留在南京更好。周恩来还建议:考虑到李的安全,他可以调桂系部队一个师进驻南京保护。万一受蒋军攻击,只要守住一天,解放军就可以赶来支援。〔13〕

黄启汉回南京后,李宗仁邀桂系重要将领白崇禧、夏威、李品仙等到南京密议。白崇禧始终坚持要以长江为界,组织联合政府,实行南北分治。他表示:只要中共坚持渡江,便不能接纳和议。因此,黄启汉的活动没有结果。

在北平,从四月二日到十二日,完全由双方代表个别交换意见。从八日开始,由毛泽东在香山分别约见南京方面的各代表谈话。这些谈话是对各项问题交换意见,并没有作任何结论。为了争取使和谈取得成果,四月十一日,在长江汛期即将来临之际,中央军委仍指示渡江战役总前委将预定渡江时间推迟了一周。

经过十来天的交换意见,四月十三日早晨,周恩来向南京政府代表团正式提交《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一份,并通知在当晚九时开始正式会谈。这个《协定草案》是周恩来起草的。它的内容,是根据毛泽东一月十四日提出的八项条件,分列出具体条款。

晚上九时,正式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大厅中间横放着一张长条桌,两侧由双方代表分坐。条桌两侧的后面各有三张小条桌,是双方列席和记录人员的座位。周恩来率中共代表团由勤政殿东向进入会场,张治中率南京代表团由勤政殿西向进入会场,空气十分严肃。

会议一开始,先由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提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作一个概括的说明。他说:这个草案是根据毛泽东所提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而草拟的。他回顾了战争发展的历史过程,指出:事实是很清楚的,战争的全部责任应该由南京国民政府担负。因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协定,是保证今后国内和平的一个文件,所以必须在条款的前言里明确这个责任。

接着,他对《协定草案》各个款项的具体内容逐项作了说明。关于惩办战争罪犯问题,他说:这次战争中主要的战犯必须惩办。对于能“认清是非,翻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因而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者”,可以取消战犯罪名,给以宽大待遇。

关于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问题,他说:反动军队就是压迫人民的工具,也就是祸根的所在。我们今天都希望获得永久的和平,就必须消灭这一祸根。如何消灭它?我们希望以和平的方式改编,而不用军事的方式来解决;同时必须给他们以出路,使他们感到不会像过去国民政府所谓的裁兵,其实是按照派系观点去裁并,或者以复员退役的口号使他们流离失所。周恩来对改编计划提出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各地区的情况,分区而且分期,依照原编制、原番号、原人数,定出集中地点,开到那里去整理。第二阶段,从事分区改编。这些军队改编成为人民解放军正规军时,其中士兵有老弱残废,确实需要退伍,或者愿意退伍的,都分别予以安置和回家的便利。对于军官也是一样。

关于接收问题,他说:国民政府和它所属政府的一切权力必须接收。我们和平解决的目的,就是把国家的一切担负起来,进行伟大的生产建设。在接收中,乃至于在将来全国范围内,我们应该对国民政府所属的广大的公教人员负责,有如要向国民政府所属的军队官兵负责一样。绝不能使他们有国事和平解决而我们反流离失所的感觉,甚至使他们觉得毫无出路。在和平协定签字之后,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政府还要暂时维持下去,尤其它的首脑部分——府、院、部、会等机构,应该保留到联合政府成立以后,实行交代,宣告自己的结束。

周恩来最后说:如果上述这些和平条款都能实现,我们相信国内的和平就有了永久的保证,南京政府代表团及南京政府中的爱国分子,努力于这个全国人民共同希求的和平事业,当然可以得到人民的谅解,也可以得到人民的赞许。在这种情形之下,中共代表团愿意在这里提出保证,当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时,以及在筹备开幕时,接受南京爱国分子的参加,同时也参加联合政府。

周恩来讲完后,由南京方面首席代表张治中发言。他在发言中申明:对国民党的错误,有诚意承认;对国民党的失败,也有勇气接受。他把《协定草案》中不能接受的各点逐一提出。最后表示愿就中共所提草案再加研究,提出修正案。张治中发言后,双方同意再作会外协商,然后定期召开第二次会议。十一时五十五分散会。〔14〕

十四日,南京代表团经过一天的研究,提出一个修正案。张治中以后在回忆录中说:“这个修正案和原草案最大的不同之点是:词句力求和缓,避免刺眼的词句,同时对军队改编、联合政府两项也有若干的修正。”〔15〕当晚,张治中把这个修正案交给周恩来。两人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交谈。第二天早晨,其他代表又同中共方面代表分别交换意见。

四月十五日晚上七时,周恩来同张治中会面,把最后定稿的《国内和平协定》送给他,并定当晚九时在勤政殿举行第二次会议。周恩来向张治中表示:这是最后的一个文件。张治中说:“所谓最后的文件,是不是解释为最后的通牒?是不是只许我们说一个对或者不对?”周恩来表示:这是最后的态度。张治中说:“也好,干脆!”〔15〕

九时,仍在原地举行第二次会议。

会议一开始,周恩来先把定稿的修改之点,也就是接受南京方面代表团所提修正之点,作了说明。他着重指出,在定稿所作修改中,最重要的是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权力问题。他说:文白先生(即张治中)和其他代表都希望能有变动。经过我们的考虑,觉得为使和平事业能实现,我们愿意让步。在联合政府成立之前,双方成立的机构,还是用一种合作的办法,南京国民政府暂时行使职权,一直到自己宣告结束之时,也就是联合政府成立以后,同时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合作协商,以解决过渡时期一切问题。在军事方面,成立整编委员会,依照定案上所规定情形办理,上面不再冠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和指挥字样。军事整编委员会双方合作,政权方面则互相协商解决。这是我们一个重大让步。

接着,周恩来又说明曾经讨论而不能接受的两处,那就是关于军队改编程序和人民解放军开往江南接收一部分地方政权之事。他说:以上两点我们决不能让步,若让步就失掉了毛泽东主席所提八项条款的基本精神。至于划分时期我们不会急躁。急躁反而发生错误,招致乱子,所以我们对军队改编要分期而且分区,初期设想只能在江、浙、皖、湘、鄂、赣、陕、陇东这些地区先接收,其他地区则后一步。联合政府大概可在接收中或接收后成立,或还早一点,只要不出别的乱子。

在作了这些说明后,周恩来提出:这个《国内和平协定》,当然是中共代表团最后的定案,现在提交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我们期待南京代表团同意这个协定,接受这个协定,签字在协定上,使全国人民所热望的所关切的伟大和平事业,能在我们双方代表团合作如同一家人的精神上搞好。昨天文白先生已说过,要把我们提出的最后稿子带回南京,说服南京当局。但愿能如此,不然我们解放军就会向前推进,因为他们正在等待着向江南推进的命令。

他说:人民解放军没有宣布过停战。南京国民政府曾经要求停战议和,我们没有同意。我们只同意这个协定签订之后永无内战。为了使谈判更顺利,所以我们愿在谈判进行期间,命令人民解放军暂时不渡江。但是我们不能无限制地受到约束,所以我们今天正式地告诉文白先生,请南京代表团回南京去的先生转告李德邻先生(即李宗仁)和何敬之先生(即当时担任行政院院长的何应钦),我们只能约束到本月二十日为止。到那时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那我们就只有渡江,不能再拖延到二十日以后了。

周恩来讲完后,张治中只是简单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感想,并声明明天即派人到南京请示,再行答复。

最后,周恩来又谈到文件为什么采取最后方案的做法。他说:如果我们没有最后的定稿,就使南京代表团无以说服南京当局;没有这个最后的定稿,就不能使它考虑同意与不同意的问题。我们认为,一个问题一定要有一个结束。我们提的最后方案,南京代表团乃至南京当局都有他的自由,就是同意或者不同意。

会议在十时二十分结束。张治中在回忆录中写道:“回到住处后,经过代表团郑重的研究,认为这个定稿已经接受了我们所提修正意见四十余处的过半数,特别是关于战争罪犯一项删去‘首要次要’字样,原来把南京政府和所属部队置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一句也改换了,所以代表团一致的意见,认为尽管条件过高些,如果能了然于‘败战求和’、‘天下为公’的道理,不囿于一派一系的私利,以国家元气、人民生命财产为重,那么,就只有毅然接受。以诚心承认错误,以勇气接受失败,则对国家、对人民、对国民党保全者实多,总比顽固到底、失败到底的好。大家表示只有接受这个《国内和平协定》为是。并决定在十六日派黄绍竑代表和屈武顾问带了文件回南京去,劝告李、何接受。”〔16〕

南京代表团的会议开到午夜一点多钟。周恩来知道黄绍竑被推举回南京请示后,尽管已是深夜了,他仍在当晚二时左右在六国饭店同黄绍竑相见,勉励他努力完成这个任务。黄绍竑说:“照我看,至多是五十对五十的希望,或者还要少一些,我总努力去进行就是了。”〔17〕

同南京代表团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周恩来经常向在北平的民主人士介绍和谈的情况,征求他们对《国内和平协定草案》的意见。四月十七日,他向在北平的部分民主人士和大学教授作了《关于和平谈判问题的报告》。他说:

“今天可以说,如果诸位赞成这次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的话,不论和也好,打也好,我们有信心、有力量使它一定实现。我们要尽可能用和平方法来实现,但如果不能用和平方法,用战斗也一样要把它实现。”

“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中心问题是接收和改编。南京代表团和我们固然是有距离,但他们有一个概念是好的,即国民党的失败是一定的,人民解放军的胜利是一定的,他们承认错误,承认失败,因而愿意交出政权,交出军队。不过,南京代表团虽有此认识,南京政府却还没有这个认识,至于广州、溪口就更不用说了。”

“今天的革命,决不能再如辛亥革命和北伐战争那样,由于中途妥协而使反动派最后又得到胜利。历史经验证明,革命如不能进行到底,则一定失败。今天我们决不能再蹈此覆辙。”

“这八条二十四款,南京代表团表示可以接受。我们限定南京国民党政府在二十日以前答复,如不接受,则二十日我们一定打过江去。再不过江,连南京代表团都说,江南人民实在受不住了。所以不能再延了,再延就太对不起那里的人民了。当然,打过江后,如果他们又愿意签字也可以。总之,门是开着的。”〔18〕

果然,黄绍竑、屈武带着《国内和平协定》到南京后,李宗仁召集白崇禧、夏威等商议,白崇禧一看完《协定》,立刻怒气冲冲地对黄绍竑说:“亏难你,像这样的条件也带得回来!”说完就站起来往外走了。〔19〕李宗仁则默不作声。随着,由张群带着《协定》去溪口向蒋介石请示。蒋介石看后拍桌大骂:“文白无能,丧权辱国!”二十日深夜,李宗仁、何应钦复电张治中并各代表,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20〕

四月二十一日,毛泽东、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在邓小平担任书记的总前委统一指挥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和第三野战军的百万雄师,从二十日子夜起,在西起九江东北的湖口,东至江阴,长达五百余公里的战线,强渡长江,一举摧毁国民党苦心经营了三个半月的长江防线。二十三日,占领南京,宣告国民党反动派在中国大陆统治的覆灭。二十五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给渡江战役总前委的指示:南京解放后,对驻在南京的各国大使馆、公使馆,我们和他们并无外交关系,不要发生任何正式的外交往来,但对其人员的安全则应负责保护,不加侮辱,也不必进行登记。〔21〕二十六日,再次指示:一切有关外侨事件必须事先请示,不得擅自行动。〔22〕五月二十二日,周恩来在给王炳南的信中说:国共之间的“全面和平”已非其时,现在只存在“局部和平”的可能,而“局部和平”又必须在前线解决。〔23〕

和平谈判进行了二十天,是不是值得?是值得的。周恩来在十多天后的一次讲话中解释道:我们要随时照顾大家的要求。他说:“抗战胜利,为了全国人民的要求,我们和国民党和谈;和谈破裂,大打起来,我们还保留着代表团不撤退;即使在大打时也没有立刻提出打倒国民党的口号。这次渡江前,江南人民觉得能不打、和平解决也好,我们又和国民党和谈,谈了近一个月,最后我们提出八条廿四款,各民主党派认为条件太宽大,而反动派还不接受,我们就战斗过江。我们所走的道路,使大家觉得有利。”〔24〕

和谈破裂后,张治中在四月二十二日向南京和中共方面表示,定在二十四日回南京“复命”。他天真地认为,代表团是为和谈来的,和谈既已破裂,自无继续留在北平的必要。同时,代表团是南京政府派遣的,任务终了,理应回去复命。别人不回去可以,他是首席代表,论情论理都不能不回去。

周恩来知道后,当天就到六国饭店去看望张治中。他向张治中表示恳切的挽留,说:这次商谈,活动紧张,大家都辛苦了,应该好好休息。双方代表团同意的《国内和平协定》竟然为南京政府所拒绝,彼此都感到十分遗憾。目前形势发展迅速,国民党内部四分五裂,已全部崩溃。我们估计,随着形势的转移,仍有恢复和谈的可能;即使退一步说,全面的和平办不到,亦可能出现一些局部地区的和平,这个协定还是用得着的。张治中仍再次说明他要回去“复命”的理由。周恩来进一步劝导说:代表团不管回到上海或者广州,国民党的特务是会不利于你们的。他情词恳挚地对张治中说:“西安事变时,我们已经对不起一个姓张的朋友,今天再不能对不起你了。”在周恩来深情而坚决的劝阻下,张治中和南京代表团其他代表终于留了下来。〔25〕四月二十五日,白崇禧派飞机到北平来接代表。不但代表一个也没有回去,飞机却把张治中的夫人和家属九人一起送来北平。这是周恩来事先通知上海地下党组织秘密地将她们送上飞机的。

同南京政府之间的谈判虽然最后破裂了,但这次谈判中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以后,中国共产党仍愿本着这个协定的精神,继续同国民党的任何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进行和平谈判。这个工作,大多还是在周恩来指导下进行。

在华北,绥远问题的和平解决是一个例子。本来,在北平和平谈判时,傅作义方面提出过希望绥远问题同北平问题一起解决。中共中央方面考虑到:绥远条件还不成熟。因此,毛泽东、周恩来在西柏坡会见傅作义、邓宝珊时,主动提出,对绥远军队及政府,采取维持原状的方针。北平和平解放后,周恩来为了实现毛泽东关于“绥远方式”的指示,直接指导了同傅作义方面的谈判。当双方各派代表开始在北平谈判后,在有的问题上发生争执,使谈判进展不快。周恩来叮嘱中国共产党方面的谈判代表:实现绥远方式不要性急,要冷静地考虑他们提出的条件,要理解他们的爱国心愿和困难。他们希望和平解决的思想是主导的,但也有幻想、顾虑,也有他们自己的难处,有许多是我们不理解、想象不到的困难和想法。我们应该积极、耐心地去进行工作,等待他们的觉悟,否则就不成其为“绥远方式”。〔26〕经过双方反复磋商,特别是傅作义受中共中央委托亲自赴绥远做出努力后,双方终于达成《绥远和平协议》。九月十九日,国民党政府的绥远省政府主席董其武率部起义。绥远和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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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传(三十六):决战前夕

在中南,为了和平解决湖南问题,周恩来早在六月二日就致电正在香港的乔冠华说:“争取程潜、李默庵、陈明仁站在我们方面反美反蒋反桂极为必要。请你们认真进行此项工作。如有可能,应与程潜或李默庵建立电台联系。”〔27〕七月二日,他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个电报中说:“程潜只要决心反桂系,并布置截断桂系退路,表面上主张湘桂合作,以麻痹桂系是可以谅解的。”他“应力求留在长沙,作为内应”。〔28〕以后,又一直细心地指导这一工作,直到程潜、陈明仁等八月四日在湖南宣布起义。

在西北,对新疆问题,周恩来派邓力群去见国民党政府的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和新疆省政府主席鲍尔汉,给他们带去张治中的信件,要他们派人到兰州同彭德怀洽商和平解决办法。邓力群在九月十五日到达迪化(今为乌鲁木齐),同陶峙岳、鲍尔汉相见,转达了中共中央的意见和张治中对他们的期望。二十五日,新疆终于实现和平解放。

对国民党其他地区的和平解放和部分空军、海军的起义,周恩来也都进行直接的指导。这对加速全国的解放、减少人民在战争中的痛苦,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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