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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传(四十三):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

2014-05-23 23:35 伟人 ⁄ 共 17145字 ⁄ 字号 评论 2 条

    一九五三年,中国人民长期以来期待着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生气勃勃地在自己的国土上全面展开。

    这年的第一天,《人民日报》发表元旦社论,向全国人民兴奋地宣布:“一九五三年将是我国进入大规模建设的第一年。”“国家建设包括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文化建设,而以经济建设为基础。”那时候,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建设的总任务是要使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逐步变为强大的工业国,也就是要实现工业化。社论中写道:

    “工业化——这是我国人民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理想,这是我国人民不再受帝国主义侵侮不再过穷困生活的基本保证,因此这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全国人民必须同心同德,为这个最高利益而积极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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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传(四十二):恢复国民经济

    这是充满着阳光和希望的新的历史篇章的开始。

    当这一年到来的前夜,周恩来在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向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几个专业会议的代表作报告。讲到即将开始的大规模建设时,他冷静地从有利的和困难的两个方面分析了建设的条件。

    对建设的有利方面,他说: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的恢复工作完成了。不论从经济工作或从其他方面看都是如此。我们的经济恢复工作,不论农业、工业、交通运输的生产和业务所达到的水平,一般都超过了抗战以前最高年份的水平,只有极少数的还需要继续努力。这种恢复,就给了我们一种条件,使我们可以在进行抗美援朝的同时又进行国家的建设。

对建设的困难方面,周恩来没有回避,而是作了详细的分析。他指出:我们的祖国是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我们的国家还是一个农业国,我们的工业技术很低。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我们的工业是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过去常常是为帝国主义国家进行加工的;机器的来源、各种各样的口径和规格都不统一;原料仰仗外国输入。反动统治者没有给我们留下足够的建设资料,如地下的资源有多少就没有完整的统计。“更困难的是人才。要进行国家建设,就需要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从工人、教员一直到高级技术人员、高级行政领导人员。从建设的规模看,我们已有的人才是大大不够的。”

根据这些分析,周恩来对怎样进行建设工作提出了两条重要的指导思想:

一条是“要注重重点”。那些非办不可的,同国防建设、国家工业化、农业集体化有密切联系的,就应该先办;那些并不对我们最基本的建设事业有影响的事情,就可以缓办。“需要把我们的力量用得更恰当,更经济,并且收效要更大,不能有丝毫浪费。”“因此,各个部门的工作,在一个时期内要有轻有重。我们要站在国家的整体的利益上。我们要进行建设,看不到整体就不行。我们看到了整个国家的建设,看到了整体,也就看到了先后,看到了重点。”

另一条是“要注意质量”。他说:“在建设中,任何部门都不要只探求数目字。当然,数目字是一个标准。任何工作、任何计划、任何运动,没有数目字就没有方向,没有标准,就不能够按计划前进。可是,单单探求数目字,那就会变成盲目,变成庞大,变成浪费。”

周恩来尖锐地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在进行建设当中,容易发生的偏向是什么呢?就是靠人多来办事。的确,中国人多,我们进行建设也好,抗美援朝也好,是有着雄厚的力量的。这是中国的优点。但若把优点发扬得过度了,也会变成弱点,就会只求多,不求精,什么事情也是把人往上一堆来解决问题。这样,就不能精,不能专业化,也不能很好地计算。”〔2〕

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他在全国财政会议上作报告。因为抗美援朝战争还在继续进行,他在会前准备的报告提纲中写道:

“先谈形势:边打边建边稳,国防与建设并重,有目的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稳步前进。可不可以不打呢?可不可以不加强国防呢?可不可以不建设呢?可不可以不稳步前进呢?如何能有机联系起来而配合得好呢?这决定于需要和可能,并相互影响的。”“财经需要是在可能基础上定的,故依据可能办事。但可以是发展的,首先在发掘潜在力,也在创造新的可能。但有些可能如破坏比例计划、均衡发展而成为盲目的积极性,就要加以约束。”〔3〕

在报告时,他对稳定和发展、国防和建设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说:“可否不稳呢?市场不稳,要建设也建设不好。这几件要有机地配合得很好。毛主席是解决了这个任务的。我们的预算也表现了这种精神:国防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至二十九,四分之一上下,在打仗、加强国防建设之下,这个数字不算高。经济建设大过国防,四年来增加了五倍半,工业增加四点七倍,国防增加百分之八十五,故仍是重点放在建设。”〔4〕

周恩来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工作已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二月四日,他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作政治报告时说:“一九五三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我们的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比一九五二年有一个显著的增长。”他明确地提出:“动员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克服困难,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九五三年度的建设计划而奋斗,是我们贯穿全年的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5〕

第一个五年计划虽已宣布开始执行,但它的编制工作实际上还没有完成,采取的是“边计划、边执行、边修正”的做法。政务院首先抓紧编制一九五三年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控制数字。一九五二年七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就布置了这项工作。到一九五三年二月,各部和各地区的计划全部交齐。各种计划经过综合和几次修改,在三月底正式定稿。四月初,中央批准了计划提要。

与此同时,具有更长期意义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也在继续抓紧进行。前面说到,周恩来在一九五二年八月已经亲自起草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设想,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谈判,并把李富春等留在莫斯科就苏联援助的建设项目逐个进行磋商。但是,当这项工作进入具体编制计划阶段时,原来已经感觉到的困难变得更为突出:

首先,中国对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可以说完全缺乏经验。许多以后成为人们常识的事情,当时却不知从何下手。据那时在计划部门工作的王光伟回忆:“我们开始时对‘指标’、‘基本建设’这些词都不会讲,计划表格也不会拟定,都求苏联帮助。”〔6〕经济发展速度的确定,也几经斟酌。一九五三年二月底,周恩来等致信李富春,才确定:“长期计划中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拟定为百分之十三点五至十五,年度计划中根据实际可能情况再定为百分之二十左右,以保证长期计划的提前完成,这样是有好处的。”〔7〕

其次,作为编制计划基本依据的资源调查和统计资料十分缺少。它给编制计划工作带来的巨大困难,几乎在每一步中都会感觉得到。周恩来六月间在一次会上曾谈到李富春等同苏联谈判时的情况:“去以后的几个月中,就是靠我们的财委打电话送数目字,在座的都知道,你们都给我们送数目字。送来后,我们一整理就送走。到那里以后,我们的代表团又搞了半个月。总起来,我们自己前后大概搞了三个月。”〔8〕这样得到的统计资料,仍很难说是完备的和十分准确的。地质勘探资料更加缺乏。旧中国留下的地质专业工作者只有一百五十人左右,仅有的十几部钻机也已破旧。周恩来在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五日去苏联商谈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几天,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报告调整政府机构意见时,提出在政务院设立地质部,以从国外归来的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任部长、原重工业部代理部长何长工任第一副部长,在会上得到通过。据何长工回忆:李富春同苏方谈判中商议重工业项目的布局时,“苏联方面提出,现在根据你们拥有的已经探明的地质资源情况,一个项目也不能建。因为你们没有拥有地质资源的报告,金、银、铜、铁、锡等许许多多的矿产储量和分布情况都不明白,你怎么建工厂呢?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国外资产阶级有一个论调:中国这个国家是贫铁、无油、少铜。那么你还搞什么工业化呢?”地质部成立后首先大力培训地质勘探人才,并把勘探的重点放在找铁、找铜、找石油上。何长工说:“总理怎么抓我们呢?当时,春夏秋冬四季,我们都要给他汇报。总理抓得很具体,他首先要看地图,问矿有什么远景,矿的成因是怎么样的,我们用什么勘探手段把它搞清楚,同时还要我向书记处汇报。”〔9〕当地质部在渤海湾发现石油时,周恩来立刻拨两条船给他们,在渤海湾寻找石油。在地质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下,到着手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时,资料条件就比原来好得多了。

再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起着骨干作用的是由苏联援建的一百五十六项重点工程,其中的主要部分是第二批的九十一项工程。最初,这些项目还只是意向性的想法。李富春等在莫斯科同苏方一项一项地具体磋商,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多种方案进行反复比较,有的还要进行实地调查,最后作出选择,并向国内请示,到一九五三年五月才正式确定下来。拿“重中之重”的钢铁工业来说,苏联最初答应帮助中国在鞍山钢铁基地上新设计三个大项目: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七号炼铁炉,但不主张在其他地方发展钢铁工业。高岗也不主张在东北以外的地区建立新的钢铁企业。一九五二年,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钢铁工业专家捷沃西安来中国。当时还担任重工业部代理部长的何长工向周恩来建议:像我们这样大的国家,只有鞍钢一个钢铁基地不行。周恩来完全同意这个建议,说:“你给他几个大地方看看。”何长工陪着捷沃西安到武汉、马鞍山、上海、广东、成都、西安等地去考察。何长工回忆道:“回京后,他答应给我们设计武钢。我很快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毛主席、周总理。周总理鼓掌,毛主席要总理请客。这样决定了建设武钢。”〔10〕

当年的艰难,有许多是后人难以想象的。由于这些原因,第一个五年计划自然不可能等编制好后再开始实行。一九五三年三月七日,第一个五年计划已宣布开始实行后两个多月,周恩来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参加斯大林的葬礼。在莫斯科,他用一天多时间听取李富春等关于同苏方就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商谈情况的汇报;接着,同苏联新领导人马林科夫、贝利亚、莫洛托夫、赫鲁晓夫等举行会谈,就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抗美援朝、国防建设等问题交换意见;还出席了《关于苏联帮助中国扩大现有电力站和建设新电力站》等的签字仪式。从苏联回国时,他带回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工农业生产、交通、劳动力安排等问题的文件和李富春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报告。李富春等结束同苏联近一年的谈判在六月十一日归国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又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先后提出过多次方案。一九五四年十一月间,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李富春等在广州用二十来天时间审核修改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草案初稿。一九五五年二月,计划草案编制完成。同年三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这一计划草案的决议。七月五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尽管第一个五年计划还处在编制的过程中,由于采取“边计划、边执行、边修正”的做法,国家建设仍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就。经过半年的努力,到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结束时,工业总产值和税收都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上半年的预定目标;基本建设进展顺利,许多新建厂矿相继竣工,开始像繁星一般点缀在祖国美丽辽阔的土地上。而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所确定的苏联援建的那些骨干工程,后来证明是符合中国的需要和实际条件的。长期担任工业部门领导工作的段君毅、吕东、袁宝华在三十多年后回顾道:“实践证明,一百五十六项建成投产以后没有失误,许多经济技术指标也是好的,至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1〕这里包含着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等的许多心血。

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的财政经济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那年是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的第一年,也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大家的积极性很高,都想把建设多搞一点,由于对建设工作缺乏经验而产生贪多冒进的偏向,摊子铺得过大;财政收入却不能有相应的增加,而且在制定年度预算时在收入上有虚假现象,把上一年的财政结余四十多万亿元(这是指旧人民币,相当于新人民币四十多亿元——编者注)打了进去,事实上这笔钱已存入银行变成信贷资金,被银行贷出去了。这样,上半年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出现了二十一万五千亿元的赤字。〔12〕周恩来对此作了这样的叙述:

“今年预算的收入部分,有相当大的科目是虚假的、膨胀的、不完全可靠的,因而引起了在考虑开支时的错觉。以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三年纯收入相比较,今年仅比去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但今年的开支则较去年增长百分之四十以上,显然这是极大的矛盾。开支底子大了,就违背了重点建设、稳步前进的方针。同时后备力量少了,就不足以应付许多意料中和意料外的需要。加以全国收支统一集中,统上来的太多,发下去的太紧,又都限制在‘条条’内专款专用,‘块块’失去了在地方范围内机动的权力和可能。因之今年预算在公布不久后,就失去了平衡。”〔13〕

周恩来最后所说的这一点,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中央和地方、统和放的关系,是很不容易处理好的。一九五一年开始的统一财政经济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当时不下这个狠心,要扭转财政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严重混乱状况,要在短期内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是不可能的。但后来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集中过多、统得过死、处理不当、同地方商量不够的问题,从而使地方对中央财经部门渐渐积累起不少意见和不满,有些意见和不满还相当强烈。

鉴于这些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在六月中旬召开一次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会议。

六月九日,周恩来同高岗、邓小平、饶漱石、彭真、薄一波、习仲勋、李维汉、曾山、贾拓夫、齐燕铭等商议后(陈云在一九五二年八月访苏归来后正在病中),给毛泽东并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全国财经会议如何进行的请示报告》。当晚,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批准。《报告》中对举行这次会议的宗旨是这样写的:

“此次会议应贯彻批评自我批评和积极建设的精神,充分听取各地同志对过去工作的批评,并要求他们对今后工作提出积极的建议。同时应向到会人员着重讲清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及目前财政的全貌,促之能够对全局有所了解,便于考虑各项问题,提出具体意见。”〔14〕

六月十二日,在全国财经会议的预备会议上,周恩来对会议的方针又作了说明:

“此次会议准备解决中央提出的、各地有意见的、问题比较成熟的一些问题。方针是多听地方意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进行工作上政策上的检查,应着重思想上反对主观主义,政治上反对分散主义,作风上反对官僚主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条条块块的讨论,吸取大家积极性、建设性的意见,集中起来,成熟的问题写成决定,以统一贯彻执行。”〔15〕

这时,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已在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周恩来在预备会上也初步地谈到这个问题:

“我们新民主主义的制度是一个过渡的制度,这个社会是一个过渡的社会。这个过渡时期的每时每刻都在增长社会主义成分:国家经济的发展就是增加社会主义成分;半社会主义合作社的增长也在增加社会主义成分;公私合营企业的发展也是增加社会主义成分;农业里边的互助合作的增加也是增加社会主义成分;经济集体主义已有了雏形,有了胚胎。最后走完了这个过渡阶段,就到达了社会主义社会。

“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情况是:能不能胜利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取得了全国的胜利,而且已经把帝国主义加来的压力打退了。能不能恢复经济的问题亦已解决了,三年来的经验证明,我们能恢复。目前摆在我们面前要解决的问题是能不能在政治上巩固我们已取得的胜利,能不能建设新中国,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要从政治上使我们的新中国巩固起来,就要靠军事来保卫,而军事的基础又是经济建设。”〔8〕

会议原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经济建设问题,财政问题,资产阶级问题。“总的会期争取半个月结束。”大会的经常主持人是周恩来、高岗、邓小平。这些,都是周恩来在《关于全国财经会议如何进行的请示报告》中提出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的。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比以往的财经会议要多,有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各大区、省市委和财委的负责人(各大区、省市的财委主任一般都由第一书记兼)。他们先后来到后,周恩来同他们分别交换意见。六月十二日举行的预备会上,周恩来说:“大家觉得这一次召开这样大的会议,希望能够解决一些问题,因此,这个会议的时间应该开得长一点;大家来的时候都作了交代,准备过了党的生日再回去。我们接受大家的意见,准备把会开得长一点。但是必须说清楚,在这个会上,经过讨论,把成熟的问题肯定下来,不成熟的问题继续加以研究,我们不能希望经过一次会议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8〕从语气中可以看出,他所说的“开得长一点”,只是指不能像《请示报告》中所说“争取半个月结束”,而要“准备过了党的生日(七月一日)再回去”。

会议的发展却同原来的设想不一样,发生了变化,足足开了两个月,到八月十三日才结束。当时担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的薄一波回忆道:“讨论和批评新税制,实际上成了会议的中心问题。”〔16〕

成为会议中心问题的“新税制”是怎么一回事呢?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政务院在一九五○年初曾颁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当时的税收制度是在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难免残留旧税制对经济的某些消极作用,主要是各税重复,零星分散,手续烦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组,这种消极作用日益显露出来。因此,修正税制是需要的。在修订时还遇到一个问题:过去国营和合作社经济还很薄弱,税法对它们作了些优惠的特殊规定。到一九五二年下半年,为了迎接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需要增加税收,支援建设。恰好在这一年,不少私营企业在五反运动后漏税要补,偷税要罚,有些人有消极情绪,甚至实行怠工或躺倒不干。如果过多把税收增加在他们头上,会把私营企业挤垮,国家面临的困难将更多。因此,财政部考虑在修订税制时改变对国营和合作社经济原有的某些优惠规定。

这年九月的财经工作会议,确定要修正税制。同时,还召开了各大区财政部长会议和第四次全国税务会议,研究这个问题。根据几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财政部提出了修正税制的具体方案。十二月二十六日,政务会议讨论并批准这个方案。周恩来在会上说:“这次税制基本上没有变,如果说有一种改革,那就是将一部分商品改征商品流通税了,总的说来,还是税制的修正。”对改变对合作社和国营企业的某些优待,周恩来作了说明:“合作社的发展,不能单靠优待,主要的应靠改善其经营。因此,取消了合作社的许多优待,使其和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在纳税上待遇一样,以打破其供给制观点,加强其经济核算制,这对合作社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合作社总社的负责同志也同意这样做。不仅合作社,国营商业部门也有依靠国家贷款、收购等的优待而不大注意经营的情况。使国营企业、合作社和私营企业在纳税待遇上一样,就督促了国营企业和合作社注意使推销面大,资金周转得快,经营得好。”对私营企业,他提出了要求:“工商界也要以纳税为光荣,漏税为可耻。工商联和民主建国会要号召工商界积极缴税。”〔17〕接着,财经部门又向工商联负责人及工商界知名人士征求意见。十二月三十一日,在《人民日报》上公布了《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并发表社论。

修正税制在工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严重问题。陈云曾指出:“修正税制的错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私一律’,一个是变更了纳税环节。”变更纳税环节中的毛病主要在:把在流通环节难以收上来的工业品的批发营业税移到工厂去征,而给批发商免了税。当时,批发商中私商经营的比重还很大,这就打击了国营商业和一些内地工业。在执行中,由于私营商业往往是批发兼营零售,两者难以划分;加上工作跟不上去,工厂出厂价没有及时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给私营批发商占了便宜。“公私一律”又是怎么回事呢?当时发表的《人民日报》社论,为了说明修改税制的必要性和目的,原稿上有这样一句话:“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都要按照修改的税制纳税。”薄一波在修改时,把这句话简化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陈云九月十四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上报告时说:“‘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国营商业和私营商业是不同性质的。首先,国营商业的全部利润要上缴,私营商业只向国家缴所得税。另外,私营商业和国营商业对国家担负的责任不同。私营商业就是做买卖,赚钱,当然它也供应市场的需要。国营商业不仅是为了做买卖,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持生产,稳定市场。”“对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提出‘公私一律’,看起来好像是很公平合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因此,‘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18〕

当时主管税务工作的财政部副部长吴波谈到这方面的教训时说:“一是急于出台,太过于匆忙,使许多工作没跟上;二是有些同志被胜利冲昏头脑,认为从日本投降到解放战争胜利,胜利来之很快,因此不顾经济工作的复杂情况,凭热情办事,从主观出发,不懂得一个环节变了其他的环节也要变,认为主观怎么想,实际就能怎么办,不懂得凡事都有规律,经济工作就更有其复杂性。”〔19〕

修正税制时,把公私关系简单地概括为“公私一律”,在中共中央正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候是不适当的,是不合时宜的。至于变更纳税环节中的毛病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失误。而新税制为了赶在元旦前一天公布实施,为了抢在春节前一个半月的旺季多收点税,没有把方案发到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去征求意见,没有同地方党政领导打招呼,这就引起更多的不满。

新税制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波动,出现了一些原来没有预料到的物价上涨和思想混乱。山东分局向明等和北京市委先后写信给中央,反映这些情况。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五日,毛泽东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写信,严厉批评这件事说: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并说:“此事我看报始知。”周恩来一接到信,立刻提出处理办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迅速检查各地发生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不久,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财政问题,吴波在会上把税制修正了哪些地方、实行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的,一一作了说明。毛泽东又尖锐地批评说:“‘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20〕三月十日,周恩来主持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其中规定:“今后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必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

在全国财经会议上,批评新税制又发展成会议讨论的中心问题。各方面的批评集中在中财委和薄一波身上。七月十三日,在扩大的第十五次领导小组会议上,由薄一波作第一次检讨。参加会议的有一百三十一人。主持会议的周恩来说:“这次全国财经会议开了已整整一个月,重点是财政问题。”“过去财经会议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自下而上地集中在方针、政策、制度上,在思想、组织、作风上进行全面的检查。缺点是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上,虽然我们一开始就强调对人是要治病救人,对事是要纠正错误、解决问题;但正如毛主席前天所指出的,我们会议中还有一些庸俗化,即对人批评不是当面说而是背后说,不是直说而是绕着弯子说。”薄一波在会上作了检查。他说:“过去财经工作中错误是很多的,枝节地讲不解决问题,我想主要的一条是对党在过渡时期的财经总的政策钻研不深,没有彻底解决,而国民经济恢复的后期,没有总结出方针到政策的整套办法来。”在修正税制这个问题上,他是这样说的:“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公布的修正税制,由于从单纯财政观点(保税)出发,没有从总的总政策出发加以考虑,也没有进行具体的调查研究,没有进行典型试验,主观轻率从事,因而从方针到具体做法都犯了严重的错误。在组织上也是错误的,分散主义的错误。”〔21〕

从薄一波在会上作检查的这一天起,会议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从七月十四日到二十五日之间,连续召开八次扩大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地对薄一波进行批评,批评的调子一直居高不下。吴波回忆说:“对实行新税制以后出现的问题,经过主席的批评后,我们仍然没有把它看成太了不起的事情。所以开会时一波同志的思想准备不足,认为总结一下工作,听听大家的意见就行了。可是会上不仅仅对新税制有意见,对财政部统管的太死也很有意见,对一波同志的领导也有意见,说财政部是独立王国,财大气粗,对地方意见不尊重等等。会议越来意见越大,我的思想实在跟不上。”〔19〕

七月二十二日的扩大领导小组会议上,华东财委的曾山有一段中肯的发言:“今年产生财政高于一切的主要关键,乃是在一九五三年预算数字编造得这样大,不是根据一九五三年国民经济增长总值正当比例而来的。一九五二年底搞预算,一定有不小数字不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是三反五反把各地小家务及各地历年结余统上来的结果。而今年的预算却又在去年的基础上加三十一万亿。这种编造预算,很可能是造成今年上半年四面紧张的主要原因。”周恩来听后插话说:“曾山同志把最中心的问题提出来了。”〔22〕

七月二十五日,吴波在扩大的第二十四次领导小组会议上发言,把修订税制的错误承担起来。八月一日,薄一波在会上作第二次检讨。但在当时的会议气氛下,还是过不了关。

对财政工作、特别是修订税制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本来是正常的。但会上也出现了不正常的状况,不仅对薄一波批评的调子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把攻击的矛头逐渐指向刘少奇和周恩来。薄一波后来说:“我当时在思想上产生了这样疑问,会议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几个月后,真相大白了。原来是高岗、饶漱石在会上的串联造成的。据陶铸同志后来揭发,财经会议开过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后,高岗就请他到家里吃饭,在饭桌上高岗对他说,这次会议的方针就是要重重地整一下薄一波,‘希望大家能勇敢发言’,并要他放头炮。陶铸同志没有答应。”不仅如此,高岗等还在会外大肆散播各种流言蜚语破坏中央威信,特别是攻击刘少奇和周恩来,同时鼓吹他自己。薄一波回忆道:“我既然已意识到高、饶绝不仅仅是攻击我,而是进而攻击刘、周,为了不使事态扩大到中央领导核心,我决定再不多说一句话。当时会上要我作第三次检讨,我拒绝了。周总理把我的态度报告了毛主席,毛主席说:薄一波同志可以不检讨了。”〔23〕为了扭转会上这种很不正常的状况,毛泽东还要周恩来把当时不在北京的陈云、邓小平请回来参加会议。

陈云、邓小平在会上都发了言。陈云针对会上提出的问题,明确地表示:不能说中财委有两条路线。邓小平在会上说:薄一波同志犯的错误再多,也不能说成是路线错误;把他这几年在工作中的这样那样过错说成是路线错误是不对的,我不赞成。

这样,会议的气氛起了变化。八月十一日晚,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作会议的结论。这个报告是经毛泽东多次修改的。那时候,高岗、饶漱石的问题还没有揭露。结论中,在阐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后说:“目前我们经济的发展,也正是循着党的总路线的轨道前进的。就在财政、金融、贸易系统方面,从发展生产、保证需要总的方面来看,现在基本上也是执行着党的总路线的。但这并不是说,在我们某些主要工作中的某些部分,或某些工作,或某些地方的工作,就没有离开过党的总路线而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税收、商业等工作中这半年多所犯的某些错误,就是严重地违反了二中全会在这些方面所规定的原则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同时又指出:“由于所有这些错误,还未构成一个系统,所以还不应该说成是路线错误。”〔24〕

他在结论中,还联系会议检讨工作时谈到的经验教训,提出在经济建设中应该引起极大注意的五个问题:第一,发展生产,保证需要,提高计划性,防止盲目性。第二,重点建设,稳步前进。一切计划必须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国家财力必须集中使用在建设的主要方面,提倡节约,反对百废俱兴,并须有足够的后备力量,以保证有决定意义的基本建设的完成,并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意外需要。第三,加强集中统一,发扬地方与群众的积极性。几年来财政统一的成绩是很显然的,但最近一个时期在财政统一上所发生的“统多了,统死了”的这些不实事求是的错误,就相当地削弱了一些地方积极性,这是不利于发展生产的,而且也不合于集中统一的原则的。第四,党的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这次税收、商业、财政、金融工作中所犯的许多错误,是与向党闹独立性、与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倾向、与分散主义离不开的。第五,老老实实地学习。由于我们缺乏经济建设的经验和知识,在建设阶段开始时,工作中的某些盲目性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减少盲目性和少犯错误,就必须承认自己不行,老老实实地做小学生。

作了这个结论后,历时两个月的全国财经会议便结束了。

全国财经会议最重要的积极成果,是在会上明确地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在修改周恩来为全国财经会议所作的结论时,对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错误。”从这时起,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便成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并不是突然的。新中国成立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里,已经明确地规定了新中国将“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个目标。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国有工商业的发展,公私经济的比重发生引人注目的明显变化。一九五二年八月,周恩来在访苏前起草的《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作了这样的比较:“工业总产值中公私比重,已由一九四九年的百分之四十三点八与五十六点二之比,变为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六十七点三与三十二点七之比。私营商业在全国商品总值中的经营比重,已由一九五○年的百分之五十五点六降为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一,但在零售方面,私商经营一九五二年仍占全国零售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七。”可以看出,无论工业或商业中,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到一九五二年都已居于优势地位。特别是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所占比重,从一半以下上升到三分之二以上。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这种趋势的发展步伐正大大加快。周恩来写道:“毫无疑问,国营工商业今后的发展将远远超过私营工商业的发展,而且会日益加强其控制力量。”〔25〕

当研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毛泽东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了。薄一波回忆道:“在我的记忆中,第一次听到毛主席谈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是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那次会议主要是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在听取周总理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后,毛主席讲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七届二中全会提出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问题,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他还谈到了农村也要向合作互助发展的问题。薄一波说:“毛主席的这些话,给我极深的印象。因为这不仅是初次听到他对我国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论述,更感到这是他依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所作出的新的判断。对于他的论点,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没有提出异议,并连续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进行了讨论。”〔26〕

全国财经会议召开的第二天,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五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谈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八月间,他在修改周恩来为全国财经会议所作的结论时,对这条总路线作出前面所说那种比较完整的表述。十二月,他在审定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时,对它的表述又作了一些修改,把它确定下来。

全国财经会议结束后,九月间,周恩来先后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共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等会上多次作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或发言。

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九次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他说:

“这个问题本来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起,我们就认定新民主主义要过渡到社会主义。《共同纲领》中虽然没有写社会主义的前途,但这是因为考虑到当时写上去还不成熟。所谓不成熟,不是说在领导分子中间还不了解,而是说还要经过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把它更加明确起来,使它具体化。”

“为什么现在把这个问题明确化?因为过去几年忙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思想改造等各种社会改革运动。现在,朝鲜战争已经停止,各种社会改革已基本完成,国家已经转入建设,并且经过将近四年的摸索,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这样一个形式去完成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个比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

“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虽然是一场革命,但可以采取逐步的和平转变的办法,而不是在一天早晨突然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在过渡时期中,要使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地增加。过去我曾与盛丕华先生说过,将来是‘阶级消灭,个人愉快’。就是说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做到‘水到渠成’。”〔27〕

经过四天的报告和小组讨论,针对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周恩来又在会上作了总结。他说:

“我国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一九四九年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产值比重是公四私六,到去年底变成了公六私四。在绝对数字上公私都增加了,但国营增加得更多。这个趋势就说明了我国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我们不要隐讳这个趋势。”

“革命就是为了使整个社会生活都改善。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除生产资料公有以外,消费财产仍是个人的,每个人都有工作做。毛主席说,今天尽了力,将来就一样有工作;现在尽职,就给他应得的报酬。大家想想,这不是前途广阔光明吗?”〔28〕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他针对党内的思想状况说道:

“这一点,不仅在党外有些人不明白,就是我们党内很多同志,有时在思想上也是模糊的。大概有两种模糊的想法:一种想法,就是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了,大概要停顿一个时期,到另外一个时候,有那么一天,宣布社会主义革命,宣布资本主义生产工具国有化、土地国有化,这才叫社会主义革命。这样,中间就造成一种停止状态、不变状态。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另一种想法,就是认为像东欧兄弟国家一样,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了不久,就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化,就把多少人以上的工厂没收,国有化。这是一种快的办法,不是经过很长时期。”“我们一下子采取东欧的办法,宣布国有化,取消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制是不行的。这会给我们国家经济生活造成很大的混乱,使工人、店员失业,我们没有法子担负。这是一种急躁冒进的、盲动的办法。但是那种停止不变的、等待的想法也是错误的,那是右倾的错误。所以我们既不能等待,也不能冒进。因此,我们就要明确认识我们过渡时期的任务和路线,根据中国的情况,依照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是毛主席在二中全会决议上已经指示了的方向,现在更把它明确化起来。”〔29〕

全国财经会议和组织工作会议上出现的种种不正常的事态,暴露出一个重要事实,那就是高岗、饶漱石正在党内秘密进行分裂活动。周恩来叙述道:“那时财经会议的领导是中央,发动这个斗争是毛主席点的头,因为认为应该检讨资产阶级思想,要宣传总路线。可是在高岗那里另外还有一个中央,另外有一个司令部,是高岗建立的,登门朝拜的也不少,他的影响超过了中央的影响。当然,大家也认为他是领导工作,要跟他谈谈嘛,他也招揽。从那时起,他的野心一天天地暴露,最后爆发了。”〔30〕

高岗原来担任着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一九五三年初,他被调到北京,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不久,又规定由他领导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可是,高岗却心怀不满,认为把他从东北调到中央来工作是“调虎离山”。周恩来指出:“从财经会议前后及从中央提出是否采取部长会议的国家制度和党中央是否添设副主席或总书记的问题后,高岗就迫不及待地积极进行夺取党和国家权位的活动。高岗假装举着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伪造毛泽东同志的言谈,积极反对两个中央领导同志(指刘少奇和周恩来——编者注),假装推戴另外两个中央领导同志,同时提出自己作为党中央副主席的要求。实际上他并不是真正赞成他所推戴的同志,而只是想拿他们作为自己上台的跳板和护符。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高岗的一切阴谋活动的本质便被最尖锐地暴露出来了。”〔31〕

饶漱石原来担任着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他被调到北京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后,同样心怀不满。他所从事的分裂党的活动,是同高岗相互呼应、相互配合的。

他们这些秘密的分裂党的活动,由陈云、邓小平发现并向毛泽东反映后,引起毛泽东的极大注意。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举行政治局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指出,高岗他们在“刮阴风,烧阴火”,“其目的就是要刮倒阳风,灭掉阳火,打倒一批人”。他还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建议。

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至十日,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周恩来在会上发言说:“毛泽东同志和中央政治局向全党敲起了警钟,反对任何共产党员由满腔热情地、勤勤恳恳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卑鄙的个人主义。”“敲起这种警钟是适时的,绝对必要的,哪怕只发现了这种危险状况的萌芽。”〔32〕

四中全会结束后,根据中央书记处的决定,分别举行关于高岗问题和饶漱石问题的两个座谈会。周恩来在关于高岗问题的座谈会上,综合四十三人的发言和他们揭发的材料说:“我们可得出这样一个认识,即高岗的极端个人主义错误已经发展到进行分裂党的阴谋活动,以图实现其夺取党和国家领导权力的个人野心。”他所归纳的主要事实有:

“一、在党内散布所谓‘枪杆子上出党’、‘党是军队创造的’,以制造‘军党论’的荒谬理论,作为分裂党和夺取领导权力的工具。”“二、进行宗派活动,反对中央领导同志。”“三、造谣挑拨,利用各种空隙,制造党内不和。”“四、实行派别性的干部政策,破坏党内团结,尤其是对干部私自许愿封官,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和企图骗取别人的信任。”“五、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看作个人资本和独立王国。”“六、假借中央名义,破坏中央威信。”“七、剽窃别人文稿,抬高自己,蒙蔽中央。”“八、在中苏关系上,播弄是非,不利中苏团结。”“九、进行夺取党和国家权位的阴谋活动。”“此外,高岗的私生活也是腐化的,完全违背共产主义者的道德标准。”〔31〕

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三十一日,中国共产党举行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决定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

随着经济恢复时期的结束和大规模建设的开始,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应当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和地方的人民政府,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宪法和国家建设计划。把新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更提高一步这个重要课题,已被提到现实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作报告,提出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得到代表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委员们的赞同。

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周恩来在会上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作了说明。他说:

“为着配合各种建设,我们还要把政治建设完备起来,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代替现在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形式,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代替现在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形式。这种时机是成熟了,因为这样才能够进一步地加强人民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使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更加完备,来适应和配合国家各种建设事业的需要。”

“《共同纲领》第十四条最后一款是:‘凡军事行动已经完全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地方,即应实行普选,召开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具备了这样条件的地方,从老区到新区逐步地实行了普选,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既然县、乡可以实行普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那么,县、乡以上的省(市)和中央也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实行。从工作上看,这个步骤应该准备开始进行了。这是我考虑到的根据。”

“现在这样规定:一九五三年召开乡、县、省(市)三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要规定一个选举法,并且要提早颁布。因为有了选举法,才好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不然就没有法律根据。”

“我们的政治建设工作,要和我们的各种建设工作配合起来,因此在今年(一九五三年)——经济建设开始的第一年,同时来进行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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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传(四十三):为恢复国民经济而斗争

会议通过了这个决议,并且决定由周恩来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主席。一月二十一日和二十三日,周恩来两次主持选举法起草委员会,讨论修改选举法草案。二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这个选举法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所谓普遍性是指: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谓平等性是指:所有男女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每一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选举法还规定:基层政权单位实行直接选举,县以上实行间接选举。一九五四年六月,各地的基层选举工作已经完成。这次普选是一个规模巨大的民主运动。七八月间,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选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这一切表明:在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的同时,政治建设(特别是民主政权建设)也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周恩来对这两个方面都倾注了不少精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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