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曾写:“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段诗写在书的开头。读者书还没读,怎么会“都云作者痴”呢?或许曹雪芹是想告诉读者们,如果你们看完这部书,肯定会说作者痴的。的确,对于《红楼梦》这部书,作者是痴人,书中的人物是痴人,而我们这些读者,明知这是作者的一场梦,还兀自不肯觉醒,依旧痴迷地看下去--我们所有读者,也是痴人。
痴字从疒,从知,知亦声。疒表疾病,知表知识,《说文解字》中将痴解释为“不慧也”,痴的本义即为不聪慧,痴傻。由此又引申为对某事或某人非常着迷之义,这一义项在今天生活中更为常见。的确,从古至今,有多少人能逃脱一个痴字呢?
我国古代有过无数“痴人”,他们或钟情于山川大地,或流连于花鸟鱼虫,或痴迷于书卷文字,甚至有人以梅为妻鹤为子……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痴中自有天地,痴中别有境界:痴于闲居者,岭上白云,桥头明月,自是好伴,心底下早是快活如神仙;痴于笔墨者,日日是风花雪月天,时时有诗酒琴棋客;痴于桃红柳绿者,手中总有春风词笔,写婉丽的字,幽芳的句,光阴都被写成了一座春天的城;痴于白雪红梅者,在红与白的对比中感受热烈与清冷的冲撞,待一阵比一阵更强的风雪来袭,赏一次比一次更清奇刚毅的寒梅吐韵……那些所谓“痴人”,向草木借清香,向花月借深情,因为痴,眼里看的,心里念的,笔下写的,都美好而温暖:痴草木,草木回我温暖人间;痴诗词,诗词回我温暖诗笺;痴一风一月,一风一月送我婆娑花影;痴一人一事,一人一事赠我美好光阴--这样的痴,早已陶醉忘俗了。
痴于物者是一份雅兴,痴于情者,则多一份唯美。“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痴是一心一意;“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痴是义无反顾;“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痴是至死不渝。传统文学中从来不缺乏那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的痴情故事,但令人印象最为深刻者当属《牡丹亭》中“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的杜家小姐丽娘。杜丽娘在一次梦中遇见了情郎柳梦梅,醒来后念念不忘,相思刻骨,乃至一病不起,魂断香消。沉浸于情思中以致殉了性命,可谓痴人也。而在真实的历史中,也曾有一个女子,受杜丽娘影响,由痴而亡。明末清初的昆旦名伶商小玲,一向擅演《牡丹亭》中的《寻梦》,而她自己也有着难以遂愿的情缘,于是在舞台中,每当演到寻寻觅觅、美梦难圆的凄迷时,就如同是在演自己的故事,就真如戏中的杜丽娘一般,缠绵悱恻,凄婉哀绝。有一回,商小玲又演这出《寻梦》,待她唱到“打并香魂一片,阴雨梅天,守得梅根相见”一句,忽然倒地身亡,就此魂去。假作真时真亦假,她居然真正化身为戏中人,将生命赋予了一片情痴!
骨有三分傲,情有一点痴。能思之慕之,能痴之爱之,才是有血性、有真情的人。能保留对某样事物、某件爱好、某项事业、某个人的一份痴,是极为可贵和可爱的,唯真英雄能本色,唯真性情能痴情。明末文人张岱曾有一句名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民国时期著名文学家林语堂也曾说:“人生必有痴,而后有成。”人生中的这点痴,其实就是那一点深情,那一份对于生命的热忱,那一片发自内心的真诚投入。至于这点痴的对象,也许充满世俗烟火的味道,也许只是与生俱来的一份爱好,也许是源于某种可遇而不可求的机缘,但却无不投入了满腔的真情和热血。正如《卿斋志异》中说言:“痴者,则其志凝。故书痴,文必恭;艺痴,技必良。世上一事无成者,皆自以为不痴者也。”
然而,痴最可贵之处还在于,它只是一种心甘情愿的纯粹,而并不直接等同于成功。痴心的付出,不代表愿望的必定达成。林语堂所言先有痴后有成,成的不仅是功名利禄,也不仅是在这一领域内的成就与造诣,最为宝贵的,还是对自我的一份成全--敢痴者,敢于无怨无悔地付出,敢于担当未知的结局,痛也骄傲、苦也自豪。
人生总该有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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