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有这样一个“神兽断讼”的传说:上古时期,有一个名叫皋陶的人以正直闻名天下,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在断案遇到疑难时,他常用一种叫“廌(zhì)”的独角兽决讼。“廌”也叫獬豸(xiè zhì),能辨别是非曲直,见到有人相斗,它会用犀利之角触去理屈之人。后来,“廌”成为执法公正的化身,古人将其形象制成帽子,专门给御史等执法官戴,这种法冠就叫“獬豸冠”。
“廌”以角触断罪的方法,被古人在造字时用会意的方式放进了“法”字的构形之中。“法”字古字形为“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金文“法”字形右边是“廌”,即会断案的神兽獬豸,代表正直。左上方是“去”,取去恶留善之意。左下方是“水”,古人认为静止的水是最平准的,法要讲求公平,所以从水。可以看出,法字本义即为诉讼时廌兽用角抵触理亏的一方,去恶留善,让法如水一样平。
随着历史的发展,“法”字字形中的“廌”不见了,但仍保留了“水”(即“平之如水”)和“去”(即“去不直”)两部分,说明法必须秉承公平、正义这两个重要原则。《荀子·君道篇》中说:“法者,治之端也”,法律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实现大治的起点。韩非子认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国家严守法纪,才能兴旺繁荣,否则就会衰弱败亡。楚汉之争,刘邦先入关中约法三章,使社会安定的同时,也获得了民心。韩信曾明确提出,汉军与楚军的明显不同就是严守维护百姓利益的法度。三国时曹操因马失惊踩踏麦田而割发代首,更体现了“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的精神,并以此为其成事之基、立业之本。
法不仅用来惩恶,更与德、善紧紧相连。有学者认为,原始的道德律就是古代人最初的法观念。回望历史,一部中国古代法制史实际上是礼法合治的历史,儒家的精神、法家的制度构成中国传统法的主要内容。它让法律与道德合而为一,以礼为法之基础,为法提供一个仁爱的标准,通过赏善惩恶,促使每个人都走正道,达到德的境界。这样,礼、法、德合一,法便和礼、德一样,具有了厚民俗、善民风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有了更加有直抵人心的力量。
对于法字的金文构型,有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左上方为人,人下为口,象征穹庐之居,最下方是水,右边是犍牛,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收起帐篷离开,带着牛羊,逐水草而居”,体现的是人尊崇自然的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上天依据于道而运行变化,排列时序;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这就是自然的法则。面对四时之更迭、草木之荣枯、万物之消长,我们无不感慨自然法则的伟大。
无论是尊重社会之法律,还是尊崇自然之法则,“法”字蕴含着的是人们对建立一个理想有序社会的向往。早在三千多年前,人们对于法就能有如此认知,并将其融入文字中,不禁让我们感叹先人造字的智慧和中华民族深远的文化。世事苍茫,时光流转,法的精神却贯穿古往今来,直至今天,仍是我们心之所向。
来源:微信公众号“zyjwjcbw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