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常常作为制度之用,古书之中亦是如此。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左传·隐公元年》中所写的郑伯克段于鄢故事。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就是说共叔段所封之地京邑不符合先王所定的制度。
制,《说文解字》中收录的古文字形与金文字形相似,小篆字形略作简化,左边是一个“未”,右边是一把刀,指的是以刀断木、用刀裁剪树枝,故《说文解字》言“裁也”。《淮南子》中说“是故贤主之用人也,尤巧工之制木也”,这个制的意义就来源于此。制木可以用制,其他的事物也可以用制,由此,制便引申出了制定、节制、控制、法制、形制等等意思来。
另外,小篆中又有製字,从衣从制,本义是指裁衣、裁剪,汉字简化,以制代製,故今天之“制”其实包含了制、製两个字。
《左传》中说“周之王也,制礼”,所谓制礼,就是制作一系列的典章制度。最广为人知的,便是周公制礼作乐的事。流传至今的经典典籍如四书五经,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礼乐文明,回响着上古钟鼓和鸣的盛况,而周公制礼作乐,更是照亮了历史的天空,为中华民族的礼乐文化奠定了基础,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新局面。
我们知道,周代以前,殷商时期其实是一个“率民以事神”的时代,遗留着尊神重巫的习俗,周公制礼作乐,正是将这种祭祀的礼(宗教礼仪)扩展到政治和伦理道德领域,确定了周代的礼乐制度。这个“制”,是对此前礼的一个加工和改造,增加了礼的道德内涵;这个制度,包括政治制度、道德规范、文化形态、典章制度等,是大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小到家庭的家庭婚丧嫁娶各个方面行为规范的准则。
“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无论是制礼还是制法,对于各领域各方面的典章制度而言,都应该像日月那样明亮,照亮人们的路,也指引人们方向,如此人们才不会迷惘,才会依照礼法行事,在制度范围内活动。
事实上,人类制定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节制自身的言行。《周易》说“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合乎规律、适当适合的节制,有利于事物的顺利发展,这一道理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普遍适用的。宇宙运转不息,但不曾有所变异,如此,才有四季的更迭,万物的生长;人如果能合乎天道、应于人道,以典章制度为节制,以道德法律为准绳,就能够不伤害百姓、不浪费钱财。
无论是季节的交替还是动植物的繁衍,人类的衣食住行还是喜怒哀乐,都与节制有关,都应该有所节制。所谓有节制,是说限制不使过度,对自己有所控制,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知道底线,知道适度。人都有欲望,但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欲望、规正自己的言行,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活动,而不过度、不逾制。
春秋时期孙叔敖为楚令尹时,曾有老父对他说了三点,如果能做到,便可以把楚国治理好:“位已高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禄已厚而慎不敢取”,地位越高态度反而要越谦虚,官职越大处事反而要越小心谨慎,俸禄丰厚就更加不应该索取分外财物。所说的正是克制、抑制和节制,而不是放任自己的欲望,跟随自己的冲动。这三点放在今天,依然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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