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44年,在通向鲁国都城曲阜的大道上,风尘仆仆地奔驰着一列车马,这是吴国公子季札出使鲁国的队伍。在鲁国走访结束后,季札提出要欣赏周王室的乐舞,鲁襄公便组织了一场大规模的音乐舞蹈演出。演出中,先后上演了武舞《象箾》、文舞《南龠》、周武王的乐舞《大武》等,季札均称赞很美。到了著名的《陬箫》舞,季札看后直呼“德至矣哉”,并连连感慨“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即这首乐舞已无可超越,再有其他也不想看了,这就是成语“叹为观止”的由来。
舞的甲骨文字形像人双手执牛尾、踏着欢快的节奏翩翩起舞的样子。《吕氏春秋·古乐》曾对古人歌舞的场面进行了描写:“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意思是从前葛天氏时的乐舞,三个人手持牛尾,一边跳舞,一边唱歌,这与甲骨文字形对舞蹈形态的描摹如出一辙。金文“舞”字增加了人的双脚形态,把跳舞的形象刻画得更加生动。
古时,和一般士人相比,诗人与舞的关系尤为密切,或许是因为同样具有抒情功能、同样要求节奏感和韵味美的诗歌同舞蹈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共性。从大量咏舞的诗歌可以看出,少有诗人不爱舞,连一生忧患的诗圣杜甫,遇到春光明媚、心情愉快的日子,首先涌出的念头也是盼望能赴一场舞宴:“东望少城花满烟,百花高楼更可怜。谁能载酒开金盏,唤取佳人舞绣筵”。杜甫尚且如此,许多诗人以听歌观舞为人生一大乐事,就不足为怪了。白居易便曾作诗抒发这样一种心情:“歌脸有情凝睇久,舞腰无力转裙迟。人间欢乐无过此,上界西方即不知”,将观赏歌舞看作是人间的最大欢乐。
而在古代文人的宴会上,酒酣兴浓之际,自然少不了起舞助兴。这时的舞,目的在于情感的宣泄,所以动作没有一定的程式和规范,带有很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这种由兴之所至任情发挥的舞蹈,不但与酒密切相关,而且常常与诗结合在一起,所谓“醉后乐无极,弥胜未醉时。动容皆是舞,出语总成诗”,“醉后歌尤易,狂来舞不难”。大诗人李白一生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自云“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所以他的诗里写醉中自舞的也最多,如“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手舞石上月,膝横花间琴”。其中情景最为动人的是《月下独酌》: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李白这些诗里写到的起舞高歌,目的都不在于供别人观赏,而实实在在是自己或兴奋、或孤独、或悠闲种种情绪的自然流露。《毛诗序》中关于人的情志与诗歌、音乐、舞蹈关系那段十分有名的论述,恰可用来作李白等人这类自舞的注脚:“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以看出,舞是人的情感最高也是最强烈的表达方式之一。这一点也体现在古人对“舞”字的释义中:《说文解字》解释“舞”时,强调“乐也”——跳舞总是伴随着音乐,传达着快乐。因此,今天我们形容一个人兴高采烈的样子,有一个非常形象的词:手舞足蹈。
当然,古时喜欢跳舞的不只是诗人,舞更是老百姓们生活中钟爱的娱乐活动。历史上,中国的乐舞发展至唐代而臻于极盛。那时有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唐开元、天宝年间,西域及亚洲各民族的乐舞大量传入,不少民间百姓都十分擅长跳胡旋舞等异域舞蹈。然而,这不仅没有对传统中国乐舞的发展造成消极影响,反而为因魏晋动乱而散失残缺的中原乐舞注入了新的生命和活力,促进了唐代乐舞的兴盛。唐朝时期,我们如此勇敢地敞开国门,如此大胆地引进和吸收外来艺术,这一前所未有的宏大气魄,正是国力强盛、文化发达的民族才会具有的心态。的确,从开国之初,唐朝统治者就采取了兼容并包的开放政策。据《资治通鉴》载,唐太宗曾宣称:“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正是对自己民族的文化怀有极坚定的信心,才能有如此开明的态度,才造就了唐时中外文化交流的极盛时期。而历史早已证明,文化只有通过不断地交流和碰撞,才能吐故纳新而活水长流。
从随性的肢体运动到充满韵律与美的艺术,从人类劳动生活中的本能动作到日常生活里的娱乐活动,舞的变化反应的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对于我们来说,既要载歌载舞迎接每一天,更应闻鸡起舞,以饱满的状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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